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3-04 14:28:2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太扯!住戶出門協商都更 回家發現「我家
時間 Fri Mar 3 19:45:20 2017
看見後續的報導貼上來
1.媒體來源: UDN
2.完整新聞標題:
屋主不願都更 怒批建商拆屋 建商:有拆除執照
3.完整新聞內文:
017-03-03 19:23聯合報 記者莊琇閔╱即時報導
北市長安西路177巷一處都更案,都更範圍內的不同意戶張姓屋主不滿上午與建商相約在都
更處協商,中午回家卻發現房子已被建商弄垮,痛批建商惡意欺騙他外出,卻趁機拆屋。他
已委託律師到警局報案,將控告建商毀損,公共危險、無故侵入住宅,並將要求財產損害賠
償。
更處協商,中午回家卻發現房子已被建商弄垮,痛批建商惡意欺騙他外出,卻趁機拆屋。他
已委託律師到警局報案,將控告建商毀損,公共危險、無故侵入住宅,並將要求財產損害賠
償。
都更處總工程司張立立表示,實施者欣偉傑建設領有拆除執照,但更新範圍內尚有一戶位於
4樓住戶不同意,地主屢陳情實施者拆除其週邊房屋,影響居住安全。市府也多次責請實施
者應與不同意戶進行溝通協調,都更處也基於協助雙方溝通協調立場,同意雙方今日上午10
時在都更處溝通,對於同一時間下房屋被實施者拆除一事,市府並不知情。
4樓住戶不同意,地主屢陳情實施者拆除其週邊房屋,影響居住安全。市府也多次責請實施
者應與不同意戶進行溝通協調,都更處也基於協助雙方溝通協調立場,同意雙方今日上午10
時在都更處溝通,對於同一時間下房屋被實施者拆除一事,市府並不知情。
建管處正工程司洪德豪表示,實施者領有拆除執照,在拆除範圍內拆屋並未違反建築法。至
於未取得屋主同意即拆屋,侵害屋主財產損失部分,則屬雙方的私權。
欣偉傑董事長鄭可熙表示,該案已經過7年多整合,26戶住戶只有張姓屋主不同意,雙方歷
經80多次協調,都更爭議協調委員會認定房屋權利變換價值為2300萬,公司願意提高到3000
萬,但張姓屋主卻開口要求1億元,雙方差距過大協商破裂。
經80多次協調,都更爭議協調委員會認定房屋權利變換價值為2300萬,公司願意提高到3000
萬,但張姓屋主卻開口要求1億元,雙方差距過大協商破裂。
鄭可熙說,公司已將工地發包給營造商拆除周邊房屋,今天是因進行工程時不慎損及張先生
家的房屋結構,導致房屋垮下。但他強調,張姓屋主的權益仍存在,公司會給予合理賠償,
如對方訴求差距過大,則循由法律途徑解決。
家的房屋結構,導致房屋垮下。但他強調,張姓屋主的權益仍存在,公司會給予合理賠償,
如對方訴求差距過大,則循由法律途徑解決。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3/2319223?from=udn-relatednews_ch1
屋主不願都更 怒批建商拆屋 建商:有拆除執照 | 地方 | 即時
北市長安西路177巷一處都更案,都更範圍內的不同意戶張姓屋主不滿上午與建商相約在都更處協商,中午回家卻發現房子已被建商弄... ...
北市長安西路177巷一處都更案,都更範圍內的不同意戶張姓屋主不滿上午與建商相約在都更處協商,中午回家卻發現房子已被建商弄... ...
5.備註:
如果報導屬實, 那又是文林苑X家翻版
不是不都更,是要市價3倍才都更~~因為回憶無價嘛!!
台北幾十年老公寓四樓跟我說值一億元 是指日圓吧?
