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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yourfish.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8-20 13:00:1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avid75610 ()
標題 Re: [新聞] 李鴻源:再這樣搞 台灣沒建設
時間 Tue Aug 20 08:56:47 2013


※ 引述《Posner5566 (理察波斯納.五五六六)》之銘言:
: 【聯合報╱記者林新輝、林思慧/台北報導】
: 2013.08.20 02:42 am
: 農民團體批評土徵條例是惡法,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表示,土徵條例不是惡法,法的內容
: 從頭到尾都沒有問題。政府如果照單全收農團的主張,「那台灣以後都不用建設了。」
: 李鴻源說,像是「土地徵收補償」,農團主張由三位以上不動估價師估價,作為核發徵收
: 補償收費的標準,他認為這項訴求不合理。任何一個政黨執政,或是藍綠執政的縣市,都
: 不會接受這種修法主張,因為它將大幅增加政府財政的負擔,「這樣搞下去,中央與地方
: 統統不必建設。」

區段徵收的確可以用來建設,但內政部刻意忽略區段徵收「開發」(炒地皮)的功能
講實話,炒房、炒地皮,大部分的台灣人都喜歡,畢竟有錢大家賺,何樂而不為
又可以促進經濟發展,增加GDP,政府為何不願公開大方承認?

重點是台灣有完善長遠的國土計畫、區域計畫、都市計畫嗎?有一套周全的土地政策嗎?

: 法沒問題 是執行出問題


: 李鴻源表示,大埔事件問題不在土徵條例,「法沒有問題」,而是執行過程中出了問題。
: 內政部不打算修法,但一定會以大埔事件為鑑,作為未來處理類似開發案時檢討改進。

內政部現在說這句話,不就等於承認:執行徵收的苗縣府「執法過當」,手段過於粗暴
那身為土地徵收的主管機關的你們,為什麼不要適時發函提醒糾正,負起監督責任?

: 農團訴求 超越生活經驗
: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表示,去年修訂的土徵條例是「進步的法律」,大家心平氣和、理性的
: 坐下來討論,會發現農民團體對土徵條例修法的主張,「訴求超越了生活的經驗。」

先提醒大家,去年修訂的土徵條例之所以能有「小小進步」
背後是農陣和諸位專家學者努力推動的成果,絕對不是內政部的「功勞」
修法過程中,內政部的立場其實是被迫接受的,完全沒有提出具體主張
當時內政部提出來的草案版本,讓一堆與會學者看到昏倒…因為跟原本條文幾乎一模一樣


: 首先在區段徵收部分。蕭家淇說,昨天他與農團溝通,有人主張廢除區段徵收,不論國民

: 黨或民進黨執政,區段徵收都是政府推動建設的重要工具,像高鐵、新板橋特定區、基隆
: 河截彎取直、捷運工程,都是用區段徵收取得土地開發。

我們承認區段徵收是推動公共建設,取得所需用地的手段
但是現在區段徵收已經變成炒地皮的工具

             ╭──────────╮
             │區段徵收範圍        │
             │(住宅區、商業區)    │
             │(給私人建商使用)    │
             │ ╭───────╮ │
             │ │徵收目的所需  │ │
             │ │ex科學園區    │ │
             │ │ (政府管理)   │ │
             │ ╰───────╯ │
             ╰──────────╯

內政部說的重大公共工程,如高鐵捷運,是內圈的範圍,公共建設較符合公益,這沒問題
但是,現在出問題的,卻是外圈的範圍,大多把徵收的土地給建商蓋豪宅,算是公益嗎?
大埔案之所以有爭議,當然不是發生在內圈(園區用地),而是外圈(住宅區)


區段徵收的確可以解決財務困難,但是徵收所獲得的利益到底歸誰?
難道不會被人質疑是為了開發炒作?

