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4-14 11:55:4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問卦] 肯亞事件是不是一堆人不知道嚴重性
時間 Wed Apr 13 23:06:31 2016
※ 引述《aa874125 (Mars)》之銘言:
: 這已經不是一個單純的刑事案件 而是政治問題 是治權之爭
: 中華民國在國際上也許主權不是所有人都承認 但是中華民國擁有台澎金馬的治權是大家都認可的
: 今天如果讓中國來審判這群人 等於是台灣人承認中國對於台灣的治權
: 等於向世界放出消息 以後在各國的台灣人出事都是由我中國來管
: 我對於詐騙集團也是深惡痛絕 也氣台灣司法總是輕輕放過
: 所以我們該走的正途應該是督促立委修法加重刑期 而不是因小失大的交給中國來判 就算他們被判死刑好了 真是大快人心 然後呢?
: 以國家利益換一口氣 這個代價划不來
這個議題可以分成下面幾個層次來看(全文請見下面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BDP.Taiwan/posts/1673141059619820
一、國際管轄與中國、台灣之管轄權
首先必須說明清楚,不考慮個別案件,台灣人在海外犯罪時,確實有可能被遣送給中國(也
可能遣送美國、日本或任何一個國家)。從國際法的觀點來看,各國的管轄權間,本來就有
重疊的可能(管轄競合)。例如本次事件中肯亞是行為地,在該國領域內確實有審判的權利
。至於中國方面是依被害人所在地,主張被害人國籍管轄,這一點我們會在下面說明。至於
台灣方面,也可能主張國籍管轄原則來處理本案。因此,本次事件中,確實有遣送中國的可
能性,問題在於這個遣送行為是否合理?
可能遣送美國、日本或任何一個國家)。從國際法的觀點來看,各國的管轄權間,本來就有
重疊的可能(管轄競合)。例如本次事件中肯亞是行為地,在該國領域內確實有審判的權利
。至於中國方面是依被害人所在地,主張被害人國籍管轄,這一點我們會在下面說明。至於
台灣方面,也可能主張國籍管轄原則來處理本案。因此,本次事件中,確實有遣送中國的可
能性,問題在於這個遣送行為是否合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關於審判權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
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
不予追究。」,在這次事件中,除非認知台灣人也是中國公民,不然並不會以本條作為依據
(當然,中國方面應該認為台灣人是叛亂地區的中國人,所以可以使用這個條文)。
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
不予追究。」,在這次事件中,除非認知台灣人也是中國公民,不然並不會以本條作為依據
(當然,中國方面應該認為台灣人是叛亂地區的中國人,所以可以使用這個條文)。
就算不是用上面的條文,另一個條文仍可能是中國方面可以主張的管轄依據:「在中華人民
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3年以上有期
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以這次的電信詐騙來說,依據中國司法機關於2011年的解釋:「
以電信詐騙方式涉嫌犯刑法第266條詐騙罪,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電信詐騙涉案金額達3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應當認定
為『數額巨大』」,電信詐欺因為法定刑在3年以上,中國方面應該是引用上開條文作為依
據,認為電信詐騙事件的被害人包含中國人,主張對於在肯亞的犯罪嫌疑人,也有審判的權
利。
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3年以上有期
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以這次的電信詐騙來說,依據中國司法機關於2011年的解釋:「
以電信詐騙方式涉嫌犯刑法第266條詐騙罪,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電信詐騙涉案金額達3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應當認定