台北幾十年老公寓四樓跟我說值一億元 是指日圓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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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kLTJrN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8541523.A.D57.html
推 : 戰術性不慎損及www1F 03/03 19:47
→ : 真的是被帶壞了 有樣學樣 7年就為了你這戶2F 03/03 19:47
推 : 一億也太少,射一次都兩億起跳了3F 03/03 19:47
推 : 今天是因進行工程時不慎損及 - 鬼才相信4F 03/03 19:47
→ : 一億元是建設公司說法 可有另一方說法?5F 03/03 19:47
推 : 產權還在,大不了堅持不給蓋,看看誰損失大6F 03/03 19:47
→ : 不過要是莫名車禍什麼的就不划算囉
→ : 不過要是莫名車禍什麼的就不划算囉
→ : 等都更的不如等火山爆發比較快8F 03/03 19:48
推 : 文林院也是拿一億...XD9F 03/03 19:48
推 : 歷年協調會應該有記錄10F 03/03 19:48
→ : 他這個把樓下梁柱都拆掉哪來的不慎?11F 03/03 19:48
→ : 文林是一棟透天12F 03/03 19:48
推 : 幹的漂亮13F 03/03 19:49
推 : 柯:他有拆除執照啊,你房屋被拆是你家的事,怪我喔14F 03/03 19:49
推 : 每個路段都出一個釘子醬搞 都更咧 賭爛較快xd15F 03/03 19:49
→ : 姚文智說要推大規模都更 100%同意就是做夢比較快16F 03/03 19:49
→ : 所有的損害賠償加一加應該也沒3000萬17F 03/03 19:49
推 : 這種新聞要先停看聽 不然就會像當年白痴覺青18F 03/03 19:50
→ : 文林王家跟其他家又不重疊 建商可以不徵收他們家也能蓋19F 03/03 19:50
→ : 舊公寓法律上房子殘值底的可憐20F 03/03 19:50
推 : 1億, 是要參加慈善撲克王大賽嗎21F 03/03 19:51
推 : 這種故意要釘高價的被拆活該22F 03/03 19:51
→ : 跟文林院天差地遠好嗎...23F 03/03 19:51
推 : 顏色對了 釘子戶死要錢無誤24F 03/03 19:51
→ : 文林苑那個是舊法規一定要納入 不然他家變袋地25F 03/03 19:51
→ : 算地坪或建坪賠償也是參考其它25戶同意戶的價格26F 03/03 19:51
推 : 人命也有個價 是不是付錢就可以27F 03/03 19:51
推 : 樓上那裡天差地遠 一樣$談不攏啊28F 03/03 19:52
→ : 不納王家也是可以蓋 但是誰知道會不會被他告要通路29F 03/03 19:52
→ : 文林院不同意 建商還是能做 少賺而已30F 03/03 19:52
推 : 被拆活該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31F 03/03 19:53
→ : 這案子 他不同意 其他人沒辦法做啊...32F 03/03 19:53
推 : 決定了 來做職業釘子戶33F 03/03 19:55
噓 : 怎麼沒覺青去聲援?34F 03/03 19:56
推 : 北市不意外35F 03/03 19:56
推 : 同情建商36F 03/03 19:57
推 : 這樣拆了 賠償可以到一億了吧w37F 03/03 19:58
→ : 怎麼林飛帆沒有出來啊 這人不是很愛挺住戶嗎?38F 03/03 20:00
推 : 不慎,哈哈哈39F 03/03 20:00
→ : 還沒紅的學生才需要舞台40F 03/03 20:01
推 : 又不是支那賤畜國,不賣你要怎樣41F 03/03 20:01
→ : 更正 釘子戶42F 03/03 20:01
推 : 搞不好法院只判建商賠300,3000不拿變30043F 03/03 20:02
推 : 有啊頭篇一堆鍵盤伸援屋主的沒看到嗎xdd44F 03/03 20:03
推 : 貪啊45F 03/03 20:03
推 : 一億,語畢,哄堂大笑XDDDDDDDDDDDDDD46F 03/03 20:03
推 : 1億應該是要對方知難而退 就像我想幹個小模他開價100萬47F 03/03 20:04
推 : 開放覺青報名吧48F 03/03 20:04
推 : 那真的是拆的好 ~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49F 03/03 20:05
→ : 別的小模30萬就幹到了 我扁了她 大家會幫我聲援她貪心嗎50F 03/03 20:06
推 : 只是要開個不可能的價格吧51F 03/03 20:06
推 : 哈哈 打臉一堆垃圾想黑柯P的 結果這個真的是利益嘴臉 152F 03/03 20:06
→ : 億用射的比較快啦
→ : 億用射的比較快啦
推 : 人格分裂 一邊要市容 一邊要正義 又不能花稅金54F 03/03 20:09
推 : 莫忘督割,坐等風向55F 03/03 20:10
又現都更爭議 民眾協商完回家「房子被拆光」 | 即時新聞 | 20170303 | 蘋果日報
(更新:新增張先生影片、 張先生委任律師說法)北市今天又發生一起都更強拆爭議,民眾張先生今向各媒體陳情,自己位於長安西路177巷14號4樓建物,因不配合進行都更,竟遭建商無預警拆除。張先生表示,他今天 ...
