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5-15 13:13:1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時間 Thu May 14 15:36:05 2015
蘋果日報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http://goo.gl/b1CHzS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 即時新聞 | 20150514 | 蘋果日報
高雄一間土雞城的朱姓老闆,4年前接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須償還吳姓男子等2人30萬元,朱男自認為沒有欠債,以為是詐騙集團的騙局不予理會,沒想到真的是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朱男上午現身氣憤說:「法院的人竟 ...
高雄一間土雞城的朱姓老闆,4年前接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須償還吳姓男子等2人30萬元,朱男自認為沒有欠債,以為是詐騙集團的騙局不予理會,沒想到真的是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朱男上午現身氣憤說:「法院的人竟 ...
高雄一間土雞城的朱姓老闆,4年前接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須償還男子吳春宏等2人30
萬元,朱男自認為沒有欠債,以為是詐騙集團的騙局不予理會,沒想到真的是法院核發的
支付命令,朱男上午現身氣憤說:「法院的人竟然是跟詐騙集團成員一起來查封我的店,
你叫我怎麼辦?」但這從天而降的債務,又是怎麼來的?
萬元,朱男自認為沒有欠債,以為是詐騙集團的騙局不予理會,沒想到真的是法院核發的
支付命令,朱男上午現身氣憤說:「法院的人竟然是跟詐騙集團成員一起來查封我的店,
你叫我怎麼辦?」但這從天而降的債務,又是怎麼來的?
原來是詐騙集團利用法院核發支付命令的審查寬鬆的漏洞,先用在3張面額各10萬元的本
票上,冒簽朱男姓名,再以朱男欠債不還為由,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由於法院審核
支付命令僅書面審查,審核通過後,雖會以書面通知債務人,而債務人可在收到支付命令
20天內聲明異議,若有提聲明異議,則原本的支付命令就失效力,但如果未在期限內聲明
異議,則支付命令就發生確定判決的效力,聲請人就可以拿著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
行。
票上,冒簽朱男姓名,再以朱男欠債不還為由,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由於法院審核
支付命令僅書面審查,審核通過後,雖會以書面通知債務人,而債務人可在收到支付命令
20天內聲明異議,若有提聲明異議,則原本的支付命令就失效力,但如果未在期限內聲明
異議,則支付命令就發生確定判決的效力,聲請人就可以拿著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
行。
朱男就是因為在收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後,沒有在期限內聲明異議,才會讓男子吳春宏
拿著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致朱男賴以維生的土雞城被查封法拍,朱男還氣到
心臟病發作差點喪命。
拿著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致朱男賴以維生的土雞城被查封法拍,朱男還氣到
心臟病發作差點喪命。
雖然朱男事後控告吳男涉嫌偽造文書、詐欺等罪,經筆跡鑑定,也確認本票上的簽名確非
朱男所簽,但因也無法確認偽造簽名者就是吳男,因此吳男獲不起訴,朱男原以為可以拿
筆跡鑑定結果要回自己的土雞城,無奈,支付命令須透過再審制度救濟,而法律又規定朱
男必須找出偽簽者才能撤銷原判決。朱男根本無計可施,欲哭無淚,只能眼睜睜看自己苦
心經營的店被法拍。
朱男所簽,但因也無法確認偽造簽名者就是吳男,因此吳男獲不起訴,朱男原以為可以拿
筆跡鑑定結果要回自己的土雞城,無奈,支付命令須透過再審制度救濟,而法律又規定朱
男必須找出偽簽者才能撤銷原判決。朱男根本無計可施,欲哭無淚,只能眼睜睜看自己苦
心經營的店被法拍。
而法院審理支付命令有多寬鬆?律師劉哲宏指出,此案的支付命令聲請人吳春宏在全國各
地法院聲請超過100件,光高雄地院就佔了80件,核准率約八成。更諷刺的是,朱男的土
雞城被法院查封當天,吳男還大喇喇的與法院司法事務官、執達員等前往查封。
地法院聲請超過100件,光高雄地院就佔了80件,核准率約八成。更諷刺的是,朱男的土
雞城被法院查封當天,吳男還大喇喇的與法院司法事務官、執達員等前往查封。
朱男今天上午在民間司改會多位律師陪同下,前往高雄地院陳情,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施柏
宏收下陳情書說,針對類似案例,會建議司法院儘速修改相關法律規定,並要求司法事務
官加強審核支付命令核發流程。(郭芷余/高雄報導)
宏收下陳情書說,針對類似案例,會建議司法院儘速修改相關法律規定,並要求司法事務
官加強審核支付命令核發流程。(郭芷余/高雄報導)
備註:
太扯了吧,都確定沒有欠債了法拍後的錢是要給誰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07.166.218
※ 文章代碼(AID): #1LL51dJ2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1588967.A.4C2.html
→ : 還滿屌的1F 05/14 15:36
推 : 形式裁定2F 05/14 15:37
→ : 法律真的是北七到有春3F 05/14 15:37
推 : 這樣以後叫別人幫簽一下 整個大安區都我的欸4F 05/14 15:37
推 : 國賠 告死政府5F 05/14 15:37
推 : 全國的詐騙集團可以趕快賺錢囉6F 05/14 15:37
推 : 高雄不意外7F 05/14 15:37
推 : 鬼島司法 幹8F 05/14 15:38
→ : ma19:一切合法,謝謝指教>>>看看這句話有多蠢9F 05/14 15:38
推 : 支付命令這種爛法律到底什麼時候要拿掉。10F 05/14 15:38
→ : 幸福花媽市, 真是太幸福了11F 05/14 15:38
推 : 這招用很久了12F 05/14 15:38
推 : 寄一堆支付命令給立委會怎樣?13F 05/14 15:38
→ : 609縣市 台灣法律管不到14F 05/14 15:38
推 : 已經上報好幾起類似案件了... 還是沒解15F 05/14 15:38
噓 : 廢了那以後欠錢都不用還要不到16F 05/14 15:38
推 : 所以要懂法律阿 20天內有反應你就沒事 還能告人偽造17F 05/14 15:38
→ : 合法的詐騙集團,全台聲請超過100件........18F 05/14 15:39
推 : 那我要13睡過的那間19F 05/14 15:39
推 : 一人一信去法院聲請車輪黨支付命令20F 05/14 15:39
→ : 畜類正路不走, 撇步最多. 一棒下去當場讓你以後都撇步21F 05/14 15:39
→ : 可以參考老爸叫我離開科技業1文 七期很多地都被騙走的22F 05/14 15:39
推 : 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你們不懂嗎23F 05/14 15:39
推 : 誰叫他不去申明異議24F 05/14 15:39
推 : 這支付命令判例是有什麼病?既然都確認偽造文書,這筆債25F 05/14 15:40
→ : 務根本違反公序 自始無效 還要強制執行是腦袋洞多大?
→ : 務根本違反公序 自始無效 還要強制執行是腦袋洞多大?
