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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5-26 01:12:2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pig8012 ()
標題 [FB] 林淑芬FB
時間 Wed May 25 19:39:30 2016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林委員表示目前礦業法第31條的狀況下,國家公園內能否許可採礦 ,

是「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議決定的,如果國家公園認為亞泥採礦破壞環境生態,

而駁回亞泥的礦業權展延,依據礦業法規定要補償亞泥的損失。

應該修法

(心得:我個人很懷疑DPP會真的有辦法跟資方全面槓上嗎?)

FB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linshufen.tw/posts/1086372184768526
 

FB內容:

林淑芬 added 5 new photos.

14 mins

【 國家公園內不許採礦,甘有法度?還要賠錢給礦業公司,甘有天理?】

礦業法不公義的霸王條款,礦業法第31條的最惡質條款。

「如果礦業權展延申請被駁回 ,致礦業權業者受有損失者,礦業權業者得就原核准

礦業權期限內,已發生的損失,向限制探採者或其他應付補償責任者請求相當的補償。」

國家公園內能否許可採礦 ,是「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議決定的,


如果國家公園認為亞泥採礦破壞環境生態,而駁回亞泥的礦業權展延,

依據礦業法規定要補償亞泥的損失。

我提案修改「國家公園法」不許國家公園內許可採礦以外,

還提案修改「森林法」,要求林業用地不得採礦。

但是依據礦業法其他在森林用地上的礦權展延被駁回,

林務局也一樣要賠償礦業公司。

如果李應元署長想要用環評不通過,阻止亞泥礦權展延,

可惜環保署在89年有函釋,礦權展延,礦業用地續租不用環評。

所以署長就要立即廢止該函示才對。李署長不只是在國家公園,

在森林法的林業用地,在地質敏感區等……


也都應該以最嚴格的環評審查嚴格把關不許採礦才是。

這件事更正本清源,要立即修改礦業法的不公義條款。

修掉霸王條款第3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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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153.106
※ 文章代碼(AID): #1NHOxrpX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4176373.A.CE1.html
fhscyt: 希望1F 05/25 19:40
kuninaka: 好,快修,什麼時候要排議案?2F 05/25 19:40
pttpepe: 為何國家不延展 還要賠錢??????3F 05/25 19:40
weimr: 快修法4F 05/25 19:41
occboy: 花蓮王還不出來哦~5F 05/25 19:41
LoveMoon: 講給誰聽啊  你立委還我立委6F 05/25 19:41
sincere77: 推,這爛法到底是哪個垃圾訂出來的7F 05/25 19:41
givar: DPP硬起來8F 05/25 19:42
newstarisme: 萬惡國民黨訂的9F 05/25 19:42
playpcfun: 幹不信沒收錢10F 05/25 19:43
tcboy: 請快提案11F 05/25 19:43
a33071201: 馬英九下台!12F 05/25 19:43
kuninaka: 為啥DPP立委要在FB公開像DPP環保署長喊話?13F 05/25 19:43
Anvec: 我覺得這是合理的做法 為了保護國家公園 環境跟生態14F 05/25 19:43
jyekid: 喊話? 林淑芬本來就在臉書寫東西問政府了 奇怪嗎15F 05/25 19:44
smalltwo: 其實我不是很懂.不得展延為什麼要賠錢16F 05/25 19:44
QUEENSUSAN: 推淑芬!!!17F 05/25 19:44
liyard: 問一下 亞泥有花錢買礦業權嗎?如果沒有 才不應該賠吧18F 05/25 19:44
kuninaka: 都520了阿,換自家執政19F 05/25 19:44
