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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4-20 22:47:1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twdreamnight (DN)
標題 Re: [新聞] 豁出去了!法務部晚間發聲明「自己錯了
時間 Sun Apr 17 00:55:33 2016


※ 引述《yellmyheart (安安)》之銘言:
: 這篇乍看之下還真以為我是在臉書上看到國中同學在抱怨班上股長不好當
: 暫且不論這篇文章是不是一篇合適的聲明
: 我倒覺得從肯亞質詢後的法務部看的出來改進與不同
: 1.在肯亞的台籍嫌犯被送往大陸,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對我們來說,國人的權利有可能因為
: 他國的法律而受到侵害,送回我國再由中國來跟我方協商,提出足夠的證據再來談嘛。
: 2.今天這群嫌疑犯送回台灣,沒有證據你要抓人扣留人,請問是依照哪條法律?今天台灣
: 民眾如果連這點常識都沒有,那是否沒有證據依靠舉報就可以抓人審判?法務部今天說明
: 有在協商要求陸方提供證據,信不信服人自有公允。
: 3.當同樣事件再度發生時,這次有送回台灣。
: 第一次發文還是手機排版不好意思
: 還是希望我們通過討論,達到共識,而不是我在板上看到的辱罵文章。
簡單的講就是有很多人不停法理情不停的改變
沒事就要求講情理法 有事就要情要依法行事法理情
純粹依靠自己的感覺去改變立場


馬來西亞這幾個送回來,其根本問題在於證據為什麼沒有跟著帶回來
一堆人喊為什麼回來就釋放
完全忽略警察要逮捕的根本要件除了現行犯以外就是要有確實證據


法務部在那講都判很輕
這更莫名其妙
在台灣 一個人要定罪
有沒有罪看法官 刑期多長看法律 決定要判幾年又看法官
台灣詐騙案是今年才有喔?


過去覺得輕為什麼不處理法官為什麼判輕的問題?
去問問為什麼那些法官要輕判阿!

覺得刑期輕,那過去幾年立法院是搞什麼鬼阿?
去問問過去幾年司法委員會的立委到底是在搞什麼飛機
是不是他們覺得刑期夠了所以完全沒有修正!


不去修正這個 跑去說中國判比較重都給他們判
這直接就是捨本逐末 莫名其妙


一直有人講肯亞的就給中國判就好了
馬來西亞那幾個應該要關起來

我真的不知道這些人腦袋在裝什麼
為什麼?

因為依這他們的看法去做
基本上這個就是中共一直以來的做法
還有台灣白色恐怖時期的作法


去看看江國慶案 蘇建和案 鄭性澤案

蘇建和案根本只是殺人兇手告訴警方說他們三個也是共犯

結果就搞成這德性
江國慶案根本就是證據不足直接先抓 再找證據

鄭性澤案最近才又熱門起來


再看前陣子香港書商的事件

人先被失蹤,然後中共說他們有罪,跨境嫖妓所以去香港抓人
至於證據不重要,因為中共也沒有拿出證據出來
明眼人都知道書商被抓的原因根本就是政治因素而不是嫖不嫖妓



同理
肯亞那批人也許有罪 也許沒罪

但現在的情況就是

中共說他們有罪 然後他們就抓回中國了
在那喊早就該抓回中國的那些人

我倒是很想請問一下,你們有誰看過證據證實他們真的是"犯罪嫌疑人"
甚至連我們政府都沒看到證據,就講說他們抓的對抓的好
就是敢打包票裡面沒有另一個蘇建和就是了?



為什麼現在的台灣人不太擔心警察亂抓人?
因為現在台灣警方沒證據沒辦法抓人 否則自己會倒霉

為什麼過去白色恐怖的台灣人怕警察或憲兵跑來你家?

因為他們說你有罪你就有罪了,證據根本不需要讓你知道



所以說說難聽點
在講為什麼要放走嫌犯的人自己問自己


是不是希望台灣可以不需要證據就把任何"嫌疑犯"關起來?
如果是我也覺得不錯阿


既然覺得只要是嫌犯即使沒證據也沒關係 都能關起來
連署連署 要求立法院修法

既然覺得詐騙罪不夠重 連署連署要求立法院修法

覺得法官老是輕判 那就連署連署抗議法官總是輕判犯人
要求司法院正視這個問題


覺得法律不夠重 覺得法官總是輕判
該做的不是把犯人丟給別人判 而是修法跟司法改革
不然乾脆以後犯罪都交給中國公安處理好了

這個人有沒有罪 由中共說了算 證據不是最重要的
反正現在肯亞的案子 你沒看到證據 也覺得他們就是因該送給中國判刑
馬來西亞的案子 你沒看到證據 證據也不在台灣 也沒人拿到 也覺得應該關起來