(更新:新增張先生影片、 張先生委任律師說法)北市今天又發生一起都更強拆爭議,民眾張先生今向各媒體陳情,自己位於長安西路177巷14號4樓建物,因不配合進行都更,竟遭建商無預警拆除。張先生表示,他今天 ...
推 : 哈!早說是錢談不攏57F 03/03 20:10
→ : 一堆人還說不是釘子戶 XD
→ : 一堆人還說不是釘子戶 XD
→ : 但是他那句話讓我實在很難挺他,張說1.2億只是討價還價的59F 03/03 20:11
→ : 過程,沒有人會在一開始就亮出自己的底價。
→ : 過程,沒有人會在一開始就亮出自己的底價。
推 : 講的王家不是利益嘴臉一樣,雙重標準就是下賤61F 03/03 20:11
→ : 如果是這樣,那就沒有甚麼開個駕要對方知難而退的想法62F 03/03 20:12
→ : 純粹就只是價錢談不攏,然後就被強拆了
→ : 純粹就只是價錢談不攏,然後就被強拆了
推 : 王家那個最後面子裡子全拿欸 台灣都更真是笑話64F 03/03 20:12
噓 : 一億怎麼不去吃屎65F 03/03 20:13
噓 : 當初利挺的學生都升官了嗎?66F 03/03 20:15
推 : 一億...XDDDD67F 03/03 20:15
推 : 笑死, 一看就知道是獅子大開口, 上一篇還一堆人護航XD68F 03/03 20:16
推 : 對於釘子戶沒話講啦!!!就拆吧!!!沒道理一個人影響全部69F 03/03 20:19
推 : 文林苑是建商開五戶市價兩億換他整棟透天70F 03/03 20:20
推 : 不想更就別更 到時地震倒了就不要哭 最好規定還要賠其他戶71F 03/03 20:21
推 : 拆的好72F 03/03 20:22
噓 : 貪得無厭的人在那邊裝可憐 超噁心73F 03/03 20:24
推 : 1e精蟲?74F 03/03 20:26
→ : 真的貪得無厭 所有人都同意 就他一直在大開口 覺青再護阿75F 03/03 20:26
推 : 一億...屋主:回憶是無價的..76F 03/03 20:26
→ : 原來這種事一定要某人出面來抗議 這邏輯是...看到好事你就77F 03/03 20:26
→ : 開始滑手機查有誰做過這種好事然後沒來做是吧? 人品真是不
→ : 開始滑手機查有誰做過這種好事然後沒來做是吧? 人品真是不
→ : 可見八卦版傻子有多少,不懂釘子戶的價值79F 03/03 20:27
→ : 難道以為釘子戶就只有他那戶的價值嗎? 呵呵
→ : 難道以為釘子戶就只有他那戶的價值嗎? 呵呵
→ : 值錢而且沒下限= =81F 03/03 20:27
推 : 三千萬外幣定存就很爽惹82F 03/03 20:29
推 : 覺青咧83F 03/03 20:31
→ : 釘子戶真的很煩 如果釘子戶風氣盛行 那台灣都更要到啥時
→ : 是不是要住個百年 然後大家一起等地震震掉
→ : 釘子戶真的很煩 如果釘子戶風氣盛行 那台灣都更要到啥時
→ : 是不是要住個百年 然後大家一起等地震震掉
推 : 貪婪的人心真噁心86F 03/03 20:38
→ : 所以上次新北哪個只有地上權的算不算釘子戶87F 03/03 20:38
推 : 貪得無厭......一億...88F 03/03 20:38
推 : 一億,,,,,拆的好,拍手89F 03/03 20:39
噓 : 覺青裝死中90F 03/03 20:40
噓 : 垃圾釘子戶91F 03/03 20:41
→ : 我家不一樣 所以要一億?