噓 : 我遇到酒駕臨檢也以為詐騙集團,可以不理嗎?27F 05/14 15:40
→ : 聲請發支付命令, 500元 然後對方聲明異議就GG28F 05/14 15:40
推 : 609縣市,騙子跟官員一路29F 05/14 15:40
推 : 整個台灣都是我家?30F 05/14 15:40
推 : 有沒有專業的來解釋?怎麼看起來像法院不管欠條真偽?31F 05/14 15:40
→ : 就依法行政啊32F 05/14 15:40
推 : 一切合法 呵呵33F 05/14 15:40
→ : 法律人 不意外34F 05/14 15:40
→ : 公務人員便宜行事致生損害 可以要求國賠嗎?35F 05/14 15:41
推 : 一切合法,自己不讀好台灣規則,好意思拿台灣身份證36F 05/14 15:41
推 : 真扯37F 05/14 15:41
推 : 自己找偽簽者是白痴嗎…38F 05/14 15:41
噓 : 連簽名鑒定都不是本人還可以判支付XD39F 05/14 15:41
噓 : 真他媽爛法 故意找那些長期出門出國的寄支付命令 賺翻了40F 05/14 15:41
推 : 黨工又在帶風向 真可憐41F 05/14 15:41
→ : 法院寄來的東西要當一回事電話還能說詐騙法律不是開玩笑42F 05/14 15:42
推 : 推文各種合法不合理都不懂了43F 05/14 15:42
→ : 大水庫理論44F 05/14 15:42
推 : 學到一招了 鬍鬚張下一個GET45F 05/14 15:42
→ : 法律蟑螂!46F 05/14 15:42
→ : 遇到什麼都以為是詐騙集團,你乾脆去深山隱居算了47F 05/14 15:42
推 : 公務員沒違法申請什麼國賠?48F 05/14 15:42
噓 : 法律只保障懂法的人……49F 05/14 15:42
推 : 白海豚都會轉彎 就我們的法律明知道不對了還轉不過去XD50F 05/14 15:42
推 : 所以我可以照這模式搞勝文哥嗎?51F 05/14 15:43
推 : 這什麼智障恐龍司法52F 05/14 15:43
推 : 這還叫法律?根本仗著國家機關玩死別人53F 05/14 15:43
→ : 吃什麼飯用的 真是擾民54F 05/14 15:43
推 : 自己找偽簽者 那要檢警執法人員沖殺洨?領稅金收工放飯55F 05/14 15:43
→ : 你搞不過勝文哥 他整天閒閒法院又是他們家開的56F 05/14 15:43
→ : 說好賺的怎麼不去試一下?耍低能也該有個極限57F 05/14 15:43
→ : ?58F 05/14 15:43
推 : 一類組的亂源無誤59F 05/14 15:44
→ : 身在法治國家又不想懂法,乾脆滾去北韓60F 05/14 15:44
推 : 這麼老套的手法 還有人被騙阿61F 05/14 15:44
推 : 詐騙集團開始玩法律了 吃定死老百姓不懂 弄100個中10個就好62F 05/14 15:44
噓 : 爛法律...63F 05/14 15:44
噓 : 大家快來狂寄支付命令當大富翁吧~~~~~~64F 05/14 15:44
→ : 信不信 要是有人偽造馬芙丸簽本票 這個法院一定能65F 05/14 15:45
推 : 法律是有錢人玩得 走法院就搞死肥宅 敢玩勝文?66F 05/14 15:45
→ : 不過這官司還能打.67F 05/14 15:45
推 : 應該說科技這麼進步了,還把寄信當唯一通知真沒跟上時代68F 05/14 15:45
→ : 查到 只會欺負老百姓而已69F 05/14 15:45
→ : 一堆在哭的 沒這個人家欠你錢你怎討 ㄏ 說說看阿70F 05/14 15:45
→ : 去百貨門口問100路人 看有多少人懂71F 05/14 15:45
噓 : 幹三小?72F 05/14 15:46
推 : 目前的狀況就是收到不管真假 一定要馬上向法院異議73F 05/14 15:46
→ : 重點在於 已經證明是詐騙了74F 05/14 15:46
→ : 有這個也討不到 重點是懂不懂 不是討不討得到75F 05/14 15:46
噓 : 這不是很久了嗎.....之前也有類似的新聞阿 鄉民真健忘...76F 05/14 15:46
推 : 這三小77F 05/14 15:47
推 : 而且吳春宏還不起訴 超爽der ~~~~~78F 05/14 15:47
→ : 沒有不能討阿 只是審查機制? 而且都確認偽造了79F 05/14 15:47
推 : 支付命令被聲明異議,申請支付命令的人會有責任80F 05/14 15:47
推 : 真是這樣我也想騙個一億來花81F 05/14 15:47
→ : 吳男不能抓去測謊嗎82F 05/14 15:47
推 : 太好了,我知道怎麼對付旺旺跟遠雄惹83F 05/14 15:47
推 : 有新招了84F 05/14 15:47
→ : 還要等人找到簽名者才可以判回 沒有就強制法拍?85F 05/14 15:47
→ : 支付命令超屌的,說你欠錢不用查證的86F 05/14 15:47
推 : 這種爛法律趕快修一修吧.87F 05/14 15:47
推 : 法院誰開的??88F 05/14 15:47
→ : 看有沒詐騙集團去詐立委他家,看會不會快速修法89F 05/14 15:48
推 : 黃國昌以前就說過支付命令制度有問題90F 05/14 15:48
推 : 太扯了 就不知道是誰要怎麼找偽簽91F 05/14 15:48
→ : 是先審核過了,才發現是偽造吧92F 05/14 15:48
→ : 鄉民集體去申請支付命令,向財團要錢93F 05/14 15:48
→ : 歡迎來到鬼島94F 05/14 15:48
推 : 這麼嚴重的法律漏洞竟然還沒修,這種詐騙好幾年了吧95F 05/14 15:48
推 : 找幾個遊民搞大法官才有效果96F 05/14 15:49
→ : 他審核時應該不會管真假97F 05/14 15:49
推 : 詐騙集團都比青椒宅聰明 這招不知賺幾台GTR98F 05/14 15:49
→ : 發現是偽造的以後 為何不能推翻之前審核?99F 05/14 15:49
→ : 說不管 要是寄到戶籍地沒人住 錯過時效不就很淒慘100F 05/14 15:49
推 : 隨便弄個支付命令就能把陌生人搞得家破人亡101F 05/14 15:49
推 : 這招有聽過102F 05/14 15:49
推 : 謝謝台灣的立法院 感恩 讚嘆 689103F 05/14 15:50
推 : 可以不用廢啊,但是漏洞要補,不然被玩死都不知道104F 05/14 15:50
推 : 之前新聞就好幾起了 到底要不要修法?105F 05/14 15:50
→ : 可以推翻吧,只是要走司法程序106F 05/14 15:50
推 : 鬼島的法律就是個笑話107F 05/14 15:50
→ : 還 挺 屌 的108F 05/14 15:51
→ : 法院能改通訊地址阿 長期不在可以請鄰居幫忙注意信件109F 05/14 15:51
噓 : 惡法,每次都有萬年法師說被詐的活該…110F 05/14 15:51
推 : 類似事件前陣子蠻多的,早該修的法到現在繼續擺爛,真的扯111F 05/14 15:51
推 : 而且我覺得很奇怪 就確定不是本人簽的 那本票當然無效112F 05/14 15:52
推 : 聲明異議超簡單,一張白紙寫上姓名跟案號,然後寫三個字「113F 05/14 15:52
→ : 我異議」也可以,連這樣你都不作,法院怎麼知道聲請人提出
→ : 的文件有問題...
→ : 我異議」也可以,連這樣你都不作,法院怎麼知道聲請人提出
→ : 的文件有問題...
→ : 吧 這樣還能繼續法拍喔...?無法理解其中邏輯116F 05/14 15:52
噓 : 2011年就有這惡法就有上新聞了 2015還是沒變 偉哉KMT117F 05/14 15:52
推 : 我也想去申請一張跟遠雄集團要錢118F 05/14 15:52
推 : 讀法律的人 哈哈119F 05/14 15:52
→ : 這招就是吃定一般民眾不理以為是詐騙 古早時代都馬嚇壞120F 05/14 15:52
→ : 看到法院的東西要很謹慎處理
→ : 看到法院的東西要很謹慎處理
推 : 太瞎了吧122F 05/14 15:53
噓 : 我也遇過類似的,結合裝潢詐騙……馬的這些畜生!123F 05/14 15:53
推 : 誰確定沒有欠債了124F 05/14 15:53
→ : 20天欸 要是你剛好不在 或不住戶籍地 沒人告訴你125F 05/14 15:53
推 : 這什麼鳥法律啊?126F 05/14 15:53
噓 : 一堆人又再檢討受害者了 真是鬼島無誤127F 05/14 15:53
→ : 是能聲明異議個雕128F 05/14 15:54
→ : 找小戶數有管理員的寄,管理員簽收,出國一個月就吃屎拉129F 05/14 15:54
推 : 支付命令有問題吧 以前很多人被騙 立委不知在幹麻 不改130F 05/14 15:54
推 : 問一下 如果現居地跟戶籍地不同 導致未接獲通知視為過131F 05/14 15:55
推 : 幹超瞎XDDDDDDDDD 這超誇張的XDDDDDD132F 05/14 15:55
→ : 期 而被強制執行 這樣不是很鳥133F 05/14 15:55
→ : 要簽收才算,不過他不管誰簽收的...134F 05/14 15:55
推 : 以前就出現過利用支付命令在詐騙的新聞,說要修法結果135F 05/14 15:55
推 : 而且偽造簽名文書的詐騙集團沒事?136F 05/14 15:56
推 : 支付命令的聲請 法院目前只會就形式裁定 不會實際查明真137F 05/14 15:56
→ : 也是不了了之138F 05/14 15:56
→ : 偽債權139F 05/14 15:56
→ : 阿收到法院文書還不管? 怪我囉140F 05/14 15:56
推 : 之前不是說要修法 是要多久才能修這鳥洞...141F 05/14 15:56
推 : 重點應該是以簽收 管理員也該有點SENSE吧 法院的信..142F 05/14 15:56
推 : 一定要讓立委上當才會修法嗎?XD143F 05/14 15:56
→ : 法律不保障權利的睡眠者 支付命令本來就有特殊的功能144F 05/14 15:56
推 : 而且法院不會去查你交來的是真是假才是問題? 衰小到145F 05/14 15:56
→ : 以前不是也有過假的法院文書嗎146F 05/14 15:57
→ : 與背景因素147F 05/14 15:57
→ : 別人用一句行政瑕疵帶過...148F 05/14 15:57
→ : 一般人也分不出來送來的是真是假149F 05/14 15:57
推 : 支付命令超寬鬆搭配再審要件超嚴格 真的是.....150F 05/14 15:57
→ : 不然我借錢給別人 還要怕別人脫產不還債 這東西對債權人多151F 05/14 15:57
→ : 你只要在20天之內 去聲明異議就好 什麼都不做誰能幫你152F 05/14 15:57
推 : ....智障法律?153F 05/14 15:57
→ : 方便呀154F 05/14 15:58
推 : 我老母也被拐過 台中還要跑去台南法院超煩人155F 05/14 15:58
→ : 覽教音速,是時就是被拿來詐騙156F 05/14 15:58
→ : 重點是要當一回事 查證後當然可能是詐騙157F 05/14 15:58
推 : 如果每個支付命令都要審真偽,法院都不用開庭了,整天都審158F 05/14 15:58
→ : 不完。
→ : 不完。
→ : 莫名其妙 卻要別人花錢打民事官司救濟?可以叫法院賠160F 05/14 15:58
推 : 這根本人渣法律啊161F 05/14 15:58
推 : 鬼島又將引發一波創業潮162F 05/14 15:58
→ : 不過還好有google跟問警察 當下有立刻處理 = =163F 05/14 15:58
→ : 中華電信,可以把申請帳號當做號碼這也很低能164F 05/14 15:59
→ : 這些損失嘛? 當別人很閒整天上法院自證清白165F 05/14 15:59
→ : 如果有人兩三天就送一次 讓你兩三天跑一次法院辦異議?166F 05/14 15:59
→ : 想請問批評的人 有去了解支付命令跟一般實質審查的差167F 05/14 15:59
→ : 別嗎?
