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lunaX19.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11-05 14:37:0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
標題 [新聞] 救人摔死不算殉職 勇消妻批政府
時間 Tue Nov  5 11:56:55 2013


救人摔死不算殉職 勇消妻批政府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yu20090206122213&dd=2013114181121
救人摔死不算殉職 勇消妻批政府
[圖]
花蓮縣消防員邱逸青前年底摸黑到海邊救人,現場因照明不足,他爬上消波堤時,絆到梯階跌落箱涵死亡。事後消防署依因公殉職予以從優撫卹,家屬原本可以獲得1千萬撫卹金,但到了銓敘部卻審核認為,邱逸青是不小心摔死,不符「冒險犯難」標準,不算因公殉職,而是因公死亡,讓家屬痛批,誰還敢來當消防員。 ...
 

花蓮縣消防員邱逸青前年底摸黑到海邊救人,現場因照明不足,他爬上消波堤時,絆到梯
階跌落箱涵死亡。事後消防署依因公殉職予以從優撫卹,家屬原本可以獲得1千萬撫卹金
,但到了銓敘部卻審核認為,邱逸青是不小心摔死,不符「冒險犯難」標準,不算因公殉
職,而是因公死亡,讓家屬痛批,誰還敢來當消防員。


有個英勇救人殉職的警消丈夫,邱太太卻一如反常,告誡自己的小孩,以後千萬不能當
消防隊員,因為丈夫的死實在是太不值得。殉職消防員妻子:「絕對不讓小孩做這一行。


回想當時,2007年12月,有民眾報案說有釣客落海,秉持救人第一的,邱逸青馬上趕到
附近漁港努力搜索釣客,但天色太黑地又濕滑,邱逸青在這個不到1公尺寬的防波堤水泥
上,一個踩空就跌入7公尺深的凹槽裡,當時頭部著地,嚴重受創傷重不治。


花蓮縣消防局人事室主任賴慶慧:「我們把他的相關資料,已經都提供給銓敘部。」

同事、家人依照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因公殉職」送件申請,但是到了銓敘部,卻說是
邱逸青是自己不小心摔死,不符合冒險犯難標準,不是因公殉職,而是因公死亡,卹撫恤
金只能領635萬,讓家屬很錯愕,原本可再多領的300多萬也全泡湯。

