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爆卦]22k以外的那些事
時間 2013年03月17日 Sun. PM 11:59:44
※ 引述《chanoby.》之銘言:
: 台灣社會勞資不平等已經不是第一天的事,勞動基準法的罰則對於雇主來說不痛不癢。
: 這家公司也是仗著永遠找的到廉價的勞工而如此得意。因為比起被勞工局處罰,
: 不給加班費省下的費用更多。
這一個你的想法是錯的
不是被勞檢單位罰錢就可以合法不用給勞工加班費
像勞資這類的法律模式都是抄自交通事故
1.雙方發生車禍 = 勞資對工作待遇有爭議
2.警察現場測量保全證具並對違反交通法規事項罰款 = 勞檢單位對雇主違規事項罰款並保全證具
3.雙方打民事官司求償 = 勞方對資方打民事官司求償
你這種講法就像發生交通事故被警察罰款完、對方就不能對你求償~
打官司是痛苦的
但是要把一個人的私有財產合法轉移到另一個人手中
這是必要之惡
任何法治國家都不可能放任一線執法人員可以任意分配人民財產
一定要經過法院裁決
不過勞資官司總比車禍好打太多、因為勞動法令99%是都是保障勞工權益、而非雇主權益
通常在勞檢單位協商就可以解決~
但權益你不去爭取、永遠不會自動從天上掉下來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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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iDemon 時間: 2013-03-17 23:59:44
※ 編輯: iDemon 時間: 2013-03-18 00:03:37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117
※ 文章分類: 舊文
1樓 時間: 2013-03-18 00:35:56 (台灣)
→
03-18 00:35 TW
現在的公司請員工的條件就是,審麼都要會,審麼都要懂,薪水給很低,唯一認同員工可以不懂的就是勞基法,公司最怕員工懂勞基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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