: 第二、特定農業區不得徵收。蕭家淇說,現行的土徵條例就是「禁止開發,例外原則。」
: 特農區禁止開發,只有經行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設,才可以徵收特農區。他表示,像高鐵、
: 高速公路、水庫都會經過特農區,如果絕對禁止徵收,實務上不可行。

這點請大家放心
所謂的「經行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設」,目前依實務,哪項重大建設不用經行政院核定?

: 第三、徵收前必要性、公益性評估。蕭家淇說,土徵條例明定土地徵收必須兼顧必要性與
: 公益評估。

公益性必要性評估寫好看的,誰都曉得徵收要為了公益
但問題是沒有具體標準讓內政部審核

: 第四、聽證制度。瀟家淇表示,土徵條例也有明定「有重大爭議須舉行聽證」。有很多土
: 地徵收的案件單純,像是開發五米巷道、地主只有一、兩位,如果連這樣的徵收也要開證
: 會,非常沒有效率。

我們承認案件單純的小徵收的確可以為了行政效率而限制舉行聽證。
不過,到底什麼是所謂的「爭議」?別忘了土徵施行細則的規定是這樣子:

   第11條-1 所稱爭議,指建設計畫於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後,經需用土地人
            以書面通知計畫範圍內之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之土地所有權人其土
            地列入徵收,而土地所有權人對其所有之農牧用地列入徵收計畫範
            圍之必要性提出異議時,經興辦事業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詳實
            說明後,仍有異議者。


看完之後,我們覺得,凡事遇到徵收,應該都不會有「爭議」...

: 第五、補償機制。蕭家淇說,以前是「公告地價加四成」,土徵條例放寬到「市價徵收」
: 。由地方議會、公正人士、估價師組成的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徵收土地的市價。
: 第六、安置與土徵委員會組成。蕭家淇說,安置部分,條例明定對弱勢給予安置;委員會
: 含括了專家及學者,兼顧多元聲音。蕭家淇說,內政部聽到農團的聲音,未來在執行面,
: 也會要求地方政府要更有「同理心」。

補償和安置部分也有它的問題,在此不多言。
總之談補償的前提是徵收要件確實符合公益且有必要,而徵收程序已經完善,才討論補償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8107680.shtml
李鴻源:再這樣搞 台灣沒建設 | 大埔案爭議延燒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圖]
農民團體批評土徵條例是惡法,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表示,土徵條例不是惡法,法的內容從頭到尾都沒有問題。政府如果照單全收農團的主張,「那台灣以後都不用建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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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公視是見過最醜陋的事情」 龍應台:贊成廢除

