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orzmaster.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1-08 20:01:5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柯P昨才宣布改建重陽橋 今稱工務局已編預算
時間 Wed Jan 7 22:51:25 2015
推 : 車流量大的地方汽機車分流不是很常見嘛....01/07 22:32
交通需求高的狀況只有跟新北市合作大眾交通工具才能舒緩,而一段路能承載多少車流也
是固定的,在這個討論串提及的橋梁而言,會發生機車專用道塞車vs四輪車道閒置,或是
四輪車道閒置vs機車專用道塞車,而無法充分利用道路空間...。
是固定的,在這個討論串提及的橋梁而言,會發生機車專用道塞車vs四輪車道閒置,或是
四輪車道閒置vs機車專用道塞車,而無法充分利用道路空間...。
汽機車分流的概念,嘴巴說各行其道很安全,但實際運作起來只是單方面壓縮機車騎士道
路使用權而已。唯一能運作汽機車分流的封閉路網,像郊區高架、上下橋的狀況,前面說
過了,接下來就以市區平面道路來說,在開放路網作個機車優先道,內側禁行機車,機車
只准走外側,結果混流;在開放路網作個側車道,內側依然禁行機車,機車只准走外側,
結果還是混流。
路使用權而已。唯一能運作汽機車分流的封閉路網,像郊區高架、上下橋的狀況,前面說
過了,接下來就以市區平面道路來說,在開放路網作個機車優先道,內側禁行機車,機車
只准走外側,結果混流;在開放路網作個側車道,內側依然禁行機車,機車只准走外側,
結果還是混流。
而外側車道是車流匯入與匯出最多,變數最多的車道,在加設硬體區隔之後更是動線複雜
化(明顯的就ex:台北中山北路、台中中港路...),這樣騎很安全叫做睜眼說瞎話。而機
車專用道只能證明這玩意可以在封閉路網的條件下可運作,但對交通安全與運輸效率無任
何幫助...。(我還不知道哪個國家會採用這種毒步全球的設計?根本學士一年級就被退學
的水準,基本概念都沒有,想把鐵道車那種A型路權概念用在一般開放道路)
化(明顯的就ex:台北中山北路、台中中港路...),這樣騎很安全叫做睜眼說瞎話。而機
車專用道只能證明這玩意可以在封閉路網的條件下可運作,但對交通安全與運輸效率無任
何幫助...。(我還不知道哪個國家會採用這種毒步全球的設計?根本學士一年級就被退學
的水準,基本概念都沒有,想把鐵道車那種A型路權概念用在一般開放道路)
最慘的就是交通安全宣導了,【機慢車靠右行駛】這個曖昧不明的宣導標語讓一堆很乖靠
右騎的機車騎士騎在四輪死角或者道路邊線,然後就擦撞仆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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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01-07 22:31 ■ Re: [新聞] 柯P昨才宣布改建重陽橋 今稱工務局已編預算
● 01-07 22:51 ■ Re: [新聞] 柯P昨才宣布改建重陽橋 今稱工務局已編預算
→ : 運輸學應該會教你 坐公車不要騎機車1F 01/07 22:55
→ : 所以你看我第一句在講甚麼?2F 01/07 22:57
推 : 超過50%的道路流量 卻使用不到20%的道路..3F 01/07 22:58
→ : 在這種公車流量大的都市 要機車靠右行駛=要機車去死
→ : 在這種公車流量大的都市 要機車靠右行駛=要機車去死
→ : 台灣對機慢車本來就很不公平 尤其是那個搞出禁行機車5F 01/07 22:59
→ : 道的東瀛白癡霸主
→ : 道的東瀛白癡霸主
→ : 機車不是慢車,注意一下這個文字陷阱啊~7F 01/07 23:00
→ : 這文字陷阱在把兩個東西綁在一起偷渡機車即慢車的概念
→ : 這文字陷阱在把兩個東西綁在一起偷渡機車即慢車的概念
→ : 慢車=>自行車 之類的9F 01/07 23:03
→ : 然後把兩者用同樣的方式管理10F 01/07 23:04
→ : 所以有些地方會看到機慢車專用 有些地方會看到機車專用11F 01/07 23:04
→ : 但我覺得最後的道路規劃應該還給行人一個合適的空間
→ : 但我覺得最後的道路規劃應該還給行人一個合適的空間
→ : 所以我前篇結論就如此咩13F 01/07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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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146
1樓 時間: 2015-01-08 23:50:32 (台灣)
→
01-08 23:50 TW
騎車的你跟開車的爭路權?遇到沒長眼睛的駕駛只是討皮痛而已,汽車靠左,機車靠右,這是理想化的分流概念,全台灣有多少騎士把機車當腳踏車慢慢騎,又喜歡往內側靠,被你擋住的汽車駕駛的路權又在哪裡?若不分流,汽機車混合,你就等著看機車佔滿內側車道,體積大的汽車車流緩慢,只會讓道路更塞更亂而已。
2樓 時間: 2015-01-09 01:01:04 (台灣)
→
01-09 01:01 TW
所以一樓想強調的只是誰拳頭大誰贏而已的碰碰車理論,按照噸位與破壞力排序,工程用車輛應該有道路先行權。機車行駛內側車道的問題在哪?你說明一下,還是你想要用抓幾個惡意駕駛的極端例子來無限上綱,來強調連坐處分是必須的,講得好像小客車駕駛人就是乖乖開車,機車騎士就是亂飆。擋路的烏龜車,你是按喇叭叫對方讓路、還是看路況閃兩下超車?還有你說,當前面的路隊長是機車就叫做侵害路權,你駕照怎麼拿的啊?汽機車分流這麼好棒棒,怎麼沒幾個機車多多的東南亞國家來學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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