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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a713.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12-02 11:10:4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ireShark (前稱Ethereal)
標題 Re: [問卦] 不支持同性結婚就是歧視?
時間 Mon Dec  2 10:26:18 2013


我個人就無法接受

男生講話、舉手投足充滿娘氣

或是女生打扮中性

講話又故意裝MAN 幹個不停

而且將來我也不希望我的小孩是同性戀


對  我可能心底還是會歧視他們

可是我根本不會想插手同性想結婚的事

因為他們結婚我又不會少塊肉

我收入也不會變少 (當然他們也不會變多)

而且同性結婚組成的家庭又不是不用繳稅 (我相信這點法律會一視同仁)

他們結婚也不會因此浪費健保支出  排擠到我的醫療資源

PS:我知道男男是愛滋病的主要傳播途徑
    但他們結不結婚又無法改善這個現像

總而言之就是他們結婚

我的利益又不會減少或是有所損害

真不知道為什麼有一堆人會想要反?

人家結婚礙到你什麼了???



不過如果他們想要領養小孩

我倒是會比較反感一些些

除非社會都普遍接受同性戀家庭

不然同性戀家庭的小孩

以後在學校會受什麼待遇沒人知道

沒辦法  小孩最直接  通常話也最白目直接

這會不會造成同性家庭小孩的成長過程有什麼傷害無法估計

也許被同學嘲笑、排擠、霸凌  憤而轉為回家恨那個同性父母



最後要說的是

男生充滿娘味我會覺得噁心

但是女生打扮很中性則是會覺得討厭

沒辦法  有太多經驗讓我對T的印象很不好

可是他們結婚.....甘你我屁事?  管啥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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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68.50
p23j8a4b9z:我也是跟你想法一樣 但是我覺得你會被說歧視同志1F 12/02 10:27
i199240222:為什麼要放棄治療2F 12/02 10:27
deann:主觀歧視,但是客觀認為應該保障的就給人家保障又沒啥錯3F 12/02 10:28
hellomen:說的真好  小孩真的很可憐QQ EX:ㄏㄏ  尼馬馬好像鬍鬚張4F 12/02 10:28
deann:樓主這樣的想法才是比較正常的5F 12/02 10:28
w90127:看到就噁6F 12/02 10:28
heartsick:男人就該有男人樣7F 12/02 10:28
hellomen:大部分人都這樣想  可是在這裡會被當成歧視 無解 呵呵8F 12/02 10:29
jauruyu:所以你這叫偏見 不叫歧視9F 12/02 10:30
archon:歧視就歧視還怕人知道哦?但法律是另一回兒事,該做就要做10F 12/02 10:30
larailing:你說干我屁事的時候就是不支持=反對=歧視 然後就被攻擊11F 12/02 10:31
chosenone:這篇光是第一段就要被戰翻了 在本版你會被歸成基督徒12F 12/02 10:31
jyekid:誰跟你說 不支持就是反對 邏輯好成這樣13F 12/02 10:31
deann:像我歧視ㄈㄈ尺都公然講了 歡迎大家公然來罵我歧視14F 12/02 10:31
ppp111683:這在甲的眼裡就是歧視 完全順服它們才不會被罵好嗎15F 12/02 10:32
jack19931993:推這篇 就大方說出自己的反感還比較有種16F 12/02 10:32
Nicemaker:基督徒應該是要救你才對阿._.17F 12/02 10:34
awaro:跟我的想法一樣18F 12/02 10:37
benson01:哈 一推人說這篇會被攻擊 結果現在還沒人來攻擊19F 12/02 10:37
arcred:+120F 12/02 10:37
roadlonely:合理21F 12/02 10:39
henry1234562:這篇正確 "我歧視同志 但我不反對他們爭取權益"22F 12/02 10:39
s123088:推了23F 12/02 10:40
justadog:就被教會洗腦啊 看現在出來發聲反對的哪個不是教會骨的24F 12/02 10:40
yash:討厭是自由,禁止制訂法律保障同志婚姻(基本人權)才是歧視。25F 12/02 10:40
xupmc:推,原po跟我是同種人26F 12/02 10:43
ringtweety:從來沒人限制討厭同性戀的自由 只要你不先禁止他們權利27F 12/02 10:43
s92228:恩...正確觀念...   討厭就討厭 但不能去阻礙別人28F 12/02 10:44
lolicat:大部分人會這樣想+129F 12/02 10:44
PUPUYU:XXXXXXXXXXXXX同意30F 12/02 10:44