為『數額巨大』」,電信詐欺因為法定刑在3年以上,中國方面應該是引用上開條文作為依
據,認為電信詐騙事件的被害人包含中國人,主張對於在肯亞的犯罪嫌疑人,也有審判的權
利。
至於台灣的部分,依目前在台灣適用的中華民國刑法(請不要戰華獨台獨,作者只是引用法
律的名稱),電話詐欺屬於刑法之加重詐欺罪,刑度僅有1年以上7年以下,依中華民國刑法
第7條的規定:「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第5條與第6條)以外之
罪,而其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
,詐欺並不是刑法第5條與第6條的內容,再考慮刑度,台灣對於這個事件可能是沒有管轄權
的。
律的名稱),電話詐欺屬於刑法之加重詐欺罪,刑度僅有1年以上7年以下,依中華民國刑法
第7條的規定:「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第5條與第6條)以外之
罪,而其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
,詐欺並不是刑法第5條與第6條的內容,再考慮刑度,台灣對於這個事件可能是沒有管轄權
的。
二、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的影響
由於中國政府與台灣的治理當局間,目前簽署有兩岸司法互助協議,這個協議在本次事件中
,也被立法委員質疑效果何在,因此我們稍微看一下本協議中,關於犯罪嫌疑人的遣送規定
:
,也被立法委員質疑效果何在,因此我們稍微看一下本協議中,關於犯罪嫌疑人的遣送規定
:
「雙方同意依循人道、安全、迅速、便利原則,在原有基礎上,增加海運或空運直航方式,
遣返刑事犯、刑事嫌疑犯,並於交接時移交有關卷證(證據)、簽署交接書。」
「受請求方已對遣返對象進行司法程序者,得於程序終結後遣返。」
「受請求方認為有重大關切利益等特殊情形者,得視情決定遣返。」
「非經受請求方同意,請求方不得對遣返對象追訴遣返請求以外的行為。」
由協議內容我們可以發現台灣確實可以向中國請求遣返台藉人士,但是上列的第3點中提到
「若是有重大關切利益者得視情決定」。因此,縱然中國受請求遣返這些台灣人,中國仍然
可視情況決定是否遣返,決定權仍然在中國手上。
「若是有重大關切利益者得視情決定」。因此,縱然中國受請求遣返這些台灣人,中國仍然
可視情況決定是否遣返,決定權仍然在中國手上。
三、國際管轄競合的處理與回顧2011年菲律賓遣返台灣人於中國案
雖然中國方面有主張管轄的可能性,但國際法決定管轄競合衝突,仍然有判斷的原則,首先
要衡量主張國家與案件間是否有足夠密切關係;接著必須考量妥協、相互尊重與比例原則等
,決定最終的管轄結果。
要衡量主張國家與案件間是否有足夠密切關係;接著必須考量妥協、相互尊重與比例原則等
,決定最終的管轄結果。
事實上在2011年時就曾發生菲律賓政府將我國籍嫌犯交付中國的案例,共計14名台灣人因為
涉入跨國詐騙案遭菲律賓逮捕,在中國要求下,菲律賓政府將台灣人遣送於中國,引發爭議
(最後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與協商,我國籍嫌犯才被遣返回台)。針
對該案,當時即有學者認為基於中國與台灣間的政治問題,處理此種紛爭必須十分謹慎,而
依照國際慣例,在該案之前,從未發生將我國籍國民遣返於中國的先例,因此綜合考量下,
菲律賓的行為明顯違反歷來慣例,對於相互尊重與比例原則等並未審慎考量。
涉入跨國詐騙案遭菲律賓逮捕,在中國要求下,菲律賓政府將台灣人遣送於中國,引發爭議
(最後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與協商,我國籍嫌犯才被遣返回台)。針
對該案,當時即有學者認為基於中國與台灣間的政治問題,處理此種紛爭必須十分謹慎,而
依照國際慣例,在該案之前,從未發生將我國籍國民遣返於中國的先例,因此綜合考量下,
菲律賓的行為明顯違反歷來慣例,對於相互尊重與比例原則等並未審慎考量。
如果對照本次肯亞遣返台灣人於中國的事件。確實,只看各國條文,肯亞遣送人給中國,有
其根據。但是從中國與台灣在國際上互相不隸屬的現實,以及存在政治問題的前提來看,將
台灣人遣送於中國,也可能發生跟菲律賓政府相同,未審慎相互尊重與比例原則的狀況。
其根據。但是從中國與台灣在國際上互相不隸屬的現實,以及存在政治問題的前提來看,將
台灣人遣送於中國,也可能發生跟菲律賓政府相同,未審慎相互尊重與比例原則的狀況。
四、真正的問題所在
筆者認為本次事件真正凸顯的,與其說是國際管轄的問題,毋寧說是將台灣的國家定位與主
