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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爆卦] 維冠宣判
時間 Fri Nov 25 17:17:24 2016
夭壽 這個真的是重判
刑法 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
三千元以下罰金。
業務過失致死判處最重刑就五年有期徒刑
這位真的不是恐龍法官
法官權力再大 也不能判超出法律規定的範圍
那所以 立委在幹嘛哩?
※ 引述《charles226 (查爾斯)》之銘言:
: 剛剛在法院聽宣判
: 依業務過失致死判處最重刑
: 五年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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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砍假阿1F 11/25 17:18
→ : 立委豬公不易外2F 11/25 17:18
推 : 我的想法是 難道沒有更重的法條嗎?3F 11/25 17:18
推 : 耶4F 11/25 17:18
推 : 廠商:還好一次死一百人跟死一人是一樣的5F 11/25 17:18
→ : 要是出事時有先喝酒,就不會被判這麼重了6F 11/25 17:19
→ : 在睡阿 選舉又還沒到7F 11/25 17:19
→ : 民進黨支持廢死 保護詐欺犯 重視犯人人權 689投出來的8F 11/25 17:19
→ : 不要崩潰
→ : 不要崩潰
推 : 民進黨上任以來吵的是什麼? 砍假、一例一休、特赦10F 11/25 17:20
→ : 阿扁、黨產、同性戀婚姻
→ : 阿扁、黨產、同性戀婚姻
→ : 有更重的法條 但變更起訴罪名那是檢察官的事12F 11/25 17:20
推 : 像偷工減料這種事 難道沒有用不確定故意殺人來判的空13F 11/25 17:21
→ : 剩下的酒駕、交通、....呢?好像沒事一樣14F 11/25 17:21
→ : 都到頂了呀.... 不然要用哪條...?15F 11/25 17:21
→ : 間嗎? 另外 法官我記得也能變更適用法條吧?16F 11/25 17:21
→ : 你要怎樣證明他有不確定殺人故意17F 11/25 17:22
推 : 印象法官要變更不能改更重 刑事訴訟法的規定18F 11/25 17:22
→ : 你用故意殺人可能還會無罪 過失殺人定罪率最高
→ : 你用故意殺人可能還會無罪 過失殺人定罪率最高
→ : 原來可以用過失殺人20F 11/25 17:24
推 : 修一下啊幹 5年是三小21F 11/25 17:25
→ : 是行為數的問題阿 一行為殺一人跟殺一百人還是只能算一罪22F 11/25 17:25
推 : 砍假阿23F 11/25 17:26
→ : 鵝且人家只是業務過失而已呢24F 11/25 17:26
→ : 間接鼓勵一罪多殺25F 11/25 17:26
→ : 7326是要DPP兩年做完所有事嗎..列的那些事都吵不完了26F 11/25 17:26
噓 : 如果要為個案去修通案的法律 這個國家早就亂了27F 11/25 17:27
推 : 過失本來就沒有三小一罪多殺 故意才有那問題28F 11/25 17:28
→ : 會看了這判決就去殺人的 本身就是有問題了
→ : 不要牽拖判決
→ : 會看了這判決就去殺人的 本身就是有問題了
→ : 不要牽拖判決
推 : 個案常常才是能看出現行法律漏洞的地方31F 11/25 17:28
→ : 像是業務過失致死不管規模最高五年就是一個
→ : 像是業務過失致死不管規模最高五年就是一個
推 : 可是建商應該知道這樣蓋有突發事故會倒的機率很大,還33F 11/25 17:30
→ : 算業務過失嗎?
→ : 算業務過失嗎?
推 : 先去搞懂刑法故意 過失 知和意欲的差別吧35F 11/25 17:31
→ : 那就要證明有蓄意36F 11/25 17:31
→ : 不是你覺得故意就是故意...37F 11/25 17:31
推 : 應該要有但書 超過幾個人以上要加罰38F 11/25 17:31
推 : 還容任這樣可能會倒的結果發生阿39F 11/25 17:32
→ : 業務過失致死刑度確實可以加重啦 但不會適用這案子40F 11/25 17:33
推 : 有沒有法律人來解釋一下法律上的故意和鄉民的有啥不41F 11/25 17:33
→ : 你很難證明建商在蓋的時候就有會死人的故意42F 11/25 17:33
→ : 畢竟都是二十幾年前的事情了
→ : 畢竟都是二十幾年前的事情了
→ : 不是說他鋼筋彎的角度不對(印象中),這樣沒有那種即使44F 11/25 17:35
→ : 我想問一下,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重處五年以下,可法官不就45F 11/25 17:35
→ : 判五年嗎?有什麼問題嗎?
→ : 判五年嗎?有什麼問題嗎?
