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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作家銀正雄質疑1985經費 網友圍剿無的
時間 Mon Aug 5 19:59:55 2013
※ 引述《mayurina (....)》之銘言:
: 銀正雄老先生的一些文章節錄如下
這些自稱高級外省人的人,
似乎都不敢用自己的本名,
總要取一些郭才子、銀正雄之類的筆名,
父母取的名字不是就該堂堂正正地使用嗎?
話又說回來,
銀老真是好了瘡疤忘了疼,
去年11月才因公然侮辱罪被檢察官提起公訴,
灰溜溜的賠了對方錢和解,
現在又出來上躥下跳,
讓我們回味一下銀老的輝煌紀錄和本名吧。
另外銀老在部落格嗆聲,
「我的個資有這麼廉價嗎?幾篇網路嘴泡就想把我釣出來?」
新北市板橋區,
除了永豐街外,
還有哪條路有55巷29弄4號的?
【裁判字號】 101,易,2978
【裁判日期】 1011107
【裁判案由】 妨害名譽
【裁判全文】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易字第2978號
公 訴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銀子震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1 年度偵字第
14580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銀子震與告訴人林青弘(網路名稱:羅
伯特亞當斯)均於網路上就時事發表評論,然因政治立場不
同,而有嫌隙,銀子震竟基於妨害名譽之犯意,在新北市○
○區○○街55巷29弄4 號4 樓之住所,接續利用電腦連接網
際網路至「網路城邦」網站,在多數人可得共見共聞之網路
頁面上,以「銀正雄」為暱稱,於民國99年9 月17日上午9
時36分,公然張貼「UDN 的這兩個格主-jun5238、羅伯特亞
當斯,其實都是吃陳水扁的口水,是這個貪腐罪犯的徒子徒
孫」,於99年10月22日上午9 時55分,公然張貼「然則,對
於這種文化癟三的惡行,網友還不能公然斥責,否則那個明
明是台灣人,卻取個什麼羅伯特亞當斯洋鬼子大名的,還會
對之威脅要提告,要保留法律追訴權什麼的」,於99年11月
5 日上午9 時29分許,公然張貼「但最不上道,最不入流的
,當屬在網路上出沒的綠營外圍寫手,以UDN 的部落客而論
,每天至少出現兩個,網名曰ju- n5238 和羅伯特亞當斯..
. 後者呢,則專講白癡話,也不管合不合常識,隨便抓一條
新聞就可泛政治化,非把馬總統和國民黨羅織入罪不可」,
於100 年3 月30日下午3 時28分,公然張貼「看看UDN 那三
個綠營膿包,突然擠在一起搶著拿這事發文,顯然是民進黨
上午開完會後下了令,他們奉命在寫的,足證總統府這一下
踩倒民進黨的痛腳,一個個都在哀號不已,慘喔」,於100
年4 月2 日下午3 時34分,公然張貼「我不是指他,呵呵,
而是那些還看什麼鬼台獨烏龜念慈、王八亞當斯、混帳5238
這三隻綠營膿包的網友」,於100 年8 月13日上午11時42分
,公然張貼「謝謝告知,綠營真的是醜態百出,特別是UDN
那三個蠢蛋」,於100 年8 月13日下午1 時9 分,公然張貼
「綠營在UDN 的那三個寫手既下流,又很卑鄙,真不知其父
母是怎教育出這種兒子的,可嘆的台灣人」等內容,以貶損
林青弘即網名「羅伯特亞當斯」社會評價之侮辱字語,供不
特定人上網瀏覽而散布之,足以毀損告訴人之名譽。因認被
告銀子震涉犯刑法第309 條第1 項之公然侮辱罪嫌等語。
伯特亞當斯)均於網路上就時事發表評論,然因政治立場不
同,而有嫌隙,銀子震竟基於妨害名譽之犯意,在新北市○
○區○○街55巷29弄4 號4 樓之住所,接續利用電腦連接網
際網路至「網路城邦」網站,在多數人可得共見共聞之網路
頁面上,以「銀正雄」為暱稱,於民國99年9 月17日上午9
時36分,公然張貼「UDN 的這兩個格主-jun5238、羅伯特亞
當斯,其實都是吃陳水扁的口水,是這個貪腐罪犯的徒子徒
孫」,於99年10月22日上午9 時55分,公然張貼「然則,對
於這種文化癟三的惡行,網友還不能公然斥責,否則那個明
明是台灣人,卻取個什麼羅伯特亞當斯洋鬼子大名的,還會
對之威脅要提告,要保留法律追訴權什麼的」,於99年11月
5 日上午9 時29分許,公然張貼「但最不上道,最不入流的
,當屬在網路上出沒的綠營外圍寫手,以UDN 的部落客而論
,每天至少出現兩個,網名曰ju- n5238 和羅伯特亞當斯..