以這邏輯來看證據什麼的後面補就行了


江國慶 蘇建和 鄭性澤不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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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85.157
※ 文章代碼(AID): #1N4cw8Ot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825736.A.637.html
KUGA: 鄭捷無罪1F 04/17 00:56
totoo2009: 請黃國師提案設專線讓大陸民眾受詐騙打電話來台灣報案2F 04/17 00:56
totoo2009: 提供經費讓大陸民眾來台調查這樣就不用看大陸臉色給證
totoo2009: 據
Wintersilent: 現在黨工超多 可惜原PO這篇了5F 04/17 00:57
piyobearman: 你扯到那三人,等等9.2就來和你戰廢死轉風向了6F 04/17 00:58
kurtsgm: 推你 觀念正確7F 04/17 00:58
patoo: 大陸不想給就不要給啊 沒證據就沒辦法辦案而己8F 04/17 00:58
wowqweasd: kuga噓就表示要推9F 04/17 00:58
bj45566: 其實法務部(和整個政府)主要是錯(且大錯)在肯亞案...10F 04/17 00:58
kurtsgm: 一堆人不知道在想啥 沒證據 沒審判 就要台灣關人 神經喔11F 04/17 00:58
trywish: 你只對一半,最大問題是誰去討人?2012那起案件就沒聽說12F 04/17 00:59
trywish: 證據被分開,造成可能是罪犯的卻在外面趴趴走。因為有人
pkyosx: 觀念正確14F 04/17 00:59
bj45566: 感覺是被中國將計就計,焦點都變成我們處處自失立場...15F 04/17 00:59
trywish: 搞亂程序,這邊一個可能是中國討人,另一個是法務還外交16F 04/17 01:00
l23l23: 反正 台灣名嘴 情理法排列組合 轉轉彎 就有相罵本了17F 04/17 01:00
sky125a: 推你,八卦版最近黨工多到嚇死人了18F 04/17 01:00
trywish: 部搞得,中國討人這點,因為大馬並沒有把人給中國,所以19F 04/17 01:00
senior: 電信詐欺已經修了 LIS還是嘴 所以顧立雄才問他你覺得要20F 04/17 01:01
trywish: 當時會不會給,無從得知。但法務這邊就出包了,追究下來21F 04/17 01:01
bj45566: 其實也不是中國多高招,是真的一堆豬隊友,一兩招就 KO22F 04/17 01:01
senior: 多重才叫爽 結果LIS噴人程度 嗆民粹23F 04/17 01:01
piyobearman: 大馬把人還給台灣,就是因為他們腦袋清楚24F 04/17 01:01
trywish: 雖然也和立委有關。不過都已經看守內閣,老實說不鳥立委25F 04/17 01:01
senior: 根本是惱羞自己被顧抓包修法了也不知道26F 04/17 01:01
piyobearman: 詐欺案和大馬本身沒關聯,本來就不用倘渾水27F 04/17 01:02
trywish: 也沒問題。所以最大問題是,證據沒拿到前誰向大馬討人。28F 04/17 01:02
piyobearman: 香港封屍案嫌犯,台灣也是只要遣送不需要審判29F 04/17 01:02
ienari: 重點是帶風向的超多  搞到八卦平均智商很低的樣子30F 04/17 01:03
rainf: 大馬那些人是本來要送回台灣,後來是大陸討人才扣下來31F 04/17 01:03
iWatch2: 唉32F 04/17 01:03
laguna0208: 觀念正確33F 04/17 01:03
piyobearman: 照9.2邏輯,台灣應該把香港封屍嫌犯留下來判死刑才對34F 04/17 01:03
rainf: 然後外交部再去協商來不鳥大陸全都送回來35F 04/17 01:03
twdreamnight: 香港那個我們知道證據 但是沒有引渡條款或司法互助36F 04/17 01:03
bj45566: 電信詐欺刑期的下限也不可能拉太高,因為有的真的是小案37F 04/17 01:03
twdreamnight: 所以乾脆等到他簽證到期再趕他出去同時讓香港派人來38F 04/17 01:04
rexcool: 所以黃國昌要法務部把人"救"回來,又要法務部關,你覺得?39F 04/17 01:04
twdreamnight: 很好阿 把人救回台灣 然後有證據就關起來等法院審判40F 04/17 01:05
ienari: 有個來示範的了41F 04/17 01:05
silentence: 因為這批人橫跨黨國時代  胡搞瞎搞習慣了42F 04/17 01:05
trywish: 所以問題就真的是大馬的錯?證據亂給,造成程序失靈。43F 04/17 01:05
spyair: 多到嚇死人了44F 04/17 01:05
piyobearman: 把人救回來和把犯罪證明帶回來好像沒衝突呢45F 04/17 01:05
ienari: 支那真想辦人幹嘛不把證據給台灣?46F 04/17 01:05
twdreamnight: 人在中國 別講真的有罪 沒罪的人都能讓他們搞到有罪47F 04/17 01:05
senior: 噓文沒法律sense就不要出來秀下限了48F 04/17 01:05
coolron: 對阿最近黨工是怎樣,起肖般的一直出來秀下限XD49F 04/17 01:05
killeryuan: 嫌犯先關起來->阿扁 被關到去年才用就醫名義放出來50F 04/17 01:05
ShadowPoetry: 如果馬來西亞那邊判無罪了 遣返台灣要給甚麼證據51F 04/17 01:05
ienari: 不給證據然後怪台灣放人  那你支那就別去海外搶人啊52F 04/17 01:05
silentence: 黨國時代人先抓起來  證據慢慢找  早習以為常了53F 04/17 01:05
ShadowPoetry: 如果馬來西亞不給證據或覺得不用給證據54F 04/17 01:06
trywish: 2012就遣返過一批了,要關人看起來跟本沒問題。55F 04/17 01:06
ShadowPoetry: 為什麼又要怪台灣放人56F 04/17 01:06
ienari: 從頭到尾都是支那的錯  9.2只會罵國昌罵DPP57F 04/17 01:06
twdreamnight: 馬來西亞那邊犯罪的都判無罪 那你是要台灣警方抓屁?58F 04/17 01:06
rainf: XD 一個人不夠力啦,你的同伴去哪啦?59F 04/17 01:06
