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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palipali (palipali)
標題 Re: [爆卦] 本周「一例一休」立院專案報告
時間 2016-07-05 Tue. 09:58:08


※ 引述《marc7052.》之銘言:
: 根據這篇新聞 http://goo.gl/Pgkwey
:
: 「國民黨批迴避一例一休問題 民進黨團:下周排專案報告」
: 就是指這周立院衛環委員會輪到林淑芬當召委的時候要排一例一休的專案報告
: 也將開啟一例一休在立院的審議,請大家一定務必要持續關注!!!
: ----附上「一例一休」圖文懶人包: https://www.womstation.com/p/1596 ---
: [center][quote]一例一休懶人包圖文版,老闆跟勞動部沒說的是…. | 社群氣象台
..............................................


純討論,我要提一些問題看看版內有沒有真的了解

一例一休
我們都看到了,工時上會不會變成因責任制造成變形工時無法真正的週休二,的確有可能我有以下問題
1.首先是法定的責任制到底是什麼,為什麼可以允許公司有這種制度對勞工?

2.如果法訂規定一休一例,例假日我們先不提條件天災人禍假設一定不能上班好了,五天有一天為休息日請問誰決定,加班費是不是真的2.33,如果有,變形工時老闆難到不能一天給你6小時的薪水,攤到假日也給你加班費攤回後其時沒有加薪還要上六天班?

3.如果沒補休還要上六天班,只是變成十點上班,五點下班,還要上六天(幹你娘),這一休一例有個屁用,以後人人都是part time?

週休二例
例假日不能上班,法條規定"突發狀況"這句是否為可上班之漏洞

1.如果是,我想問那"突發狀況"可上班之漏洞,請問你們吵什麼不是跟一休一例沒有兩樣,同意書一樣可以叫你簽

2.有人說加班費可能看得到吃不到,有補休?!我想問一下,如果加班費有可能看得到吃不到,叫你簽加班同意書你都不敢不簽,補休給你,你都不敢不加班,補休你又敢休嗎?不休能不能換錢?能延至明年嗎?而且還不是一樣沒有週休二日,用時薪請你一樣沒加到薪水說不一定更少。

3.如果"突發狀況"為不可上班,的確真的能週休二日,這裡很怪,不能上班哪來加班費和補休,勞工那麼多奴性強真的想賺加班的人怎麼辨?要多兼兩分差?那還不是一樣沒有週休二日?


所以啦,有人挺勞團,我不得不問,你是哪個行業工作的勞團,你的二例假就沒有問題嗎?補休?!會不會看得到吃不到,除非可換錢
可以嗎?

那有人挺一例一休,那我想問,一例一休我剛才上述之問題沒有解決,你有推跟沒推一樣,推個屁~~謢航鬼,由其民進黨立委,不要給我說出那種狗黨象皮圖章的話,聽起來像剌耳又像狗民黨。

結論:很多人瞎起鬨說二例有多好,我怎麼看二例的補休如果你一樣奴,還不是看得到不敢請,一例一休有多糟我就不說了,兩種都一樣爛老闆都有法子凹你,一群白癡狗幹民進黨,我想問,現在還一例而已你怎麼不幹狗黨,啃你娘跟風狗。

請問有人能解答我的問題嗎?


 

