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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12-13 00:52:5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標題 Re: [問卦] 反同婚的怎麼看這部超強婚姻平權小短片?
時間 Sun Dec 11 01:53:04 2016


我最討厭這種看似博學多聞 但錯誤百出的文章了

這篇錯誤多到任何法律系學生修完身分法都會笑出來

: 法理分析說:
: 婚姻編整串法開頭就先排除掉大部分的人(依年齡、血緣、親等),因此結婚非普遍人權

認真要談,當你在講法律的時候,用「人權」這個字會很模糊。
你應該要去討論的是,這算不算是基本權的一環。
基本權可以限制,但並不會因此說他不是「普遍的」。
真的要談法律,你要先學會用字精確。

: 而年齡血緣親等則與性器成熟、優生學有關

說到優生學就覺得好笑。
民法983條的「近親婚禁止」的規範目的從來都不只是「優生學」。
1.你去翻一下立法沿革,立法說明中就有說過「倫常秩序」本身也是規範目的。
2.「姻親」也包含在本條的禁止範圍內。
3.收養或是直系姻親,就算關係結束後,仍然屬於禁止範圍。

至於年齡的問題,我想主要是避免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做出魯莽的決定。
更何況未成年人在結婚之後,就有完全的行為能力了,需要嚴格認定之。
性器成不成熟,從來就不是法律考量的重點。


避免倫常混亂是近親婚的重要規範目的,年齡是避免未成年人心智不健全。
請不要隨便解釋法律的規範目的,然後幻想說不適合。



: 整部法除了1003~1046財產篇以外的都是在描述繁衍以及繁衍引發的狀況處理
: 故此法本身就為繁衍法,對非繁衍種族沒有適法性

1.你要講得應該是夫妻財產制吧?那不叫做財產篇

2.婚姻章節的夫妻財產制一節是從「1004-1048」

3.1004前面的是「通則章」「婚姻章」,裡面包含結婚、離婚、財產制。
你說的「繁衍」,應該是從1059的父母子女章才算吧?
後面的收養、監護、親屬會議等跟「繁衍」有何相關?

4.你是不是忘記身分法還包括繼承編?


: 至於不孕症,則有"人工生殖法"作為彌補
: 而"人工生殖法"基於生命倫理以及立法初衷,限定僅為"治療"不孕症。
: 而非"製造"生命用。生命不可由人製造,製造生命視為對生命的褻瀆。

但是我同意現行民法親屬編其實用在同性戀身上有困難
因為親屬編的抽象過程沒有那麼成功
我舉1061、1063當例子
你可以發現民法把婚生子女跟血統直接劃上等號,並且進一步認為
「有血緣才有撫養義務」

這種以血緣為基礎的立法模式我個人認為不太符合近代的趨勢
應該要把整個親屬編改成「法定義務模式」會更好一點
而不是用血源當作基礎

但說整個親屬繼承編都是在繁衍? 實在沒這麼誇張

: 法意沿革說:
: 婚姻歷史先於法律,為異性戀發明為了一男一女繁衍之儀式
: 婚姻為個國家文化自古既有定義之儀式,而婚姻法則是為了規範儀式的後果而發明
: 跟"原住民打獵法"等等相同是具歷史沿革擬成之法
: (人類先發明了婚姻,才會去搞婚姻法這檔事)
: (因此婚姻是先有異性戀所訂自古之習俗後有善後異性戀後果的婚姻法
: 所以歷史沿革上首先就定義了婚姻大致的基本形式,
: 自古以來有同性戀,但在各大文化的歷史中並不存在同性婚
: 你看過佛教徒去喊要修聖經不照顧它們而去修聖經嗎?)
: 而文化民俗之改變須由自然改變或全民共識而非立法強加修改
: 故不可一體適用之
: 今天婚姻就是一個異性戀發明給異性戀用的玩意,若有新發明一個同性跟同性的儀式
: 那可能應該定義一個為了愛而結合的新儀式,而非去修改人類的歷史法源
: 以上講繁殖能力的三派之外

婚姻制度本身的規範目的是什麼?會不會隨著社會進步而有所改變?
除非你認為人類社會只要建立了一個制度

這個制度就只能有一種目的 而且永遠不能改變
那這說就勉強算有道理吧

: 尚有
: 適法比例原則說(部分大法官):
: 法律之訂立為保障公眾利益及社會安定而立。因比例原則不應為少數人而改動
: 法律不為少數人服務
: 講真的很多法律學者、教授在公聽會講了很多法律專業有料的東西
: 然後大法官也講了人權和比例原則等

比例原則 呵呵

我國的比例原則法源依據是憲法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
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這條的意思是

立法機關要立法或是行政機關要行使權力,多少都會侵犯到個人的「基本權」。
但基本權是可以限制的,只是這種限制必須要符合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是用來限制「國家的」。

比例原則分成三個內涵
適當性、必要性、衡量性。

透過這三個標準去檢視法律本身(or國家行為)的合憲性(合法性)。

而不是什麼立法者不能因為少數人立法,這種亂七八糟的解釋。

真心不知道你在工三小

: 但是甲甲都只會選擇性說"說什麼屁話"、"講三小啦" 這類的8+9發言
: 我只能說整天要別人多讀書
: 但遇到真正講知識的人都只會一廂情願說"那有什麼問題嗎?""那不是問題啊?"
: 果然這個國家還是左膠跟民粹在治國
: 我個人挺同志,但身為法理及法沿革派所以我是支持專法派而非假專法派
: 同運跟反同運目前看起來只是左翼跟右翼兩群猴子在用10年前搏同情玩政治那一套
: 面對政治跟法律方面 只有有愛最大V.S神降天罰
: 難怪這國家怎麼搞就是這個樣子

