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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ckpioneer.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4-24 00:58:1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anrei (井之頭五郎)
標題 Re: [爆卦] 林宅血案的事實與經過---摘康寧祥回憶錄
時間 Thu Apr 24 00:51:04 2014


※ 引述《DeathscytheQ (...)》之銘言:
: 歷史的傷痕需要被正視,功用是警告世人
: 而這些始作俑者喊著要和平要遺忘
: 以這種逃避與推卸的態度對人民洗腦...
: 仇恨不是不能忘,前提是當權者得到教訓並改變作法
: 台灣近代史中的流血暴力鎮壓事件
: 當代的人們以及活在歷史之後的人們都選擇了原諒
: 不論是自主的-真心選擇原諒
: 亦或是被迫的-不滿但現實使之無法有所作為
: 甚至是被隱瞞欺騙的-運用媒體,操作輿論來隱蔽事實,之後消滅證據或隻字不提


台灣人還是很好騙的。
林宅血案後來在監察院有個報告,其中一部份如下:


張友文(刑事警察局局長):民國八十六年監察院調查報告-


家博據林宅對面水果攤稱當日確看見家博前往林宅,且該水果攤已看過家博二、三次所以
絕不會錯。


當時專案小組並沒有研判到係極右派情治人士之擦槍走火,但是有研判到黨外人士或國際
共產黨為挑撥政府與人民所為之傳說及看法。


家博(Jeffrey Bruce Jacobs;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博士):

六十九年三月三日《中國時報》家博主動到案說明之偵訊內容(節錄)-


警方問:你是幾點打電話?
家博答:十二點左右。十二點以前還是以後我記不清,好像電視新聞剛開始。
警方問:當時有沒有人接電話?
家博答:有,是雙胞姐妹的小妹妹亭均,我和她聊了幾分鐘,她一直不掛斷,我  
    要她掛,她就換了姐姐亮均跟我聊天。
警方問:你們聊了多久?
家博答:大約十五分鐘。
警方問:後來呢?
家博答:我掛斷電話後就去台大附近買書,然後和兩個外國朋友喝酒,到快三點
時,我又打電話到林家。
警方問:你總共打了幾次電話,電話都是誰接的?
家博答:我共打了三次,第二次打時,電話裡有很奇怪的聲音,不像通話中,也
不像佔線,好像有什麼聲音,我就掛斷,第三次電話是在六點十五分打的,當時好像是警
察接的。
警方問:你知道林義雄家中發生命案以後呢?
家博答:我就跑到林義雄家和醫院去探望。
警方問:你在十二點多有沒有到過林義雄家?
家博答:沒有,我是打電話去的。


八十六年三月三日監察院談話內容-


針對林奐均所稱案發天有一位叔叔來看她一事,並就其向林奐均查詢結果並無其事,可向
當時醫院醫生護士查明林奐均有無這樣說。


外國人對於東方人或台灣人的臉孔,大都認為一樣,相反亦同,相信證人亦有類似的情形
,他們如何能分別外國人就是我,證人的邏輯可能有問題,一定是誤認。


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訪談內容-


我過了一段時間才到林家,那時候警察已經在那邊,媒體也在了,下午五點鐘左右,那時
我什麼都不知道,我一直問到底是什麼事情發生了,沒有一個人答覆;我覺得奇怪,所以
我按門鈴,那你看當時候的照片,一直有閃光燈,因為那時候是晚上,所以家博按門鈴是
晚上六點鐘,不是中午。



(報紙上說家博三點鐘有打一通電話到林家?)沒有,這是假的。所以這種東西你也要考
慮。


還有一件事情是非常重要的,奐均受傷在醫院,我也去看她,那個時候管得非常緊,我進
去看她,這是沒問題的。我跟當時候的醫生、護士講話,他們說,奐均講的是一個叔叔,
有人就以為是一個認識的人,但是護士跟醫生都說奐均不認識這個人。第二方面,他們那
時候對我是沒有什麼懷疑,所以他們怎麼可能讓我進去。



那時候有很多警察,我就跟他們說我中午跟小孩有電話,事情多多少少我可以幫忙的,他
們拍我,我當然願意了,但他們一直沒有打電話過來。當天晚上我們一直不知道發生什麼
事情,所以我們有幾個人住在外面,不敢回家了。