ShadowPoetry: 那既然2012的有證據可以關起來 為什麼現在不行60F 04/17 01:06
Pongcarlos: 終於有篇正常的61F 04/17 01:06
ShadowPoetry: 難道就不會想說 這次這批根本無罪 沒有證據可給62F 04/17 01:07
ienari: 這id還蠻少見   常看到的那幾個勒?63F 04/17 01:07
twdreamnight: 都講問題根本在於證據咧 在台灣關人抓人是要證據的64F 04/17 01:07
merol: 很多人靠盃說大陸法律重所以給大陸去審,卻根本就忽略了主65F 04/17 01:07
bj45566: 因為或許中國想藉肯亞案把台灣的名聲/國際外交能力搞臭,66F 04/17 01:07
merol: 權與人權這兩個問題,台灣沒主權嗎?大陸講人權嗎?支持大67F 04/17 01:07
cons: 同伴下班了啦 不要害他們變24小時輪班68F 04/17 01:07
merol: 陸的就不要改天被公安找上門,說你有罪就有罪,大人快鍘他69F 04/17 01:07
kurtsgm: 沒證據的情況下要關人真的匪夷所思 會想要把人推給中國的70F 04/17 01:07
kurtsgm: 更令人難以理解
rainf: 那個其實很常見,如果你有在關心這幾天的推文的話72F 04/17 01:07
trywish: 目前來看,問題真的是在大馬。以往程序不走,搞這套73F 04/17 01:07
bj45566: 結果牛刀小試就大豐收順風牌,有沒有內鬼我是不知道啦...74F 04/17 01:08
FIRZEN45: 推75F 04/17 01:08
legendd: 部長太白癡你期待什麼76F 04/17 01:08
ienari: 1F我知道  其他的沒看過77F 04/17 01:09
twdreamnight: 講難聽點 今天馬來西亞那批人是美國人 同樣情況78F 04/17 01:09
kurtsgm: 這幾個人如果是詐欺犯 證據來不及回來 可以檢討流程79F 04/17 01:09
twdreamnight: 送回美國 美國也照樣放他們走 因為沒證據不能關人80F 04/17 01:09
kurtsgm: 而不是在那邊喊說什麼黃國昌把人救回來放掉 台灣犯罪天堂81F 04/17 01:09
bj45566: 阿扁是被無限期羈押,但其實羈押的要件很嚴,當時亂搞...82F 04/17 01:09
kurtsgm: 問題是出在流程上證據來不及回來 而不是沒證據放人83F 04/17 01:10
trywish: 詐欺小罪而已,如果是智慧財產or未成年檔案,沒證據也抓84F 04/17 01:10
mi324: 1F正解85F 04/17 01:10
kwinner: 推86F 04/17 01:10
twdreamnight: 救人不是把他們救來判無罪而是讓有犯罪的能公平受審87F 04/17 01:10
bj45566: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扁案太不公促成了修改羈押上限等法條...88F 04/17 01:10
maderfucker: 推89F 04/17 01:10
silentence: 前幾天風向比較可怕  一堆白癡講得超想給中國司法管90F 04/17 01:11
KRay24: 回台灣就是放人,等證據齊了要找人就找不到,然後變通緝91F 04/17 01:11
patoo: 有大陸判的重所以給大陸判這種想法的人 很難想像是法治國家92F 04/17 01:11
KRay24: 犯,一陣子後被抓進去關,詐欺不會太久,一年左右就出來了93F 04/17 01:11
KRay24: ,然後再繼續詐欺。我要說重點了,被害人的錢還是要不回
trywish: 老實說猜測上批回來也一定沒全部羈押,不過不會像這次什95F 04/17 01:11
ionchips: 推這篇  邏輯清楚96F 04/17 01:11
KRay24: 來,詐欺犯出去之後爽花繼續騙,就這樣。97F 04/17 01:11
jessy1092: 推  總算有篇正常的了~98F 04/17 01:11
trywish: 麼證據都沒有,變成只能看著對方亂跑。99F 04/17 01:12
sam682097: 一樓辛苦100F 04/17 01:12
bj45566: 大馬這批人依正當法律程序本就不太可能拿到法院的押票...101F 04/17 01:12
twdreamnight: 所以才講要檢討法律是不是不夠重 法官是不是老輕判102F 04/17 01:12
twdreamnight: 甚至是檢討怎樣才能把錢拿回來給被害人 而不是罵陣
rainf: 現在不是一罪一罰嗎?真的一年就解決?104F 04/17 01:12
patoo: 的國民 有這種法務部長有這種國民 唉105F 04/17 01:12
kurtsgm: Kray的那是刑度的問題 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關不關人是兩碼事106F 04/17 01:13
twdreamnight: 嗯 所以顧才講現在根本很難輕判107F 04/17 01:13
twdreamnight: 現在一罪一罰 還輕判真的是法官或是證據不足的問題
rayonwu: 觀念正確109F 04/17 01:14
kurtsgm: 證據不足就只能輕判或是無罪釋放 這很合理啊..110F 04/17 01:14
patoo: 說要檢討刑度就算了 那種台灣判很輕所以給大陸判 在想什麼?111F 04/17 01:14
kurtsgm: 這幾天一堆人想凌駕法律 比法官還會判112F 04/17 01:14
s7138086: 推113F 04/17 01:14
hymmmmm: 推推推推推推推114F 04/17 01:14
rainf: 我看只有戒嚴可以滿足這些人的需求了115F 04/17 01:15
kurtsgm: 沒證據的情況下法官都不能判刑 只有鄉民可以116F 04/17 01:15
ienari: 五毛週末不上工嗎?117F 04/17 01:15
freedom77: 跟八卦版鄉民講法還不如跟外面的流浪狗講 反正都在吠118F 04/17 01:15
gunng: 還有的是找不到被害人這種情況119F 04/17 01:15
hymmmmm: 何時才能從情理法進化到法理情120F 04/17 01:15
patoo: 一堆人只想實現自己的中二正義 根本無視法律 可見現在司法121F 04/17 01:15
rainf: 他們是白天班,現在要睡了。想看要趁早122F 04/17 01:16
patoo: 有多讓人沒信心 不意外啦 執政者把司法當私有工具的惡果123F 04/17 01:16
trywish: 當你變成法理情,你就升級為法官、律師了。這樣好嗎?124F 04/17 01:16