kent:她應該沒照過鏡子05/2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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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3.97.2
ptguitar:公開承認應該會被批的更慘1F 08/20 08:57
nightwing:推 不過應該有人會來跳針2F 08/20 08:58
icewindwu:我公務員耶!要怎麼徵收是我在管!3F 08/20 08:58
keepstudying:三樓的把公務員想得太偉大了吧??現在是民國102年了4F 08/20 08:59
keepstudying:現在的公務員只是當棋子用而已,要貪錢是上面的在貪
keepstudying:公務員只是一個幫忙蓋印章,到時出事又沒人保護自己
widec:待會就會有智能不足的來跳針了7F 08/20 09:00
keepstudying:的爛咖而已。要怎麼徵收都是依法行政,這群爛立法委8F 08/20 09:00
keepstudying:員立出什麼爛法,公務員還是僅能依法行政
l835566:等等會有人提到台南鐵路地下化10F 08/20 09:01
skyleo:土徵在地方是地方政府主管啊,還是法條有給中央權限撤銷?11F 08/20 09:01
cloudwolf:推!!!12F 08/20 09:01
skyleo:但是基於地方自治,應該是不可能給中央撤銷權限才對13F 08/20 09:01
ddss:鄉民的邏輯剛好是把廢物型的公務員送上高位的最大推力  把可14F 08/20 09:02
ddss:可以做事的公務員拉下的最大拉力  全部務農是最好的國家政策
senior:三位以上不動估價師估價會讓政府痛苦到無法建設?16F 08/20 09:03
faxy:聽證17F 08/20 09:06
hdjj:所有的事都有爭議,無法避免18F 08/20 09:07
keepstudying:土地徵收的關鍵問題都在於「政府不想用過高的價錢去19F 08/20 09:08
keepstudying:徵收」 VS 「居民想靠此大撈一筆」
basta:怎麼不去問問田僑仔們的意見? 老是妖魔化後推給建商?21F 08/20 09:09
建商是商人,本質就是要賺錢,賺錢絕對沒錯,本文也無意牴毀建商,或神聖化被徵收戶
只要求政府建立一套公平的土地開發的遊戲規則而已
keepstudying:不論是苗栗或台南,只要政府一戶都出3000萬跟你買22F 08/20 09:09
keepstudying:居民誰還會有意見?只是政府出的錢也是來自納稅
其實我蠻期待政府訂定一部《土地開發條例》,規制行政機關,開發商與地主之間的關係
hdjj:文林苑是五億24F 08/20 09:10
※ 編輯: david75610      來自: 36.233.97.2          (08/20 09:14)
david55988:錢給夠就是好法,錢給不夠就是惡法,政府無能,錢給多才可25F 08/20 09:29
嗯,那是徵收補償的部分,還請各位補充討論。
※ 編輯: david75610      來自: 36.233.97.2          (08/20 09:38)
basta:徵收只有補償,區段徵收後的抵價地才是田僑仔的重點26F 08/20 09:50
basta:有關土地的利益,永遠別小看擁有土地人內心的盤算
lrockkimo:只能說風水輪流轉 耕者有其田 那些農地也是搶來的28F 08/20 09:56
Zsanou:推這篇 ,應該會有人跳針回29F 08/20 10:29
我對個案並沒有一定立場 無論是南鐵地下化還是大埔,畢竟徵收案到處都是,不光這些
只希望內政部能擬定一個公平的規範,讓大家互蒙其利之餘,不再發生那麼多糾紛
台灣從事地政的公務員我很尊敬他們,因為業務量大所以很忙又累,不是那麼輕鬆的工作
※ 編輯: david75610      來自: 36.233.97.2          (08/20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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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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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babu99 說讚!
1樓 時間: 2013-08-20 13:26:57 (台灣)
     (編輯過) TW
來這招,人家叫你查苗栗怪手王敝案,怎麼還在顧左古言他咧
怪手王敝案一堆,你們拿台南賴神救援會不會有點遠水救不了近火
扁已經救不了你就叫賴神,會不會太無恥了一點
2樓 時間: 2013-08-20 13:38:33 (台灣)
     (編輯過) TW
個人是覺得徵收方面是沒有問題,問題是出在執行手段。
像台中捷運跟地主談了幾年?後來還因為一個徵收無效一切重來,再跟議會追加預算來補貼爆增的徵收預算。
3樓 時間: 2013-08-20 13:41:04 (台灣)
+2 08-20 13:41 TW
建設?我只看到政府拚命地剝削人民,油電雙漲,台電弊案,中油弊案,核四弊案~他媽的這叫建設,我當內政部長好了(三個月內變成億萬富翁)!
4樓 時間: 2013-08-20 14:07:16 (台灣)
  08-20 14:07 TW
殺父之仇易忘,奪財之恨難消.
5樓 時間: 2013-08-20 14:36:35 (台灣)
  08-20 14:36 TW
臭青母:那佔夫之怨呢?唯有去英國散心!
6樓 時間: 2013-08-20 15:04:53
  08-20 15:04
說真的,總是覺得很多鄉民說的很有看法,可是在這裡說政府才不會理咧
7樓 時間: 2013-08-20 18:42:34 (台灣)
     (編輯過) TW
回去看原文,其實又是記者撰文斷章取義,李鴻源是在說這是執行面的問題應該從執行面去解決,不應該因為個案把整個法廢掉,否則以後台灣沒法緣進行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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