dritcritx: 因為一邊立法權一邊行政權啊  怎麼問那麼蠢的話20F 05/25 19:45
kuninaka: 之前是KMT,當然都在FB直接嗆人21F 05/25 19:45
sd09090: 亞泥也吃香喝辣數十年夠了22F 05/25 19:45
dnoteb: 礦業要長期資本投入,說停就停,怎麼開發?這條文那裡不合23F 05/25 19:45
kuninaka: DPP哪有分權分這麼詳細拉24F 05/25 19:46
apexclimber: 誰是林淑芬?25F 05/25 19:46
jyekid: 他是人民選出來的 不是民進黨選出來的 反正該叫就叫26F 05/25 19:46
dnoteb: 理?都用民粹討論專業,台灣很快只能給鄉民自己發展,看27F 05/25 19:46
sd09090: 水泥是特許行業28F 05/25 19:46
dnoteb: 能起飛去那,都吃土吧。。29F 05/25 19:46
s505015: 幹為何國家公園他可以挖30F 05/25 19:47
kuninaka: DPP喬好再出來講拉31F 05/25 19:47
smalltwo: 不不不.提早要他滾蛋要賠償還說得過去.不准展延還要賠??32F 05/25 19:47
zebra7: 修掉它 馬的 智障KMT利痿 整天吃屎33F 05/25 19:47
Anvec: 如果政府同意業者開採 且業者已經投資 停止續租的損失怎辦?34F 05/25 19:47
smalltwo: 租約是以二十年計算...35F 05/25 19:48
dnoteb: 鄉民自己開採,不用業者,36F 05/25 19:48
Anvec: 那就賠錢請業者離開 這是合理的37F 05/25 19:48
smalltwo: 不過就是租約到期不續約而已38F 05/25 19:48
thyme51244: 為什麼不能在FB叫 又不是一言堂的列寧政黨39F 05/25 19:48
kuninaka: dnoteb在說啥?亞泥在太魯閣開發什麼了?40F 05/25 19:49
smalltwo: 你租房子租約到期 房東還要賠你錢請你搬走???41F 05/25 19:49
Anvec: 租房子跟採礦不太一樣吧42F 05/25 19:50
kuninaka: 1997年延展20年開發,2017就到期了阿,不能不續?43F 05/25 19:50
deshocker: 哪有不展延就賠錢 幾十年很多成本都折舊攤提了44F 05/25 19:50
YujiReul: 推45F 05/25 19:50
kuninaka: 不續租為啥要賠錢?46F 05/25 19:50
kuninaka: 停止續租的損失?
kfactor: 2017就到期了不是嗎48F 05/25 19:50
sorosbuffett: 是不會提案然後逕付二讀修法阿 都過半了 這應該不是49F 05/25 19:51
sorosbuffett: 理由
nht: 修吧.............51F 05/25 19:51
kuninaka: 林淑芬說他會提案,不知道會不會有人支持52F 05/25 19:51
smalltwo: 哪不同了.採礦權目前就是準物權53F 05/25 19:52
pl0: 擋人財路真勇者54F 05/25 19:52
yadogdog: !55F 05/25 19:52
Anvec: 賠也不是亂賠吧 要證明是尚未攤提完的新設備56F 05/25 19:52
Anvec: 攤提折舊完的就不用呀 這要看怎麼認定
kuninaka: 所以這跟不續租政府要賠他錢有啥關係58F 05/25 19:54
DUKEYANG: 李應元會說個案是有原因的 遠東本來就想收攤了59F 05/25 19:55
kphuang: 大推了60F 05/25 19:55
SHIU0315: 推推61F 05/25 19:55
DUKEYANG: 看見台灣被罵翻 太魯閣路跑也被抵制62F 05/25 19:55
DUKEYANG: 如果連遠東關西鎮的三個礦場也收 才是真魄力
xfirex: 推64F 05/25 19:56
nekoares: 在國家公園裏面本來就不適用31條吧(根據27條),他是因為65F 05/25 19:59
taikonkimo: 這也是賠財團阿 怎沒人抗議說政府該一毛不出呢66F 05/25 19:59
nekoares: 國家公園法裡面主管機關同意才可以採,取消同意就好啦67F 05/25 20:00
revive25: GOOD68F 05/25 20:01
nekoares: 要狠一點就直接把國家公園法裡允許開採的權力也拿掉69F 05/25 20:02
louis90795: 熟分姊先把五股偷排廢氣工廠抓一抓吧70F 05/25 20:02
sjlee1127: 請動作快71F 05/25 20:06
orange7986: 推72F 05/25 20:07