trywish: 正常人還是理情法,至少要先有理,在談情。當事人則是情
dionuanpodo: 推觀念正確126F 04/17 01:17
otis000: 你太高估蛆蛆黨工的智慧了 他們沒法理解你這篇的127F 04/17 01:17
trywish: 理法,只有法律和法官才會法理情,變成不合理也判128F 04/17 01:17
kurtsgm: 法治國家就只有法理情 沒有其他東西 什麼理法情咧129F 04/17 01:18
kurtsgm: 你一個鄉民沒看過證據 證詞 你跟人家談什麼理
CKT0804: 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 理情法 哪誰道理是對的131F 04/17 01:18
kurtsgm: 充其量只是你自以為的理 就上面板友說的中二正義132F 04/17 01:18
trywish: 因為一般人並不是法治人,今天不講道理只講法,很難活下133F 04/17 01:19
senior: 你什麼時候產生法律不講道理的錯覺。134F 04/17 01:19
kurtsgm: 你看過證物了嗎 看過證詞了嗎? 沒有? 你跟人家談什麼理?135F 04/17 01:19
trywish: 去,沒有理的話,非常難溝通。法則是大家都不熟,會最後136F 04/17 01:20
kurtsgm: 你自以為的理只不過是媒體給你的故事+腦補而已137F 04/17 01:20
trywish: 證據、證詞<這是法。一般人看電視、看新聞<理138F 04/17 01:20
trywish: 為何有些人無法理解普通人想法,為何有人不喜歡那些人被
kurtsgm:                    你什麼時候產生電視=理的錯覺140F 04/17 01:21
patoo: 之前台南誤傳女童割喉 一堆人等著去打人 要是當時讓這些人141F 04/17 01:21
sexygnome: 政府機關辦事當然要依法啊,你到底知道你在說什麼嗎142F 04/17 01:22
CKT0804: 如果今天你的理不合法 也不用溝通啦143F 04/17 01:22
patoo: 去實現他們的中二正義 最後證實沒這事 誰要賠144F 04/17 01:22
twdreamnight: 看到這我就想提,我們現在的宗痛不是最愛講依法行政145F 04/17 01:22
CKT0804: 如果政府不依法行政 法院照新聞審案146F 04/17 01:23
bj45566: 法律不合理可以改,像現在的羈押有絕對上限,或更古早的147F 04/17 01:23
patoo: 看電視看新聞的報導角度不代表就是真相148F 04/17 01:23
trywish: 放出來,只要他們因為不明原因被遣返回國,正常人不會認149F 04/17 01:23
CKT0804: 那國家這樣玩的?150F 04/17 01:23
bj45566: 檢察官能有羈押權,這些也都修正了,但法治國就是先講法151F 04/17 01:24
finzaghi:152F 04/17 01:24
trywish: 為他們是清白的。照法來看,因為無罪推定,所以是清白的153F 04/17 01:24
finalix: 觀念正確 沒證據就可以亂抓人那先去把KMT全部抓起來吧154F 04/17 01:24
trywish: 至於情方面,台灣沒受害人,應該比較少會直接要他們掰掰155F 04/17 01:24
jack25328: 推!156F 04/17 01:24
patoo: 本來就是這樣啊 之前有板友提過辛普森殺妻案 就算全世界都157F 04/17 01:24
karta0681608: 一樓會說鄭捷無罪這種鬼話 反社會人格嚴重喔? 可憐158F 04/17 01:25
patoo: 認為是他幹的 沒證據你還是要放人 難道可以憑印象定罪嗎159F 04/17 01:25
trywish: 台南那個是情。很多人情緒上來就想打。如果照理來看,知160F 04/17 01:25
bj45566: 要不然「有理」的標準人人不同,那就真的變民粹治國...161F 04/17 01:25
trywish: 到他割喉了,會想他付出代價。照法來看,為定案之前,他162F 04/17 01:26
trywish: 不能算有罪,頂多是嫌疑人,動不了。
nightkupa: 推164F 04/17 01:26
trywish: 理這條線有點模糊,有些人以為是法,其實是理。因為理也165F 04/17 01:26
trywish: 會使用到法,卻也會使用到情,造成一些人搞不清楚。
trywish: 這件事情,大馬新聞+台灣新聞,如果都說他們是詐騙集團,
herbert0620: 推168F 04/17 01:28
trywish: 正常人是可以當理了,因為普通人沒有去調查的義務。169F 04/17 01:28
dudee: 支持中國審判的就快支持統一,絕對沒有冤案發生170F 04/17 01:28
trywish: 那情的話,聽到別人講他們是詐騙集團,一直在反,就跳出171F 04/17 01:29
trywish: 來跟風,這是情。
trywish: 法更嚴苛,沒定案之前,他們也很難講是罪犯,所以不能送
trywish: 監獄,只能羈押。
twdreamnight: 然而這就是法治國家的共同作法175F 04/17 01:31
CKT0804: 你在說什麼啊?176F 04/17 01:31
trywish: 很詳細了吧?稍微用邏輯思考一下,其實你談的沒證據不能177F 04/17 01:32
trywish: 押人,也是理的一種。法本來就更加嚴苛,就算能押他們,
CKT0804: 法律有條文有程序可以 有各種細則 特別法 可以依循179F 04/17 01:33
trywish: 但他們還是無法肯定犯罪,所以只能羈押或等後傳喚。180F 04/17 01:33
CKT0804: 沒有證據不能押人是法啊 還是國家根本大法呢181F 04/17 01:34
Iamentire: 推這篇,跟我的想法一致182F 04/17 01:34
trywish: 但是能不能押人,不是你說了算,你講出來頂多算理。183F 04/17 01:34
CKT0804: 憲法啊.....你到底在說啥184F 04/17 01:34
trywish: 還是其實你是負責本案的檢察官?是得話才是法。185F 04/17 01:34
gygg543: 台肯186F 04/17 01:35
qooisgood: 就票投國民黨唯一死刑啊187F 04/17 01:35
CKT0804: 啥鬼不用我說啊 沒有證據證明一個人犯罪=一般人民188F 04/17 01:35
panny2010: 理性清明給推189F 04/17 01:35
sexygnome: 跟風叫情?那叫沒有獨立思考能力好嗎。新聞叫理?你自願190F 04/17 01:35
sexygnome: 要跟記者同等級也請不要把其他人的格調降低