→ : 別嗎?
推 : 這法條超智障的勒 O口O169F 05/14 16:00
推 : 有利可圖,怎麼能讓人修法給修掉呢?170F 05/14 16:00
推 : 前面沒異議是一回事,後面都已經證明欠錢證明是偽照的171F 05/14 16:00
→ : 只知道隨便一個人用你名字簽本票就能煩死你……172F 05/14 16:00
→ : 有多少債權人碰到惡劣的債務人 就是用支付命令逼出面173F 05/14 16:00
→ : 拍賣還沒辦法庭停止?賣掉後錢給誰?還是給詐諞人?174F 05/14 16:00
→ : 支付命令這真的是對詐騙集團的一大利器175F 05/14 16:01
推 : 有餘力當然能在搞他偽造阿 可是跑法院耗時又耗錢176F 05/14 16:01
推 : 人渣法律讓法官成了人渣的幫凶 歡迎來到鬼島177F 05/14 16:01
推 : 本意跟濫用是兩回事,這是濫用178F 05/14 16:01
噓 : 一堆人搞不懂送達就妄想很好賺,重點是收到了又不理,179F 05/14 16:01
→ : 對了,真的不想還錢方法也不少,支付命令可能也只是張紙。180F 05/14 16:01
→ : 怕詐騙打個電話問一下有這麼難?181F 05/14 16:01
推 : 有沒有送達才是重點啦182F 05/14 16:02
→ : 我比較好奇哪條法律規定要去找出真正的偽造票據的183F 05/14 16:02
→ : 真的詐騙 打了電話搞不好就...184F 05/14 16:02
→ : 妓者造法嗎185F 05/14 16:02
→ : 這案子本票簽名確定是偽造,也就是苦主沒欠吳男錢,那拍186F 05/14 16:02
→ : 怎沒人用這招用在連家,幾百億就到手了187F 05/14 16:02
→ : 安安 乾脆配合這招,來電號碼是高雄地方法院唷^.<188F 05/14 16:03
→ : 賣後的錢法院要交給誰?還是吳男?充國庫?189F 05/14 16:03
→ : 詐騙就是99個失敗只要1個成功就是賺的生意。190F 05/14 16:03
→ : 87鄉民,收到不理才是重點吧,一點法律常識都沒zzzzzzz191F 05/14 16:04
推 : 好啦大家不要氣憤,2016我來參選立委,再來修法,打給貢猴192F 05/14 16:04
→ : 母猴?
→ : 母猴?
推 : 這招以前沒啥用 後來詐騙盛行 一堆人不理 ...194F 05/14 16:04
噓 : 一堆白痴鄉民在那邊帶風向195F 05/14 16:04
推 : 垃圾國民黨196F 05/14 16:04
推 : 太誇張了= =197F 05/14 16:04
→ : 大家都知道前面要注意,線在問題是連證明是詐騙都沒辦198F 05/14 16:04
推 : 窮魯快去買空白本票申請全區 很快你就能矇到一間房子囉199F 05/14 16:04
推 : 這問題有一段時間了,到現在還沒改,立院效率真高啊200F 05/14 16:05
→ : 法阻止自己的財產被法拍201F 05/14 16:05
推 : 老人家都會以為是詐騙啦 我家老母收到 老爸也說不用理他202F 05/14 16:05
→ : 中華電信寄給肥宅說你欠2萬 肥宅會不理麻..馬上打去問吧203F 05/14 16:05
→ : 既然好手好腳不工作只想撈偏門 那以後詐騙集團抓到直204F 05/14 16:05
→ : 接剁掉手腳好了 反正也用不到不是?
→ : 接剁掉手腳好了 反正也用不到不是?
→ : 真的還好有google206F 05/14 16:05
→ : 詐騙集團利用法院名義甚至用假電話號碼 也不是沒有207F 05/14 16:05
推 : 紅色那段超智障 遇到真的會氣死208F 05/14 16:06
→ : 咦 也不對 因為真的是詐騙= =209F 05/14 16:06
→ : 該怪的是詐騙罪太輕210F 05/14 16:06
推 : 一開始法院核發就有問題了!還憑什麼終身職 退休俸!垃圾211F 05/14 16:06
推 : 根本bug啊!!212F 05/14 16:06
推 : 垃圾黨工好厲害吼,完全搞不清楚狀況在檢討被害人213F 05/14 16:07
推 : WTF214F 05/14 16:07
推 : 你自己前端疏忽,所以為了維護自己財產要多跑幾次法院215F 05/14 16:07
推 : 支付命令已有確定力 再審也被法院駁回 吳男還真可以拿到錢216F 05/14 16:07
→ : 假電話號碼就是電信網路中申請的名稱跟電話號碼一樣...217F 05/14 16:07
推 : ............218F 05/14 16:07
→ : 要主動去說「債務關係不成立」這種詐騙真的超級雞巴219F 05/14 16:08
推 : 工作幹嘛?還不狂寄支付命令當大富翁!220F 05/14 16:08
→ : 其實很明顯,申請那電話就是拿來騙錢,中華電信也知道221F 05/14 16:08
推 : 好瞎...222F 05/14 16:08
→ : 就認了,但現在是都已證明對方是詐騙還要被法拍223F 05/14 16:08
→ : 合法不合理 合法不合理 合法不合理 嘖嘖224F 05/14 16:08
推 : 如果連文書事件都無法辯真偽,法院的判決還談什麼公信力?225F 05/14 16:09
推 : 因為借據借條只有單方面會去法院申請支付啊,法院要查證也226F 05/14 16:09
→ : 幸運投到債權複雜的 或老年人之類的 說不定還傻傻還錢227F 05/14 16:09
推 : 沒有去看詐欺獵人...228F 05/14 16:09
→ : 只能發函去問吧229F 05/14 16:09
推 : 這就是蛆蛆最愛的一切合法230F 05/14 16:09
推 : 今天就來簽一千張本票申請支付命令好了wwww231F 05/14 16:09
→ : 台灣真鬼島Q.Q232F 05/14 16:09
→ : 比買樂透還好賺233F 05/14 16:09
推 : 不然台中哪那麼多好車 大都做黑的 買個資 騙老人234F 05/14 16:10
→ : 專門寄給那種獨居老人或是很忙的工作狂人235F 05/14 16:10
推 : 很早就有人警告過了 也真的有人這麼幹了236F 05/14 16:10
推 : 台灣的法官到底憑什麼是終身職?會考試 話虎爛,實際審判無237F 05/14 16:10
→ : 能力!
→ : 能力!
