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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ckpioneer.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3-17 13:34:2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elingzi (三個字)
標題 [問卦] 有沒有「帶到公司用就是公司的」的八卦?
時間 Fri Mar 17 12:43:55 2017


苦主我朋友之前在台中某公司上班。

他為了讓工作更有效率,自己砸錢多買了一個螢幕和機械式鍵盤,然後帶到公司用,弄成雙螢幕,再配上Filco的機械式鍵盤,作業效率因此得到提升。

除此之外,他習慣自己帶便當,想說讓自己和同事都方便熱便當,又自掏腰包買了微波爐和電鍋(都是台灣製,我朋友很愛國)。

但農曆年過完,我朋友在公司內幹了好幾年,要離職的時候,老闆娘卻說:「那些螢幕、鍵盤、微波爐和電鍋既然帶到公司用,就是公司的了。你要走可以,但是東西不準帶走。」

我朋友試著據理力爭,但老闆娘回道:「不要說我不给你路走,你有兩個選擇,一東西留下,然後帶著最後一個月的薪水離開;二留下最後一個月的薪水,然後帶著你那堆垃圾滾蛋!」

我朋友當時也很無奈,只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留下那些東西,然後帶著最後的薪水走人。

帶到公司用就是公司的?那老闆在公司內幹女秘書,也是在公司用女秘書的洞,那女秘書的洞就是公司的,既然是公司的那就每個員工都可以用嘍?

哪裡有這種公司阿?