CKT0804: 憲法規定人民的權益 你到底在說啥192F 04/17 01:35
kurtsgm: 大大 放棄吧 我覺得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面了...193F 04/17 01:36
CKT0804: 新聞當理 哪家新聞我可以選嗎194F 04/17 01:36
trywish: 這是理的概念,法的概念不是這樣講195F 04/17 01:36
CKT0804: 檢察官說的話不是法 他是法律的執行者196F 04/17 01:37
CKT0804: 法律就在哪邊 買一本六法 你照著唸出來 就是法律
CKT0804: 不然檢察官請他同事去買晚餐 是法喔 法律是人民選出來
trywish: 法那邊沒問題,但是你並不是審判對方的人,你講出來也只199F 04/17 01:40
CKT0804: 的立法委員定的 不是由一個人嘴巴說出來的200F 04/17 01:40
trywish: 是講道理而已,法律是道德最後的底線,所以當道理講不通201F 04/17 01:40
patoo: ..............202F 04/17 01:41
trywish: 才會訴諸法律,那你剛講的六法全書,用理的方是對方不聽203F 04/17 01:41
aghgna:204F 04/17 01:41
trywish: 就變成用法的概念去打。205F 04/17 01:41
CKT0804: 你把道理總則拿給我 還是你要用哪家新聞當理206F 04/17 01:41
trywish: 理:可以只理性、理科、理由、理據、道理207F 04/17 01:43
CKT0804: 你的道理要定義給誰用你自己嗎 那就是自爽不是208F 04/17 01:43
trywish: wiki的,你可以上去改,沒問題。所以不是我創的。209F 04/17 01:43
CKT0804: 然後呢 哪四個詞 要表達是?210F 04/17 01:44
itachi0609: 你現在才知道很多台灣人沒法治觀念嗎211F 04/17 01:44
trywish: 不是五個嗎?212F 04/17 01:45
trywish: 你和對方講道理,也要有理據。你的六法全書就是你的理據
CKT0804: 所以呢你在說什麼?214F 04/17 01:46
trywish: 所以你剛提的只是理,不是法。215F 04/17 01:46
ndtoseooqd: 認真推216F 04/17 01:46
CKT0804: 我的理據是六法 然後我唸出來就變成我自己的理?217F 04/17 01:47
trywish: 你也可以講成法,但是會變得很繁瑣。218F 04/17 01:48
cmid05: 阿扁表示:219F 04/17 01:48
CKT0804: 所以我猜你是吃飽太閒想找人聊天吧220F 04/17 01:48
CKT0804: 這是我自己的道理上的沒有任何影響力
trywish: 你必須把所有法條都列出來,不是叫人去查六法全書,懂差222F 04/17 01:50
Mr23: 推223F 04/17 01:50
trywish: 別嗎?如果你用寫程式方式,把你要表達的講出來,這才算224F 04/17 01:50
CKT0804: 所以你想要用道理去限制一個人的自由?225F 04/17 01:50
trywish: 法。單純只說六法全書,無罪推定,這是理226F 04/17 01:50
nedswans: 推227F 04/17 01:51
trywish: 無罪推定幾條是:刑事訴訟法299、301條、154條、228F 04/17 01:51
trywish: 還有個最高法院的判決。
CKT0804: 無罪推定是刑法的立法精神 不是我的道理 我沒這麼偉大啦230F 04/17 01:52
j111480: 1樓秀成這樣欸231F 04/17 01:52
trywish: 所以你剛剛提的那堆,都還在理上面。而且你根本沒看我的232F 04/17 01:52
JI3G4QU4C96: 幫你補血 未看先猜一堆9.2%低能兒說你護航詐騙集團233F 04/17 01:53
trywish: 文,我並沒說過現在要抓他們,只說照以往應該能抓,現在234F 04/17 01:53
trywish: 卻因為大馬搞飛機,台灣抓不了。
trywish: 立法精神不等於法,法一定得明定在條文內,所以才和你講
trywish: 那幾條。只講六法全書、無罪推定之類的,就還是在理
CKT0804: 好吧 我累了 噢我終於看到你要表達什麼了感恩238F 04/17 01:54
k23: 一堆立法委員以為自己是鄉里長 連自己能239F 04/17 01:54
k23: 修法都不知道
HKuo: 觀念正確 給推241F 04/17 01:54
cepheuss: 無罪推定是真理242F 04/17 01:55
CKT0804: 你兜了一圈告訴我你所定義道理 而且結果好像沒不同243F 04/17 01:56
trywish: 真理的話...阿拉還是耶穌訂的?244F 04/17 01:56
trywish: 錯了,法理定義這個是正確定義,法一定要列出來,不然不
sendicmimic: 這是對的。246F 04/17 01:57
trywish: 能叫法。其實會討論到這個,是剛剛一堆人跳出來戰情理法247F 04/17 01:57
Wait1012: 好像只要意見和主流不同就是黨工......滿恐怖的帽子248F 04/17 01:57
Leon419: 推本文!另外噓一下五毛KUGA249F 04/17 01:57
trywish: 結果他們講完就去下面罵了,也不懂什麼法不法,剩你而已250F 04/17 01:57
cheetahspeed: 狗黨長期立法院多數啥都沒做 屎蛆照樣無視251F 04/17 01:59
CKT0804: 其實我是在看實況我女朋友在旁邊打呼我不好睡..252F 04/17 01:59
dddc: 阿扁也是先關再審阿  拉基還是覺得這樣才對253F 04/17 01:59
CKT0804: 哪我一向尊重每個人自爽定義 你爽可以繼續討論254F 04/17 02:00
CKT0804: 但我還是去看實況好了
diaw: 被害人在中國,按協議,中國給證據,嫌疑犯引渡or TW審判!!256F 04/17 02:01
diaw: 之前中國會給證據利於後續處理 https://goo.gl/xNFZqe
專機遣返詐欺嫌 首起訴82人 - Yahoo奇摩新聞
[圖]
閱讀Yahoo奇摩新聞上的「專機遣返詐欺嫌 首起訴82人」。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3日電)兩岸及菲國查緝詐欺集團,專機押返200多名台籍涉案人,台中地檢署今天首批起訴張姓男子及林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82人 ... ...