xupmc:我倒是覺得在這個版不支持=歧視=邪教,雖然不是全部31F 12/02 10:46
s92228:這不算歧視了啦...(很接近)XD 算是偏見吧32F 12/02 10:46
kyo7300918:大多數人應該是這樣33F 12/02 10:50
sorrycar:同志結婚 一般人 飯照吃 生活照過 根本沒差34F 12/02 10:50
p2979894:原po想法很平常啊35F 12/02 10:51
ringtweety:很奇怪呢 今天對同志反感的人 反而不排斥同性婚姻36F 12/02 10:52
ringtweety:反倒是自稱愛他們尊重他們的人 在限制他們的人權
whatman:與ring有同感38F 12/02 10:57
hangEasy:原po說的不錯39F 12/02 11:01
bluebrown:這篇正確 "我歧視同志 但我不反對他們爭取權益"40F 12/02 11:01
相對於同性戀,基督徒才是社會亂源之一。
如果要倡導禁止人民信仰基督教的遊行,我一定會站出來。
※ 編輯: WireShark       來自: 122.117.168.50       (12/02 11:04)
hangEasy:比較好笑的是甲甲沒出來攻擊這篇41F 12/02 11:03
ma713:推 我支持這篇!42F 12/02 11:03
tran628:推43F 12/02 11:03
hangEasy:一些腦補的真的好蠢44F 12/02 11:04
JackTheRippe:因為甲甲會想說"難道支持我的異性戀都是這種想法?"45F 12/02 11:04
bluebrown:沒辦法,很多人一直把 "不喜歡=反對"46F 12/02 11:04
JackTheRippe:內心受辱恐懼 但是又怕減少盟友而不敢攻擊47F 12/02 11:04
lifehunter:即便你不希望 你的小孩還是有可能是同性戀48F 12/02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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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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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3-12-02 12:43:17 (台灣)
     (編輯過) TW
社會對於同性戀也要有像異性戀一樣的標準與要求。不可過猶不及。
這才是我們想要的社會。請看下面這篇中立、理性的文章!
http://anlitaus.pixnet.net/blog/post/38070897?comment_page=3#comment-39813598
2樓 時間: 2013-12-02 12:02:57 (台灣)
     (編輯過) TW
伴侶盟確實有問題。以上連結是非教徒對於伴盟法的分析。
請不要讓您的愛心被伴侶盟利用了。
不滿伴盟,又支持同性婚姻者,請支持蔡正元的同性伴侶法。 http://disp.cc/b/Gossiping&ti=6Y7W#!163-6Zjw
3樓 時間: 2013-12-02 12:27:51 (台灣)
  12-02 12:27 TW
真討厭社會上好多人過份欺壓弱勢 樓主這樣想不錯了
4樓 時間: 2013-12-02 12:30:27 (台灣)
+1 12-02 12:30 TW
只有自己看不起自己,才會覺得別人都是在歧視你,如樓主說的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但是你們要結婚的權利,只要法律通過不干我們的事情,彼此都不會有任何損失。但是個人一樣反對同性家庭領養小孩,這是純粹自私的行為,同性家庭無法去改變社會環境如何看待你們,包括受到領養的小孩,未來小孩所受到的異樣眼光、排擠,不是同性家庭能處理的。
5樓 時間: 2013-12-02 13:17:19 (台灣)
  12-02 13:17 TW
認同,他們結婚甘我屁事?為什麼非得要支持?覺得與自己無關就又是歧視,那就算歧視好了?也只是我不想支持同性婚姻,這樣犯法?
6樓 時間: 2013-12-02 13:18:42 (台灣)
  12-02 13:18 TW
對於領養,就真的會反感,小孩權益大於想領養小孩的權益好嗎!
7樓 時間: 2013-12-02 13:32:47 (台灣)
  12-02 13:32 TW
重播一下//
 如果"我要把你當人看"可以當兩次總統,那麼平常就覺得"被歧視"的人..大概很難爭取到新的權利。  
至於歧視或反對別人新權利的人..你們也好不到哪裡去。
8樓 時間: 2013-12-02 15:09:19 (台灣)
  12-02 15:09 TW
不喜歡別當面罵就無所謂,那是你的觀感,擋我們爭權益就是討戰反應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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