--
※ 作者: palipali 時間: 2016-07-05 09:58:08
※ 編輯: palipali 時間: 2016-07-05 10:27:21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3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805 
( ̄︶ ̄)b klin1, lisahou 說讚!
1樓 時間: 2016-07-05 10:04:30 (台灣)
     (編輯過) TW
選前:落實周休二日
選後:一例一休被幹爆
至於為什麼不幹KMT?阿就用選票幹啦。
所以!二例就很好?你說阿,KMT還在,選票哪有幹掉KMT,還有一你真的有認真看我的文嗎?跟風?
2樓 時間: 2016-07-05 10:29:45 (台灣)
  07-05 10:29 TW
阿就一例一休幹DPP阿,KMT也一直有人在幹阿
那你說阿,二例就一定好嗎?一休一例我也幹阿,我有像是政治口號就下文嗎?做廣告?
二例好在哪?
3樓 時間: 2016-07-05 10:39:44 (台灣)
  07-05 10:39 TW
整理出來了挺不錯~
看完還是覺得兩例好
勞權本來就要靠自己爭取
但是在同樣敢跟資方對幹的情況下就是兩例利多
你奴性強想簽放棄切結沒人管你
但是一但你有勇氣想跟資方對幹到底
哪個法條可以讓你獲利最多?
當然是還要補假的兩例阿~
結論:選兩例
補休的矛盾:不能加班就沒有補休,有補休表示沒有週休二日,這很矛盾,在說有補休,先請加班你又不敢不加班,你又敢請?
4樓 時間: 2016-07-05 10:40:05 (台灣)
  07-05 10:40 TW
二例好在哪?二例就是告訴你,加班根本就是不對的:
加班有兩種可能:
1.工作量太高,員工無法負荷 2.員工薪資太低,無法負擔生活所需
第一點,在二例的情況下,老闆應多請員工, 使員工數量與工作量平衡。
第二點,員工應發動請願或罷工或跳槽,使薪水增加。
我就實話跟你講,加班根本就是不正常的存在。
所以你的二例是建立在我說的一定不能上班下,可是勞團一直說要的是二例的補休,這就怪不能上班哪來的補休,所以您的二例跟勞團有出入?還有你說的這兩點一休一例也辨得到,哪裡是二例專例?
5樓 時間: 2016-07-05 10:50:40 (台灣)
  07-05 10:50 TW
補休就是還你一天假,當然還是有周休二日阿~
你可以下一周休三天
假排不出來你家的事
不給我我就檢舉讓你限期改善
我是覺得不要先預設立場說大家都不敢請
要留後路給真的敢爭取權益的勞工
例假補休有說何時一定要休完嗎?我說了給你你又敢請嗎?不休補人有補錢嗎?有補休我就說了不就一樣表示沒有週休二日,那跟一休一例沒有兩樣阿,這裡你已轉向落實勞檢,這樣一休一例和週休二例真的會變假議題,不就跟勞動部的說法一樣?
6樓 時間: 2016-07-05 10:52:25 (台灣)
  07-05 10:52 TW
一例一休,加班是合法的,工作量高於員工數量時,老板可以叫員工加班,不用多請人。
一例一休,加班是合法的,員工想多賺錢時,可以加班。
二例,加班是違法的,工作量高於員工數量時,老板只能請新人。
二例,加班是違法的,員工想多賺錢時,只能想法提高自己的薪資。
可以發現,二例才是正常的工作環境,在一例一休的情況下,勞工的基本薪資可能永遠無法增加,因為你是靠提高工作量來領錢。
而二例,勞工的基本薪資才有可能提高。
所以這一段就打勞團的臉,沒加班沒有補休了不是嗎?二例就只能有夜間加班,可是責任制還在,你還是有可能被逼加班,單日工時變向加長的可能(還沒薪水),還有例假日加班是違法的嗎?我有點保留,因為如果違法,我說的我對例加日的"突發狀況"漏洞還是覺得有點疑慮?
7樓 時間: 2016-07-05 10:53:24 (台灣)
  07-05 10:53 TW
有沒有補休一例一休跟兩例要放在同一個標準檢驗吧...,不能說同一個老闆一例一休的時候會走漏洞讓你沒有補休,兩例就會遵守法規不走漏洞讓你有補休啊
所以你的二例是建立在"突發狀況"可以上班,那還是可以叫你加班不是嗎?有補休,也有給阿,問題是你敢休嗎?我有說補休有規定何時放完嗎?在說有補休不就一樣沒有週休了嗎?會不會補休只是放著好看,你也不敢休還害你離職被限制的可能產生
8樓 時間: 2016-07-05 11:01:41 (台灣)
  07-05 11:01 TW
一例一休法條上是沒有補休的,不是鑽漏洞
而是"法定就是沒有給"
今天如果一例一休在休息日的性質加個但書
"員工得要求補休"
(而例假是"應"不是"得")
那就沒問題了
至少我自己是覺得可接受
因為我很重視假
非 常 重 視
9樓 時間: 2016-07-05 11:04:29 (台灣)