不要整天說人左膠和民粹 各種名詞用的很上手

結果連google都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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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29.146
※ 文章代碼(AID): #1OJ443oX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1392387.A.CA1.html
yspen: 你有必要這樣打人臉嗎?1F 12/11 01:54
kkes50717: 被打腫臉的人哩?出來!2F 12/11 01:55
kageo101: 就說他們沒讀書你還這樣3F 12/11 01:56
appoo: 他應該不會回這一篇啦,跑去找姆咪拍拍了4F 12/11 01:56
lintimken: 別這樣 人家只會把別人說過的詞語拼湊出來5F 12/11 01:57
kageo101: 我一想到上面有篇說同志繼承財產是圖利罪都快笑死6F 12/11 01:57
yspen: 用幾個名詞把人唬得不要不要的  這招我也很會啊 不屑用而已7F 12/11 01:57
hangEasy: 這臉打的很用力8F 12/11 01:58
senaku: http://imgur.com/a/YADwk 他躲在被窩裡崩潰了9F 12/11 01:58
[圖]
 
kkes50717: 圖利罪真的很好笑欸!連查資料都不會10F 12/11 01:58
vicdaniel: 讚11F 12/11 01:59
guligula: 推!這樣人家會不敢回啦~討m12F 12/11 01:59
ej83bp6: 鼓勵理性討論,有討論有推13F 12/11 01:59
PeterJackson: 搭時光機回去找當時的立法者,結果一切都是藍色窗簾14F 12/11 02:00
PeterJackson: 立法者諸公:恁伯當初立法的時候根本沒想那麼多
s2657507: 非法律系都覺得他就只是用盡各種專業詞語卻沒邏輯的拼16F 12/11 02:00
s2657507: 湊而已
a1551: 啪啪啪 是蛇摸聲音咧 喔~原來在打臉啊18F 12/11 02:01
hareluyac: 我在第一點說是因為各國的大法官都說"這不是人權"19F 12/11 02:01
hareluyac: 但是偏偏很多人說"他是人權" 我只好折衷一下了
hareluyac: 至於第二點嘛,我認為同性有愛就可結婚 那倫常真的就不
hareluyac: 太重要(認真) 雙方都同意的狀況下不需要倫常來限制
hareluyac: 至於"近代趨勢"這點,我國畢竟還是屬人主義跟血緣主義
hareluyac: 比例原則不是我說的,最後我全篇的文意下面有解釋
H大我完全理解你說有些豬隊友,很愛空泛的說人權或是愛。
這些會導致如果真的要從法律上進行論述的困難。這些我完全同意。
但反過來說,既然要從法律層面討論這些問題,是不是要更精確?
不然與豬隊友有何不同?
※ 編輯: jazz5566 (123.193.229.146), 12/11/2016 02:05:44
hareluyac: 這幾種說法....都不是我提出的啊?25F 12/11 02:04
lazycat5: 真響!!26F 12/11 02:04
shine1990: 同性婚姻只犯到你自己的倫常吧,又再扯近親。27F 12/11 02:04
op511: 56之光28F 12/11 02:05
hareluyac: 不不,我是真心覺得倫常不重要啊?29F 12/11 02:05
m4bjo4: 什麼是倫常秩序?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無父"的婚姻用倫常來反30F 12/11 02:06
m4bjo4: 近親婚?
hareluyac: 我提出文的看法是說  不應該就一個護家盟抓著死命打32F 12/11 02:07
PeterJackson: 其實保護社會倫常這種空泛的國家利益才是最薄弱的33F 12/11 02:07
hareluyac: 而是應該針對其他學說的人拉攏  只有扣護家盟帽子就贏34F 12/11 02:08
PeterJackson: 你要限制這種緊貼人權的基本權,若用國家利益為理由35F 12/11 02:08
PeterJackson: 比例原則要切得很緊,幾乎不可能通過
jazz5566: 問題是結婚本身就不是基本權阿XD 你不會說有一個基本權37F 12/11 02:08
gonna: 他就用一堆名詞解釋不出來就說不代表他的立場zzzz38F 12/11 02:09
jazz5566: 的名字叫做「婚姻權」 至多就說是制度性保障39F 12/11 02:09
PeterJackson: 但在台灣好像搬出國家利益就可以隨便立法限制 @@40F 12/11 02:09
jazz5566: 認真講起來 違反的其實是平等原則才對41F 12/11 02:09
poke: 很響42F 12/11 02:10
td123: V龍跟紫星在噓阿 嘻嘻43F 12/11 02:11
OforU: 腫腫der44F 12/11 02:11
newhand0815: 推制度性保障 平等原則45F 12/11 02:11
peterwww: 反駁不夠力 我想46F 12/11 02:12
peterwww: 結婚是沿革風俗 基本權再威也不能推翻公序良俗
td123: V龍跟紫星不是很會噓嗎 起碼抵銷我30個推以上有= =48F 12/11 02:14
yspen: 有奇怪的噓文混在裡面49F 12/11 02:15
PeterJackson: 反正有第22條,說不定哪天大法官就用第22條搭橋創設50F 12/11 02:15
peterwww: 他前面也說了結婚是以繁衍為主的沿革風俗 法律是後之果51F 12/11 02:16