→ : 建商提出的三千萬,已經比市價還高了,屋主貪得無厭
→ : 我家不一樣 所以要一億?
→ : 建商提出的三千萬,已經比市價還高了,屋主貪得無厭
推 : 跟文林苑ㄧ樣 那當年的覺青 導演 藝人呢?您不反都更了94F 03/03 20:45
推 : ?
推 : ?
推 : 改修法了96F 03/03 20:46
推 : 這樣也領的到拆除執照?
推 : 這樣也領的到拆除執照?
推 : 垃圾釘子戶拆的好98F 03/03 20:50
推 : 不可太早亮底線,越晚同意領得越多XD99F 03/03 20:52
推 : 文林苑透天的還好吧 整個空間都他的不然想怎樣100F 03/03 20:53
推 : 真的應該修個法了 一堆白痴還在瞎挺101F 03/03 20:54
推 : 文林苑不是5E嗎?102F 03/03 21:02
推 : 三千萬~~普通人要賺多久?103F 03/03 21:03
推 : 真敢拿104F 03/03 21:04
推 : 一億...............................................105F 03/03 21:09
推 : 一億 @@106F 03/03 21:17
推 : 一億還算有價~我們這邊的兩反對戶要求至少兩戶房子107F 03/03 21:22
推 :108F 03/03 21:29
推 : 這種不值得同情啦109F 03/03 21:36
推 : 高調110F 03/03 21:45
→ : 真的好北七
→ : 真的好北七
推 : 本來就要看個案啊 這案分明是訂子戶無誤112F 03/03 21:48
推 : 開價一億? 拆下去了啦113F 03/03 21:49
噓 : 快去找文林怨那票左膠青年來聲援啊114F 03/03 21:56
噓 : 你買房子的時候有內涵被都更嗎?這本質上(除非區塊115F 03/03 21:58
噓 : 中有危樓),就是多數人為了自己的利益想犧牲少多數人
噓 : 的權利啊。根本不是什麼鳥公共利益好嗎?
噓 : 公共$$$$$$$$咧,科科
噓 : 中有危樓),就是多數人為了自己的利益想犧牲少多數人
噓 : 的權利啊。根本不是什麼鳥公共利益好嗎?
噓 : 公共$$$$$$$$咧,科科
推 : 破爛老房子給你3000還不願意 1e真敢開價 都過七年了119F 03/03 22:02
噓 : 牠可120F 03/03 22:03
→ : 就死愛錢阿 老鼠屎 回憶無價 但你出1億?
→ : 貪財到這地步 丟臉
→ : 很多家庭都在等牠同意
→ : 就死愛錢阿 老鼠屎 回憶無價 但你出1億?
→ : 貪財到這地步 丟臉
→ : 很多家庭都在等牠同意
噓 : 我記得kmt執政時這種狀況是會被罵翻的124F 03/03 22:07
→ : 不想賣為什麼不行?
→ : 不想賣為什麼不行?