+1 07-05 11:04 TW
上面講的有邏輯上的漏洞,試述之,以下皆以老闆會遵守法令不違規為前提:
1.一例一休加班是合法的,工作量高於員工數量時,老闆可以叫員工加班,不用多請人->但若加班費會高於正常聘雇一名員工的薪水時,是否老闆有多聘一個人的選項?以傳統產業來說,淡季跟旺季的工作量相差甚大,在淡季多請一個員工的薪水若攤平到旺季的加班費對老闆而言是否划算,請精算之.
2.二例,加班是違法的,工作量高於員工數量時,老闆只能請新人,員工想多賺錢時,只能想辦法提高自己的薪資->承上點,若因淡旺季無法要求員工加班所以平時淡季也需要多請員工時,對勞工基本薪資提升是否有幫助?又或對就業市場釋出的人力缺口的薪資水準有提升或反而降低的作用?
這是建立在"突發狀況"為不可上班的理想狀況,如果真的是這樣真有週休二例,會不會增加就業或反之產生產業衝擊,這個能要問神了,沒人能保證我覺的。
10樓 時間: 2016-07-05 11:07:53 (台灣)
+1 07-05 11:07 TW
1.所以在之後兩例的法案中應該還要規定補休實施的時限
感謝原PO提醒~
2.不要再假設別人不敢請了
3.不補修如果是自願放棄,那就只有拿加班費,自己要錢不要價我就不干涉了。
4.有補休,假就沒有不見,實質上就只是可協調的交換,但是一例一休不補假,假就沒了,你下禮拜不能要求爽休三天,很不方便。
5.落實勞檢,是不管選擇一例一休或者兩例都要做的事,你在這邊拋出來才是假議題。
不補修如果是自願放棄,那就只有拿加班費,自己要錢不要價我就不干涉了。<<你這裡補休還是會被凹
而且可補休表示沒有週休二日,我還是要強調,所以是要錢還是要休我有點矛盾
11樓 時間: 2016-07-05 11:10:03 (台灣)
+1 07-05 11:10 TW
所以我說要放在同一個標準下檢驗,不能說一例一休的時候老闆就必定會違規,兩例的時候老闆就必定不會違規
以剛說的"一例一休沒有補休"來說是我的疏忽,應該說成,"一例一休的時候老闆就沒有補償"比較合適.所有的前提都必須要放在"老闆會遵守法令"討論才有意義,如果你假設的都是老闆必定會鑽漏洞,那應該要優先討論的是如何讓老闆不敢/不能鑽漏洞
一例一休或兩例可能就真的是假議題,反得是落實勞檢才是上策,因為如果不相信老闆我覺得二例一樣不相信老闆我不相信二例老闆就不能凹員工,一樣是凹的叫你不敢哀
12樓 時間: 2016-07-05 11:23:06 (台灣)
+1 07-05 11:23 TW
1.重申一次,不要再假設人家會被凹,不敢請
2.所以你周休二日欠假之後會補,那就是實質上周休二日
3.兩例加班可以要假又要錢,一例一休你只能要錢不要假,兩例就更貼近周休二日的字面意義。今天如果你要扯到字面意義解釋,那你應該要反對一例一休,支持最hardcore的兩例,那就是規定"完全不能有彈性與加班"的那種法案。今天我說的兩例確實不是你字面上的周休二日,但是卻是我認為給勞工帶來更大利益的法案。
然後kfieva 所以放在同一個標準下檢驗,假設大家都會遵守勞基法 所以就單看勞基法哪個對員工最利多 我選兩例 我要假,給我假 就這樣
我說了你不被凹的情形下,二例和一例一休其實一樣,凹你加班,跟凹你補休一樣都是凹你怎麼覺得二例人家就會尊守勞基法,不敢不加班,你又哪來的膽子叫你不準休我貨一直都很趕,你又敢休嗎,法律有規定補休一定要年內休完,不補休可以換錢嗎?我不是一直強調這問題嗎?
13樓 時間: 2016-07-05 11:27:18 (台灣)
+1 07-05 11:27 TW
看來 不管是一例一休  或  二例,都還要再加限制(或開放)條款,
比如,為了應付一時的"訂單" "服務" 或 "趕工" (撇開慣老闆外,還有慣客戶會臨時要求....),應該可以開放 "請求"或 "自願" 加班。
. 所以在 一例一休 下,要制定 加班次數限制機制; 在 二例制度下,要開放 "可加班次數"。 而 這些 "加班" 被限制次數外,也都應該呈報勞工局。 .
ps. 幾乎所有工作都有可能 時而忙碌時而清閒,生產單位更是如此。聰明的資方會希望勞工多利用淡季放假,自以為"聰明"的勞工則會希望旺季休假。。。|||
勞資互動要好,還是要互相幫助,也才有可能雙贏。如果都單方面自私到底,那勞方第一志願永遠是輕鬆型公務員,然後有錢的只好只做財務投資,真的對大家都沒好處。
. 放眼看過去,對勞方保護不夠是事實,但是對資方仇視 卻是被加劇挑起!
這才是真正的問題,一休一例,和二例,我覺得都有問題,這一次民進黨是該罵,但我要罵的不是一例一休,我要罵的是有跟沒有一樣的政策推出來只是製造問題是該罵,但勞團我也不想挺,因為如果本來就不信任,把勞資雙方的不信任問題,演變成單一的挺DPP不挺DPP根本失去真正問題的核心,兩邊都是空喊,更加別提一些只是為了罵DPP而罵的我就更覺得討厭又不論述給我覺得無腦,反而不能了解這次一休一例,和二例爭議在週邊的法規配套合理下,兩方的訴求根本是隔空叫陣。