PeterJackson: 也是不一定的事52F 12/11 02:16
jerry8432: 純針對反推  我想53F 12/11 02:16
FIRZEN45: 推討論54F 12/11 02:16
imkoalatw: 4w還要跳針嗎?沒人說婚姻是基本權啊55F 12/11 02:16
yspen: 又有奇怪的噓文混在裡面56F 12/11 02:16
kageo101: 被推翻掉的公序良俗可多囉wwwww你慢慢哭去吧57F 12/11 02:16
aaa1124078: 臉打得太響了 XD58F 12/11 02:17
siekensou000: 放心某些的智商看不懂這些的59F 12/11 02:18
PTTJudge: 我勸你不要抬身分法出來喔 台大有個資深的教授 當過法官60F 12/11 02:18
PTTJudge: 檢察官 實務經驗完備 學養深厚 開身分法好幾十年 只因為
peterwww: 這篇完全沒影響啊 我不知道這篇講得哪點有強力值得討論62F 12/11 02:19
paladada: 打到頭都不見了 ,不用下手這麼重XD63F 12/11 02:19
td123: 期待明天釣出台大教授回應 不想再看到母咪文64F 12/11 02:19
PTTJudge: 上課時說了一句"同性婚姻可以考慮另立法處理" 而被台下65F 12/11 02:19
op511: 跳針哥來了請注意 不想浪費時間的請無視66F 12/11 02:19
PTTJudge: 眾覺青貼上fb公審,聽說還有人教學評鑑打低分67F 12/11 02:19
lanx105: 比例原則高中就教了,原文還在扯少數人立法,好笑68F 12/11 02:20
PTTJudge: 身分法學到一半的的覺青 砲實務經驗完備的老教授 酷啦69F 12/11 02:20
三人合著那個?
※ 編輯: jazz5566 (123.193.229.146), 12/11/2016 02:21:09
PTTJudge: ps 該教授上課風采應該是全法學院數一數二70F 12/11 02:20
PTTJudge: 對
shadeel: 沒邏輯又不讀書不google的恐同低能兒崩潰72F 12/11 02:21
t95912: 這臉打得好用力 看的我都感到痛了73F 12/11 02:21
casperrrr: 推這篇74F 12/11 02:22
jazz5566: PTTjudge你別嚇我 身分法非我本行 說錯還請包含啦75F 12/11 02:23
td123: PTTJudge是指黃詩淳教授?76F 12/11 02:23
td123: 轉給教授過目看看這篇自稱打臉文的有幾分確實?
ila9970: 我喜歡看筆戰,GOGO78F 12/11 02:24
msbdhdfceb: 繁殖戀要崩潰了79F 12/11 02:25
ryan0714123: 這種學藝不精的半桶水不需要開文回應80F 12/11 02:26
說原PO的話倒也不必 他立意良善 說我的話 只能說此非我本行 胡言亂語有錯見諒
td123: 三人合著也只能是三戴了吧 戴東雄教授?81F 12/11 02:26
台大有開身分法的也才幾個人 你還可以錯成這樣
ryan0714123: 丟人現眼82F 12/11 02:27
※ 編輯: jazz5566 (123.193.229.146), 12/11/2016 02:28:18
td123: 樓上頗嗆= =83F 12/11 02:28
coffee777: 這篇沒比原文好84F 12/11 02:28
btmep: 水啦 我超愛看筆戰 一直看護家萌的舊約聖經超無聊85F 12/11 02:29
haohaobobo: 兩人相愛本來就不應該受倫常限制啊 拿倫常來理由之一86F 12/11 02:29
haohaobobo:  也太牽強了
yspen: 某t開連噓大法88F 12/11 02:31
lantislin: 專業文推89F 12/11 02:31
haohaobobo: 如果倫常能做理由 那同性戀也沒辦法結婚啊 不要為了90F 12/11 02:31
td123: 狂甲套路不遑多讓阿 嘻嘻91F 12/11 02:31
haohaobobo: 支持自己就拋棄同樣受迫害的近親結婚92F 12/11 02:31
td123: 狂甲套路:1.無腦質疑2.無視回應3.另闢戰場4.荒謬類比93F 12/11 02:32
iiiaaa: td123 跟 某p真的是兩個小丑94F 12/11 02:33
MDay56: 推95F 12/11 02:33
iiiaaa: 沒東西又想跟人家討論96F 12/11 02:34
haohaobobo: 板上那麼多妹妹文 顯示近親相愛的人很多 為何要因為97F 12/11 02:35
haohaobobo: 支持同性戀就落入反同圈套 一起迫害他們呢
kolod546: hao 跑來這篇了唷 我可是支持你上街近親結婚99F 12/11 02:35
td123: Iiiaaa妳也不錯逗啊 明天把你的推文整理一下給大家笑話☺100F 12/11 02:35
kolod546: 為何你這支持近親結婚的人要一直反同婚呢101F 12/11 02:35
octopus4406: 專業推!102F 12/11 02:36
td123: 你可是秀了不少下限呢 嘻嘻 狂甲水準有你真好103F 12/11 02:36
kolod546: 你支持近親結婚  最大敵手不是護家盟嗎 怎一直噓甲呢104F 12/11 02:36
appoo: TD 好崩潰喔105F 12/11 02:36
casman: 腫到連他爸媽都認不出來了別在打了106F 12/11 02:37
appoo: h 再怎麼不濟好歹也展現了自己了107F 12/11 02:37
LonyIce: 看到臉被打腫成這樣 還有臉皮厚的狂噓崩潰我也笑了108F 12/11 02:37
appoo: TD 就只會一直無意識推噓109F 12/11 02:37
