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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adst513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10-09 12:26:2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abeamy (...)
標題 Re: [爆卦] 有沒有在路上會被依詐欺未遂逮捕的八卦
時間 Wed Oct  9 01:34:20 2013


※ 引述《tracyyung (小粒米)》之銘言:
: 強者我朋友今天在中和永安市場的麥當勞前面,
: 被警察依詐欺未遂當場壓制逮捕,
: 事情是這樣的,
: 今天他去四號公園旁的圖書館借書,
: 天氣熱到麥當勞吃個冰,
: 出來的時候莫名其妙一個阿婆要他聽電話,
: 他不想理會直接騎上他的車,
: 在此同時一旁見獵心喜的警方立刻撲上來,
: 四個人直接把他壓倒在地,
: 當下他還以為是光天化日之下搶劫,
: 這年頭搶劫還敢冒充警察未免太囂張。
: 被制伏後,
: 發現他們還真的是警察,
: 他就被依詐欺未遂逮捕到警察局。
: 事發經過是這樣的,
: 再把時間往前推幾個小時,
: 阿婆接獲詐騙電話說她兒子被綁架,
: 要匯18萬(兒子也太不值錢了...),
: 阿婆她心裡聰明,
: 趕快報案這是時下層出不窮的詐騙案件,
: 她依照歹徒指示到永安市場站,
: 又到對面家樂福,
: 之後再改到麥當勞,
: 後來歹徒說:「你就把錢交給那個穿牛仔褲、灰t-shirt的年輕人吧~」
: 不好意思正好就是強者我朋友的裝扮。
: 依照我鍵盤柯南的推理,
: 歹徒在附近看著,
: 發現阿婆報案疑似有警方在後面跟蹤,
: 隨便找了個餌看警察會不會上鉤,
: 沒想到偵辦詐騙案件的警察被詐騙,
: 這可真是天大的諷刺跟笑話。
: 原本差點要去法院開庭的,
: 送到檢察官那邊最後被依證據不足退回來了,
: 檢察官應該也對警察的辦案能力感到驚訝吧~
: 從下午三點多耗到晚上十點多才放他走,
: 中間除了筆錄大部分的時間都在等,
: 警方態度也不是很好,
: 說如果你是無辜的那我們很抱歉,
: 但我還是要依法偵辦,
: 安平派出所的所長還直接嗆說:「我知道你就是嫌犯啦」。
: 強者我同學今年剛畢業當牙醫,
: 下午兩點多在圖書館借書的紀錄,
: 警方也不去查,
: 就一直相信阿婆的說詞說他是詐騙集團同夥。
: 他還偷看到筆錄內容阿婆說原本歹徒跟他說見面的人,
: 有兩個而且描述的衣服特徵也不一樣,
: 不斷便會面地點後,
: 才改說要把電話交給我朋友。
: 看到警察見獵心喜撲上去,
: 歹徒應該在對街笑得很開心。
: 雖然警方辦案也很辛苦,
: 但是這樣的辦案方式未免太粗糙,
: 根本是擾民與妨害自由,
: 為我朋友感到不平,
: 記者快來抄。
: PO文附圖
: http://ppt.cc/MPOG


強者我朋友遇過一次

是警察直接跑來學校宿舍抓人

簡單地說

就是某天你在網路上賣一樣東西

因此流出你的戶頭帳號

有天詐騙集團就把我朋友的帳號寫成詐騙收款帳號

所以我同學戶頭平白無故多了好幾萬

詐騙集團再打電話給我朋友  表示款項是他匯錯的  麻煩匯回


那警察就覺得我朋友是共犯  準備收到贓款再轉匯

我朋友還跑了法院好幾趟

最後有什麼賠償嗎?