第二天早上聯合報來了說可能有鬍子的外國人跟這個案子有關聯,我朋友看了對我說:「
家博,這個是危險,你可能要小心喔!」我緊張了就開玩笑說:「至少不是我。你要我,
我在這裡。」就是希望輕鬆點。



第三天我回國際學舍睡,聯合報上說這個有鬍子的外國人可能是外國人的博士,那我就想
,那時候台灣外國人不是那麼多,尤其是冬天,不可能像夏天那麼多外國人來,所以我想
你們一定是指我。當時我打電話給關中跟趙守博,他們建議我可以跟刑事警察局聯絡,我
查了電話就跟刑事警察局聯絡,他們可能不太有興趣,我說我下午就很有意願過來,他們
做了一些錄像之類的。當天晚上我還在警察局,他們說如果你簽名他們願意保護我。



後來,警方帶我到圓山飯店,保護了幾天,我心想幾天後開記者招待會,公開說沒有什麼
事情,我就沒有問題了。當時,我們要走了那天,並不是記者招待會,而是到南京東路體
育館旁邊我們英文叫Safe House的地方,所以就是審問。審問不是很客氣的,但也不是暴
力的,開始的時候;以後,差不多早上一點鐘,我要上廁所,有人跟著我。我說:「我要
走。」「你不能走!」「我為什麼不能走?!」「因為還沒二十四小時以內,證人保護,
不能走。」



我知道我有問題了。事實上,案發生以後,我睡的很少,因為小孩被殺了以後我心裡有壓
力的,睡的不好。他們說不能走,以後他們開始審問,每個小時審問完以後每個人來問同
樣的問題,所以我就說我需要睡覺,他們說你跟這個人談完以後可以睡覺。過了一個小時
後,又一個人過來談話,那個時候我就發了脾氣…很累、很累!講得很難聽!



我說:「對不起,對不起,我不應該這樣講。」我怕真的完蛋了,他們真的要打我了。問
話的人還是一直追問。我說:「我沒有想過…」「沒有想過什麼?」「我沒有想過,中華
民國會用刑求的方式!」「那裡有刑求!」「不給睡覺是很有名的刑求。」



所以他們給我睡了一會兒,過了兩三個小時,他們要求看我所有的筆記。我說:「你要看
我也沒有辦法妨礙你們看,但這些是學者用的,你們要看,可能會影響中華民國在全世界
的…。」



他們要我翻釋給他們,我說要看是你們的事,因為我寫的很難看,而且我就是為了安全才
都用英文寫的。因為我是外國人,二十四小時後我就出去了。


目擊者這個問題,我到刑事警察局,他們製作錄像帶給所有目擊者指認。大概是五月二十
一、二十二日,離開台灣前有見到目擊者。我就問檢察官:「這個女的是客家人,那住在
台北的客家人,不會閩南話,也不會國語,你可以想像他的文化水準多高?」我對目擊者
說:「你看我,你怎麼知道是我?」「我看你就清楚了。」「那你看過幾個有鬍子的外國
人?」「我只看過一個。」「那你怎麼曉得是我?」「因為我只看過一個,所以我知道是
你。」你知道是這種邏輯的,檢察官在我旁邊,他說那你可以走了,我當天晚上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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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呢,當時的國民黨政府想要把這位外國人塑造成兇手,而這說法怎麼起頭的呢?
就是由王杏慶,也就是現在的南方朔,在當時的中時登了報導,說引述倖存者林奐均
的話,說兇手是「常來家裡的叔叔」,然後南方朔說是江春南跟他講的,但是江春南
說他絕對沒有這樣講,總之可以看得出來南方朔的報導是配合情治單位動作的一部份


這樣的幫兇,只是因為這幾年寫了一些反馬的文章,就有不少人說南方朔是「真正

的中立選民」,可見台灣人還是很好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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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ei781:KMT SOP1F 04/24 00:53
a1122334424:你什麼時候產生了台灣人不好騙的錯覺了?2F 04/24 00:53
a1122334424:連台灣都快被騙走 要你不能自稱台灣人了
lovejamwu:剛剛哇哇哇.田秋堇委員有談到林宅.聽了很難過.4F 04/24 00:54
wei0857:游錫堃表示5F 04/24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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