推 : 台灣法律本如此239F 05/14 16:10
噓 : 法院是誰開的,不就知道了嗎240F 05/14 16:11
→ : 這才叫名符其實的知法玩法,羨慕的鄉民學著點啊。241F 05/14 16:11
→ : 沒啥資產的肥宅不用擔心242F 05/14 16:11
推 : 幹 太扯 吳男根本垃圾 法律專門便宜人渣243F 05/14 16:11
→ : 反正不管怎麼修法,蠹蟲還是找得到地方蛀,學法有益無害嘖嘖244F 05/14 16:12
→ : 主要是再審太鳥,就跟假電話號碼,不是鎖申請人。鎖個別245F 05/14 16:12
推 : 法務部長忙著護航長官,對彌補法律漏洞提案修法,沒空246F 05/14 16:12
推 : 惡法亦法 一切都合法..... 靠 立法和法院審裡都大有問題247F 05/14 16:12
→ : 電話號碼。根本沒屁用=_=248F 05/14 16:12
推 : 蛆蛆最會賴給法官 立院哪黨多數都當沒看見249F 05/14 16:12
噓 : 鬼島立委不修法啊 怪自己選出來的立委吧250F 05/14 16:12
推 : 這條法律的執行根本有問題吧251F 05/14 16:12
噓 : 垃圾252F 05/14 16:12
推 : goggle 支付命令 詐騙 一堆 還有可憐老婦人被這樣騙5千萬253F 05/14 16:12
推 : 這不是很早就有的詐騙,只要跟法院回覆沒欠錢254F 05/14 16:13
→ : 還好有網路跟媒體台中也跑到阿共那去騙不少 羅X穎就是255F 05/14 16:13
→ : 法院就不會鳥這個了256F 05/14 16:13
推 : 20天聲明異議的期間真的有點短 誰沒事會有空詐騙集團257F 05/14 16:13
推 : 就跟你講台灣人很聰明的,這種簡化訴訟程序的美意都會被258F 05/14 16:14
推 : 所以,法拍後的錢到底要給誰?法院?吳男?259F 05/14 16:14
→ : 這招老梗了 可是支付命令根本是惡法 應該修改或廢除260F 05/14 16:14
→ : 詐騙集團拿來用,這是那些法學大家始料未及的吧XD261F 05/14 16:14
推 : 幾年前看過案例,超扯!現在還有喔??!法院在幹262F 05/14 16:15
→ : 嘛
→ : 嘛
→ : 對討債的人來說20天覺得長了 討不到才找法院 本意264F 05/14 16:15
詐騙新招!不理支付命令 婦背債5千萬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假當真、真當假,「支付命令」成歹徒詐騙新工具。台中黃姓婦人前年被詐騙集團以假公文先後4次騙走207萬,去年她又收到一張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指她欠債近5000萬,她學乖了不再理會,不料又因未在20日之內提出異議,根據民事訴訟法,「支付命令」因此確定;詐騙集團竟據此聲請法院強制執行,黃女士財產遭扣押被逼「還錢」給詐騙歹徒。 ...
假當真、真當假,「支付命令」成歹徒詐騙新工具。台中黃姓婦人前年被詐騙集團以假公文先後4次騙走207萬,去年她又收到一張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指她欠債近5000萬,她學乖了不再理會,不料又因未在20日之內提出異議,根據民事訴訟法,「支付命令」因此確定;詐騙集團竟據此聲請法院強制執行,黃女士財產遭扣押被逼「還錢」給詐騙歹徒。 ...
推 : 要是大樓管理員想用這方法騙錢超容易的吧266F 05/14 16:15
→ : 一堆人在那喊惡法 哪天變成債權人看會不會一樣267F 05/14 16:15
推 : 簡化訴訟程序應該要規定個上限 不然太可怕了268F 05/14 16:15
→ : 有bug就要修,雖然大家都要注意法律,但一條法律弄到269F 05/14 16:15
→ : 繼承惡法就是個例子了 還有很多要改的270F 05/14 16:15
推 : 很久以前在一堆網路轉寄郵件裡看過 原來是真的271F 05/14 16:15
→ : 只需認偽造文書就能得到土雞城272F 05/14 16:15
推 : 想到之前某些人的言論 犯法一定是錯的 實在快笑死273F 05/14 16:16
→ : 上面那個網址婦人更慘,5000萬的支付命令。274F 05/14 16:16
推 : 把執行力拿掉支付命令就廢了阿 不過不應該給既判力275F 05/14 16:16
推 : KMT:立院/司法 都我獨大啊 想修法?省省吧276F 05/14 16:16
推 : 司法秀下限277F 05/14 16:16
→ : 一不小心就讓你傾家蕩產,連挽救機會都沒,就是有問題278F 05/14 16:16
推 : 台灣真的被法律人害死279F 05/14 16:16
→ : 只是中國ECFA好像比較重要?280F 05/14 16:16
推 : 再不修法,法院就成了共犯結構281F 05/14 16:17
推 : 還不快修法…282F 05/14 16:17
推 : 不知道有沒有問題,所以就許可了。這啥鬼邏輯?283F 05/14 16:17
→ : 我可以主張黨產都是我的嗎?反正也不能證明不是
→ : 我可以主張黨產都是我的嗎?反正也不能證明不是
→ : 找個法官試試看,看他們怎麼解決的285F 05/14 16:17
推 : 這好像本身法律邏輯沒問題?要不然怎麼日本也有類似的事情286F 05/14 16:18
→ : 哪裡連挽救機會都沒呀 科科287F 05/14 16:18
推 : 廢物政府288F 05/14 16:18
噓 : 看一次噓一次 支付命令垃圾法律289F 05/14 16:18
推 : 扯翻了290F 05/14 16:18
推 : 支付命令用最多的是銀行跟電信公司,所以要叫立委修法291F 05/14 16:19
推 : 要怎麼確定他有已讀292F 05/14 16:19
推 : 還蠻屌的~293F 05/14 16:19
→ : 等於斷自己財源294F 05/14 16:19
推 : 幹,廢物司法,聯合詐騙集團還要被害者找出簽名者295F 05/14 16:19
推 : 支付命令這幾年惡意使用的情況很多,應該要修法了296F 05/14 16:20
推 : 真爽 那我要來查封帝寶了297F 05/14 16:20
推 : 看來推文有詐騙集團,說要修法就跳腳298F 05/14 16:20
→ : 千錯萬錯絕對不會是偉大的法院299F 05/14 16:20
→ : 全民查封運動300F 05/14 16:20
→ : 都已經至少給了兩次救濟機會 你不提 怪我囉301F 05/14 16:20
推 : ====== 偉大的中華民國法律 臺灣人吞下去 ==========302F 05/14 16:21
→ : 當你借錢給人時 本來就要有考慮風險了303F 05/14 16:21
推 : 我覺得要修改成支付命令必須當事人親自簽收而且解釋清楚304F 05/14 16:21
→ : 法律可以保障你 一定拿得回錢?305F 05/14 16:21
推 : 這些法官是吃屎長大的嗎????306F 05/14 16:21
→ : 雙掛號沒用,而且也不是每一個人都看過法院公文書307F 05/14 16:21
推 : 推文說要查封帝寶的,實際上你真的可以搞出這事情來。308F 05/14 16:22
→ : 廢話 不然民法跟強執拿來幹嘛的309F 05/14 16:22
→ : 很多人是真的會以為是假的就置之不理,這反而變成漏洞310F 05/14 16:22
→ : 只是人家私下怎麼搞你就沒辦法預期了,但是如果你以這311F 05/14 16:22
→ : 那為什麼國稅局還一堆錢追不回來?312F 05/14 16:22
→ : 新聞的手法去搞的話,有很大的機會是會成功的313F 05/14 16:23
推 : 支持修法+1 目前支付命令的使用真的出現很大的問題314F 05/14 16:23
→ : 法律本來就保障債權人 在債務人有資力時實現債權呀315F 05/14 16:23
→ : 因為國稅局討債的對象"無資力"呀
→ : 因為國稅局討債的對象"無資力"呀
→ : 脫產惹,真要欠錢。白吃才等你317F 05/14 16:24
噓 : 立=委還在睡318F 05/14 16:24
→ : 那就對拉 本來就是有條件的319F 05/14 16:24
噓 : 申請國家賠償320F 05/14 16:25
推 : 法律就是降 不懂法只能靠律師 不然自己權益你都不知道321F 05/14 16:25
→ : 話說沒人統計過假電話ID和支付命令詐騙比率嘛?322F 05/14 16:25
推 : =====作為台灣人 不管你職業是啥 法律系一定必修====323F 05/14 16:25
→ : 假設這個土雞城老闆就欠債不還 用這種方式討債 不就剛好324F 05/14 16:26
噓 : 陳菊不負責 民進黨立委不修法 深綠的我很難過325F 05/14 16:26
→ : 所以台灣必須徹底翻一次全部檢視該修法的修法326F 05/14 16:26
→ : 這不關法官的事,這是「司法事務官」弄出來的,很多人可能327F 05/14 16:26