推 : 判地震殺人好了wwwww47F 11/25 17:35
→ : 有稍微強一點的地震來會倒的機率不低,還蓋這樣的房子48F 11/25 17:35
→ : 法官沒有問題啊 他判到最重了49F 11/25 17:36
→ : ,縱使死人了我也沒關係的意思在嗎?50F 11/25 17:36
→ : 也不是稍微強一點就倒 921他就沒倒啦51F 11/25 17:36
→ : 重點是你要怎樣證明他蓋的時候就知道會死這麼多人
→ : 重點是你要怎樣證明他蓋的時候就知道會死這麼多人
→ : 921當時台南震度多少?53F 11/25 17:37
→ : 台南五級54F 11/25 17:37
推 : 我記得他有符合當時的建築法規 921後才改55F 11/25 17:38
→ : 好吧,這樣我應該可以接受他沒有故意的說詞了56F 11/25 17:38
推 : 立委睡啊57F 11/25 17:39
→ : 他也有可能有故意啊 但太難證明了 二十幾年了58F 11/25 17:39
→ : 也是啦,不過死者很冤就是了,已後買房自己小心點囉59F 11/25 17:40
推 : 直接故意 明知+意欲 間接故意 明知+不違背其本意;知60F 11/25 17:41
→ : 的部分應該沒爭議,重點在你要怎麼證明他有意欲(使大
→ : 樓崩塌或殺人)
→ : 的部分應該沒爭議,重點在你要怎麼證明他有意欲(使大
→ : 樓崩塌或殺人)
推 : 推文一堆低能,以哪條罪起訴是檢察官的職責,法官只負責63F 11/25 17:42
→ : 判刑,干法官屁事
→ : 判刑,干法官屁事
推 : 想像競合65F 11/25 17:43
推 : 死1人法官不會判到5年ㄅ66F 11/25 17:46
→ : 立委不砍假難道要立老房健檢讓自己選不上嗎?67F 11/25 17:48
推 : 你不能證明他故意這樣蓋房子來殺人68F 11/25 17:48
→ : 或是說不容易證明
→ : 或是說不容易證明
推 : 故意這個太難證明了,亂用罪名起訴反而會敗訴70F 11/25 17:49
→ : 除非像韓國大豐百貨,改圖改到建築師不敢蓋章,居然炒了
→ : 建築師,自己成立一個建設公司來蓋,要倒時還堅持營業
→ : 除非像韓國大豐百貨,改圖改到建築師不敢蓋章,居然炒了
→ : 建築師,自己成立一個建設公司來蓋,要倒時還堅持營業
推 : 亂用罪名真的會導致免關 不要看到罪重的就傻傻的亂套73F 11/25 17:55
推 : 刑法大概就這樣吧 現實上很難證明故意74F 11/25 17:58
推 : 亂用法條 構成要件該當性就直接出局了 連違法性罪責都75F 11/25 17:59
→ : 不用檢討
→ : 不用檢討
→ : 不過理論上法官也有權力改變適用法條的樣子77F 11/25 18:00
→ : 維冠是921前完工的建築 修正後新建築法規不溯及既往78F 11/25 18:00
推 : 立委忙著上電視護航砍七天假跟核災食品啦 沒空79F 11/25 18:02
推 : 建商要故意殺這些人幹嘛啦XD然後要阿還要拖20年降嗎80F 11/25 18:04
推 : 業務過失範圍很廣 有時候真的不是故意或情節不大 重判會不81F 11/25 18:06
→ : 符比例原則 但很嚴重也不能說殺人罪判
→ : 符比例原則 但很嚴重也不能說殺人罪判
→ : 累加不行嗎......83F 11/25 18:06
噓 : 構成要件難在哪?夠多人上街抗議法官們就會決議該當了84F 11/25 18:07
→ : 好嗎
→ : 好嗎
→ : 故意法律上的定義是要預見其發生而不違背本意86F 11/25 18:09
→ : 最鬆散你也要證明維冠覺得房子倒了也好
→ : 最鬆散你也要證明維冠覺得房子倒了也好
推 : 法官依法判最重的刑 沒有什麼問題88F 11/25 18:29
推 : 這個判決完全合理啊,該討論的是法定刑應該調整89F 11/25 19:01
→ : 找不到其他法條告他嗎90F 11/25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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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6-11-25 19:37:1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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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25 19:37 TW
跟民進黨有什麼關係?又不是貪污而且沒有漏屎漏尿啊!還不會罵人,也不會上電視台call in
2樓 時間: 2016-11-25 20:43:19 (台灣)
→
11-25 20:43 TW
聽說之前都是KMT一黨獨大~~DPP提的法案都會封殺~~或改用KMT暗渡陳倉版~~然後誣賴給D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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