haohaobobo: 我倒覺得他是東西太多 程度之高 讓人嘆為觀止了110F 12/11 02:37
Anfauglir: 有個崩潰亂噓,只好幫忙推回 ;p111F 12/11 02:38
RayKer: 身為法律所,ㄊㄨㄟㄓㄜˋㄆㄧㄢ112F 12/11 02:38
violetstar: td偏不噓呢!這篇講的很好,直接打臉原原po的謬論了,113F 12/11 02:39
violetstar: 這個被人戲稱猴子還沾沾自喜在挺的,就不要秀下限了,
violetstar: 連國家利益之前沒有人權這種共產思想的論述你都能推
violetstar: 的下去了,真的是是非不明呢^^
btmep: 再幫推一下 希望優文再出現117F 12/11 02:41
haohaobobo: 又開分身來這篇了 快閃囉 很晚了 開本尊就好了吧118F 12/11 02:41
violetstar: 而且那個hao那麼想近親結婚自己連署立委,上街爭取啊!119F 12/11 02:42
kolod546: 虧我這麼支持他上街 他都不回應我 唉120F 12/11 02:44
RayKer: 真的不是很能理解那比例原則是哪看來的121F 12/11 02:44
bbaad: 這篇看起來比較弱一點,很像只是說明法條引用問題而已122F 12/11 02:45
yspen: 某t狂開連噓大法123F 12/11 02:47
huikmn: hareluyac他不只有引用問題了,連法理都胡扯比例原則124F 12/11 02:47
paladada: 恐同做好再戰吧125F 12/11 02:47
iiiaaa: td123 你的行為 大家有目共睹 這不是我對你的偏見126F 12/11 02:48
huikmn: 還有人工生殖法內從沒有提到是在"治療"不孕症,第一條開頭127F 12/11 02:51
huikmn: 就寫了是在"保障"不孕者、子女與捐贈人的權益
huikmn: 會說出"製造生命視為對生命的褻瀆"這種話,擺明是教徒
hareluyac: "治療"不孕症 "醫學倫理" 是衛服部網站寫的130F 12/11 02:53
hareluyac: 不是我說的啊
huikmn: 幹砲生小孩不能叫製造,也只是抽換同義名詞罷了132F 12/11 02:54
hareluyac: 我是轉述衛服部的說法而已133F 12/11 02:55
notissue: 人權的意涵到底是什麼 現在風向搞得好像什麼事都是人權134F 12/11 02:58
Genapig: 少數霸凌多數囉135F 12/11 02:58
LonyIce: 推文都是分身?我笑了 真的什麼都說的出來136F 12/11 02:58
Genapig: 不能生育的東西 硬要扯平權137F 12/11 02:58
Genapig: 我不是總統 也可以要求跟總統一樣待遇囉?
Genapig: 甲甲只剩說人崩潰這招了嗎..
zxcbrian: 百姓結婚拿總統類比 www 不吐不快完全不倫不類呢140F 12/11 03:01
violetstar: 今天很多對同性伴侶有帶孩子上街,哪來的不能生,而且141F 12/11 03:02
violetstar: 還說用東西來稱呼人,可能幾百年沒刷牙吧
Genapig: 沒有生氣硬扯別人崩潰 是精神勝利法嗎143F 12/11 03:02
zxcbrian: 跟他認真就輸了,這種水準省點力氣吧,說實話 w144F 12/11 03:03
Genapig: 婚姻保障生育 不能生育是要平個頭145F 12/11 03:03
zxcbrian: 厲害的話,回一篇文,看你能說服"誰",哈哈146F 12/11 03:03
Genapig: 我選不上總統 但我要求跟總統有一樣的權利有87趴像147F 12/11 03:03
manto0206: 推148F 12/11 03:03
zxcbrian: 你要打臉本文原PO QQ 更要回一篇文喔,看你幾"兩"重呢149F 12/11 03:04
MisterMr: 整個ptr都是我的分身,不信樓下我換給你看150F 12/11 03:05
Genapig: 現在甲甲在爭的 就差不多是我講的意思了 言簡意賅151F 12/11 03:06
violetstar: 唷?所以我堂姐和姐夫是頂客族他們也結婚了啊!法律是152F 12/11 03:07
violetstar: 有強制規定結婚一定要生子嗎?沒有嘛!那你是住海邊
zxcbrian: 看八,幫助一個人省下鍵盤之力,放嘲諷娛樂大家就好 XD154F 12/11 03:07
violetstar: 管真寬呢!,而且已經說了今天有同性伴侶帶著孩子上155F 12/11 03:07
violetstar: 街了,也生給你看了,還在秀下限啊
zxcbrian: PTT素質參差不齊呢,要記住157F 12/11 03:08
Genapig: 頂客族有生育能力 甲甲是想生不能生好嗎158F 12/11 03:08
jmss50894: 婚姻的目的之一是"看起來很像"爸媽生的159F 12/11 03:08
satan04: 臉好腫 不要打那麼大力160F 12/11 03:08
Genapig: 你講那些五四三的 不如反駁我那個總統權力的例子比較快161F 12/11 03:08
violetstar: 還用東西來稱呼別人,嘴臉真噁162F 12/11 03:09
jmss50894: 當然世界上有DNA之後那個理由就消滅了163F 12/11 03:09
MisterMr: 何須跟覺得爭婚平只有男同性戀者的人討論XD164F 12/11 03:09
MisterMr: 會以偏蓋全,拿個體代表群體的人很多都從不聽別人意見
孩子是同志不代表世界末日 這位爸爸的答案令人感動飆淚|三立新聞網SETN.com - YouTube ➲ 按讚【三立新聞FB】重大訊息搶先看:  ➲ 加入【三立新聞LINE】給你更多新聞:  ➲ 下載【三立新聞網APP】隨手看新聞:  ➲ 追蹤【三立新聞網Google+】新...

