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resaga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6-20 20:18:1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爆卦] 邱毅對網友提告 by呂秋遠律師臉書
時間 Fri Jun 20 20:08:06 2014
不用被告就怕,通常都不會有罪
但是,其實告你,通常也不是要讓你有罪
就是要玩你而已
被告了,警察找你做一次筆錄,檢察官找你開一次偵查庭
再看要不要起訴你,如果起訴就要再上一次法院
阿到最後會不會有罪我不知道,但是中間你已經被玩到要崩潰了
首先,金錢成本,做筆錄去警局的交通費,去偵查庭的交通費
請假所損失的全勤獎金當日薪水。
時間成本,要浪費時間去做這些事情
家庭壓力,有些人家裡知道被告,通常不管3721,就是會認為你就是有問題才會被告
因為台灣總是對弱勢弱者的標準要求比較高
然後就會開始放大你的缺點,例如你就是整天在家當宅男才會被告
阿如果剛好失業就會你就是都不去找工作才會被告
等等跟被告無關的東西,這時候就會被拿出來批
某些人是沒有這些成本壓力的
還有跑這些官司都要很久,整天提心吊膽,睡也睡不好
以上這麼多壓力,普通人都會和解了事,通常告你的也都會接受,他也知道最後通常無罪
就看你要是承受成本壓力,還是想早日用錢解脫
其實檢察官很不喜歡別人小事情就告人
所以,你如果真的挺的住以上這些要素,那你不用擔心
但我看過的絕大多數人,網路上被人告,從此不敢再留言的還是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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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91.5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3266088.A.D8F.html
推 :家庭壓力真的是最嚴重的XD1F 06/20 20:09
推 :如果不起訴可以構成誣告嗎?2F 06/20 20:10
推 :無所謂 我職業跑法院的 哈哈哈3F 06/20 20:10
推 :剛剛已經出備取名單了~4F 06/20 20:10
推 :那大家何不發起告邱x行動 換他來累XD5F 06/20 20:10
推 :我本人在此向原po真摯的道歉 希望原po可以原諒我6F 06/20 20:11
推 :告也告不贏 對於公眾人物的評論屬於言論自由的一部分7F 06/20 20:11
重點不是最後的結果 而是中間的過程 足以破壞很多人的人生和家庭了推 :公眾人物門檻本來就比較高了 zzzZZZ 有理免怕8F 06/20 20:11
※ 編輯: geniuscheung (1.34.91.51), 06/20/2014 20:12:43推 :要告邱液什麼?9F 06/20 20:13
推 :可以遖T褻嗎10F 06/20 20:15
→ :猥褻
→ :猥褻
推 :當然還是可以告污告 但是污告不可能成立12F 06/20 20:16
→ :所以那些之前八卦出沒那些訟棍才那麼有恃無恐
→ :所以那些之前八卦出沒那些訟棍才那麼有恃無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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