有沒有帶到公司用就是公司的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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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8.68.46.58
※ 文章代碼(AID): #1OoscFyE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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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onia: 字太多,滾啦1F 03/17 12:44
diabolica: 拉屎在公司2F 03/17 12:44
lien: 檢舉跟提告阿3F 03/17 12:44
kairi5217: 有證據就開吉了 好嗎4F 03/17 12:44
douglasjs: 你不去告他侵佔來問大家?5F 03/17 12:45
wuyiulin: 告啊6F 03/17 12:45
jeff0811: 幹嘛自己買到公司用?7F 03/17 12:45
k44754: 你朋友蠢阿 這種機掰老闆就告她阿 弄大條點8F 03/17 12:45
gn005066: 關我p事 自己蠢要吞下去9F 03/17 12:45
wowpoqwow: 盤子10F 03/17 12:45
Auslayer: 告阿 公司侵占了11F 03/17 12:45
kenfu0402: 告啊你朋友也太笨12F 03/17 12:45
devilkool: 為什麼自認倒楣???????????????????13F 03/17 12:45
kps1247: 摸三小 直接抱走他們也不能怎樣14F 03/17 12:45
zxcv59986: 吉下去!15F 03/17 12:46
minejel: 不會告公司侵占就好了嗎?16F 03/17 12:46
leehanhan: 帶到公司用本身就有點事17F 03/17 12:46
k44754: 東西直接拿走 然後那賤女人趕不付薪水就檢舉牠阿18F 03/17 12:46
fuhaho: 可以告侵佔了19F 03/17 12:47
ivla8432: D卡20F 03/17 12:47
f8954017: 告,穩贏,啥好問的21F 03/17 12:47
blackhippo: 你先承認你就是你朋友22F 03/17 12:47
CHANYII: 87 用壞啊23F 03/17 12:47
hy23: 台中傳產不意外 公布一下公司名稱 這種勞檢一定不會過24F 03/17 12:47
smalldra: 吉他25F 03/17 12:48
king84519: 當然全部帶走啊 顆顆26F 03/17 12:48
piliwu: 東西拿走不付薪水比較好舉證27F 03/17 12:48
alashih: 關女秘書屁事28F 03/17 12:48
asd235s89: 穩贏的告下去吧29F 03/17 12:48
qwertyuiop93: 帶走就好了阿30F 03/17 12:48
poiubilly: 公司的東西都有掛產編 不是的帶不走 是的管他啊31F 03/17 12:48
ericinttu:   人家留一手想讓你吉 你就吉他啊32F 03/17 12:48
YSJ543: 直接帶走阿 那麼傻 以為他要留就能留喔33F 03/17 12:48
Alphaz: 傻眼 都不知道該噓誰34F 03/17 12:48
poiubilly: 請把自己的東西帶走 薪水拿不到就檢舉35F 03/17 12:48
kimgordon: 妳朋友真軟弱..36F 03/17 12:48
scorpio8018: 這種根本無爭議,不給點教訓被吃死死活該37F 03/17 12:49
skaterboy13: 自己蠢要怪誰 這種告了穩贏的為什麼不告38F 03/17 12:49
lbowlbow: 你朋友真弱,不付薪水就檢舉呵39F 03/17 12:49
eatingshit: 你朋友的事 知道這麼清楚?40F 03/17 12:49
avans: 報警41F 03/17 12:49
Mocca0728: 不去吉來這邊發廢文42F 03/17 12:50
aaaaa66666: 不吉?43F 03/17 12:50
Dogmeat: 跟女秘書有什麼關係?44F 03/17 12:50
higameboy: 哪部45F 03/17 12:50
SuperUp: 老闆娘 從今天起我是妳的了 對人家溫柔一點46F 03/17 12:50
impact999: 要離職還那麼怕喔 菜逼八47F 03/17 12:51
raku: 當然是拿著東西走 然後去告公司阿48F 03/17 12:51
StacyZhang: 可以提供公司名稱嗎?49F 03/17 12:51
flashgodie: 算一算也要兩三萬的東西 你朋友真它媽的凱阿50F 03/17 12:52
deltarobot: 開吉51F 03/17 12:52
kop5236: 全部帶走阿 屌他勒 神經病y52F 03/17 12:53
deltarobot: 都要走了不知道在怕啥53F 03/17 12:53
chivalry70: 奴54F 03/17 12:53
p123yt: 這告穩贏的55F 03/17 12:53
potionx: 侵占  說是公司的東西帳冊上沒有  等著被查56F 03/17 12:54
eric20: 有夠廢57F 03/17 12:54
devicer: 告侵占啊 不然呢58F 03/17 12:54
flashgodie: 都離職了還孬成這樣 以後路上看到老闆娘會不會跪舔阿59F 03/17 12:54
smallwhite22: 一樓有事嗎60F 03/17 12:55
flashgodie: 還是你朋友是郭台銘 那幾萬塊的東西不放在眼裡61F 03/17 12:55
cul287: 你朋友有常識嗎?62F 03/17 12:55
gotohikaru: 要離職還那麼廢lol63F 03/17 12:55
ogisun: 直接帶走阿 管老闆娘說三小屁話64F 03/17 12:55
zzzelia: 你朋友是奴性太強還是有什麼問題 這當然吉死他啊!65F 03/17 12:55
Comebuy: ???????66F 03/17 12:56
nextpage: 你朋友被這樣說就讓出私有財產了喔?他家是不是很有錢?67F 03/17 12:56
freakclaw: 告侵占68F 03/17 12:56
XXXXSOW: 不敢告 俗辣69F 03/17 12:57
freakclaw: 說不定還能告強制最跟妨害自由70F 03/17 12:57
zzaa01: 薪水拿到再回去搬走不就好了,你買的你怕被告?有事喔71F 03/17 12:57
freakclaw:                                            找律師吧72F 03/17 12:57
poiulkj: 趁老闆娘在時通通打包,如果她來阻攔順便報警賺一筆73F 03/17 12:57
Ericican: 吉74F 03/17 12:58
youh2031: 提告啊  臭俗辣  幹75F 03/17 12:58
terry1043: 錄音報警76F 03/17 13:00
bill79925: 你朋友真沒用 不管金額大小 該拿那就拿 那是他自己的東77F 03/17 13:00
