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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6-19 10:10:3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cln0816 ()
標題 Re: [新聞] 休息日加班費變少?官員有口難言
時間 Sat Jun 18 20:22:28 2016



自由時報真的有愈來愈誇張的態勢

就比較平常日與休息日的加班費差別就好


一、現行法規定

這部分沒有問題,就跟新聞的試算表一樣

第9小時以後,因為並非是月薪的範圍,所以給1.33~1.66

時薪150的話就是150+50或150+100

修法前因為規定勞工7天只有1天例假

所以五天的8小時後,在第六天加班的話就跟上面算法一樣


二、修法草案

平常日還是一樣,沒變

差的是休息日

勞動部的解釋是說原本在第六天(也就是休息日)加班的話

只有1.33跟1.66  但現在我幫你們加到2囉

也就是原本是150+50或150+100  草案是改成一律300

是不是好棒棒呢?

內涵就跟平常日的加班一樣

因為「休息日跟平常日第九小時以後是一樣不支薪」

所以就是1+1(也就是勞動的代價+加班費)


----------------------------------------------------------------------

所以重點就是勞動部不願意給勞工「有薪休假」(簡稱「假週休二日」)


比較「例假」就知道了

「例假」加班的話是2倍+事後要補假

這個內涵包括的部分是:

「1」是讓你勞動的報酬(有勞動本來就該給報酬,跟平常上班一樣)

「1」是加班費(例假是要休息的,要你上班當然要付代價)

「補假」是原本要休息的部分還給你


但草案的「休息日」是沒有「補假」的

有「補假」才是「有薪休假」

也才是「真週休二日」


現行勞動部草案在休息日只有2而已

不去看其他複雜的變形工時等等

跟現行法在加班上的差別就是1+0.33或1+0.66變成1+1

也就是多給各位勞工0.67或0.34(加班超過2小時的CP值比2小時以下來的虧勒...)



勞動部有口難言的地方在這啦...

難在他給的只是「假週休二日」而已

實際上只是讓你在所謂的「休息日」加班比現行的多了0.67或0.34而已啦

懂?

----------------------------------------------------------------------------

補充一下

勞動部在多給了你0.67或0.34後

就要找理由把七天給砍囉


所以那些自以為在自行週休二日的公司上班的勞工們

然後被砍七天覺得無所謂

請問你們如果要在假日加班的話是給兩倍而已還是有補假呢?

有補假的話就恭喜你們  你們公司真不錯

但如果只是兩倍的話  那就是你被賣了還很開心的幫人家算錢呢

呵呵




※ 引述《bulcas (神火)》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完整新聞標題:
: 休息日加班費變少?官員有口難言
: 3.完整新聞內文:
: 休息日加班費變少?官員有口難言
: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勞動部提出的修法版本中,「週休二日」採1天例假、1天休息
: 日,休息日上班「工資加倍」。立委王育敏今早在質詢時引用勞團質疑,這樣算起來,休
: 息日犧牲休假上班,加班費反而比平日加班少?官員沒直接回答對錯,卻答得支支吾吾,
: 因為算法真的很複雜。
: 王育敏指出,平常日加班可領到加班費至少1.34,草案中未來休息日也只能領到1,比平
: 日更少;立委吳志揚說,光是這數字就會讓勞工有剝奪感。勞動部解釋,因為休息日當天
: 工資已算在月薪內,因此只有另外「加給」的部分,才看起來這麼少,而平日加班至少已
: 經是當天的第9小時,加班費要加上原來的工資,因此才會多了「1」。
: 團結工聯質疑,勞動部解釋的休息日「工資加倍」只再加一倍當加班費,勞工已經犧牲休
: 假上班,結果根本沒多得到什麼,現在很多企業都已經是給一倍工資當加班費,修法根本
: 沒影響,難怪資方全都贊成勞動部版草案。
: 勞動部官員解釋,依照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延長工時的工資計算是前2小時加計3分之1
: ,第3小時起加計3分之2,國定假日或例假加倍是以日計。
: 依照勞動部解釋,若勞工薪資採月薪計,每天正常工時8小時的薪資已經計算在月薪內,
: 因此平常日第9小時起加班,工資完全沒算在月薪內,因此要從頭計算,除了工資、再加
: 上應加計的部分,因此是領1.34、1.67。
: 若是休息日停休上班,因為當天已經有8小時工資包含在月薪內,因此這8小時加班,前2
: 小時可領0.34工資當加班費,第3小時起0.67。在這次修法版本中這8小時都是「加1」,
: 第9小時起因為還沒計入月薪,因此加班費是「1+1」。
: 勞動部有關「延時工資(加班費)」相關函示可見勞動部網站的相關說明。
: 勞動基準法「加班費」計算基準
: 以每小時平均工資150元為例(單位:元)
:                         工資    現行規定(每小時)      勞動部草案(每小時)
:                                 加班費          合計    加班費          合計
: 平日上班                150                     150     不變            不變
: 平日第9、10小時                 150+50          200     不變            不變
: 平日第11、12小時                150+100         250     不變            不變
: 休息日第1、2小時        150     50              200     150             300
: 休息日第3~8小時        150     100             250     150             300
: 休息日第9~12小時               150+100         250     150+150         300
: 國假上班(以日計薪)  (150x8)(150x8)        2400    不變            不變
: 國假第9、10小時                 150+50          200     不變            不變
: 國假第11、12小時                150+100         250     不變            不變
: 例假上班(以日計薪)  (150x8)(150x8)        2400    不變            不變
: 例假第9~12小時                 150+150         300     不變            不變
: 註:
: 1,延長工時前2小時加3分之1、再2小時加3分之2。
: 2,支領月薪,每日8小時工資已包含在月薪中。
: 3,勞動部草案計畫未來每7日有1例假、1休息日。
: 資料來源:勞動部
: 製表:記者黃邦平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goo.gl/Y9529j
休息日加班費變少?官員有口難言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圖]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勞動部提出的修法版本中,「週休二日」採1天例假、1天休息日,休息日上班「工資加倍」。立委王育敏今早在質詢時引用勞團質疑,這樣算起來,休息日犧牲休假上班,加班費反而比平日加班少?官員沒直接回答對錯,卻答得支支吾吾,因為算法真的很複雜。王育敏指出,平常日加班可領到加班費至少1.3 ...