→ : 只能任人XX 有$$找好律師 傷害大都能減到最低328F 05/14 16:26
→ : XX嘛,你現在就確定他沒欠。還在扯329F 05/14 16:26
推 : 9.2表示 達成一中歷史共業比較重要 被騙?怪我囉?330F 05/14 16:27
噓 : 雞掰法律蟑螂幹331F 05/14 16:27
→ : 請到菜鳥兩光的 搞不好GOOGLE都比較威..332F 05/14 16:27
→ : 不知道司法事務官是幾年前為了讓法官減少民事的案件負擔,333F 05/14 16:27
→ : 真的有心欠 早就無資力了不是?334F 05/14 16:27
推 : ====政府官員陪吳男還大喇喇查封XD 鬼島法律讚!=====335F 05/14 16:28
→ : 要討論這制度 請去比較用支付命令討還來的跟被詐欺的比例336F 05/14 16:28
→ : 所以某些民事案件就交給司事官審理,司事官幾年前好像招了337F 05/14 16:28
→ : 還要自己找偽簽者才能撤銷!! 中華民國法律太棒拉~~~338F 05/14 16:29
→ : 這個條件對於有心欠的人不管用阿339F 05/14 16:29
→ : 兩、三年就沒再招考了。340F 05/14 16:29
→ : 真的有心欠 早就無資力了不是?===>誰說的?341F 05/14 16:29
→ : 我覺得..這個規則要修342F 05/14 16:29
→ : 哈哈,那要不要看無欠債訴願成功的比率?343F 05/14 16:29
→ : 所以要統計囉(茶344F 05/14 16:29
推 : 這不是老招了嗎345F 05/14 16:30
推 : 這case老闆已經證明他沒欠錢,還是無法阻止法拍346F 05/14 16:30
推 : Push347F 05/14 16:30
推 : 高調..太扯了!有沒有救啊?348F 05/14 16:30
推 : 還有一堆人在檢討受害者 真他X的鬼島349F 05/14 16:30
推 : 扯.....我要害你 這樣搞就好了?350F 05/14 16:31
→ : 統計一下 故意欠債不還 會脫產的比例?351F 05/14 16:31
→ : 合法不合理,請大家合法詐騙。352F 05/14 16:32
→ : 這本來就是法益衡量問題 銀行債權人的法益當然比賤民高呀353F 05/14 16:32
噓 : 噓一堆人在檢討受害者 真鬼島無誤354F 05/14 16:32
→ : 該修法囉355F 05/14 16:32
→ : 那我要帝寶兩間好了356F 05/14 16:32
推 : 支付命令提異議就無效 我覺得問題在怎樣送達命令才不會357F 05/14 16:32
推 : 有夠扯358F 05/14 16:32
噓 : 持偽造文書詐財還獲不起訴 真它ma了不起359F 05/14 16:32
→ : 被當成詐騙集團而被無視360F 05/14 16:32
推 : 支付命令真的是詐騙利器 沒有常識的人被騙身家很正常361F 05/14 16:32
→ : 法律不知道在幹嘛?爛透了362F 05/14 16:33
→ : 把法院文書(是真的)當成詐騙集團才好像363F 05/14 16:33
→ : 的確是法益問題 看民眾囉364F 05/14 16:33
推 : 荒謬,還有這跟高雄有什麼關係?365F 05/14 16:33
推 : 法律是保護壞人的366F 05/14 16:34
→ : 這你要問郵局和中華電信阿,我一開始就講了367F 05/14 16:34
推 : =====夭壽喔 吳男100件申請 八成核准 代表人數?=====368F 05/14 16:34
噓 : 鬼島…………369F 05/14 16:34
噓 : 都已經老招了,都還不修法防止,立委們都在幹嘛370F 05/14 16:34
→ : 兩個廢物公務機關擺明詐騙的申請還是通過371F 05/14 16:34
推 : 這是古老法令的問題 之前就已經有檢討聲音了~372F 05/14 16:34
推 : 光高雄地院就佔了80件,核准率約八成 三小?373F 05/14 16:34
→ : 問收件者吧 沒人收過法院文書嗎? 除了蓋章還要簽名著名374F 05/14 16:35
推 : 我覺得這擺明是可以惡意使用有漏洞的法,還有推文的人375F 05/14 16:35
→ : 跟收件人的關係咧376F 05/14 16:35
噓 : 司法機關干地方政府屁事 加油好嗎377F 05/14 16:35
推 : 有夠扯378F 05/14 16:35
→ : 我還真的沒收過 四插貓應該收過XDD379F 05/14 16:35
→ : 猛護航才好笑。好像法有疏漏要修是會要了他的命一樣。380F 05/14 16:35
→ : 有人是文盲嗎? 重點法院在收到申請支付命令時根本不知道381F 05/14 16:35
→ : 債權真偽(存在與否) 因為根本不會去實質審查
→ : 債權真偽(存在與否) 因為根本不會去實質審查
→ : 你到底懂不懂阿?寄存和他人都可以代收...383F 05/14 16:36
→ : 老梗,有上過法律緒論之類的課都會提到384F 05/14 16:36
→ : 一定要被害人吞,好像法完全沒有問題一樣……385F 05/14 16:36
→ : 郵局跟中華電信什麼時候要去幫你審查支付命令了?386F 05/14 16:36
推 : 日本 中國 德國都有支付命令 鄉民腦裝屎罵台灣法律387F 05/14 16:37
推 : 哇靠!! 超爽的!!! 立委快來一起看~~~*388F 05/14 16:37
→ : 另外電信公司和郵局也不防堵詐騙方式389F 05/14 16:37
→ : 日本 中國 德國都有支付命令 鄉民腦裝屎罵台灣法律390F 05/14 16:37
→ : 日本 中國 德國都有支付命令 鄉民腦裝屎罵台灣法律
→ : 日本 中國 德國都有支付命令 鄉民腦裝屎罵台灣法律
推 : 拍,馬英九還在睡392F 05/14 16:37
推 : 我覺得最需要檢討的是已證明是詐騙,還是沒辦法阻止法拍393F 05/14 16:37
→ : 送信和電話都可以偽裝,這才是很多人不鳥他的原因394F 05/14 16:37
→ : 因為郵局寄送的是"真的"法院文書啊 他要審個屁..395F 05/14 16:37
推 : 還不修法嗎立委都在幹嘛?396F 05/14 16:37
→ : 至於阻止法拍那就是要再審撤銷原來的確定裁定 兩個層次的397F 05/14 16:38
→ : 送一份假的還有申請法院電話的ID,郵局和電信公司都不管398F 05/14 16:38
→ : 問題 後者就是舉證責任 難道法院還要判無法舉證的人勝訴??399F 05/14 16:39
→ : 你多收幾次就會以為是假的...400F 05/14 16:39
推 : 太可憐了 根本整個國家挖坑給百姓跳401F 05/14 16:39
→ : 不是支付命令本身 但是事前審核和事後救濟程序顯然有洞402F 05/14 16:40
推 : ====== 立委:92共識、服貿必過、兩岸一家親 =======403F 05/14 16:40
推 : 以前就聽說過,扯到一個爆炸404F 05/14 16:40
推 : 支付命令真是爛法405F 05/14 16:40
→ : 其實只要把他當一回事就好 問題是有被騙的機率...406F 05/14 16:41
→ : 然後騙你的人被抓到 過不了多久又出來騙你(茶
→ : 然後騙你的人被抓到 過不了多久又出來騙你(茶
→ : 我才覺得怪的地方是 幹嘛要受害人去找出真的偽造人408F 05/14 16:42
→ : 民事案件中 對於偽造文件的舉證責任根本不是那樣
→ : 民事案件中 對於偽造文件的舉證責任根本不是那樣
推 : 扯前面跟後面救濟是兩回事...對當事人而言就是同一回事410F 05/14 16:43
噓 : 後發先至,玩遊戲王都知道,法律比遊戲規則還沒用411F 05/14 16:43
→ : 在一些偽造印鑑的案件裡面 反而是偽造的人要去證明印鑑是412F 05/14 16:43
→ : 印鑑是真的
→ : 印鑑是真的
→ : 因為偽造人要賠老闆損失...414F 05/14 16:43
→ : 至少確定是偽造後法拍暫停,讓他把救濟手段跑完415F 05/14 16:44
→ : 關花媽屁事416F 05/14 16:44
推 : 立法院快修掉這條智障法條好嗎?417F 05/14 16:45
→ : 立法院的人比法條更智障 要怎麼修..418F 05/14 16:46
推 : 說學日本德國的 為啥不學日本德國的救濟管道?419F 05/14 16:46
推 : 最令我驚訝是留言鄉民們的知識低落,早該廢古文改學民法420F 05/14 16:46
→ : 德國日本分別在1992跟1996就修補這漏洞 怎麼台灣不學421F 05/14 16:47
推 : 前面老闆疏失所以得到教訓要跑法院,結果好不容易證明422F 05/14 16:47
→ : 簽名是偽造,結果法院說這是兩回事,法拍照舊,錢照給
→ : 詐騙男這樣?
→ : 簽名是偽造,結果法院說這是兩回事,法拍照舊,錢照給
→ : 詐騙男這樣?