. 後者呢,則專講白癡話,也不管合不合常識,隨便抓一條
新聞就可泛政治化,非把馬總統和國民黨羅織入罪不可」,
於100 年3 月30日下午3 時28分,公然張貼「看看UDN 那三
個綠營膿包,突然擠在一起搶著拿這事發文,顯然是民進黨
上午開完會後下了令,他們奉命在寫的,足證總統府這一下
踩倒民進黨的痛腳,一個個都在哀號不已,慘喔」,於100
年4 月2 日下午3 時34分,公然張貼「我不是指他,呵呵,
而是那些還看什麼鬼台獨烏龜念慈、王八亞當斯、混帳5238
這三隻綠營膿包的網友」,於100 年8 月13日上午11時42分
,公然張貼「謝謝告知,綠營真的是醜態百出,特別是UDN
那三個蠢蛋」,於100 年8 月13日下午1 時9 分,公然張貼
「綠營在UDN 的那三個寫手既下流,又很卑鄙,真不知其父
母是怎教育出這種兒子的,可嘆的台灣人」等內容,以貶損
林青弘即網名「羅伯特亞當斯」社會評價之侮辱字語,供不
特定人上網瀏覽而散布之,足以毀損告訴人之名譽。因認被
告銀子震涉犯刑法第309 條第1 項之公然侮辱罪嫌等語。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又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經撤回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8 條第1 項、第
303 條第3 款、第307 條分別定有明文。
;又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經撤回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8 條第1 項、第
303 條第3 款、第307 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本件被告銀子震,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認
其所為係涉犯刑法第309 條第1 項之公然侮辱罪,依同法第
其所為係涉犯刑法第309 條第1 項之公然侮辱罪,依同法第
314 條之規定,須告訴乃論。茲被告與告訴人業已達成和解(註)
,並據告訴人撤回告訴在案,此有告訴人所提之聲請撤回刑
事告訴暨撤回附帶民事起訴狀及和解書各1 紙在卷可查,揆
諸前開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事告訴暨撤回附帶民事起訴狀及和解書各1 紙在卷可查,揆
諸前開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3 款、第307 條,判
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7 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蘇揚旭
法 官 林正忠
法 官 周宛蘭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
出上訴狀 (應附繕本) ,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其未敘述上訴理
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
上級法院」。
出上訴狀 (應附繕本) ,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其未敘述上訴理
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
上級法院」。
書記官 謝雪紅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7 日
註:銀老賠了六萬元。
http://blog.udn.com/chinghunglin/7413453
回應銀正雄《敬告網友,UDN有地雷》之聲明 - 政治雜論閣 - udn部落格 網路名稱「銀正雄」於今(21)日公開發表《敬告網友,UDN有地雷》一文,有關不實事實之部分,容我在此公開回應與聲明。
其一,銀正雄係因板橋地檢署(現為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以101 年度偵字第145... ...
http://blog.udn.com/ganghu999/7001502
向羅伯特亞當斯道歉聲明 - 銀正雄的在地部落格 - udn部落格
道歉聲明 本人銀正雄因發言不慎,致使作家羅伯特亞當斯之名譽受損,在此表達誠摯歉意!往後保證不再重蹈覆轍,再次損害作家羅伯特亞當斯之名譽,本人願意負起法律責任,謹此向作家羅伯特亞當斯鄭重道歉。 ... ...
