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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7-03 09:25:0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標題 Re: [新聞] 北市府動手!16年永春都更釘子戶被拆了 
時間 Sun Jul  3 09:10:29 2016


paleomort: 差在合不合法07/03 08:55
: 敗訴算合法?

行政訴訟法116條第1項
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

1. 北市有核發拆照
2. 王家贏了高等行政法院,但最高行政法院可能還在打?

有拆照、訴訟還在打,所以是合法的



我比較好奇如果最後還是王家打贏了,台北市要怎麼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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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60.76
※ 文章代碼(AID): #1NU6O8Wh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7508232.A.82B.html
ererer: 柯P不會輸的,我對他有信心1F 07/03 09:11
jennykam: 苗栗第一審也是贏阿 然後人家就說劉政鴻偷拆2F 07/03 09:11
abram:  居住正義不是用來造就少數人成為十億萬富翁用的3F 07/03 09:11
l11k755013: 人家郝龍斌耶,有黨證說拆就拆。沒在怕的啦4F 07/03 09:12
realmd: 先肛下去就對了,等到法院說不能肛再說嗎5F 07/03 09:12
jarr: 這篇跟上篇推文中某人講得不太一樣 究竟現在行政法院打的是6F 07/03 09:12
jarr: 什麼議題?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603/877214/
永春都更案北市府敗訴 詹順貴:欣慰 | 即時新聞 | 20160603 | 蘋果日報
[圖]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永春都更案,判決撤銷台北市府核發給建商的事業計畫等行政處分,曾任反對都更案住戶委任律師的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昨晚表示「相當欣慰」,因為建商以不公平的方式將建築成本轉嫁給住戶負擔。詹順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永春都更案,判決撤銷台北市府核發給建商的事業計畫等行政處分
milk7054: 照這邏輯服貿也是合法的,那抗議個三小8F 07/03 09:13
guardian93: 我也很好奇其他上百住戶權益要怎麼賠,賠一戶就好9F 07/03 09:13
kimkim9988: 完了,北市預算要追加12.9e了10F 07/03 09:13
keydata: 如果王家贏了~,就看拆照是誰發的?建築物是誰拆的囉?11F 07/03 09:13
建物是建商拆的,可是建商有拆照應該是不會有事
所以我才是問台北市政府要怎麼賠
alladult: 錢能解決的,建商和全體住戶會解決,小問題12F 07/03 09:13
ryanben: 綠的就是對的,藍的就是錯的,沒有是非的,懂?13F 07/03 09:13
jarr: 上百住戶權益要怎麼賠? 不用賠阿,現在沒有法條規範這種行為14F 07/03 09:14
aa1052026: 貪得無厭所以可以拆 反之若是沒有要錢 就永遠不能拆?15F 07/03 09:14
abram:   就拆的小廠商賠到倒閉就結束了 耶16F 07/03 09:14
Riya520: 會評估建物價值17F 07/03 09:15
keydata: 為了一個不住在那裡抗議戶在說局住正義…18F 07/03 09:15
兩回事,今天可以這樣拆他,明天就能這樣拆你我
c902112: 差在顏色對了19F 07/03 09:15
yyhbala: 柯是無黨派吧!扯什麼藍綠20F 07/03 09:15
ImBBCALL: 頂多賠市價啊21F 07/03 09:15
snow3804: 柯文哲你敢嘴22F 07/03 09:15
ImBBCALL: 一定比12.9億便宜啦23F 07/03 09:16
應該不會只賠市價,不過比12.9億便宜我倒是同意
drigo: 拆了即使市府要國賠,也比12.9億少....拆掉划得來24F 07/03 09:18
ImBBCALL: 再來拆的也是建商,請去跟建廠求償25F 07/03 09:18
上面說了,拆照是北市府發的,建商不會有事
abram:   上次去文林苑幫忙的學生 這次都只會嘴砲 令人失望!26F 07/03 09:18
abram:   跟不上街抗議 只會嘴泡要放假的勞工 有八成像
Ramanujan56: 是我就要求原地重建~28F 07/03 09:19
alladult: 釘子戶一樣獲配新房子,賠多少?法院會判,不能無限期釘子29F 07/03 09:19
可以等法院判完再看要不要拆啊,又不是無限期
h5566: 為了一戶,其它戶活該沒房子住啦~30F 07/03 09:19
同上,如果最後定讞不能拆,也可以變更設計
keydata: 法律上能賠的不高啦31F 07/03 09:19
※ 編輯: gj942l41l4 (61.228.160.76), 07/03/2016 09:21:33
keydata: 拆照上面都有市府的逃脫法律用字,市府要賠的才不多32F 07/03 09:21
kimkim9988: 自救會百戶表示欣慰33F 07/03 09:21
keydata: 只是發照的市長要承擔政治責任34F 07/03 09:22
ImBBCALL: 不管有沒有照,侵害別人所有權的終究是建商35F 07/03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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