 
Genapig: 別鬧了 一副甲甲沒被包含在裡面的樣子167F 12/11 03:11
violetstar: 看完影片,你在來說同志不能生吧!_ _無上限168F 12/11 03:12
Genapig: 調查顯示同性戀會造成家長痛苦 同意者7成169F 12/11 03:12
Genapig: 甲甲族群也被包含在裡面 沒有錯吧
Genapig: 妳不能拿那3成出來嘴阿
violetstar: 貼了同志可以生育的影片,就開始扯別的了,反同不意外172F 12/11 03:14
Genapig: 那我們是不是可以每天找那7成的出來拍影片 哈哈173F 12/11 03:14
violetstar: ,邏輯真差174F 12/11 03:14
Genapig: 我沒說錯阿 妳意思是同志不包含甲甲?175F 12/11 03:15
sue5566: 推176F 12/11 03:15
Genapig: 妳要知道 影片會被拿出來宣傳代表新奇177F 12/11 03:16
lunaX19: 看到最後真有打臉地感覺 說自己法律沿革 然後就...178F 12/11 03:16
Genapig: 不然我拍一個水在零度會結冰的影片會有人看嗎179F 12/11 03:16
MisterMr: 不用調查就能知道恐同十成會造成同志痛苦,所以呢XD180F 12/11 03:16
violetstar: 瑞奇馬丁也藉由代理孕母生了一對雙胞胎,雖然臺灣還沒181F 12/11 03:16
violetstar: 合法代理孕母啦!但說同志不能生我也是笑了,只能給87
violetstar: 分
ken40220a: 奇怪的是上面那篇文章還有50up的推184F 12/11 03:17
Genapig: 不是只有恐同會痛苦 一般家長也會痛苦185F 12/11 03:17
MisterMr: 意思是甚至有異性戀在爭婚平,根本不是只有甲或女同在意186F 12/11 03:17
MisterMr: 但你說的像是只有甲在意,這就是看不見事情全貌
Genapig: 今天同志就是有包含甲甲 有什麼好爭的188F 12/11 03:18
Genapig: MisterMr 7成家長痛苦 這些人也算妳說得恐同嗎
Genapig: 事情全貌就是同志有包含甲甲 也要考慮
violetstar: 上面那篇就是要騙p幣的啊!他引用一堆別人的論述,然191F 12/11 03:19
violetstar: 後最後跟你說,那都不是他講的,還可以騙到那麼多反同
MisterMr: 小孩叛逆期,小孩出社會沒有賺很多錢,取的老婆母親不同193F 12/11 03:19
violetstar: 的,萌萌真的反到是非不分194F 12/11 03:19
MisterMr: 意,讀的科系不是家長想要的,超多事情家長都會痛苦。195F 12/11 03:20
lought1234: H被雙重打臉,腫上加腫,痛痛!196F 12/11 03:20
MisterMr: 我講的是恐同 造成 同志痛苦耶。197F 12/11 03:20
Genapig: 痛苦也是有分程度的 這個算是很痛苦了198F 12/11 03:20
MisterMr: 你一直造成人家痛苦這樣對嗎?哦忘記你覺得同性戀是東199F 12/11 03:21
Genapig: 因為反差 包容同志的父母影片才會被拿來大肆宣揚200F 12/11 03:21
MisterMr: 西不是人,抱歉201F 12/11 03:21
Genapig: 我完全同志生存財產言論人身自由的權力202F 12/11 03:21
violetstar: 7成家長痛苦輪到你替他們發聲,你誰?住海邊?203F 12/11 03:21
Genapig: 但要婚姻.. 別鬧了204F 12/11 03:22
MisterMr: 不打擾你繼續鄙視你眼中的「東西」了,加油加油205F 12/11 03:22
Genapig: 怎樣 我只反對同志婚姻 也算恐同嗎206F 12/11 03:22
Genapig: 還是反對同志婚姻 連吃飯拉屎的行為也是恐同?
MisterMr: 「不能生育的東西 硬要扯平權」,加油加油,東西不吵你208F 12/11 03:23
MisterMr: 身為一個東西我該閃了,再會~
Genapig: 結論很簡單:不能生育爭婚姻權 就跟選不上總統要求跟總統210F 12/11 03:25
Genapig: 有一樣的權利 所以我就是反對
ckscks178: 推212F 12/11 03:25
sheilala: 超響213F 12/11 03:25
velvetavt: 同志明明就可以生育啊,生理結構完全正常好不好!214F 12/11 03:25
violetstar: 而且今天很多同志父母都上台發表婚姻平權感想,很多215F 12/11 03:26
violetstar: 父母都是痛苦後接納而學習,像你這樣滿口仇恨跟罵人東
kolod546: 原來婚姻一定要生孕呀?217F 12/11 03:26
violetstar: 西的人,看起來真的不必跟他談尊重218F 12/11 03:26
violetstar: 而且你一直說不能生育,影片都貼給你看了,還在不能
violetstar: 生育唷!一直跳針不累啊!
Jsy2014: 沒聽過精子銀行跟代理孕母吧,明明不是不能生,是無法跟221F 12/11 03:29
Jsy2014: 對方生,但結婚本來就目前現況根本不一定要具備能生的能
Jsy2014: 力,不然結婚之前就要先驗生育能力
Jsy2014: 驗過「才准」結婚,這才叫結婚必須具備生育能力
violetstar: 現在醫學發達有人工生殖和代理孕母,一直扯不能生,真225F 12/11 03:30