噓 : 駁回再審跟本莫名奇妙425F 05/14 16:48
推 : 法律誤國426F 05/14 16:48
推 : 大推 darknote 臺灣有這法令 確沒救濟管道XD427F 05/14 16:48
→ : chyou2003 真的很怪 內文還要朱男自己找偽簽者XD
→ : chyou2003 真的很怪 內文還要朱男自己找偽簽者XD
推 : 白癡政府429F 05/14 16:49
推 : 台灣的法官都這麼顢頇嗎?430F 05/14 16:50
推 : 這邏輯真屌 沒欠錢還要逼人拍賣431F 05/14 16:50
推 : 台灣的司法真是害人不淺432F 05/14 16:52
噓 : 法律果然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根本詐欺獵人劇情433F 05/14 16:53
推 : 我不知道有些人一直扯老闆前半段疏失沒異議是怎樣?434F 05/14 16:53
→ : 不是臺灣是"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直到千秋萬世~~*435F 05/14 16:53
→ : 這裡分兩派 一派檢討這爛法律 一派檢討不懂法的老闆
→ : 這裡分兩派 一派檢討這爛法律 一派檢討不懂法的老闆
推 : 啊 不會還要學王金平 提假處分繳錢才能停止吧...因為437F 05/14 16:54
→ : 他有疏失,所以要多跑幾次法院才能把權益拿回來438F 05/14 16:55
噓 : 法律人 不意外 然後法律人會推給法律是立委立的跟他們無關439F 05/14 16:55
推 : 偽造簽名居然不用關 無法確認也該調查吧440F 05/14 16:55
推 : 這就是合法不合理....這法律有問題巴441F 05/14 16:55
→ : 顯然他被法拍的速度 趕不上他提救濟的速度啊442F 05/14 16:55
噓 : 會有一堆法匠跑出來說老闆自己不懂法律又不問 怪誰443F 05/14 16:56
→ : 問題是他現在可能怎麼作都沒用...444F 05/14 16:56
→ : 現在就搞不懂 要被害者提自己偽造簽名是怎麼回事?他提445F 05/14 16:57
→ : 科 起碼可以拿回被法拍得來的價金446F 05/14 16:57
→ : 再審有沒有過? 都證明這簽名非本人了 證據效力不夠嘛?447F 05/14 16:58
→ : 救是後面救濟管道根本不合理,還有人會跟你扯這是兩件事448F 05/14 16:58
推 : J大 政府人員還陪同查封~* 哈哈 中華民國法律讚!449F 05/14 16:58
→ : 詐騙者還完全沒有風險...450F 05/14 16:59
噓 : 檢察官 法官 政客 這些法律系養出來的廢物是台灣亂源451F 05/14 16:59
→ : 就很爛啊 顯然他後面的程序跟他前面的執行完全不合比452F 05/14 17:00
→ : 這法到現在沒修 受害者到底多少人了?453F 05/14 17:00
→ : 例嘛?最好不用修啦454F 05/14 17:00
→ : 她今天被查封的是他的生財工具 除非他有錢去打官司啦
→ : 不然還真的沒戲了
→ : 光繳錢就可以壓死人了
→ : 她今天被查封的是他的生財工具 除非他有錢去打官司啦
→ : 不然還真的沒戲了
→ : 光繳錢就可以壓死人了
噓 : 垃圾法律人出的包不要牽拖到高雄458F 05/14 17:05
噓 : 法律系出一堆社會亂源是誰der錯459F 05/14 17:06
推 : 9.2馬上轉彎,法律本來就是拿來參考用的460F 05/14 17:07
推 : 我看了fg大的推文 大概懂邏輯了>法院保障債權人 所以461F 05/14 17:07
→ : 所以 這隻吳男拿牠一點辦法都沒有嗎?462F 05/14 17:07
推 : 偉哉法律系,定這種法根本神邏輯。463F 05/14 17:08
→ : 雖然證明那本票非朱男簽名 但是有可能要是債務人冒用464F 05/14 17:08
推 : 法律酸民:自己不去申覆的~~怪誰465F 05/14 17:08
→ : 朱男名義寫給吳男本票>所以兩方還是有債的關係 至於466F 05/14 17:09
→ : 朱男衰小 沒辦法喔 吳男的假設債務關係成立 他這樣算
→ : 自力救濟 除非朱這個衰小人 有辦法找出偽簽者是誰 不
→ : 朱男衰小 沒辦法喔 吳男的假設債務關係成立 他這樣算
→ : 自力救濟 除非朱這個衰小人 有辦法找出偽簽者是誰 不
推 : 好爛的法,這該修吧!而且有問題竟然還執行,他媽的依法行政469F 05/14 17:10
→ : 然你沒辦法否定這張本票的債的關係喔 你有損失 要去470F 05/14 17:11
→ : 找偽簽的要 吳男也只是履行他的權益 (翻桌
→ : 找偽簽的要 吳男也只是履行他的權益 (翻桌
推 : 高調 修法472F 05/14 17:13
推 : 之前法緒老師講說時間內不提出異議就等同確定判決473F 05/14 17:14
→ : 所以你不鳥它就是等死.......
→ : 所以你不鳥它就是等死.......
推 : 如果把信幹走不就無敵了?!475F 05/14 17:15
推 : 鬼島476F 05/14 17:16
→ : 好鳥....等於詐騙集團可以明著搶劫啊477F 05/14 17:16
噓 : 白癡司法478F 05/14 17:17
推 : 這太扯479F 05/14 17:17
推 : 太扯了480F 05/14 17:18
→ : 推 peter510251: 如果把信幹走不就無敵了?! <- 沒錯481F 05/14 17:20
噓 : 垃圾法律 用來給人受苦用的?482F 05/14 17:20
→ : 就是有人這樣被劫走房子的483F 05/14 17:21
→ : 這超屌的...不愧是鬼島484F 05/14 17:21
→ : 只要20天無異議就有三審定讞的效力 再審成功率不到0.1%485F 05/14 17:21
→ : 法院對本票真的都是採形式認定 格式OK就會過關 超級鬆486F 05/14 17:21
推 : WTF487F 05/14 17:21
推 : 這真的很扯488F 05/14 17:22
→ : 不過還好聽說快要改掉了489F 05/14 17:22
→ : 朱男必須找出偽簽者 <= 媽的這種法律是誰訂的490F 05/14 17:22
推 : [馬的]絕招竟然被爆491F 05/14 17:22
推 : 如果判斷朱男有被冒用名義的可能,不就代表跟吳男有債492F 05/14 17:24
→ : 只准政客行搶 不准百姓自保 難怪上面有人說重劃區住493F 05/14 17:24
→ : 務關係的不是朱男嗎494F 05/14 17:24
→ : 戶都是被財團搞掉的495F 05/14 17:24
推 : 合法 但不合理!!496F 05/14 17:25
推 : 吳男要討錢牠不用自己搞清楚債務人是誰???497F 05/14 17:26
噓 : 看看選出來的立委都玩這種東西還怪法院喔,北七498F 05/14 17:26
推 : 太可悲了吧!499F 05/14 17:27
→ : 反而是要被冒簽的去找誰才是吳男債務人???500F 05/14 17:28
推 : 扯弊了,這樣搞馬的當然有恃無恐501F 05/14 17:28
推 : 超級爛法律502F 05/14 17:28
推 : 有夠扯503F 05/14 17:29
推 : 為了方便財團討錢的爛法,結果變成被濫用的惡法,幹504F 05/14 17:30
推 : 太有趣了!!號召鄉民10萬人對馬九搞這招~只有有1人掉球~505F 05/14 17:30
推 : ..506F 05/14 17:30
→ : 只要有1 人掉球,馬九不就沒地方住了XDDDD507F 05/14 17:30
推 : 幹你娘這三小法律 肏妳媽鬼島KMT508F 05/14 17:31
推 : 幹 超強 這招一定要學起來509F 05/14 17:31
噓 : 玩法律的果然都是些混蛋510F 05/14 17:32
推 : 幹 苦主換成連D跟郭董 看法院還會不會這麼有效率511F 05/14 17:32
推 : 這種詐騙真的很煩人阿 幹 這法律要有更完善配套啦512F 05/14 17:33
推 : 這條一定要盡快修改513F 05/14 17:34
噓 : 80%?睡菊???514F 05/14 17:35
推 : 有這種白癡法也蠻屌的515F 05/14 17:35
推 : 睡菊?嘖嘖嘖 地方政府有司法權?516F 05/14 17:36
推 : 鬼島無誤517F 05/14 17:36
→ : 哦!原來市長有司法官檢察官的升等調職權?518F 05/14 17:36
推 : 不愧是鬼島 蠢到一個最高點519F 05/14 17:37
→ : 法律是給懂得玩法的人用的 要被害人找出偽簽者 真是氣死人了520F 05/14 17:38
推 : 說真的 不懂的最好先弄清楚支付命令再來砲521F 05/14 17:39
→ : 法院便宜行事就變這樣 善良老百姓欲哭無淚522F 05/14 17:39
推 : 號召鄉民組團向帝寶申請支付命令523F 05/14 17:39
推 : 前幾天馬19不是才在說他任內詐騙減少八成…@@524F 05/14 17:40
→ : 用同樣方式對付權貴 就不是這樣了525F 05/14 17:40
→ : "一切依法行事"~~~哈哈526F 05/14 17:40
噓 : 依法行事?都證明簽名不是本人簽的,還硬是要執行下去,527F 05/14 17:42
推 : 法律是給玩法的人玩的,看看馬英九,前苗栗縣長528F 05/14 17:42
推 : 謝謝分享 以後不用工作了529F 05/14 17:42
推 : 我民法通識的期中報告 又被學到一招530F 05/14 17:42
→ : 頭腦也太硬了吧?都沒債權人,法拍的錢給誰?給法院嗎?531F 05/14 17:42
→ : 每個人都用這招騙就好啦…532F 05/14 17:43
推 : 幹 這三小 太雷了吧533F 05/14 17:43
推 : 誇張534F 05/14 17:44
推 : 詐騙事件的FPY高達8成,法院審核真的沒問題?三爽10奈米也535F 05/14 17:45
→ : 沒高成這樣
→ : 沒高成這樣
→ : 法律漏洞,詐騙集團隨便申請總有人不理結果上當的 ...537F 05/14 17:46
推 : 已經證實無此債權債務,是要拍三小?台灣法院人員是腦袋__538F 05/14 17:47
→ : 屎?