權問題完全暴露出來,台灣人在海外面臨的困境與欠缺保障也更加明顯,重點在於我們要不
要開始認真面對這個困境。
權問題完全暴露出來,台灣人在海外面臨的困境與欠缺保障也更加明顯,重點在於我們要不
要開始認真面對這個困境。
2011年菲律賓將台灣人遣送中國時,根據之一就是基於「一中政策」,將台灣人視為擁有中
國國籍,當時即有學者警告未來此種狀況可能一再發生,甚至形成慣例,對於台灣主權造成
嚴重傷害。如今,肯亞再次將台灣人遣送中國,更凸顯出所謂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無
論我們如何表明台灣與中國的差異,只要我們依然持著印有China的身份證明文件行走世界
,現實上台灣也被視為中國的一部份,那我們就有可能被視之為中國人,當發生司法案件時
,中國政府即可基於這個現實大聲說話,主張「依法規定」將我們這些「中國人」遣送祖國
,外國政府對此當然也毫無置喙餘地。我們可能悲哀地成為沒有保障的孤兒,甚至難以踏上
返家的漫漫長路。
國國籍,當時即有學者警告未來此種狀況可能一再發生,甚至形成慣例,對於台灣主權造成
嚴重傷害。如今,肯亞再次將台灣人遣送中國,更凸顯出所謂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無
論我們如何表明台灣與中國的差異,只要我們依然持著印有China的身份證明文件行走世界
,現實上台灣也被視為中國的一部份,那我們就有可能被視之為中國人,當發生司法案件時
,中國政府即可基於這個現實大聲說話,主張「依法規定」將我們這些「中國人」遣送祖國
,外國政府對此當然也毫無置喙餘地。我們可能悲哀地成為沒有保障的孤兒,甚至難以踏上
返家的漫漫長路。
回過頭檢視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更可以看出這個困境與現況的荒謬。縱然依該協議,台灣可
以主張遣返台灣人回台灣。但現實上我們唯一能依靠的就是「協議」,透過「協議」請中國
讓這些台灣人可以回家。但就如同台灣也可以靠協議,請求遣返手持中國公民身分證的10大
通緝要犯陳由豪回台。如果中國可以讓陳由豪在祖國逍遙過日子,那麼中國要不要讓這些台
灣人回家也自然有其決定權,所謂「協議」到底對不對等,到底誰有決定權,無須多言,非
常明白。
以主張遣返台灣人回台灣。但現實上我們唯一能依靠的就是「協議」,透過「協議」請中國
讓這些台灣人可以回家。但就如同台灣也可以靠協議,請求遣返手持中國公民身分證的10大
通緝要犯陳由豪回台。如果中國可以讓陳由豪在祖國逍遙過日子,那麼中國要不要讓這些台
灣人回家也自然有其決定權,所謂「協議」到底對不對等,到底誰有決定權,無須多言,非
常明白。
更迫切的危機,在於當台灣當局繼續用「一中框架」下的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作為與中國溝
通的管道。而中國也如同在菲律賓或肯亞一般,繼續在世界各地用同樣方式,依照一中原則
,將台灣人遣送中國,再由台灣與中國雙方在內國的框架下協議。久而久之將更確立台灣是
中國一部分的現實,台灣的主權將受到重大傷害,台灣人在世界各地應受的保障也將蕩然無
存。或許這樣的政治問題,才是在這次事件中,我們該開始思考與面對的難題。
通的管道。而中國也如同在菲律賓或肯亞一般,繼續在世界各地用同樣方式,依照一中原則
,將台灣人遣送中國,再由台灣與中國雙方在內國的框架下協議。久而久之將更確立台灣是
中國一部分的現實,台灣的主權將受到重大傷害,台灣人在世界各地應受的保障也將蕩然無
存。或許這樣的政治問題,才是在這次事件中,我們該開始思考與面對的難題。
全面真軍
http://bdp-taiwan.blogspot.tw/2016/04/blog-post_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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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閣 ◢◢ ◣◣ 「我只是在裡面扭了一下而已,反觀扁家貪污數十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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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04-13 22:30 ■ [問卦] 肯亞事件是不是一堆人不知道嚴重性