這就是辦案的水準啊

還跑到學校宿舍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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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9.196.60
lostsky93:在台灣通常案件複雜度若超過直線思考 警察大概就當真了1F 10/09 01:36
korsg:這個就比較沒輒,帳戶外流 有心人要搞怪太簡單了2F 10/09 01:36
lostsky93:在台灣執法人員想法中 沒有栽贓 嫁禍 陰謀 手法等名詞3F 10/09 01:37
bm061596:其實警察只是懶得動腦想~隨便抓個人交差了事~真的抓到犯4F 10/09 01:37
pirate75:這個就真的只能上法院了5F 10/09 01:37
bm061596:人就當賺到~抓錯人~台灣人又常想說算了~吞下去 當沒事6F 10/09 01:37
Microscft:不要公布自己銀行帳戶不是常識嗎 = = 還真的有人沒在怕7F 10/09 01:37
Microscft:知道你銀行帳戶跟知道你身分證一樣 都可以拿來做很多事
bm061596:網拍你不公布帳號怎匯款= = 雖然有別的方法~但不見得每位9F 10/09 01:38
bm061596:買家都想這樣搞啊
korsg:印象中的流程->凍結問題帳戶->訊問當事人->上法院11F 10/09 01:39
lostsky93:銀行帳戶很容易被知道吧...12F 10/09 01:39
abe10:都匯到你朋友帳戶 還不能懷疑是共犯?13F 10/09 01:39
Microscft:你不會寫在得標通知信裡面喔 沒用過講那麼多幹嘛14F 10/09 01:39
abe10:你為什麼 不靠杯 詐騙集團 ?15F 10/09 01:40
yspen:馬上就有直線思考的人跳進來了XDDDDD16F 10/09 01:40
Microscft:要付費給你的人知道你帳戶 跟大家都知道你帳戶 差很多17F 10/09 01:40
loveloser:警察若不辦這種的 每個人頭戶都這樣講就好了18F 10/09 01:40
korsg:露x前一陣子也有資料外洩問題 帳戶外流蠻常見的19F 10/09 01:40
bm061596:寫在得標通知信就不會被詐騙集團用?你能不保證買東西的人20F 10/09 01:40
season002:Microscft不知道在說啥  那買家是詐騙集團不是一樣21F 10/09 01:40
Microscft:有心人想用你帳戶 是不會留下跟你有交易的紀錄的22F 10/09 01:40
bm061596:不是詐騙集團?23F 10/09 01:41
lostsky93:感謝台灣還有檢察官與法官兩道防線 不然大概冤獄滿天飛24F 10/09 01:41
babeamy:帳戶不算是外流 只是被你曾經的一個買家知道25F 10/09 01:41
season002:真不知該說天真還是甚麼好26F 10/09 01:41
yspen:簡單啊我教你  你就在拍賣上寫"詐騙集團請勿下標"27F 10/09 01:41
godswd:Microscft你根本狀況外吧,詐騙集團先買你東西取得帳號28F 10/09 01:42
season002:樓上好辦法耶   這樣一定不會被詐騙了  XD29F 10/09 01:42
babeamy:例如你網路賣一片二手CD 帳戶被買家利用去30F 10/09 01:42
screwer5566:要感謝現在的刑事訴訟制度上  檢察官才是偵查主體31F 10/09 01:43
godswd:之後用你的帳號收錢,再回電說 俺是上次的買家,這次轉錯32F 10/09 01:43
bm061596:等下Microscft會說他在律師事務所打工過~鄉民還想跟他吵?33F 10/09 01:43
Microscft:你怎麼不問幫你開戶的行員是詐騙集團怎麼辦  神經病34F 10/09 01:43
godswd:款項給你,請轉回給我   曾經交易過的買家你會懷疑?35F 10/09 01:43
screwer5566:以前有學者在推二元偵查主體  my god  後果不堪設想了36F 10/09 01:43
Microscft:必須讓某個人知道 跟你寫在網路上不怕大家都知道 不一樣37F 10/09 01:44
korsg:要惡搞網拍同業,就先下標取得對方資料 再轉給詐騙集團XD38F 10/09 01:44
smilelover:推abe10 loveloser39F 10/09 01:44
bm061596:噗~被打臉之後就開始罵人了40F 10/09 01:44
screwer5566:警察主導犯罪偵查  以後被誤抓  我看屁股就要先洗乾淨41F 10/09 01:44
korsg:之前朋友經營y拍就被玩過一兩次,後來就轉淘寶了 KERKER42F 10/09 01:45
godswd:你先搞清人這篇的朋友是怎麼被詐騙集團取得帳號的吧.......43F 10/09 01:45
face4rent:匯回也是匯到原帳戶,不是另一個帳戶啊44F 10/09 01:45
lostsky93:警察與司法官的錄取管道與養成教育及法學素養差太多了..45F 10/09 01:45
yspen:被打臉之後開始罵人了  頗ㄏ46F 10/09 01:45
godswd:正確來說是不匯款,請對方提出證明 或者是你報警處理47F 10/09 01:46
Microscft:你們那幾個被我嗆過的屁孩id我都記得 別裝路人臉48F 10/09 01:47
godswd:多餘的轉帳動作只會讓你有理說不清,就像條子一開始遇到的49F 10/09 01:47
loveloser:就因為偵查主體是檢察官 所以警察才必須將案件移送阿50F 10/09 01:47
loveloser:警察無權去認定 到底是不是共犯
godswd:騙來的錢進你帳戶 你就是共犯.......講半天都未必通52F 10/09 01:48
loveloser:若是警察可以隨自己心證去決定 一堆案子就吃掉啦53F 10/09 01:49
korsg:說真的這種案例除了上法院證明清白 好像也沒別的方法了54F 10/09 01:50
lostsky93:簡單講 我國刑事偵查還事先預設立場人人都有罪的方式玩55F 10/09 01:50
lostsky93:而不是有足夠證據能支持懷疑時才逮人 先逮人在蒐證據
screwer5566:理論→無罪推定 實務→警察:反正檢察官會把關,先抓57F 10/09 01:52
screwer5566:檢察官:反正法官會把關,先起訴再說
yspen:有人吵架吵輸就乾脆中離了59F 10/09 01:53
screwer5566:法官:我是依法審判,是你們提出的證據,與我無關60F 10/09 01:53
screwer5566:被告:幹.....
screwer5566:應該是  第一審法官:反正二審還會檢查,先出判決再說
screwer5566:第二審:反正第三審還會審查  第三審:我是法律審喔
happywolf:樓上太中肯了,不推不行  台灣的司法素質阿....64F 10/09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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