 
diaw: LIS知道沒證據只能放人,那同意中國沒證據就擄人的你是啥????258F 04/17 02:02
kaoru1992: 台灣人的法律素養本來就259F 04/17 02:03
trywish: 麻煩在定義都是百度那邊,危機就只有那樣。但法一定得列260F 04/17 02:04
trywish: 出來,明文定義這是法本身的設定,也有寫在法本身。第一
trywish: 條就有說,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trywish: 簡單來說,法律沒直接把明文規定(條例)講出來,那就不叫
senior: 廢文就不用一直發 不知道的還以為你跟法很熟哩264F 04/17 02:06
trywish: 法,和程式一樣的概念。也難怪說國中得上程式課了265F 04/17 02:06
senior: 你知道有種東西叫法釋義學嗎266F 04/17 02:06
trywish: 很抱歉,你不明訂出來,就算有信條也沒用。267F 04/17 02:08
by740327: 所以天天有人帶風向,顛倒是非…268F 04/17 02:09
senior: 廢到笑 你以為專業的法律解釋方法都明文列在法條上喔269F 04/17 02:10
senior: 還是你以為我加個學就只是學界的東西 那我跟你說判決天天
ji394snoopy: 真的看到一堆沒邏輯的= =271F 04/17 02:11
senior: 在操作法釋義你不就嚇死 幫QQ272F 04/17 02:11
trywish: 所以無罪推定有需要用法釋義學來幫忙解決嗎?273F 04/17 02:12
trywish: 他本身就是有明訂出來的東西了,搬出這個看似很厲害,大
trywish: 概有大學程度,幫你點個讚。
trywish: 實務解決不了,你搬出來無所謂。不過今天我們談的沒到那
senior: 我怎麼知道你會有那種阿拉還是耶穌訂的神疑問還扯明文277F 04/17 02:13
pro33342: 蛆蛆崩潰!!!!!!!278F 04/17 02:13
trywish: 人家說你崩潰了耶ˊˋ279F 04/17 02:14
senior: 我現在就是先電你上面一整段有關明文的剝削而以喇280F 04/17 02:14
trywish: 我連條文都找給他了,真理只是去諷刺那個亂講的。你跳進281F 04/17 02:14
trywish: 來只會被打壓而已。
trywish: 如果明文真的辦不了,才可能用到法釋義學。不過這邊又有
senior: 阿哈哈哈原來被打壓的是我 世界奇觀 潮好笑284F 04/17 02:15
trywish: 分兩種,一.我和他討論的無罪推定,這邊用不到。285F 04/17 02:15
jsbptt: 推286F 04/17 02:16
anendfox: 一樓是用什麼邏輯推出來的結論?287F 04/17 02:16
trywish: 2.六法全書理面其實都有寫了,要有條文。當然如果真的沒288F 04/17 02:16
trywish: 條文又想辦,才會用到法釋義學,這其實比較算例外。
trywish: 有寫過程式就知道,你一直照著規則走,卻碰到做不出來的
senior: 你匿名去法院或法學院把你們兩個的對話秀出來請他們投票291F 04/17 02:17
trywish: 你就只能回去用他的邏輯去都出你要的東西,但這點並不是292F 04/17 02:17
senior: 看哪個是外行裝內行就知道啦 這麼明顯 哈哈 懶得再哈拉293F 04/17 02:17
trywish: 正常的方法。雖然後面可以被人引用,不過實際上就沒在內294F 04/17 02:18
trywish: 嘛,其實你要你可以自己做吧?畢竟比起外人進去談,我覺
trywish: 得你去找一堆老師、教授,投稿後,貼期刊不是更好?
trywish: 老師你應該知道,不是指高中老師吧ˊˋ是你的老師
lastevil: 大家都說得很好,另外詐騙大規模輸出已起跑298F 04/17 02:21
trywish: 為何叫你做,很簡單。因為我只要改變問題,結果就很難講299F 04/17 02:21
trywish: 例如我問  理與法,法是否可用 無罪推定 四字代表法條本
trywish: 身?還是需要再用法釋義學加以解釋。
ila9970: 台灣民眾司法訓練失敗302F 04/17 02:23
trywish: 對方只會直接講出在哪邊就有條文了吧ˊˋ條文我就講了303F 04/17 02:23
trywish: 至於第二點,法條沒有後,用法釋義學解釋,是否等於法條
trywish: 本身?基本上他頂多只能算一個解釋,不能當作法條。
OiaLee: 推306F 04/17 02:25
chihchuan: 推307F 04/17 02:27
VictorTom: 觀念正確308F 04/17 02:28
zx126126987: 推 台灣太多北七309F 04/17 02:29
ShadowPoetry: 啥 怎麼有人在扯情理法.....大家早點睡覺吧310F 04/17 02:33
lingsk: 原來1樓支持鄭捷無罪。311F 04/17 02:34
crazern: 模糊打泥巴仗一向是k黨專擅312F 04/17 02:38
Epimenides: 中肯推313F 04/17 02:38
sz0324: 9.2:不管啦 新聞龍捲風說他們是詐欺犯就是詐欺犯314F 04/17 02:39
az281510: 幫補315F 04/17 02:42
plusonezero: 邏輯滿分316F 04/17 02:43
RonaldBBS: 笑死了 廢死不是說中國做的筆錄無證據能力嗎317F 04/17 02:44
RonaldBBS: 杜氏兄弟你門護著 現在又在屁中國那的證據一起過來
RonaldBBS: 理論一直轉彎 先以立場在找理由
dragoneminem:320F 04/17 02:48
jsbptt: 杜氏兄弟案的證據力很弱=所有中國筆錄證據都有問題?  9.2321F 04/17 02:52
nicktop2001: 本來就只是一堆媒體帶風向,然後一堆智障就高潮了322F 04/17 02:53
lwrwang: 推323F 04/17 02:53