● 04-13 23:06 ■ Re: [問卦] 肯亞事件是不是一堆人不知道嚴重性
04-14 01:32 ■ Re: [問卦] 肯亞事件是不是一堆人不知道嚴重性
06-07 09:00 ■ Re: [問卦] 肯亞事件是不是一堆人不知道嚴重性
噓 : 有什麼好思考 歪交部看到中國就軟 這不是第一次發生1F 04/13 23:07
※ 編輯: WuWeGo (112.161.57.128), 04/13/2016 23:07:55推 : 推2F 04/13 23:07
推 : 兩岸司法協議根本就是一個穿小鞋阿3F 04/13 23:07
→ : 不對吧,問題不就是中國拳頭大4F 04/13 23:07
推 : 推5F 04/13 23:07
→ : 現在吵這些沒意義 現在是遏止犯罪的最好時機6F 04/13 23:07
推 : 問題向來都是要不要面對92假象7F 04/13 23:08
推 : 嚴重性就是死到臨頭才會知道8F 04/13 23:08
→ : 對日本就很硬啦 安倍訪台給他坐計程車 住800元旅館9F 04/13 23:08
推 : 犯罪者全部抓去中國槍斃 八卦鄉民們最開心了 這篇寫三小10F 04/13 23:09
推 : 全部抓去中國槍斃....這哪招11F 04/13 23:10
推 : 問題就是這些簽署的條約對方不理你你也辦法12F 04/13 23:10
→ : 這篇字太多鄉民不會看啦13F 04/13 23:11
推 : 難得看到專業好文14F 04/13 23:11
推 : 推15F 04/13 23:11
→ : 問題現在對方逼我們承認一中,我們也沒種反抗16F 04/13 23:11
推 : 同意問題在92假象 如果繼續被綁住就是這個鳥樣阿17F 04/13 23:12
推 : 我們憲法就是一中阿18F 04/13 23:12
推 : 推19F 04/13 23:12
推 : 推20F 04/13 23:13
噓 : 寫這麼多沒人看啦 像我舉個印度例子下面就戰成一團喇Q.Q21F 04/13 23:13
→ : 不是對方逼我們承認一中,是我們的憲法就是一中22F 04/13 23:13
→ : 但事實就是也辦法去改變現狀 小英上也一樣 除非打的贏中國23F 04/13 23:14
→ : 所以受害人在大陸依法是中華民國領土,我們才有權要人24F 04/13 23:14
→ : 如果真的一邊一國,連要人的機會都沒有
→ : 如果真的一邊一國,連要人的機會都沒有
推 : 推26F 04/13 23:15
推 : 推27F 04/13 23:15
→ : 沒有對方的壓力台灣會不修那假憲法?28F 04/13 23:15
推 : 推29F 04/13 23:15
推 : 問題就是92共嗜嗜嗜嗜啊30F 04/13 23:15
推 : 中國有在跟你講道理嗎?不然說說該怎麼制裁中國好了31F 04/13 23:15
推 : 你以為統一後中國就會放人嗎?32F 04/13 23:15
推 : 全面好文推33F 04/13 23:15
→ : 現在就不敢動憲法國名或搞台獨,因為處碰底線34F 04/13 23:16
推 : 我們同不同意有差嗎 中國要這樣幹 小英也得吞下去35F 04/13 23:16
推 : 長知識36F 04/13 23:16
推 : 中肯。37F 04/13 23:17
推 : 推y38F 04/13 23:18
推 : 中肯推39F 04/13 23:18
推 : 9.2無視40F 04/13 23:19
→ : 推41F 04/13 23:19
→ : 這篇都說肯亞送中國有其根據了42F 04/13 23:21
→ : 問題在兩岸是實質分裂,但肯亞哪管那麼多
→ : 問題在兩岸是實質分裂,但肯亞哪管那麼多
推 : 推,雖然沒用,但是基本的抗議表達本來就是要做的44F 04/13 23:22
推 : 終於看到一篇專業的45F 04/13 23:22
推 : 專業推46F 04/13 23:22
推 : 好文!!!47F 04/13 23:22
推 : 基本的抗議要做 然後我們也必須要清楚知道到底我們的48F 04/13 23:23
推 : 推U文49F 04/13 23:23
→ : 如何 總不能就一直喊沒用沒用追查犯罪好爽吧50F 04/13 23:23
推 : 再推 八卦應該要多一些清流好文51F 04/13 23:23
推 : 推52F 04/13 23:23
推 : 有時候搞得清楚狀況也會被罵9.2 超有趣的XD53F 04/13 23:24
推 : 推54F 04/13 23:25
推 : 推55F 04/13 23:25
推 : 這篇才是中肯 第一篇根本在亂寫還推到爆 一堆人根本不懂56F 04/13 23:26
推 : 好文推57F 04/13 23:26