→ : 屎?
推 : 歡迎來到鬼島~~540F 05/14 17:49
→ : 用同樣的方法有辦法騙到總統官邸嗎?541F 05/14 17:49
→ : 其他信件被幹走不就有名字了542F 05/14 17:51
噓 : 哈哈 依法行政 依法辦事。該修的法明明就一堆543F 05/14 17:51
推 : 還好我家窮到沒什麼東西好騙的544F 05/14 17:51
推 : 鬼島的法院被當詐騙工具 太好笑了545F 05/14 17:52
推 : 高雄真是個不可思議的地方546F 05/14 17:53
推 : 錯喔 現在法院邏輯是 只是冒簽 只要吳男說簽名不是他547F 05/14 17:53
→ : 又說債確實存在 那就不代表沒這個債喔...
→ : 又說債確實存在 那就不代表沒這個債喔...
推 : 國民黨霸佔國會整整104年,爛法都修不掉?什麼狗黨?549F 05/14 17:55
推 : 司法院在幹嘛..還不快修改規定550F 05/14 17:55
噓 : 幹他媽的 當簽名確認是偽造的 該支付命令就無效了551F 05/14 17:55
→ : 狗娘養的法官還在那邊GGYY 到底是偷收對方多少錢啦
→ : 狗娘養的法官還在那邊GGYY 到底是偷收對方多少錢啦
推 : 這國賠了吧553F 05/14 17:56
→ : 找出偽簽者..................554F 05/14 17:57
推 : 台灣的司法 不意外 一堆念法律的還是堅持信念是對的555F 05/14 17:58
噓 : 證明是偽簽 還要受害人找兇手才要撤銷 這啥鬼東西556F 05/14 17:59
推 : 鬼島鬼司法557F 05/14 18:00
→ : 應該去問吳男他本票哪裡來的吧558F 05/14 18:00
推 : 國民黨還在司法就不可能改革559F 05/14 18:00
推 : 這爛法這麼久沒修??? 立委們幹啥吃的???560F 05/14 18:00
噓 : 偉哉鬼島,爛法一堆561F 05/14 18:00
→ : 這麼誇張的司法漏泂被拿來當詐騙工具都不用檢討改進喔?562F 05/14 18:02
→ : 說為何不去聲請異議的人,我就天天申請支付命令到你563F 05/14 18:03
→ : 家,你就得天天去法院聲請異議
→ : 家,你就得天天去法院聲請異議
推 : 幹565F 05/14 18:06
推 : 快集資私法正義啊,那些人渣真的不值得尊重啊~566F 05/14 18:06
推 : 樓上是在風涼話什麼 那鄉民就天天在各地方法院堵你567F 05/14 18:07
→ : 天天告你偽造文書
→ : 天天告你偽造文書
推 : 已後詐騙集團乾脆都這樣搞好了,反政法院會幫詐騙集團569F 05/14 18:09
→ : 合法執行
→ : 合法執行
→ : 如果借據冒簽 後面的行為應該就不算了吧571F 05/14 18:09
→ : 鬼島法律不意外572F 05/14 18:10
噓 : 已寄支付命令給馬英九573F 05/14 18:10
推 : 又有人中招支付命令了574F 05/14 18:12
噓 : 難怪臺灣是個詐騙島,根本培養滋生騙子的溫室575F 05/14 18:12
噓 : 警局:請自己抓小偷唷 >////<576F 05/14 18:13
噓 : 到現在還不修..577F 05/14 18:13
推 : 不知道能不能在OPENDPP提案看看...578F 05/14 18:15
推 : 垃圾法院579F 05/14 18:15
推 : 鬼島有自己的玩法580F 05/14 18:15
推 : 超屌 要搞人真容易581F 05/14 18:16
推 : 真的是惡法582F 05/14 18:20
推 : 鬼島法律是詐騙集團訂的 法院是詐騙集團開的583F 05/14 18:20
推 : 法律有漏洞 就是要修 不然還會有受害人出現584F 05/14 18:21
推 : 幹你娘勒 專門欺負老百姓585F 05/14 18:21
推 : 扯586F 05/14 18:23
推 : 法官 不意外587F 05/14 18:23
→ : 這個垃圾職業 明明自己最知道台灣法律有哪些漏洞 卻
→ : 這個垃圾職業 明明自己最知道台灣法律有哪些漏洞 卻
推 : 期限內回覆不就沒事了589F 05/14 18:24
→ : 整天狗吠說立法院不改 他們只能照判 啊幹是不會推動590F 05/14 18:25
推 : 國民教育應該放入基本法律這課591F 05/14 18:25
推 : 為何以確認是偽造文書, 還要朱去找人犯?592F 05/14 18:25
→ : 修法喔 領那麼多納稅人的錢 只會吃屎是不是?593F 05/14 18:25
→ : 這不是應該執法者的工作嗎? 竟然要受害者找犯人594F 05/14 18:26
推 : 三天兩頭就一篇這種新聞 立委都在睡?595F 05/14 18:27
噓 : 必須找出偽簽者才能撤銷原判決?? 誰搞的要我去哪找?596F 05/14 18:28
噓 : 偽簽者我叫流浪漢簽 一輩子找不到,什麼鬼啊!597F 05/14 18:29
噓 : 法官一定是偷收吳男的錢 才會腦殘到要朱男去找僞簽者598F 05/14 18:31
推 : 政府利益集團跟詐騙集團掛勾599F 05/14 18:31
推 : 學法律學到成腦殘了, 基本邏輯都有問題.600F 05/14 18:32
推 : 他媽的白痴法條601F 05/14 18:32
推 : 智障法律602F 05/14 18:32
推 : 全天下只有法官不用應注意未注意603F 05/14 18:35
推 : 腦殘法律604F 05/14 18:37
噓 : 一堆人自以為懂法律就檢討受害者 跟詐騙集團有什麼兩605F 05/14 18:38
→ : 樣
→ : 樣
推 : 好怪...都證明是詐騙了還要法拍607F 05/14 18:39
推 : ㄏㄏ608F 05/14 18:40
→ : 超屌依法行政 其他組的快學
→ : 超屌依法行政 其他組的快學
→ : 都已經證明簽名是假的還要強制執行-->說有問題的部分是這610F 05/14 18:41
→ : 個吧,一堆人一直跳針其他
→ : 個吧,一堆人一直跳針其他
噓 : 家中有老人的該當心財產被吞掉了~612F 05/14 18:43
推 : 爛法律613F 05/14 18:44
推 : 我超想知道那個拍賣來的錢最後是不是會給吳614F 05/14 18:47
噓 : 這種騙法不是報好幾次了?615F 05/14 18:47
噓 : 報好幾次誰不知道 重點是漏洞沒解決 腦X616F 05/14 18:49
推 : 鬼島自己都要小心一點617F 05/14 18:50
推 : 今天受害方要是K黨高層 你相信 詐騙集團還會不起訴處置嗎?618F 05/14 18:50
推 : 謝謝689選的立委 這樣合法洗劫人民真不愧是國民黨特色619F 05/14 18:51
噓 : 20天? 你阿公懂這東西嗎?620F 05/14 18:52
噓 : 台灣念法律的幾乎都是關在象牙塔讀死書沒出社會的621F 05/14 18:53
→ : 台灣被這群書呆子掌管法律超悲哀
→ : 台灣被這群書呆子掌管法律超悲哀
推 : 好像之前就傳出這種詐騙案例,只能說詐騙集團去死下地獄623F 05/14 18:55
→ : 另外高調立委改這種爛法,不然到時換立委被騙就好笑了
→ : 另外高調立委改這種爛法,不然到時換立委被騙就好笑了
噓 : 腦殘的執法機器,還要受害人自己找偽簽者625F 05/14 18:57
→ : 如果人人都是柯南,還需要養警察法官嗎?
→ : 如果人人都是柯南,還需要養警察法官嗎?