freakclaw:                      你可以跟老闆娘說說那女秘書的事78F 03/17 13:00
bill79925: 西 憑什麼被視為公司的 蠢人沒藥醫啊 希望你不是你朋79F 03/17 13:00
bill79925: 友
yyff: 都離職還不敢告?這想法難理解81F 03/17 13:00
windbomb: 為甚不能帶走,直接找警察來82F 03/17 13:01
bill79925: 就蠢啊 奴性堅強 老闆娘兇一下 他朋友就流手汗了 真的83F 03/17 13:02
bill79925: 很可憐
chouvincent: 奴 幹老闆娘阿85F 03/17 13:02
clement80161: 簡直蠢斃了86F 03/17 13:03
kklic500: 都要走了你還沒這個種= =87F 03/17 13:03
daniel5225: 爽耶!離職順便告老闆娘,怒賺一波88F 03/17 13:03
apjj: 都離職了孩裡那個老闆娘幹啥? 東西拿了錢不給到勞工局告死他89F 03/17 13:04
peiring: 提告侵占啊90F 03/17 13:04
yyan1218: 公司的不是會貼財產標籤91F 03/17 13:04
Dannyx: 自己也不敢爭取 等人幫你爭取?92F 03/17 13:04
nakaru: 台中正常啦,是不是還嗆讓人臭到在同業間找不到工作93F 03/17 13:04
iamaq18c: 帶到哪就是哪的 那就把整間公司搬回家吧94F 03/17 13:05
qwejoezxc33: 垃圾 快提告95F 03/17 13:05
qwejoezxc33: 台中一堆垃圾公司
qwejoezxc33: 有夠奴
twin19890606: 有證據就開吉 吉他侵佔98F 03/17 13:06
lelingzi: nakaru大大 你怎知道?我朋友就是怕這樣才自認倒楣的99F 03/17 13:07
stero:   福XX?100F 03/17 13:07
smallsix: 87101F 03/17 13:07
newjackle: 公司侵佔罪,吉死它102F 03/17 13:09
giveme520: 發票拿出來就能證明了 無言103F 03/17 13:10
gomidonnsine: 嘖104F 03/17 13:11
shrines: 可以告105F 03/17 13:11
wht810090: 公司侵占 欠吉106F 03/17 13:11
lmf770410: 告107F 03/17 13:12
q0000hcc: 膝蓋軟 被凹活該108F 03/17 13:13
valinor: 告阿,廢話109F 03/17 13:16
playerscott: 東西帶走少拿薪水去勞工局吉阿110F 03/17 13:18
royfw: 告下去啊,什麼時代了遇到這種鳥事還自認倒楣?111F 03/17 13:20
qazws456789: 叫你朋友多念書 別太傻112F 03/17 13:28
ckpioneer: 告阿,這個時候不吉啥時才吉,老闆娘以為她是誰啊?113F 03/17 13:28
ckpioneer: 用嘴巴講一講就是她的?
ckpioneer: 那還花錢買幹嗎?
jacky5859: 該怎麼樣就怎麼樣116F 03/17 13:30
JasonX5566: 這樣也吞下去 不得不噓117F 03/17 13:31
ckpioneer: 不想發最後一個月薪水就說,東西是你的、薪水也是你的118F 03/17 13:31
ckpioneer: 憑啥只能二選一
ckpioneer: 總有這種   "自以為能操生殺大權"  的老闆/老闆娘
ckpioneer: 是不是宮鬥劇看太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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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2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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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03-17 13:35:31 (台灣)
  03-17 13:35 TW
不敢吉就吞下去,在這裡靠妖幹嘛
2樓 時間: 2017-03-17 13:47:49 (台灣)
  03-17 13:47 TW
先領完再打包.
3樓 時間: 2017-03-17 13:47:51 (台灣)
  03-17 13:47 TW
playerscott: 東西帶走少拿薪水去勞工局吉阿
4樓 時間: 2017-03-17 13:57:02 (台灣)
  03-17 13:57 TW
已經走了還來問...
5樓 時間: 2017-03-17 14:01:30 (台灣)
  03-17 14:01 TW
蒐證好,再來吉啊
6樓 時間: 2017-03-17 14:12:00 (台灣)
+1 03-17 14:12 TW
當然是東西拿走啊,錢沒拿到又有理由可以吉,根本雙贏選項啊
7樓 時間: 2017-03-17 14:22:44 (台灣)
+1 03-17 14:22 TW
吉下去就可以把東西帶走,而且薪水也拿的到。切莫姑息養奸
8樓 時間: 2017-03-17 14:27:31 (香港)
+1 03-17 14:27 HK
自己的東西帶回去就好啦~不然等公司來吉呀...
9樓 時間: 2017-03-17 14:32:02 (台灣)
  03-17 14:32 TW
看有沒被列入財產編號喔~~
10樓 時間: 2017-03-17 14:41:04 (台灣)
  03-17 14:41 TW
吉下去就好了
11樓 時間: 2017-03-17 14:53:02 (台灣)
  03-17 14:53 TW
不敢告不敢檢舉來哭妖幹嘛...
12樓 時間: 2017-03-17 14:54:35 (台灣)
  03-17 14:54 TW
告下去就對了啦
13樓 時間: 2017-03-17 14:55:08 (台灣)
  03-17 14:55 TW
中南部真的一堆垃圾
14樓 時間: 2017-03-17 15:09:37 (台灣)
  03-17 15:09 TW
直接吉不會喔
15樓 時間: 2017-03-17 15:24:45 (台灣)
  03-17 15:24 TW
這可以吉啊
16樓 時間: 2017-03-17 16:35:10 (台灣)
  03-17 16:35 TW
···
侵佔+恐怖   先去告吧..
17樓 時間: 2017-03-17 16:45:43 (台灣)
  03-17 16:45 TW
直接告侵佔比較快
18樓 時間: 2017-03-17 17:34:36 (台灣)
  03-17 17:34 TW
怎麼不去吉呢?
19樓 時間: 2017-03-17 17:59:23 (台灣)
  03-17 17:59 TW
自己的權利自己不爭取,跑來討拍,怪誰?
20樓 時間: 2017-03-18 00:04:26 (台灣)
  03-18 00:04 TW
告公司侵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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