jsbptt: 的邏輯真是妙324F 04/17 02:54
RonaldBBS: 杜氏兄弟就是扯中國筆錄沒有傳聞例外可用阿325F 04/17 02:54
rabbit0531: 推326F 04/17 02:54
ahaw99: 好文327F 04/17 02:54
RonaldBBS: 證據力很弱又是甚麼東西 證明力?證據能力?328F 04/17 02:54
jsbptt: 杜氏兄弟案的證據力鳥得很   自己google便知329F 04/17 02:56
bomnker: 被自殺被自首那麼多的例子 能夠相信中國說的話也是挺厲害330F 04/17 02:56
RonaldBBS: 證據力到底是啥 證據能力要馬有要馬沒 鳥得很又是?331F 04/17 02:57
zane21: 推332F 04/17 02:58
jsbptt: 所以中國的證據筆錄都未必可信  何況是沒證據筆錄的說詞333F 04/17 02:58
bomnker: 中國連重大事件的死亡人數都可以造假了 區區個筆錄?334F 04/17 03:01
RonaldBBS: 所以你到底要中國提供啥證據 證據你不是不信?335F 04/17 03:01
RonaldBBS: 把證人都送來? 科技法庭??你知道那有多花成本多難問嗎
RonaldBBS: 自以為世界中心 一個詐欺案還要做違法的來稿你
jsbptt: 中國的證據筆錄都然不能照單全收  要驗證338F 04/17 03:03
RonaldBBS: 如果中國都這樣搞 世界上根本沒人敢去中國了339F 04/17 03:04
alfonso1994: 中肯340F 04/17 03:04
jsbptt: 沒證據全憑中國政府說詞就能定罪  9.2的法學創見XDDD341F 04/17 03:05
RonaldBBS: 重點是你要怎麼認定有證據能力??  這可不是自由心證342F 04/17 03:05
RonaldBBS: 憑中國的法院審理 英國人也說憑啥台灣爛司法可定英國人
jsbptt: 沒證據就定罪  才是無限級的自由心證344F 04/17 03:07
RonaldBBS: 就自以為世界中心 就你司法獨立其他國都黑的345F 04/17 03:07
jsbptt: 英國可不像9.2不看證據就全盤接受346F 04/17 03:08
RonaldBBS: 到底誰沒證據定罪了 完全活在想像中喔347F 04/17 03:08
jsbptt: 9.2認定的證據就是中國政府的說詞348F 04/17 03:11
naoomi: 推349F 04/17 03:16
taresuki: 推350F 04/17 03:17
yo897689: 觀念正確 但是9.2會無視351F 04/17 03:20
bndan: 看9.2吹風向 都讓我想跟著喊 520後建立警總啦 XD..然後所有352F 04/17 03:22
bndan: 跟"政府"立場相異的都抓進去泡茶一下 9.2/泛藍應該會超愛的
bndan: 證據? 不重要阿 我媽媽樂說你有罪就有罪 反正證據後面再找
isscc2014: 推355F 04/17 03:29
capdie159753: 推一個356F 04/17 03:29
AAPL: 正確觀念357F 04/17 03:31
snowpan: 推,一堆無腦白癡還送給中國審勒,笑死人358F 04/17 03:39
king22649: 幹 太殘忍了359F 04/17 03:54
spa41260: 魏應充:鄉民快來護航我阿!我也是正統台灣人。360F 04/17 04:04
spa41260: 怎麼可以看新聞辦案呢?要無罪推定阿!!大人,有幾分證據?
sallyke: 推362F 04/17 04:05
spa41260: 我可是受到KMT政治迫害阿~~~~~~363F 04/17 04:05
spa41260: 想我投資屏東縣的真心好油,可是鐵桿的綠吱吱呢~
spa41260: 沒有人能夠理解嗎?因為吃了我家的油,所以大家都覺醒了~
gogoto990: 推366F 04/17 04:08
spa41260: 為台灣天然毒的下一代做了那麼大的貢獻......367F 04/17 04:08
silverwu: 推368F 04/17 04:17
nicolaschen2: 支那豬太多了369F 04/17 04:20
iluvbritain: 最近一堆帶風向的黨工搞的八卦版劣化370F 04/17 04:21
kageo101: 就有腦卻不用啊371F 04/17 04:36
steffi2: 推372F 04/17 04:37
forever99013: 推 希望立法院能夠重新修改刑期373F 04/17 04:39
MgmbhPigHead: 推,優374F 04/17 04:40
loveian16: 推你375F 04/17 04:47
UniversalGod: 推376F 04/17 04:48
Oneiroi: 終於不是五百萬什麼詐騙該死的混帳話了377F 04/17 04:55
APC: 蓋378F 04/17 05:40
SkyIllusionn: 推證據,修法也是過去立法院不修379F 04/17 05:43
jsbptt: 42689.2又在耍白爛  魏家可是馬吳工商後援會副會長  不然380F 04/17 05:48
jsbptt: 怎會被判無罪?
wwf80048: 邏輯觀念正確 推382F 04/17 05:50
ray0808: 中國不給證據,說你有罪就有罪,還一堆腦殘挺,呆胞真那麼呆383F 04/17 05:54
yuchihui: 推384F 04/17 05:56
MermaidFA: 推385F 04/17 06:01
nfa: 我好愛自己的國家台灣,希望新政府上任後,我們可以重振國威386F 04/17 06:06
noodles0406: 只能推了387F 04/17 06:07
nectared: 推!太正確388F 04/17 06:13
scarass: 推389F 04/17 06:14
lin821: 一堆想帶風向的啊390F 04/17 06:16
q996786: 正確給推391F 04/17 06:19
dowwow2005: 有人要拿檢察官起訴的魏應充護航wwwwwwww腦子呢還在嗎392F 04/17 06:23
[圖]
 