道歉聲明 本人銀正雄因發言不慎,致使作家羅伯特亞當斯之名譽受損,在此表達誠摯歉意!往後保證不再重蹈覆轍,再次損害作家羅伯特亞當斯之名譽,本人願意負起法律責任,謹此向作家羅伯特亞當斯鄭重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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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85.19
推 :我剛剛查WIKI 他28歲鬧過自殺 看來是個超中二的外省人1F 08/05 20:01
這也是被ptt變態年輕人挖出來的:http://photo.xuite.net/faangho/1850042/1.jpg
推 :XD2F 08/05 20:01
推 :銀老不是都不敗的嗎???....不過銀彈應該很夠...3F 08/05 20:01
推 :他會跟粉絲在blog摘指大家只會人肉他的過往 哭哭哦4F 08/05 20:02
推 :銀老跟的上時代會上網算滿強的5F 08/05 20:02
→ :原來叫銀子震,我以為銀正雄是本名勒......... 切6F 08/05 20:02
→ :超弱的 我很怕他一生氣就腦溢血掛掉7F 08/05 20:02
→ :一個作家發文被人告.還滿強的.8F 08/05 20:03
→ :跟李敖比起來 他真的連毛都比不上9F 08/05 20:03
推 :10F 08/05 20:03
推 :外省人錢超多的啊,隨便你告還是有辦法賠啦11F 08/05 20:03
→ :誰阿.....12F 08/05 20:04
推 :要腦溢血死了 也算除了個禍害13F 08/05 20:04
→ :老草莓 大家不要刺激他 不然等等又要鬧自殺14F 08/05 20:05
推 :爛草莓15F 08/05 20:07
→ :銀正雄是誰?16F 08/05 20:08
推 :草莓從他身上長出來的XDDDDDDDD17F 08/05 20:09
→ :再告啦,告到他被關才會改18F 08/05 20:09
推 :超弱的 人家戰神馮光遠罵人結果被告好幾次都不起訴的19F 08/05 20:11
推 :他明天BLOG就開了20F 08/05 20:11
推 :"然則"是他的口頭禪XDDDDDDDDD21F 08/05 20:12
推 :就中國豬阿22F 08/05 20:12
推 :一個悖離主流名義的小人物 理他做啥23F 08/05 20:13
→ :連申請個帳號跟他大戰都沒勁
→ :連申請個帳號跟他大戰都沒勁
→ :這些人才是 社會邊緣人 ....XD26F 08/05 20:13
→ :一直揚言要檢舉1985 科科27F 08/05 20:15
推 :原來銀正雄不是他的本名!= =28F 08/05 20:17
→ :希望台灣社會能隨著時間,讓這類人慢慢消逝吧
→ :希望台灣社會能隨著時間,讓這類人慢慢消逝吧
推 :原來是個魯蛇 政治魔人30F 08/05 20:19
推 :魯蛇不意外31F 08/05 20:23
推 :罵人很嗆 和解很快 給推32F 08/05 20:24
→ :這種人找他來吵,什麼都不用說看著他自己氣急敗壞就夠囉33F 08/05 20:26
推 :好弱...34F 08/05 20:29
推 :太可憐了 請大家不要刺激他35F 08/05 20:31
推 :智障 讓他多賠點XDDDDD36F 08/05 20:31
→ :老魯蛇37F 08/05 20:32
推 :檢舉紅珊軍,比較實在38F 08/05 20:33
推 :好可憐 如果一生信奉的事 終老時發現是大錯特錯39F 08/05 20:34
→ :28歲鬧自殺後就沒長進 白活了數年 醬人生一定很可悲
→ :28歲鬧自殺後就沒長進 白活了數年 醬人生一定很可悲
推 :社會局還在幹嘛?不關懷一下嗎?41F 08/05 20:38
→ :不敢用本名 還不是被踢爆..真可惜他自殺沒成功 浪費社會資源42F 08/05 20:38
推 :缺錢的趕快去釣他啊....感覺很會咬餌43F 08/05 20:42
推 :看了好難過,老K教他仇恨台灣人,卻沒幫他走出來44F 08/05 20:43
推 :銀子震你也太遜了,被人告還賠錢,學一下李敖吧45F 08/05 20:44
推 :好應景的名字哦 銀紙震 七月半快到了可以用46F 08/05 20:50
※ 編輯: A1an 來自: 218.173.85.19 (08/05 20:54)→ :還作家勒 這種智商 寫東西是要給水母看嗎? 好像是47F 08/05 20:51
推 :他今天的文章有一些是有可能挨告的耶48F 08/05 21:07
推 :很怕他想不開 有人怪到這邊49F 08/05 21:12
推 :呵呵呵呵呵呵50F 08/05 21:30
推 :這個老傢伙連政黑咖的一半功力都沒有51F 08/05 22:06
推 :怎麼被取名銀子啊 家裡缺錢嗎?好吧我看這名字就同情他了52F 08/05 22:25
→ :政黑這時會不會很囧 不怕神一樣的對手 只怕豬一般的隊友
→ :政黑這時會不會很囧 不怕神一樣的對手 只怕豬一般的隊友
→ :金口連 戰意全消54F 08/05 22:47
推 :死俗辣最嘴砲55F 08/06 00:22
推 :這個部落格看了很想死耶XDDD56F 08/06 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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