 
: 5.備註:
: 怎麼跟之前版上推爆的文算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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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NPJq6_I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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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ama: 推這篇 原文推文底下一堆人搞不懂1F 06/18 20:23
cerwvk: 想騙人民,必先其複雜化.           最好大家都不懂.2F 06/18 20:24
coyoteY: 就是假周休啦..有種公務人員比照辦理啦3F 06/18 20:24
vow70: 非常精準的講法,推一個。4F 06/18 20:25
turechirex: 而且休息日給的加班費還比平常日少喔,所以叫你休息日5F 06/18 20:25
DICB: 不錯夠清楚6F 06/18 20:25
ILoveLeah: 就假周休二日啊 DPP跟DPP黨工在那邊護航裝死7F 06/18 20:25
turechirex: 來加班幾小時給的錢比較少又能浪費你一整天喔8F 06/18 20:26
l23l23: 總統:台灣就是假太多  選前都跟你說了     給你錢快上班9F 06/18 20:26
wind125: 例假日加班就是會有加班費跟"一天休假" 假沒有消失10F 06/18 20:27
vow70: 白天就有D粉在講還在護航說協商中,大家靠北啥小,聽了真他11F 06/18 20:27
vow70: 他媽想笑,和KMT護航賣台、服貿時的講法一樣。
cerwvk: 同意樓上.     對錯要分.13F 06/18 20:29
ABA0525: 推,補血 你要被說9.2跟kmt黨工了14F 06/18 20:30
jasonkey123: dpp自稱民主,但又喜歡玩文字遊戲,這不是老共的作風嗎15F 06/18 20:33
mkiWang: 結果這篇又被冷處理囉,之前很關心勞工跟外籍白領的那些16F 06/18 20:33
Surpassed: 顏射對了誰敢嘴17F 06/18 20:33
mkiWang: 天天手動置底的都不見了18F 06/18 20:33
westron: 週休二日就週休二日 哪來這麼多名堂19F 06/18 20:34
ILoveLeah: 勞工被垃圾DPP黨工跟反串屎蛆包夾真的很可憐20F 06/18 20:35
※ 編輯: acln0816 (118.160.92.150), 06/18/2016 20:39:11
turechirex: 幫高調21F 06/18 20:36
playbigGG: 黨報不意外22F 06/18 20:37
taikonkimo: http://www.eventsinfocus.org/issues/713 看看修正23F 06/18 20:41
taikonkimo: 還有人推文說48是假的 裡面第30條修正寫得超清楚24F 06/18 20:42
pantw: 在八卦版顏色不對,妳敢嘴25F 06/18 20:42
DVW: 幫推26F 06/18 20:43
W700cc: 高調27F 06/18 20:46
mason710: 居然敢質疑自由時報,你這黨工下去領500喇28F 06/18 20:50
ibalk: 第30條的每週48小時是用在變形工時的,舉例:雙週80小時制29F 06/18 20:50
ibalk: 如果第一週正常工時到48小時,第二週正常工時只能32小時
srxteam0935: 幫推 該抗爭就要抗爭 沒有顏色對就好31F 06/18 21:00
taikonkimo: 所以30條配合休息日 就可以創造連10上班 48工時 單日32F 06/18 21:00
taikonkimo: 最高10 旺季超好用
srxteam0935: 支持者百般寬容就會造就墮落政府 看那奸邪賣台黨34F 06/18 21:02