violetstar: 可笑
zxcbrian: 所以沒有同志婚,就沒同志在一起,就沒有所謂家長痛苦嘍227F 12/11 03:30
zxcbrian: 所以才說,跟他講完全白費力氣好嗎 www
Jsy2014: 就像行使總統權力必須要先選上,所有異性戀結婚前也得先229F 12/11 03:30
Jsy2014: 證明有能力生才能結婚,才是你的說法
Jsy2014: 但很顯然現今制度不是這樣運作的
velvetavt: 照他的論點,可能要先生出孩子才能結婚吧。232F 12/11 03:32
zxcbrian: 最起碼張飛打岳飛都不會判斷了,更何來有腦的討論233F 12/11 03:32
velvetavt: 因為要先選上總統,才有總統的權利啊。234F 12/11 03:32
ckpioneer: XDDDDDDD235F 12/11 03:32
xeobonm5: 好殘忍呀236F 12/11 03:34
violetstar: 我看狂新聞有句話說沒有最狂,只有更狂,這麼狂的發237F 12/11 03:36
violetstar: 言我今天在反同身上驗證了
Jsy2014: 還有關於家長承受巨大痛苦的,除非想要控制小孩的人生或239F 12/11 03:39
Jsy2014: 是拿他來滿足對某種生活的憧憬,他喜歡誰到底為何會讓人
zxcbrian: 別說了,枉費我費了九指二腦之力阻止,該慚愧吧guys  ww241F 12/11 03:39
Jsy2014: 感到「極大」的痛苦啊。一開始就認知到小孩會長成獨立的242F 12/11 03:40
Jsy2014: 個體有他自己想活的樣子,沒有傷人放火或傷害自己,到底
deepmilk: 原來甲甲沒有違反倫常秩序....倫常秩序是什麼?244F 12/11 03:40
Jsy2014: 家長要痛苦什麼?245F 12/11 03:40
Jsy2014: 沒有傷害別人,也沒傷害自己,到底痛苦什麼
Jsy2014: 除非家長把自己的期望套在小孩身上吧
Jsy2014: 希望他一定要長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sheilala: 噓文某p標準無腦9.2帳號 看來人腦殘不分議題249F 12/11 03:41
m4bjo4: 同志可以生育,有生育能力,但對象不會是同性婚姻中的另一250F 12/11 03:46
m4bjo4: 位
sheilala: 噓文的理由都很腿欸 你有幫異性戀不孕症設專法嗎 乾結婚252F 12/11 03:48
sheilala: 屁事
MarsFever777: 推認真討論254F 12/11 03:50
violetstar: 又來了,一直扯不能生育,現在人家生了又要扯不是同255F 12/11 03:50
violetstar: 性婚姻的另一位,這是別人家庭的事,.到.底.又.干.你.
violetstar: 屁.事.了
violetstar: 真的管很多,你要不要順便管一下你鄰居廁所乾不乾淨?
jvn: 5566難得U質好文259F 12/11 03:57
EarlyInMay: 那異性戀借精卵者的婚姻按某樓邏輯也該另立專法囉?260F 12/11 04:07
EarlyInMay: 或是撤銷婚姻?
genovis: 台灣臭甲嘲諷技能超弱,自以為幽默,可悲262F 12/11 04:10
needspace: 專法 專法 專法263F 12/11 04:17
callresa: 啪啪啪啪啪啪啪 臉超腫der264F 12/11 04:18
Caink: 推265F 12/11 04:39
yangbaobao: 推 果然看到推文有熟悉ID266F 12/11 04:56
sheilala: 恐甲以嘲諷為傲就是狂267F 12/11 05:01
dc871213: 有人臉腫了268F 12/11 06:04
halfblack: 打臉打的真兇269F 12/11 06:21
tzuchun0214: 提出討論推!270F 12/11 06:52
warloud666: 推271F 12/11 07:03
nsaids: 太專業,跨謀272F 12/11 07:15
cheakmo: 推273F 12/11 07:34
roygaga: 打太大力了啦274F 12/11 07:34
Matsuyama: 推 但反同的人看不懂275F 12/11 07:38
fantasibear: 推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276F 12/11 07:41
suikokuo: 推277F 12/11 07:55
Waawaa: 現在的1077養子女原則上與同婚生子女同 同性收養的孩子也278F 12/11 07:57
Waawaa: 可以用
b020202:280F 12/11 08:00
jeff12697: 推推281F 12/11 08:05
thirtyto:282F 12/11 08:29
mjnaoki: 推283F 12/11 08:33
titian1495: 不得不推一下284F 12/11 08:33
alfonso1994: 推285F 12/11 08:36
bvcde33wq: 某G是崩潰逃離戰場嗎 哈哈 什麼叫做我同意同志的生存權286F 12/11 08:45
davidwolf: 能釣出這篇專業打臉也算值了287F 12/11 08:45
bvcde33wq: 沒人有資格同不同意對方的生存權利好嗎XD288F 12/11 08:45
Shermie: 萌萌:我有權利,因為神(經病?)說的。289F 12/11 08:50