噓 : WTF627F 05/14 18:59
噓 : 馬的 又是法律系垃圾誤國628F 05/14 19:03
噓 : 很難想像守著台灣最後正義防線的,竟然有一堆書呆子629F 05/14 19:06
推 : 還沒廢掉喔 幾次了630F 05/14 19:06
推 : 時代真的變了,現在詐騙比你更懂法律631F 05/14 19:06
→ : 比你更不怕上法院...根本合法流氓了
→ : 比你更不怕上法院...根本合法流氓了
噓 : 法律 呵633F 05/14 19:09
推 : 還是要高調 多點人注意 少點人受害 最好有節目討論宣傳下634F 05/14 19:16
推 : 都不用查證的法律有效用嗎?635F 05/14 19:17
推 : 這是什麼智障的結果啊……根本沒欠債法院照樣法拍??636F 05/14 19:17
推 : 還不修法,不知道是不是有油水637F 05/14 19:20
→ : 洪湘羚!! 欠我的錢快還我 還是妳想收支付命令??638F 05/14 19:21
推 : 讚!連勝文的帝寶是我的ㄌ639F 05/14 19:23
推 : 法律人只會喊法律不是為人服務 放到現實根本頗呵640F 05/14 19:30
推 : 扯641F 05/14 19:35
推 : 文組不意外642F 05/14 19:37
噓 : 柯P不用出來負責嗎????643F 05/14 19:38
噓 : 重點是發現簽名是偽造 支付命令還有效太扯644F 05/14 19:40
推 : 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的最高表現 給法界拍拍手 好棒棒!645F 05/14 19:41
→ : 不懂關科P啥事情........?646F 05/14 19:41
推 :647F 05/14 19:42
推 : 真好笑 柯P是有制定法律的權責嗎 ?648F 05/14 19:48
推 : 那要不要臺灣退出聯合國 柯P怎不出來負責?
推 : 那要不要臺灣退出聯合國 柯P怎不出來負責?
推 : 前幾天那個心肌梗塞轉診的醫師要賠 那這位法官還是相關650F 05/14 19:55
→ : 人等 要不要也賠?
→ : 人等 要不要也賠?
噓 : 惡法非法652F 05/14 20:06
推 : 讓我想到羅x強在fb上批柯p的話653F 05/14 20:09
噓 : 幹0涼簽名都假的 是在有效三小 通過這法案的去被狗O654F 05/14 20:11
推 : 高調幹655F 05/14 20:11
噓 : 淦 白吃法律656F 05/14 20:13
推 : 就一切合法 看不出來有什麼問題657F 05/14 20:13
推 : 所以法官要不要出來賠個土雞城? 幹您娘法律系誤國658F 05/14 20:19
→ : 合法但爛法659F 05/14 20:20
推 : 鬼島660F 05/14 20:24
推 : 台灣最扯的法條之一661F 05/14 20:26
→ : 看到書面審查就知道一堆法匠只看字不看人的662F 05/14 20:28
→ : 台灣法律根本就是欺負不懂法律的好人,爛透了663F 05/14 20:30
推 : 法院太扯了吧 靠一個簽名就判支付命令?664F 05/14 20:31
→ : 法律系專出法匠 又特別愛喊法律高於一切665F 05/14 20:32
→ : 現在司法官考試又有面試 以後會更多這種法官666F 05/14 20:33
推 : 你以為司法人員是憑良心作事?667F 05/14 20:43
噓 : 幹這什麼世界..668F 05/14 20:48
噓 : 幹這太北爛了吧!669F 05/14 20:48
推 : 這漏洞到底哪時才要補啦幹670F 05/14 20:53
推 : 雞巴這超久的幾年前也看一個這樣被搶671F 05/14 21:01
推 : 幹你娘司法672F 05/14 21:07
推 : 心動惹673F 05/14 21:11
推 : 詐騙集團合法詐騙 就是kmt合法吃乾抹淨台灣那樣的縮影 幹674F 05/14 21:11
推 : 100多件法官都不覺得有問題嗎?立法委員在睡覺嗎?675F 05/14 21:15
推 : 鬼島司法676F 05/14 21:25
推 : 支付命令這東西到底何時才要廢除677F 05/14 21:26
推 : 鬼島司法超威的,諾貝爾獎決定是你了!678F 05/14 21:29
推 : 老闆只好再用同樣方式搞別人 抓交替惹679F 05/14 21:31
推 : 法官判的下去喔? ........680F 05/14 21:33
→ : 有這前例後 後面的詐騙集團都這樣搞了阿 搞屁喔
→ : 那仿冒郭台銘 還是張忠謀 看這法官趕不敢這樣判?
→ : 有這前例後 後面的詐騙集團都這樣搞了阿 搞屁喔
→ : 那仿冒郭台銘 還是張忠謀 看這法官趕不敢這樣判?
推 : 這不是司法的問題吧 是立法的問題683F 05/14 21:49
推 : 為啥支票要印鑑,本票不用,該廢除的是本票吧684F 05/14 21:49
噓 : 噓爛法順便公布法官名字685F 05/14 21:50
→ : 隨便一張紙就值錢686F 05/14 21:50
噓 : 法律都在保護壞人。687F 05/14 22:00
→ : 一堆所謂合法卻不合情不合理
噓 : 以為詐騙不理卻財產被查封,如果理了可能受詐騙而損失錢
※ miyarou:轉錄至看板 PublicIssue 05/14 22:04→ : 一堆所謂合法卻不合情不合理
噓 : 以為詐騙不理卻財產被查封,如果理了可能受詐騙而損失錢
推 : 國民黨最愛的依法行政 管你惡法好法 科科690F 05/14 22:17
推 : 國民黨最愛得合法就沒問題喔 有本事你告我691F 05/14 22:17
→ : 本案的吳姓男子就是這樣了
→ : 本案的吳姓男子就是這樣了
噓 : 不相信專業 那就要靠自己啊 立法委員都是自己投的吧 不投更棒693F 05/14 22:24
推 : 到底是哪種政府建構出來的司法制度呀694F 05/14 22:31
推 : 幹你娘的一群頭殼裝屎司法廢物695F 05/14 22:31
推 : 馬的,一堆智障法律人,只能等科P來救了。696F 05/14 22:41
推 : 幹一堆垃圾 還有北妻說法治國家就要懂法 馬的那這樣司法特考697F 05/14 22:55
→ : 要幹嘛? 律師都去吃土好啦
→ : 要幹嘛? 律師都去吃土好啦
推 : 告回去阿 偽造文書699F 05/14 23:00
推 : 鬼島700F 05/14 23:04
推 : 知道黨產該怎麼拿回來了齁701F 05/14 23:08
推 : 傻眼702F 05/14 23:16
推 : 鬼島...703F 05/14 23:25
推 : 這種玩法歷史悠久了啊,合法搶劫704F 05/14 23:56
推 : 故意設計的法律,主要是為了某些勢力能夠合法強奪某些705F 05/15 00:19
→ : 產業
→ : 產業
推 : 高調707F 05/15 00:26
推 : 文組訂出來的東西不意外 數學停在高二程度的人果然不可靠708F 05/15 00:27
推 : 大學民法有教709F 05/15 00:29
推 : 那個姓吳的人渣住哪呀?710F 05/15 04:12
→ : 文組治國的下場...法官應該要從理組選才有救711F 05/15 04:20
推 : 扯啊712F 05/15 07:02
推 : 爛法就要改 還以為是天條喔713F 05/15 09:07
→ : 那老板可以找官員一家一家寄信了
→ : 那老板可以找官員一家一家寄信了
→ : 吳男不起訴可以追究他本票來源吧 ...715F 05/15 10:02
→ : 怎會要朱男找 一整個很怪 ...
→ : 怎會要朱男找 一整個很怪 ...
推 : 鄉民不懂法律啦~~~717F 05/15 10:46
噓 : 檢討受害是三小 檢討制度吧718F 05/15 11:08
推 : 支付命令確實有很多需要修改的地方.但沒像記者講的這麼可719F 05/15 12:16
→ : 怕.拜託....別亂X.造成恐慌..........
→ : 每次看到這樣的文章都覺得根本律師業配文.擾亂大家.讓大
→ : 家害怕就會找律師幫忙了.....
→ : 法院裡文組理組都有阿XD審支付命令的司法事務官有理組的
→ : 怕.拜託....別亂X.造成恐慌..........
→ : 每次看到這樣的文章都覺得根本律師業配文.擾亂大家.讓大
→ : 家害怕就會找律師幫忙了.....
→ : 法院裡文組理組都有阿XD審支付命令的司法事務官有理組的
→ : 法官高高在上啊! 連鄉民們也對"法院認證"狂迷而不敢抗拒了!724F 05/15 12:48
→ : 別指望妓者吧
→ : 別指望妓者吧
推 : 這種人要用社會事處理牠,根本垃圾726F 05/15 13:06
--
5樓 時間: 2015-05-14 19:03:58 (台灣)
→
05-14 19:03 TW
新聞一票宣導支付命令要20天內提出異議.....一直20 20 20 20 20 20天 所以司法不用檢討嚕 結案
9樓 時間: 2015-05-15 08:19:26 (台灣)
→
(編輯過) TW
那大家還等啥? 2300萬人趕快搞張本票,2300萬張本票寄給該法官 還有馬,法院就可法拍法官,還有馬家產了 以後看到路邊的豪宅與店家,有錢人, 馬上寄張本票給他 特別是出國的空屋豪宅屋主,沒人抗議 依照法院的判例, 法院判的,大家有信心,大家一起爽! XDDDDDDDD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