taikonkimo: 講白的 這是一個讓資方利益最大化的修正草案35F 06/18 21:03
vow70: http://tinyurl.com/jpdkh 勞基法第四十條規定例假。36F 06/18 21:06
vow70: 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37F 06/18 21:06
ibalk: 變形工時當初不就是為了有淡旺季的特殊行業設計的?38F 06/18 21:08
vow70: 但是變形工時被資方濫用來對待勞工,勞動部也不管啊。39F 06/18 21:11
taikonkimo: 是阿 但不是有勞工說被操死了 維持就算了 還弄更大40F 06/18 21:11
taikonkimo: 這樣搞 我可以用四週來玩 頭尾四週32 中間兩週48
vow70: 勞工不是機器,是人都需要休息,但是資方都認為只要給你錢42F 06/18 21:13
taikonkimo: 配合休息日調整 可以連10天 一切合法喔 你是勞工爽嗎43F 06/18 21:13
vow70: 你就得來上班。44F 06/18 21:13
taikonkimo: 頭尾兩周打錯45F 06/18 21:14
benson5816: 推這篇46F 06/18 21:38
Kazuma0332: 看來這篇不會爆了47F 06/18 22:08
ibalk: 對了,連十天跟變形工時無關,變形工時是讓某幾個工作日的48F 06/18 22:10
pili820204: 真有誠意就直接打週休二日 就他媽廢物民進黨下賤又見49F 06/18 22:13
pili820204: 不得人才在這邊遮遮掩掩
ibalk: 正常工時從8小變10小,跟排成連10天無關,事實上勞基法沒有51F 06/18 22:16
ibalk: 規定每週都是ㄧ到五上班,只要勞資雙方同意,這週排三到日
mkai: 推53F 06/18 22:19
ibalk: 下週排一到五,這也是每天8小連10天,也不違法,不過台灣勞54F 06/18 22:21
ibalk: 方明顯弱於資方,「勞資雙方同意」是個笑話,到可以增加一
ibalk: 條「連續工作X天強制休息一日」,來防止連10天
greedypeople: 不過例假40條漏洞看起來也很多就是57F 06/18 22:26
sam682097: 幫高調58F 06/19 00:50
hamanda: 推59F 06/19 01:25
panhoho: :(((60F 06/19 02:09
simata: 民彎黨…資動部長下台…和勞工決鬥啦61F 06/19 08:49
daifuku: 推62F 06/19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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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leon999su 說讚!
1樓 時間: 2016-06-19 09:51:58 (台灣)
+1 06-19 09:51 TW
簡單一點好了
勞基法法規規定 周休二日例假日
根本沒有休息日這個稱呼
因為勞基法的法規條款 針對加班內容特別寫到
例假日加班要給加班費 可沒有休息日上班還算加班費的
也就是蓄意的對企業財團
在法條文字上放水 老闆會不知道什麼叫做依法行政嗎? 法條不改 就等於是全國勞工在法規上 一開始就已經輸了
而這條法明顯保護台灣所有的業主 可以不依照勞基法規定給薪
再簡單來說 這條法就是古代的尚方寶劍 但有此劍的不是代替皇帝探訪民情的欽差大臣
而是在地方欺負百姓的奸商跟貪官
2樓 時間: 2016-06-19 10:04:49 (日本)
  06-19 10:04 JP
1F~休息日是從民國90年1月1日每周96工時改每周84工時出現的,減掉的12小時就是給勞工當休息日使用,當時勞動部有解釋每周84工時的話會變成隔周休,勞資同意的話可以將7天國定假日抵銷這四小時。但多數企業並無勞資協商也抵銷這7天假,所以政府現在立法規定1周40小時,就是為了確實的抵銷這7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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