推 : 轉型正義126F 03/03 22:08
推 : 來了 智障又要把不同案子扯在一起來酸別人雙重標準127F 03/03 22:14
推 : 政權換了 趕緊推釘子戶貪得無厭128F 03/03 22:16
推 : 走法律途徑吧!到最後只要賠200萬129F 03/03 22:35
推 : 一億.......................130F 03/03 22:51
推 : 貪心還一堆人護航 不更台北一堆舊房子也不好看131F 03/03 23:21
推 : 太貪心132F 03/03 23:36
噓 : 噓某m 喔 所以少數人為了自己利益可以犧牲多數人利益嗎?133F 03/03 23:47
→ : 自己貪得無厭然後再來演受害者?有完沒完啊
→ : 自己貪得無厭然後再來演受害者?有完沒完啊
推 : 釘子碰到奸商135F 03/03 23:50
推 : 貪婪釘子戶真的很可惡,妨礙別人的居住權136F 03/04 00:13
推 : 果然是獅子大開口...137F 03/04 00:26
噓 : 原來不同意就可以強拆。呵呵~那樓上那一人的家讓我開138F 03/04 00:35
→ : 個價,不賣的話讓我直接差,公共利益。呵
→ : 個價,不賣的話讓我直接差,公共利益。呵
推 : 一億... 這只能說活該了140F 03/04 00:37
推 : 要高價其實不是問題 但好歹先學學文林苑再來開高價阿141F 03/04 00:39
→ : 看起來有人不懂權利跟利益的差別欸~國中公民課本翻一142F 03/04 00:51
→ : 翻啊?還是太年長了只上過三民主義沒上過公民啊?
→ : 翻啊?還是太年長了只上過三民主義沒上過公民啊?
噓 : 屋主不能愛錢 建商可以愛錢144F 03/04 01:01
噓 : 這個屋主太嫩了,應該請幾個覺青出來鬧一鬧,才能拿一億145F 03/04 01:33
推 : 中國人:當然是一億人民幣兒146F 03/04 01:36
推 : 多給你七百萬還不要 我還能說啥147F 03/04 02:20
噓 : ...為啥建商出價就一定要賣= =148F 03/04 02:45
推 : 有些智障就是雙重標準又要ㄧㄥㄠ149F 03/04 03:00
推 : 嫩150F 03/04 05:09
推 : 當初因為文林苑的事情來黑郝的 現在要發道歉文嗎?151F 03/04 06:48
噓 : 文林苑事件是動用警察下去做強制拆除才黑掉的152F 03/04 07:19
推 : 全部都同意 就你一個卡全部...153F 03/04 07:19
→ : 別不懂裝懂啦154F 03/04 07:20
推 : 一億.......xddddddd155F 03/04 07:26
推 : 27戶卡了七年 難怪都更案很難...156F 03/04 07:27
→ : 不懂裝懂得是誰啊 要不是有人動員學生 哪需要警察?157F 03/04 07:34
→ : 看看那群職業學生 等柯一選上 幾個都更案人都不知道躲哪
→ : 看看那群職業學生 等柯一選上 幾個都更案人都不知道躲哪
噓 : 雙標狗覺青們,滾出來啊159F 03/04 09:02
推 : 貪得無厭160F 03/04 09:29
→ : 覺青在那呀!還是看到柯市長就裝睡?161F 03/04 09:33
噓 : 只有建商說法?科科而且憑什麼建商要買就要賣他?162F 03/04 09:54
推 : 依法就是沒刑事責任啊 民事賠償就好啊163F 03/04 10:03
→ : 到時判的比3千萬還少就搞笑了
→ : 到時判的比3千萬還少就搞笑了
噓 : 價錢喬不攏就硬上,好多人挺強姦犯喔165F 03/04 10:09
推 : 貪得無厭 就該制裁166F 03/04 10:33
推 : 文林覺青裝死中,廢渣覺青。167F 03/04 10:33
噓 : 垃圾建商 有法律可走 非要強拆!!168F 03/04 10:52
→ : 因為釘子戶而造成的損失可以提出求償,只會強拆的垃
→ : 圾
→ : 因為釘子戶而造成的損失可以提出求償,只會強拆的垃
→ : 圾
推 : 就是因為法律才搞了七年 到底要走多久171F 03/04 11:18
噓 : 人家不爽賣 開1兆都可以172F 03/04 12:26
推 : 可以啊…但屋主就比建商笨被強拆了,建商大概打算跑法院讓173F 03/04 12:39
→ : 法官來決定金額吧
→ : 法官來決定金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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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 時間: 2017-03-04 08:30:45 (台灣)
→
+1
03-04 08:30 TW
我覺得要有第三方公正單位仲裁評估房屋價值,像大巨蛋一樣,這樣建商和屋主不吃虧,三次訂價格,不用協商到七年80多次,如果市府只想坐等雙方自己談好,100年也都更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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