推 : 好文58F 04/13 23:26
推 : 這篇是正確的 第一篇不管文章還是下面很多推文都可以59F 04/13 23:27
推 : 推!60F 04/13 23:27
推 : 好文推 順便催歌一下 鬼島歌王何時出新歌??61F 04/13 23:27
→ : 看出來一堆人素質真的低落到不行62F 04/13 23:27
推 : 藍狗的民粹腦看不懂63F 04/13 23:28
推 : 好文64F 04/13 23:29
推 : 推65F 04/13 23:29
推 : 專業推,其他噓66F 04/13 23:29
推 : 多花點時間 搞清處狀況其實比較實在...67F 04/13 23:30
推 : 應該要改憲法 正名68F 04/13 23:31
推 : 推這篇69F 04/13 23:31
推 : 專業推 硬要黑白分明只會證明自己的無知70F 04/13 23:32
推 : 五毛怎麼不來噓了71F 04/13 23:33
推 : 推專業 這樣看來送到中國去就是他們在找的72F 04/13 23:33
→ : 9.2看不懂啦73F 04/13 23:34
推 : 多發生幾件 看看蔡英文的外交部 以後能怎麼回應這種事?74F 04/13 23:34
推 : 問題核心就想被統 或是被搞成超想被統這樣而已75F 04/13 23:34
推 :76F 04/13 23:35
推 : 推77F 04/13 23:36
推 :78F 04/13 23:36
推 :79F 04/13 23:36
推 : 臺灣要建國 這才是重點80F 04/13 23:37
推 : 多發生幾次 會越來越多人意識到問題吧==81F 04/13 23:37
推 :82F 04/13 23:37
推 : 人一藍腦必殘,該遣送的是中國國民黨+9.283F 04/13 23:38
推 : 結論是台灣就這個國際法律來講 台灣司法是有審判權84F 04/13 23:38
推 : 好文推85F 04/13 23:39
推 : 解決方法就是台獨阿 KMT不用考慮 維持現狀的小英也做不到86F 04/13 23:39
推 :87F 04/13 23:40
推 : ========> 大推 台灣準備好馬關條約及舊金山和約自決88F 04/13 23:41
推 : 我要哭了89F 04/13 23:41
推 : ㄊ90F 04/13 23:41
推 : 讚91F 04/13 23:43
→ : 下面有傳聞說 印尼也把台灣詐欺犯送去中國92F 04/13 23:43
噓 : 唉額 跑去國外犯罪被抓包就算 還要大呼我來自台灣國93F 04/13 23:44
推 : 推94F 04/13 23:44
推 : 專業95F 04/13 23:45
推 : 我很認真的把你的文章看了至少三遍96F 04/13 23:46
→ : 你說的很有道理,引用具體法條再加上案例
→ : 你說的很有道理,引用具體法條再加上案例
推 : 推 清楚專業邏輯又通順的好文98F 04/13 23:48
→ : 因果關係和客觀因素都包含在內,很專業的一篇文99F 04/13 23:48
→ : 但我只有一個問題
→ : 但我只有一個問題
→ : 哀101F 04/13 23:49
推 : 樓上,如果你在國外跟陸客口角,陸客告你,然後該國政府就102F 04/13 23:49
→ : 會把你送回中國囉~
→ : 會把你送回中國囉~
推 : 推104F 04/13 23:50
→ : 哎呀,應該是BBQ大大才對105F 04/13 23:50
推 : 專業推106F 04/13 23:50
推 : 推…這才是這次事件的重點。以後國人在外的困境會更苦…107F 04/13 23:50
推 :108F 04/13 23:51
推 : 外交部根本在混109F 04/13 23:51
推 : "管轄權要如何分配,到目前為止,110F 04/13 23:52
→ : 沒有任何的國際公約去處理這個問題"
→ : 這是黃國昌在今天質詢說的,從逐字稿上面摘錄
→ : 一字不差
→ : 沒有任何的國際公約去處理這個問題"
→ : 這是黃國昌在今天質詢說的,從逐字稿上面摘錄
→ : 一字不差
推 : 推114F 04/13 23:53
→ : 可以請你提出為什麼你的大前提和黃完全不一樣?115F 04/13 23:54
推 : 專業116F 04/13 23:54
→ : ====> 台灣準備好馬關條約&舊金山和約開始自決 <====117F 04/13 23:54
→ : 以專業度而言,這篇比原po要好118F 04/13 23:55
推 :119F 04/13 23:56
→ : 但為什麼你的大前提假說卻被一個前中研院的120F 04/13 23:56
→ : 法學研究者的質詢內容差十萬八千里?
