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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Re: Fw: [難過] 我的房東上新聞了(輔大)(新增回覆)
時間 2015年03月05日 Thu. PM 08:34:19
HI 大家好
2013年的時候,我的朋友也同樣因為遇到這個惡質房東
當時被詐欺了66000元,到現在與這位惡房東的官司都還在不斷進行中
而且還被反告.....
當時的我在PTT上的原文如下:
http://disp.cc/b/163-6OyL
也是因為當時鄉民熱心的幫忙,我們也才查到
原來這位惡房東根本就是個詐欺累犯!
當時靠著網友提供的資料,我們也聯絡上當時偵辦這件案子的第四偵查隊隊長
也和他們確認此人的確就在之前犯下不少類似的案件
很感謝當時熱心的鄉民幫忙
但真的不得不婊一下當時說要幫忙的中天新聞
中天的記者看到以後就傳了站內信給我
說希望能幫我朋友,看看有沒有辦法能幫他們討回公道
我朋友一對小夫妻,要照顧剛出生又生病的小朋友
66000元被坑走拿不回來,當時心情真的是非常著急
如果能藉由媒體的力量,讓大家都能更謹慎提防這位惡質房東
也能順利把錢討回來的話當然是最好
於是我朋友就跟這位記者聯絡了
站內信:
中間記者跟他們聯絡的過程大概就是問他們發生了甚麼事呀
然後他們也有約房東出來甚麼的
結果!!!結果!!!!!!!!!!!
http://www.ctitv.com.tw/news_video_c14v146425.html
合約不是忘了拿好嗎!是這位惡質房東不給耶!
當時朋友也真的是求救無門才會答應記者
希望記者真的可以幫忙
結果呢?新聞出來我們心都涼了
受害者被講的好像是白癡或是屁孩一樣
說忘了拿合約,說簽完反悔不想租
怎麼沒有講清楚為甚麼不想租為什麼沒拿到合約
然後這位惡劣的張小姐卻可以逍遙法外繼續殘害其他人
中天新聞,你們這樣算是姑息養奸吧?
如果當時你們的做法比較不一樣
我相信今天就不會再有那麼多人繼續受害了吧?
很多時候在社會上碰到惡質的人吃了虧
報案也被吃案甚至不被受理
在所有方法都沒用的情況下
很多人都會求諸於媒體
媒體
一個應該幫人民發聲討公道的地方
記者
一個應該把事實一五一十告訴所有人的角色
沒一個做的好
不管多少次都一樣
那我們還能靠誰
我們還能相信誰
當時我們想把錢討回來,也希望可以藉由媒體的力量讓大家知道
讓大家繼續小心這個人,因為我們知道她很會鑽法律漏洞
而且他是累犯,經驗很多,曾經有個學生被騙,也一樣走法律途徑告這位張小姐
結果張小姐一樣反告,還嗆聲學生的媽媽說,你給我一萬元我們和解,不和解我就告到你死
媽媽無奈也想息事寧人,於是只好照做了
這種惡劣的人為什麼還要放任他繼續這樣欺負其他人?
為什麼中天你們說要幫忙結果卻是火上加油?
如果你們幫不了那請不要說大話,請不要為了自己的新聞而這樣毫無原則的踐踏別人
這樣你們跟那個房東有甚麼不一樣!完全一樣惡劣啊!
--
※ 作者: milagirl 時間: 2015-03-05 20:34:19
※ 同主題文章:
03-05 14:16 ■ Fw: [難過] 我的房東上新聞了(輔大)(新增回覆)
03-05 14:51 ■ Re: [難過] 我的房東上新聞了(輔大)(新增回覆)
03-05 17:29 ■ Re: [難過] 我的房東上新聞了(輔大)(新增回覆)
● 03-05 20:34 Re Fw: [難過] 我的房東上新聞了(輔大)(新增回覆)
03-06 01:46 ■ Re: [難過] 我的房東上新聞了(輔大)(新增回覆)
03-06 03:04 ■ Re: [難過] 我的房東上新聞了(輔大)(新增回覆)
03-06 03:47 ■ Re: [難過] 我的房東上新聞了(輔大)(新增回覆)
3樓 時間: 2015-03-05 21:32:32 (台灣)
→
03-05 21:32 TW
當時社會上還沒發生那麼多事情 加上朋友心裡非常著急 怎麼會想說中天這麼惡劣 而且當時也有聯絡其他媒體記者 雖然沒打成新聞 但他們的回應也很不好 打這篇的用意並不是想要取暖 只是覺得當初希望藉由媒體力量來揭發這個人的惡行 避免其他人繼續受害 錢拿不拿的回來是另外一回事 但中天這麼做 完全放任這位詐欺犯 讓她變本加厲啊
6樓 時間: 2015-03-06 01:16:15 (台灣)
→
03-06 01:16 TW
我必須再次聲明 當初社會上還沒發生這麼多事情 包含學運 所以根本還沒有人真的那麼重視記者或是新聞台怎麼樣 拜託不要說我們白癡才會相信中天 時間推回去兩年 我們怎麼會知道這兩年發生這麼多事 如果這件事在學運之後 我們還是找中天的記者 那我們才叫白癡很多事情發生的時候當下誰曉得 過了兩三年再補刀真的沒比較厲害 此文也不是要討拍取暖 只是覺得也許當初你們覺得沒什麼的事情 兩年後演變成受害人多達70~80人 我覺得你我多少都有點責任我們用切身之痛來告訴大家要小心這個人 結果新聞台卻讓他逍遙法外 錢有沒有拿回來對我們來說其實也不那麼重要了 畢竟過了兩年 小朋友出院了 大家也都還活得好好的 只是覺得為什麼要放任這種人繼續欺負學生 甚至是很辛苦的單親媽媽我們想讓有在外面租房子的人重視這件事 但因為中天這樣的行為讓其他人誤會 導致這些人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默許了這位房東的行為 導致更多人受害 中天不能信 但新聞照播還是有很多人這樣吸收 我覺得這是大家的事 不單單只是這些受害者的事而已沒有要戰什麼 這幾年我們當然也知道中天是怎麼樣的電視台 但拜託請大家把時間軸往回推兩年 兩年前的我們怎麼會知道這麼多呢
7樓 時間: 2015-03-06 02:48:32 (台灣)
→
03-06 02:48 TW
其實抱著隨時要坑殺房東的心態去租房 簽約時檢查契約像是在抓賊並要求增加有利自己的條約、刪除不利的條約,修改處要雙方蓋章 當然日期、金額、地點都要注意得非常清楚,而簽約的對象(長得像房東的通常不是房東)證件權狀委託書啥的當然都要出示清楚 檢查空屋像是柯南在找殺人命案線索,有問題要補要維修什麼的都應寫在契約內並蓋章 私下訪查鄰居探探房東是啥咖、出入份子有沒有前科、這地方有沒有發生過啥案件 甚至故意挑奇怪的時間到租屋處也許能發現奇妙的事(平日、週末、假日、凌晨、早上、中午、下午、黃昏、深夜等等等) 你事前越龜毛事後越能省去非常多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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