wolfwayne:290F 12/11 08:55
lought1234: 打臉打到變麵龜......會痛嗎? 哈哈哈哈哈291F 12/11 09:04
Serovia: 比例原則不是高中就有教了嗎XD292F 12/11 09:10
shufuking: 推推推293F 12/11 09:13
ohkokusa: 打的真用力294F 12/11 09:28
shyuwu: 推295F 12/11 09:28
nannong: 啪啪啪啪啪296F 12/11 09:33
NowLoading: 推297F 12/11 09:34
sparklekyu: 好壞XD298F 12/11 09:37
akobe: 推~~喜歡這一篇299F 12/11 09:39
telescope: 打腫萌萌的嘴臉300F 12/11 09:40
luckyBF: 這篇我喜番301F 12/11 09:41
moee5432: 推 學法律的竟然不知道憲法是拿來規範國家的?302F 12/11 09:42
linlin110: 推303F 12/11 09:44
there53880: 推304F 12/11 09:45
vagr8: 甲甲談倫理?根本不能傳承血脈 不孝有三 無後為大305F 12/11 09:50
snailpon:306F 12/11 09:50
snailpon: 還不孝有三咧,多讀點書好嗎? https://goo.gl/q3hC2i
akobe: 求婚時可以說:你真是個繁衍的好對象,我們一起來繁衍吧308F 12/11 09:54
akobe: 看有沒有人要答應@@
iamJINGLE: 推310F 12/11 09:57
fifi0828: 呵呵311F 12/11 10:01
Chiaopapa: 腫312F 12/11 10:01
dzshdavid: 原po的意思是那些都是別人的論證 錯了不關我的事 我只313F 12/11 10:02
dzshdavid: 是引用喔 啾咪(^.<)
Cruel2: 反同沒一個能打的315F 12/11 10:02
whippy: 推316F 12/11 10:06
umano: push317F 12/11 10:06
wanderlust: 推!!! 感謝原po用淺顯易懂的文字展現專業~318F 12/11 10:12
nanozako: 反同要是有依據早就可以打平了 就是沒有所以鬼扯一堆319F 12/11 10:13
crispycarrot: 哈哈反同水準哈哈320F 12/11 10:15
smalltommy: 反同:你打我臉就是霸凌我~我可以造謠 但你澄清 你就321F 12/11 10:16
smalltommy: 是侵犯我的言論自由~這些造謠言論都不是我說的…
zuiko: 覺得臉打得超響超腫就是爽323F 12/11 10:21
WLR: %%%324F 12/11 10:23
Freeven: 臉都歪了,不要再打啦!!!325F 12/11 10:25
ywmy: 被打臉的人體質好 不覺得腫326F 12/11 10:31
wp972160: 反同水準低不是一天兩天的327F 12/11 10:32
jy75123: 打 都打328F 12/11 10:40
bowcacayy: 推這篇329F 12/11 10:41
m4tl6: 反正誰也無法說服誰…打臉?會痛嗎?會痛所以反同會轉成舔330F 12/11 10:50
m4tl6: 同?你自己也說了…基本權是會受到限制的,而誰去決定限制
m4tl6: 的程度?講白了…法律是誰訂定的?老天?神?還是同志族群
m4tl6: ?
messiah86tw: 打臉打的超大力,而且不少原則高中就有教了334F 12/11 10:51
p9i1n0g0u4: 基本正確 法學院推335F 12/11 10:58
bahnhof: 推336F 12/11 11:00
cheng1990: 推337F 12/11 11:03
ericleft: 上一篇根本就是沒念過法律的在鬼扯338F 12/11 11:03
salvador1988: 推 堆砌名詞的文章只能讓同溫層取暖用的339F 12/11 11:05
tukry: 推340F 12/11 11:09
empoluvvivi: 就算法過了,我也不會當男肛同是人341F 12/11 11:20
p9i1n0g0u4: 恐同大崩潰342F 12/11 11:23
qsc96: 改成法定義務模式是什麼?343F 12/11 11:26
aa708: 超級歪的強項是心理學344F 12/11 11:29
moneyless: 推345F 12/11 11:33
adsl9527: 笑惹346F 12/11 11:39
tukry: 推347F 12/11 11:48
zamp: 挑原文的小毛病來講 卻無法反駁主要論述  很弱348F 12/11 11:54
wcl4: 打到牙齒斷掉囉!~~(^_-)349F 12/11 11:55
p9i1n0g0u4: 推推350F 12/11 11:56
q70412: 專業推351F 12/11 12:01
HO2: 推這篇,上一篇覺得他的解讀滿偏頗的。352F 12/11 12:04
mocca000: 推353F 12/11 12:04
hydracarina: 有論述,給推354F 12/11 12:08
delphi5566: 以篇蓋全!不敢真對主軸法,只能挑小毛病,弱啦355F 12/11 12:10
tukry: 有人崩潰囉356F 12/11 12:11
twowugs: 推 偽裝成博學的恐同文傷害最大357F 12/11 12:25