→ : 法學研究者的質詢內容差十萬八千里?
推 : 哪裡不同要說啊 不是嘴裡喊不同就不同吧122F 04/13 23:59
推 : 推123F 04/14 00:01
推 : 推124F 04/14 00:01
推 : 推125F 04/14 00:01
推 : 推126F 04/14 00:01
國際刑法屬地主義原則 - 陳宜誠律師 - udn部落格
唉!一堆電視名嘴與律師主持人在胡亂批評,國際法關於刑事犯罪管轄權的規定是很清楚的,更何況肯亞又不承認我國。 本案照報導所述的,我國並不是受害國,而我國人民在外國涉嫌犯罪,我國政府是應該要人道探視與提供... ...
唉!一堆電視名嘴與律師主持人在胡亂批評,國際法關於刑事犯罪管轄權的規定是很清楚的,更何況肯亞又不承認我國。 本案照報導所述的,我國並不是受害國,而我國人民在外國涉嫌犯罪,我國政府是應該要人道探視與提供... ...
→ : 上面講肯亞 下面講菲律賓128F 04/14 00:04
推 : 馬囧的一中框架讓台灣從此陷入慢性自殺 還逃不出來...129F 04/14 00:04
推 : 忘記推威哥130F 04/14 00:04
推 : 推132F 04/14 00:06
推 : 推133F 04/14 00:08
推 : 推134F 04/14 00:09
推 : 推135F 04/14 00:10
噓 : 9.2繼續堅持92共識136F 04/14 00:12
推 : 好文 蠢吱繼續裝傻137F 04/14 00:12
推 : 要保障人渣的人權才能確保無辜者不受害,無奈138F 04/14 00:17
推 : 專業好文 可惜這個板的人沒甚麼耐心讀139F 04/14 00:20
推 : 看了三次!推!140F 04/14 00:22
推 : 這篇文章也沒說有國際公約處理管轄,只是說有國際法上141F 04/14 00:23
推 : 推142F 04/14 00:23
→ : 上的一些原理原則,主要依那些原則進行考量 143F 04/14 00:24
推 : 上一篇被推爆的根本不知所勻 這篇才接近實務見解144F 04/14 00:25
推 : @@145F 04/14 00:28
推 :146F 04/14 00:28
推 : 突顯出臺灣跟中國共通一個實體政權這種KMT講的荒唐話罷了147F 04/14 00:28
推 :148F 04/14 00:32
推 : 推149F 04/14 00:39
推 : Y150F 04/14 00:44
推 : 推151F 04/14 00:44
推 : 推152F 04/14 00:47
推 : 推153F 04/14 00:47
推 : 就法條說明很專業給推,政治面無法改變154F 04/14 00:48
推 : 推155F 04/14 00:50
推 : 這篇文章確實沒說國際公法的處理管轄原則阿...156F 04/14 00:52
推 : 推157F 04/14 00:53
推 : 推158F 04/14 01:01
推 : 中肯 事實上就是政治議題159F 04/14 01:01
推 : 打倒國民黨!160F 04/14 01:06
推 : 誇張161F 04/14 01:08
→ : 牽拖護照印CHINA 護照上只印台灣還不是一樣...162F 04/14 01:11
推 : 520還沒到 忍一下落163F 04/14 01:13
推 : 專業推164F 04/14 01:14
推 : 幫補165F 04/14 01:17
推 : 推166F 04/14 01:18
推 :167F 04/14 01:19
推 : 推168F 04/14 01:21
推 : 就是你要求中國把人還你,像陳由豪不給就是不給169F 04/14 01:28
→ : 蛐蛐就是喜歡被抓去槍斃咩170F 04/14 01:33
推 : 蠢吱:台灣人台灣自己審啦 中國鴨霸!171F 04/14 01:35
推 : QQ172F 04/14 01:35
推 : 好文173F 04/14 01:37
推 : 推Y174F 04/14 01:45
推 :175F 04/14 01:48
推 : 推了~我服 U文176F 04/14 02:12
推 : 修憲 建國177F 04/14 02:14
推 : 推178F 04/14 02:19
推 : 推~法學觀念清楚! 一堆魯肥在那邊跳針:酒駕撿屍拉K也應該179F 04/14 02:20
→ : 送中國槍斃的,為什麼不乾脆搬去對岸?唉 我真是服了~
→ : 送中國槍斃的,為什麼不乾脆搬去對岸?唉 我真是服了~
噓 : 這篇看起來很有道理,但是它是建立在"確實有台灣人在181F 04/14 02:31
→ : 境外犯罪"的前提。現在是肯亞判"電信案無罪",要求台
→ : 灣人離境,中國殺出來說他們"詐欺中國人",中方【沒
→ : 有出示任何證據】就【指稱他們是犯人】然後【武力綁
→ : 架】到中國。在法院判決前都是"無罪推定",這是法治
→ : 國家的基本吧?中國說犯罪就可信嗎?銅鑼灣書店股東
→ : 從中國境外"被走私"進中國,官方說他們在N年前犯了xx
→ : 罪,人到現在還不知道在哪,這麼近的例子還不夠活生
→ : 生血淋淋?!