殉職消防員妻子:「我想請那些銓敘部的大人,請他晚上背著那些裝備,去那個地方跑給
我看,看是不是真的沒那麼危險,他(銓敘部官員)敢去跑嗎!」

救人救災衝第一的邱逸青不幸死亡,但中央卻認為不符合冒險犯難,撫卹金大縮水,邱
太太想問, 這樣誰還想當消防隊員!
================
不愧是鬼島
政府不鼓勵救人
以後救人行業沒人要幹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5.163.68
wenchii:這鬼島有病...1F 11/05 11:57
wenchii:那些高官 真他X的
MacOSX10:國軍不是都說自殺嗎3F 11/05 11:58
aburolu:鬼島就是鬼島 鬼島就是棒4F 11/05 11:58
hsunting2000:這樣還是一堆人考消防..這就是鬼島5F 11/05 11:58
nosay:高官總有自己獨特的見解..異於常人Y6F 11/05 11:58
flydragon198:這是什麼判斷標準,腦殘高官..........7F 11/05 11:58
kobegtxz:難不成他是去散步跌倒的嗎...這甚麼高官8F 11/05 11:58
Kenneth716:都被英勇的人領光錢,貪汙的怎麼會有錢貪呢?別傻了9F 11/05 11:58
Israfil:政府:你不做可以直接離開  後面一堆人排隊等著做!10F 11/05 11:58
dapiko:救人沒錢...莫名其妙國賠的倒是一堆11F 11/05 11:58
fuxkyou:幹12F 11/05 11:59
wenchii:馬英九特別費隨便都增加幾億,還有台北亂花的13F 11/05 11:59
makimakimaki:政府14F 11/05 11:59
goodman5566:看國軍多少都說是自殺15F 11/05 11:59
yspen:果然是鬼島16F 11/05 11:59
sorrywow:============什麼都可以不給 但是18%一塊都不能少=======17F 11/05 11:59
sking:不是值勤中殉職嗎??=_=18F 11/05 11:59
memalina:不小心摔死不符"冒險犯難"標準  那他沒事去那幹嘛19F 11/05 11:59
sunluna:在摸黑險惡的環境出任務這不是冒險犯難喔...20F 11/05 12:00
wenchii:============什麼都可以不給 但是18%一塊都不能少=======21F 11/05 12:00
Microscft:通常絕對不讓想孩子去做 偏偏長大後小孩就會去做22F 11/05 12:00
memalina:不就是為了救人才摔死的  這不是冒險是什麼23F 11/05 12:00
x7836223:期待政府說:嫖妓不給錢不算嫖24F 11/05 12:00
milkyway168:死不對人~RIP25F 11/05 12:00
ogcman:錢都給高官領就好了 以後失火大概沒人要出來救了 偉哉政府26F 11/05 12:00
Microscft:電影和電視劇都這樣演的 Orz27F 11/05 12:00
sunluna:難道坐辦公是裡打瞌睡才是嗎?28F 11/05 12:00
alcloth:我也覺得是因公死亡 不是因公殉職 都說是自己不小心掉下去29F 11/05 12:00
kitune:那個部門本來就是養肥貓酬庸用的 會有這種思維並不意外30F 11/05 12:01
holyhelm:............等一下又有人出來說是立法院的錯 人民的錯31F 11/05 12:01
sunsinbios:審狗官考績倒是挺爽快的32F 11/05 12:02
BigEagleMan:===銓敘部: 已經比國軍自殺結案好很多了不是嗎 ^^====33F 11/05 12:02
balakuo:消防錢多啊34F 11/05 12:02
Microscft:這「冒險犯難」的定義用屁股想也知道一定有問題35F 11/05 12:03
mecca:高官們米國英雄電影看太多了36F 11/05 12:03
wenchii:難不成去救人在黑暗中走防坡堤是很容易喔37F 11/05 12:03
sking:以後沒人敢衝第一個了~~~~38F 11/05 12:03
Microscft:請問一個警察執勤時遇到歹徒 槍還沒拔出來就被幹掉了39F 11/05 12:03
Microscft:這樣算不算冒險犯難? 如果要嚴格來講 是他不小心死的
mecca:銓敘部會根說因為拔槍太慢  不是英雄41F 11/05 12:04
a4567850:那這樣以後消防隊出類似勤務就不用下去搜救啦42F 11/05 12:04
a4567850:岸邊燈光照一照就好 不然摔死也不算殉職
kid725:無恥官員還不下台????44F 11/05 12:05
kid725:這不是無恥 什麼才是無恥
BearCastle:................46F 11/05 12:05
wenchii:幹,慘的還是人民,以後出問題沒人敢出來救人了47F 11/05 12:06
a4567850:還是照官員的冒險犯難的想法 要直接跳到水裡淹死才算冒險48F 11/05 12:06
wenchii:王八蛋,我們繳稅是為了防萬一,以後沒人敢出來救49F 11/05 12:06
a4567850:犯難?50F 11/05 12:06
angelwu:宋世傑:官哪  哈哈哈哈哈51F 11/05 12:06
wenchii:救了死了沒錢領,沒救還可以爽爽領高薪52F 11/05 12:07
pierreqq:淦!  鬼島官員到底要換幾個才能有一位正常的?!!53F 11/05 12:08
Jaco05:54F 11/05 12:08
SABA0:腦袋有洞 當官果然不用太高的智商55F 11/05 12:08
bitlife:難怪我覺得眼熟,從網址看,這應該是2009/02/06的新聞56F 11/05 12:09
peace1way:新聞無誤的話,幹你娘的照明不足不是英勇救援嗎?操…57F 11/05 12:09
bitlife:原po是怎麼挖出這篇的?58F 11/05 12:09
Zsanou:高官一毛不少 ,基層一毛不給 ,鬼島無誤59F 11/05 12:09
iamznon:難怪大家要做大官考高普考..出事的人自已不小心若去救的人60F 11/05 12:10
bitlife:這當時應該已經罵過一輪了,不知道後續是怎麼樣?61F 11/05 12:10
spcjp:一堆整天吃飽飽的智障肥貓62F 11/05 12:10
iamznon:有功反而是最上級先記大功..之前那個消防的大官不是被抓?63F 11/05 12:10
Microscft:通常會po舊聞都是在論壇或FB看到 以為是新聞64F 11/05 12:11
iamznon:一整個國家弄的死百姓爽大官勒..所以天理何在..還是根本沒65F 11/05 12:12
asstitle:銓敘部在這案子上的主管是誰 不用公布一下嗎?66F 11/05 12:12
asstitle:2009...PO舊聞請劣退...
iamznon:立委..這件事有著力點..質詢吧..68F 11/05 12:13
shintz:馬囧冒著生命危險慢跑游泳才是冒險犯難69F 11/05 12:15
darrenboko:鬼高官70F 11/05 12:20
coobie:鬼島國賠有自己的玩法71F 11/05 12:21
ji31g42go61:......(原PO抱歉,不是噓你)72F 11/05 12:23
cherrybabe:「2007年九月」出的事  也可以扯到馬  邏輯跟智商頗呵73F 11/05 12:25
cherrybabe:12月
serica:2009年2月6日的新聞,你的鴿子也飛得太慢了吧75F 11/05 12:25
Insania:???啥邏輯?他可是因公出勤且照明不足冒險耶!!76F 11/05 12:26
godofmoon:依法行政(依文字判斷不符條件又幫國庫省錢了)......77F 11/05 12:27
euphoria01:這種不賠是怎樣? 還是每個都要鬧大才有糖吃???78F 11/05 12:27
GAtely:夜間到海邊救人不就是冒著生命危險嗎?79F 11/05 12:32
icome:可悲 現在連公職都不能做了?80F 11/05 12:41
elfrose:垃圾政府 怎不快死一死81F 11/05 12:51
lifehunter:全副裝備摸黑上防坡堤搜救 這不叫冒險犯難那什麼才叫冒82F 11/05 13:05
lifehunter:險犯難????
sdisgood:銓敘部到底在幹嘛...看了這則新聞真是難過又憤怒...84F 11/05 13:06
steven211:以後要裝死阿 打混摸魚才對85F 11/05 13:09
wtj1003:請問有誰可以 神 到公文, 應該不是密件吧?86F 11/05 13:09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178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terievv
作者 monyan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3-11-05 13:31:42 (台灣)
+1 11-05 13:31 TW
摸黑從海邊救人爬上消波塊,不是冒險犯難? 以後應該要這些[官]去救人,免得造成如此遺憾才是!
2樓 時間: 2013-11-05 13:35:40 (美國)
  11-05 13:35 US
幫高調
3樓 時間: 2013-11-05 15:41:15 (台灣)
  11-05 15:41 TW
這是什麼標準??
4樓 時間: 2013-11-05 23:31:53 (台灣)
     (編輯過) TW
只會自肥公務、高官不會照顧第一線...以後坐桌子的去危險救難較實在。
5樓 時間: 2013-11-07 03:01:03 (美國)
  11-07 03:01 US
好人不長命,笨蛋遺千年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