sy4826951: 共產黨說你有罪就有罪394F 04/17 06:31
smart1989: 推395F 04/17 06:36
happy27727: 觀念邏輯正確 可惜9.2跟26會直接無視你396F 04/17 06:36
mythLin: 觀念正確397F 04/17 06:40
NeitherN: 推398F 04/17 06:40
jbcc0315: 支持520後  小英獨立建國399F 04/17 06:45
love24h7days: 這件事情要讓更多人知道400F 04/17 06:52
iamfinal: 觀念正確401F 04/17 07:12
cbr0627: 同意修法加重刑責跟罰款,台灣判太輕了,一堆人不怕402F 04/17 07:21
powershift: 證據沒拿到誰向大麻討人?原來這是主因啊403F 04/17 07:23
powershift: ……真是長見識了。
bc007004: 經濟類犯罪應當都按照所查獲之不法所得比例計算罰款,污405F 04/17 07:23
bc007004: 越多罰越多
miseru: 推407F 04/17 07:32
miseru: 瘋婆子在賣臺灣主權
huziki: 推409F 04/17 07:33
gwenwoo:  * 支那沒將人權視為普世價值 * 城管時常痛毆百姓 *410F 04/17 07:34
st2913sbck: 推411F 04/17 07:46
moshic: 推這篇,其他篇帶風向到讓人無言的程度412F 04/17 07:49
psypoorer: 就是這樣:-)413F 04/17 07:49
goldenx5: push414F 04/17 07:57
rock0747: 八卦優文415F 04/17 08:02
jaeomes: 推416F 04/17 08:07
chenyenwen: 推417F 04/17 08:11
xlove: 推418F 04/17 08:11
Tina0131: 推正確419F 04/17 08:22
faxy:420F 04/17 08:23
shizukuasn: 台灣人隨媒體起舞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421F 04/17 08:37
st305018: 一樓大概智障422F 04/17 08:41
losterchen: 證據 看新聞報是有給中國 ㄎ 台灣方面怎不去要證據?423F 04/17 08:45
exile4sih: 一樓心裡認為鄭捷無罪,在這篇脫口而出424F 04/17 08:45
greenatw66: 觀念正確,邏輯清楚425F 04/17 08:45
losterchen: 還是說台灣方面要了 但馬國不給?426F 04/17 08:45
firecrest: 五毛 黨工太多了427F 04/17 08:46
losterchen: 獲釋說以後 人先關在馬國 等證據要到了再遣返回台428F 04/17 08:46
exile4sih: 主要是台灣方面沒有告訴人吧,所以也沒必429F 04/17 08:47
exile4sih: 要主動去要?
losterchen: 社會該鞭的是各部門在擺爛 但有人帶風向:人該送去中國431F 04/17 08:48
losterchen: 人都要遣返了 你還不去要證據?這不是擺爛嗎?
wchad: 然後他就死了!這記得要補上才完整!433F 04/17 08:57
gph010142: 9.2看不懂啦434F 04/17 08:58
mollylly: 幫補435F 04/17 09:00
Adagietto: 邏輯合理,觀念正確436F 04/17 09:03
JJiaK: 邏輯清楚正確  推437F 04/17 09:03
nature1021: 推好文438F 04/17 09:12
losterchen: 中國有證據但這次卻不搶人了?配合機場嫌犯解散+統霉等439F 04/17 09:15
fantasy601: 推440F 04/17 09:20
kids1991: 推441F 04/17 09:22
ShadowTime: 推442F 04/17 09:25
lucy3352118: 推443F 04/17 09:26
may189: 雖然罪犯可惡,但無罪推定還是必要的444F 04/17 09:28
fantasy00249: 版上充斥著雞掰支那仔,肏,擠爆了445F 04/17 09:30
GjayChang: 法官只負責判 調查的是法務部 如果是證據不夠 法官也446F 04/17 09:34
shepherdy: 推 風向不能被亂帶447F 04/17 09:35
GjayChang: 沒辦法硬是判重刑  法務部真的都沒責任?448F 04/17 09:35
cppwu: 談法官輕判前,也要檢討檢察官提出的證據的強度449F 04/17 09:42
cppwu: 偵查瑕疵、證據保全問題都是檢(調查主體)警調憲的責任
lord1031: 觀念正確推451F 04/17 10:00
GOOGLEISGOD: 正確452F 04/17 10:07
tcen: 這篇的概念不太可能無法理解,故意看不懂才是真的453F 04/17 10:07
AceGuard: 這兩個案子看到後來根本就是中國黨跟共產黨一搭一唱454F 04/17 10:19
Puffcute: 出張嘴  你不過為反而反455F 04/17 10:19
Puffcute: 我就希望那些詐欺犯不要回來誰要判都無所畏 免的又出來
k98671532000: 推457F 04/17 10:27
ym010273: 結果看到國民黨黨工秀下限,給推458F 04/17 10:37
mai860929: 什麼樣的土壤種出什麼樣的花459F 04/17 10:37
hao818: 最美台灣優質司法!!寶島的司法判決你我有目共睹 一級棒!^^460F 04/17 10:41
shihyanyu: 台肯461F 04/17 10:42
dnkofe: 說的很好462F 04/17 10:43
shihyanyu: YAHOO奇摩台灣已經整個被五毛占領463F 04/17 10:43
airjaguar: 有理給推464F 04/17 10:45
LCamel: 都上電視自白了一定是有罪的啦啦啦465F 04/17 11:01
snio2427: 推466F 04/17 11:05
curranmath: 詐騙的人被縱放,法務都沒責任,詐騙者很無腦說真的可467F 04/17 11:11
curranmath: 以去死,且詐騙會橫行都是人為
roveralex: 推469F 04/17 11:46
wenzaosunny: 推...但......他們看不懂的...470F 04/17 11:50
fallen1: 沒錯471F 04/17 12:10
Enfys: 推472F 04/17 12:20
smonkey: 推473F 04/17 12:22
Whitening: 看看羅瑩雪,你還敢把票投給出賣台灣的國民黨??474F 04/17 12:25
m4tl6: 你可以懷疑他可以批判他…但是沒有實證就不可以抓他!這就475F 04/17 12:28
m4tl6: 是法律的基礎!連這個都不懂的白痴說再多都沒用!
forink: 這麼愛有罪推定怎麼不搬去對啊477F 04/17 12:40
forink: 岸
aj4wul6: 推479F 04/17 13:12
openlion: 你別說了 還看到有人很腦的說什麼都看證480F 04/17 13:23
openlion: 據,難怪現在這麼亂!幹你娘!我隨便把你
openlion: 抓起來就不要叫
uafone: 以前只有KMT黨工 現在多了一堆5毛黨 1000萬五毛黨不是喊假483F 04/17 13:25
yang1265: 國中公民講到無罪推定、毒樹毒果理論時 就把這些東西想484F 04/17 13:27
yang1265: 了一遍 現在在那鬼叫的 回去重讀國中謝謝
yang1265: 啊 我忘記課綱改了 搞不好都被拿掉了 記得找83年次讀的
yang1265: 國中課綱呦^.<
ThisIsEasy: 邏輯正確 推488F 04/17 13:37
WordMar: 正確489F 04/17 13:41
markb0111: 因為黨工只是要帶方向,根本不想解決問題490F 04/17 13:55
dsasdfg: 拿頂新案來護航的根本白癡 完全不一樣的 頂新有起訴491F 04/17 14:24
classicriver: 只剩一張嘴,沒種嗆大陸,只好嗆自己父母官員,丟臉492F 04/17 14:25
dsasdfg: 當然因為無證據對人體有害而無罪 人民感到不滿493F 04/17 14:25
dsasdfg: 所以當然抵制希望能立法改變 我也沒說他們是罪犯阿
lyc456: 推 就是有人看訊息不用腦 一直鬼打牆 把人牽著走495F 04/17 14:51
king22649: 推496F 04/17 14:51
wengho: 這問題凸顯台灣要修法判重一點497F 04/17 15:07
canappeco: 正解 一堆崩潰的素養真是令人堪憂498F 04/17 15:15
roger00: 謝謝你499F 04/17 15:15
etymology: 推500F 04/17 15:39
moonblacktea: 屎蛆崩潰501F 04/17 15:40
crazywiwi: 推502F 04/17 15:44
agigoo: 跟有些人講道理沒用啦503F 04/17 16:13
andyssfresh: 推504F 04/17 16:49
doublepoint: 推505F 04/17 17:58
s881702002: 1f 笑死人506F 04/17 18:21
CALLING: 台灣的監獄早就爆了 想關也不一定有位子關507F 04/17 18:51
onetti: 推!508F 04/17 18:52
joan0601: 推!現在臉書一大堆亂帶風向亂罵人的,害我對台灣悲觀了509F 04/17 19:31
giraud: 最近太多合法不合理的問題要從立法解決510F 04/17 20:24
techwall: 推這篇。很多人看新聞標題就跟著亂罵,RIS真的受人質疑!511F 04/17 22:02
wenwen0919yu: 推 贊成修法 台灣法律太多問題512F 04/17 23:48
elliotpepe: 1513F 04/18 07:27
a1len: 最好嫌犯交給他國偵辦、詐騙就絕跡了啦 法官判罪憑證據、犯514F 04/18 08:51
a1len: 行;車手、一線、二線、首腦的刑期當然有所輕重。
a1len: 抓車手就判車手應得的罪、難不成一律判死刑才夠重?
a1len: 怪罪執法放人、不如先想想加速跨國蒐證分享才能起訴罪犯吧
hamel: 正常人會去肯亞嗎 呵呵518F 04/18 11:35
cftyujmnbvgh: 所以樓上,會去肯亞的都不是正常人? 你可真是情理法519F 04/20 06:35
cftyujmnbvgh: 的最好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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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u9785878, abcabc 說讚!
1樓 時間: 2016-04-17 02:39:38 (台灣)
  04-17 02:39 TW
讓我們繼續跳針,為什麼放他們走,為什麼要送回來?
2樓 時間: 2016-04-17 03:03:55 (台灣)
+1 04-17 03:03 TW
早就修法過~~ 現在一罪一罰最高可判30年~~但台灣那些法官~~照樣判1-2年~~  就法務部問題啊
3樓 時間: 2016-04-17 07:17:33 (台灣)
  04-17 07:17 TW
···
這種會把新聞稿當成情緒發言的心情文~蒐集一下看看有沒有濫用公家資源做違法的事情....有沒有違法幫上面水母做違法情事~
4樓 時間: 2016-04-17 10:01:25 (台灣)
  04-17 10:01 TW
支那賊國要消滅.體制要清算.甲等特考省籍加分的垃圾要清掉.
公職要定期審核汰換.才能減少垃圾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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