→ : 境外犯罪"的前提。現在是肯亞判"電信案無罪",要求台
→ : 灣人離境,中國殺出來說他們"詐欺中國人",中方【沒
→ : 有出示任何證據】就【指稱他們是犯人】然後【武力綁
→ : 架】到中國。在法院判決前都是"無罪推定",這是法治
→ : 國家的基本吧?中國說犯罪就可信嗎?銅鑼灣書店股東
→ : 從中國境外"被走私"進中國,官方說他們在N年前犯了xx
→ : 罪,人到現在還不知道在哪,這麼近的例子還不夠活生
→ : 生血淋淋?!
推 : 9.2看不懂的190F 04/14 02:43
推 : 中國只有人治,哪管什麼"司法互助協議",不然陳由豪191F 04/14 02:44
→ : 那些xx早就送回來了。這次
→ : 用"擄人勒贖"的手法,故意政治處理刑事案件,目的還
→ : 是給小英壓力,可見中共內部對於無法掌握小英非常緊
→ : 張到不顧"泱泱大國"的顏面了。補推,謝謝原po分享理
→ : 性文章
→ : 那些xx早就送回來了。這次
→ : 用"擄人勒贖"的手法,故意政治處理刑事案件,目的還
→ : 是給小英壓力,可見中共內部對於無法掌握小英非常緊
→ : 張到不顧"泱泱大國"的顏面了。補推,謝謝原po分享理
→ : 性文章
推 : 推這篇197F 04/14 02:47
推 : 推198F 04/14 03:19
推 : 推,這篇中肯199F 04/14 03:59
推 : 推200F 04/14 04:06
推 : 六樓確定不是在帶風向?201F 04/14 05:15
推 : 但是看這事件的發酵就知道理盲不會被打醒,沒出過國不知道202F 04/14 06:18
→ : 自己多悲慘
→ : 自己多悲慘
推 : 推204F 04/14 06:35
推 : 不自由吾寧死!誰說的阿,就一堆吳三桂?205F 04/14 07:03
推 : :206F 04/14 07:46
推 : 不管啦 詐欺犯全都槍斃啦`3’207F 04/14 08:11
推 : 推208F 04/14 08:21
推 : 推209F 04/14 08:49
→ : * 支那沒把人權當作普世價值 * 中共對台飛彈有增無減 *210F 04/14 08:51
推 : 我是臺灣人 主張臺灣獨立211F 04/14 09:00
推 : 肯亞是把那些人驅逐出境,不是遣返中國212F 04/14 09:04
推 : 推213F 04/14 09:12
→ : 就好像蘇聯把南韓嫌疑犯驅逐出境卻丟到北韓214F 04/14 09:13
→ : 理由是不承認南韓是代表韓國主權政府一樣荒謬
→ : 理由是不承認南韓是代表韓國主權政府一樣荒謬
噓 : 講這麼多現在有政客敢跳出一中框架嗎 都只會遺憾抗議震216F 04/14 09:22
推 : 推217F 04/14 09:43
推 : 推專業,台灣獨立建國才是我們應該走的路!218F 04/14 10:01
推 : 推,在一中框架下面,這些問題會越來越多219F 04/14 10:54
推 : 推,這篇正確,專業220F 04/14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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