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cloudin.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3-20 10:04:2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問卦] 我想聽聽其他看法
時間 Thu Mar 20 09:59:43 2014
這其實不是其他看法,應該很多法律系的學生都知道..
非專業,有錯請指證
1.服貿協定的簽署,性質到底是什麼?
如果是准條約,那就是法律性質--->走法律案程序--->立院三讀-->總統公布
法律案可以事先審查:行政院擬定-->送立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
不通過
可以事後審查:行政院頒布-->送立院追認-->通過-->自始有效
-->不通過-->自始無效
如果是行政命令,依照行政程序法,行政命令是行政規則和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是機關內部秩序和運作所需的規則,不生外部效力,
重點是無論行政規則或法規命令都要有法律授權行政機關制定,
所以如果服貿真的是行政命令(只有可能往法規命令塞)
請拿出服貿是依照哪一條法律制定的?法源依據在那裡?
請拿出服貿是依照哪一條法律制定的?法源依據在那裡?
更何況法規命令如果涉及人身自由權利事項,到行政程序法第158條是無效的。
甚至你以沒有法律授權的行政命令規定涉及人民的工作財產權,
如果以法律或憲法來審查,有很高的機率是違法違憲....
2.為什麼要自動生效?
因為如果進入審查就會導出違法違憲的機率大增,這根本就不是發動人海攻勢
投票表決就可以解決得問題
因為贊成或支持服貿的前提都在於服貿協議簽訂的內容有合法授權
如果第一階段都過不了,怎麼進入第二階段?
沒想到我們的立委如此高明,想出了自動生效得奇招...
3.反黑箱在反什麼?
今天你被告了,你想說開庭的時候,要拿出所有的證據,還請了律師,
證明自己是無辜的
或者證明自己雖然有罪,但是是過失等等
但是等了老半天,拿到了傳票,到了法庭
法官拿著一張紙,直接宣判你有罪,沒有調查證據,沒有聽你和律師講話
或者今天你是被害人,你拿出所有的證據給檢察官,檢察官也幫你調查了充分的證據
準備開庭幫你好好的追訴犯人
法官拿著一張紙,直接宣判被告無罪,沒有給你和檢察官陳述的機會,也不聽被告講什麼
你覺得這個法律規定你有的權利,都不見了,你生不生氣?
你覺得這個法律規定你有的權利,都不見了,你生不生氣?
(當然法定有很多案子,法定情況不用開庭,另當別論)
今天立法院之所以存在,我們的立委的工作就是要審查這些法條
案子要怎麼進入議會有一定的流程,法律白紙黑字寫的很清楚,
案子要怎麼進入議會有一定的流程,法律白紙黑字寫的很清楚,
不是某一個人拿著稿子說,自動生效就生效,我只知道只有古代的聖旨
會唸完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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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25
※ 編輯: QQfreedom 來自: 210.69.124.25 (03/20 10:01)
推 :推, 立委啊…1F 03/20 10:01
推 :推 逐條生效就有違憲可能 但這點要DPP下去用力追2F 03/20 10:02
推 :應該拿這些點質疑他們!!3F 03/20 10:02
推 :專業推4F 03/20 10:02
推 :我年完法律系之後的感想從大一到畢業都是同一個:立法者5F 03/20 10:02
→ :是豬。
→ :是豬。
→ :違不違憲大法官說了算,不過....7F 03/20 10:02
→ :哀....8F 03/2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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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niss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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