imiller: 推73F 05/25 20:08
jay3u7218: 皓呆 噓噓董 跟立法委員玩立法!玩死你74F 05/25 20:12
jobipi: 推75F 05/25 20:12
kengoptt: kmt為了圖利商人,立了一堆惡法76F 05/25 20:12
sunnydragon7: 那花蓮鄉公所把太魯閣族人的土地違法租給亞泥是?77F 05/25 20:13
kuninaka: 要問花蓮王?78F 05/25 20:15
bloody0205: 支持79F 05/25 20:20
Kenqr: 推80F 05/25 20:24
w76530: 重點是帶來的汙染也該負起義務81F 05/25 20:25
F93935: 霸王條款早該修了,不租給人還要賠錢哪來的道理82F 05/25 20:39
MOSMOSQQ55: 林是肯定敢幹資方啦,DPP就不一定了83F 05/25 20:43
MermaidFA: 看來要趕快修法了84F 05/25 20:47
faxy:85F 05/25 20:49
kkman2: 加油!百姓給你們當後盾!86F 05/25 20:51
jinyih: 推87F 05/25 22:00
horseorange: 加油88F 05/25 22:00
su5028: 推89F 05/25 22:00
foxey: 陪他一年地租七萬多啊 反正他一年也是用七萬多租的90F 05/25 22:04
yehmei0102: 快修法91F 05/25 22:26
selenachin: 噓妳要提的過動症法案,沒常識可以多看點書92F 05/25 22:30
polypodiacea: 快修法93F 05/25 22:34
jsbptt: 推94F 05/25 23:10
FannWang: 好立委推95F 05/25 23:21
rayonwu: 高調96F 05/25 23:21
aa708: 這什麼爛法!97F 05/25 23:39
cc219310: 修法啊98F 05/25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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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klin1, Sifox, dtggmike 說讚!
1樓 時間: 2016-05-25 20:46:58 (台灣)
+1 05-25 20:46 TW
難怪李應元講了以後,噓噓東沒跳出來,可能還在偷笑可以拿到賠償
2樓 時間: 2016-05-25 20:51:18 (台灣)
  05-25 20:51 TW
國家採礦公園?
3樓 時間: 2016-05-25 20:52:12 (台灣)
  05-25 20:52 TW
跟紅十字會一樣  KMT給特權  然後不准你改  改了等於踩地雷
所以 改革的步調很重要,但是 KMT可以更機車一點沒關係, 最後就是總檢討  全民向KM討公道。T
4樓 時間: 2016-05-25 21:09:07 (台灣)
  05-25 21:09 TW
60年的餘毒不是假的~ 太多法律漏洞留給財團用!
要全面檢視法律,一一修正才有辦法保護人民的、國家的資產...
5樓 時間: 2016-05-25 21:10:35 (台灣)
  05-25 21:10 TW
行政上放水給財團,當你想要收回不平等條約時~ 
才又發現法律上又給你綁死!!中國國民黨萬歲~~~
6樓 時間: 2016-05-25 21:17:26 (台灣)
  05-25 21:17 TW
我們很多法律或政府合約都是這樣,惡魔藏在細節裡
7樓 時間: 2016-05-25 21:49:09 (台灣)
  05-25 21:49 TW
電視專題提到~~廠商每一公頃土地成本才幾百塊..
8樓 時間: 2016-05-25 23:03:47 (台灣)
     (編輯過) TW
立委本身不懂法?
礦業法第31條:
「如果礦業權展延申請被駁回 ,致礦業權業者受有損失者,礦業權業者得就原核准礦業權期限內,已發生的損失,向限制探採者或其他應付補償責任者請求相當的補償。」
白話地說: 我原本核准你採礦到12月31日,你申請展延到明年6月,但被我駁回,你却要我補償12月31日前的損失?! 你去列舉呀!去提告呀!法院會准才怪! 這就好像我這房東租約到期不讓你續租 你却要我補償你在租屋時的損失? 真是胡扯的霸王條款!
9樓 時間: 2016-05-26 09:00:17 (台灣)
  05-26 09:00 TW
認真立委 給推! 戀愛立委  今天來上班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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