titian1495: 推推358F 12/11 12:27
Dreamkids: 哇359F 12/11 12:28
NavyWind: 沒有人限制甲甲結婚啊 同婚法制話根本不是"限制"問題360F 12/11 12:37
NavyWind: 甲甲各種想像中的打臉欸
gametv: 看到打臉文就是爽啊!!!362F 12/11 12:45
Zhangyuan: 推363F 12/11 12:47
psyeye520: 推364F 12/11 12:47
Vdragon: 中肯推365F 12/11 12:48
TiggerLin: 不要再打了 臉痛366F 12/11 12:53
gametv: 噓文的ID都好熟悉阿367F 12/11 12:53
umano:        XD368F 12/11 12:55
sai0114: 推369F 12/11 13:04
m4bjo4: 這篇除了挑原文的用詞精準度外,自己也承認婚姻是以血緣為370F 12/11 13:04
m4bjo4: 基礎了,又拿倫常來自打嘴巴,到底是打臉在哪了?
所謂的「倫常」,係指「輩分親屬關係的單純明瞭」。
而不是泛稱所有的道德人倫都是「倫常」。
也就是說,只要你結婚後,不會造成輩分親屬關係過分複雜,就不算倫常混亂。
比如說,你娶你妹妹,那你跟他之間的親等要怎麼算?諸如此類問題。
SHIU0315: 推372F 12/11 13:10
bearking2: 看盟盟崩潰就是爽373F 12/11 13:19
isalin: 推你374F 12/11 13:22
cat5672: 我也看不出打臉打在哪裡375F 12/11 13:24
※ 編輯: jazz5566 (123.194.133.237), 12/11/2016 13:29:32
DarkHolbach: 某些人就是反同喜歡裝中立,不知道為啥376F 12/11 13:33
bmw606042001: ???????????????????????377F 12/11 13:40
yspen: 反同裝中立  是教會教的SOP啊  這樣才能拉游離票378F 12/11 13:41
kiyomaro: 推 中肯 有腦 打人臉超腫379F 12/11 14:03
curu: 幫推380F 12/11 14:06
shrug: 推381F 12/11 14:11
dddddd: 推 打臉不懂裝懂的人 我也不太懂 所以不會大放厥詞反對382F 12/11 14:11
JACK19920102: 你好狠 原原波臉好腫QQ383F 12/11 14:18
TONY321: 讚讚讚xd 最討厭這種自以為懂法律的人384F 12/11 14:35
elvanpenz: 推385F 12/11 14:36
pricewater: 推386F 12/11 14:40
yktktkyure: 推387F 12/11 15:00
GhostIlander: %%%%%%388F 12/11 15:04
reexamor: 讚!389F 12/11 15:12
dlouder2655: 我覺得這篇是文字遊戲,有道理,但沒打到他本來的主390F 12/11 15:15
dlouder2655: 張
nadekowang: 看到比例原則那段 真的是.... 還扯說大法官說的392F 12/11 15:15
nadekowang: 文字遊戲.... 他連基本的法律原則都說錯
modjo: 推394F 12/11 15:32
kevin015015: 笑看崩潰395F 12/11 16:01
agigoo: 水喔396F 12/11 16:21
tc800627: 推397F 12/11 16:30
ipad9: 打臉就4爽398F 12/11 17:26
sincere77: 笑死沒上過本堂法律課還寫的出那種文章399F 12/11 17:35
Torinoko: 大推! 打醒這種人拜託400F 12/11 20:03
RFV123: 哈哈 他哭惹401F 12/11 21:47
GAPB: 推這篇402F 12/11 22:51
m4bjo4: 倫常是觀念,由倫常推衍出輩分,而倫常不僅只是輩分。親等403F 12/12 00:39
m4bjo4: 是由輩分定義的,娶了妹妹之後的親等是可以定義的。婚姻本
m4bjo4: 來就會造成親等的改變,不論兩人有無血緣關係或原本為幾等
m4bjo4: 親。更衝擊社會的稱謂問題,同婚都沒再怕了,不用拿親等來
m4bjo4: 說嘴。
otaku5566: 推408F 12/12 02:42
apteekki: 嗚嗚嗚嗚 臉很重409F 12/12 04:47
Ko1022: 推410F 12/12 08:17
SmilingMan: 呵呵 同婚支持者一附以為這篇再支持他們呢411F 12/12 09:50
SmilingMan: 比例原則: 適當性、必要性、衡量性。 這三點都是在打
SmilingMan: 同性婚姻的臉
yokan: XDDDD414F 12/12 11:05
LIHUNGCHIEH: 比較喜歡你的論點415F 12/12 11:53
vcyc: %%%%%416F 12/12 12:47
CALLING: 未成年人結婚取得的完全行為能力是專指財產上的 如果他417F 12/12 13:35
CALLING: 離婚又想再婚時未滿二十歲 還是要經過父母同意 跟他有
CALLING: 沒有完全行為能力無關
freshlemon: 很腫了420F 12/13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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