14樓 時間: 2016-07-05 11:35:02 (台灣)
+2    (編輯過) TW
選前周休二日,那請問一休一例不算是休兩日?選前是有說周休二例?而是說朝這方向努力吧?一休一例也不是現在才開始,打從開始實施雙周84小時那一年,就是所謂一休一例了,現在就統一單周40小時縮短工時,是要幹爆什麼?很多人扯什麼加班不敢不從?加班本來就是勞資雙方協議,加班費也從以前的0.33 0.66 要改成1.33 1.66了,是要幹爆什麼?要幹那就上街阿?
一休一例和二例跟本是假議題,先入為主把全台資方預設都是慣老闆會鑽漏洞,那真的二例慣老闆就不會有對策?勞方只敢奴到乖乖吞不敢去檢舉學空服員抗爭,今天勞基法就算修成三例還是不會改善勞動環境的。
15樓 時間: 2016-07-05 11:36:06 (台灣)
+1 07-05 11:36 TW
pali一直跳針勞工不敢請假....例假有補休加班 休假只有加班...這樣很難理解??公家機關不補休的確可以換錢!!!
那跟你老闆叫你加班,你不敢不加班還不是一樣,一休一例你可以不要加阿,在說例假還是可以叫你加班,我說了補休就不會被凹嗎?我這樣你難理解嗎?我是老闆補休留到離職休完還不是一樣,你有休到嗎?
而且一休一例我也不挺,但我覺得二例一樣有漏洞
16樓 時間: 2016-07-05 11:38:25 (台灣)
  07-05 11:38 TW
修法是要讓敢發言的人有靠山!!不是每個人都向黨工一樣奴!!!
那二例你就不奴了嗎?我很懷疑,二例就敢發言,我也懷疑,在說我這樣就黨工哦?
17樓 時間: 2016-07-05 11:39:37 (台灣)
+1 07-05 11:39 TW
seraph提到公家機關例假加班...,公家機關例假日加班只有補休或是跟平日一樣的薪水,沒有1.33倍,若以現在勞團所說的兩例來說,是根本變成兩休...至少我去年颱風天加班最後是變成補休一日,無額外薪水
18樓 時間: 2016-07-05 11:40:59 (台灣)
  07-05 11:40 TW
如果要說跟公家機關"一樣",那兩例加班就是變成你來加班給你加班費(0.33/0.66)或擇日補休,根本比一例一休還糟糕
也就是其實加班費或補休只能擇其一,不是兩個都有?!
19樓 時間: 2016-07-05 11:46:21 (台灣)
  07-05 11:46 TW
...請問樓上在哪個單位服務??我颱風天出來都是加一獎一~
20樓 時間: 2016-07-05 11:47:03 (台灣)
  07-05 11:47 TW
補休保留一年阿 怎麼會休不到 想休就休~
那更糟,一年內沒休到不就沒了,你還說不會被凹,你有看不休可以換錢嗎?有沒有細則可以看看,如果可以老闆看你補休多,想法子減你年終給你錢還不是看得到吃不到,我是老闆我就說:「有補休阿,離職前休完」。
21樓 時間: 2016-07-05 11:48:14 (台灣)
+1 07-05 11:48 TW
都說修法是要有法源依據  結果樓主一直跳針....補休沒辦法休 老板凹你不敢不被凹~
我都說了會凹二例休一樣會被凹,這樣你還不懂,我不是很明白的說,哪有跳針?
22樓 時間: 2016-07-05 12:00:16 (台灣)
  07-05 12:00 TW
公營的銀行,不用說是哪間了吧?去年除了颱風天還有一天拍賣大會勒...
23樓 時間: 2016-07-05 12:06:12 (台灣)
  07-05 12:06 TW
言盡於此,相信真的有要討論的我挺天真....
最後,如果有綠營的在看
幫自己一把,冷處理,不要再放奇怪的論點出來了
實話實說應該不難
24樓 時間: 2016-07-05 12:11:32 (台灣)
  07-05 12:11 TW
修法是要有法源依據....不想討論了
25樓 時間: 2016-07-05 12:30:35 (台灣)
  07-05 12:30 TW
純推在這串看到很多人的意見想法
26樓 時間: 2016-07-05 14:47:09 (台灣)
     (編輯過) TW
很簡單阿,例假日法律清清楚楚寫在那裡,還要中央機關核定,資方要違法當然也是有得鑽,但是違法抓到就是確定違法,沒有可以鑽漏洞的空間,所以大部分的資方不會這樣找自己麻煩。
但是一例一休就不一樣了,不但擴大了資方資漏洞的空間,休息日抓來上班也沒有違法的問題
你一直強調例假日會被凹加班,但是現實情況是現在例假日,幾乎根本很少被叫來加班, (輪班制不算)因為例假日在法規中被寫的很死,不太有可能會違背,除非是大公司不怕罰
你都說了,資方要違法當然也是有得鑽,我就不知道該說什麼了,那還是有可以鑽不是嗎?所以我才說目前例假規則的確不利週休二例不是嗎?時代力量有要推二例我已經在期待了。
27樓 時間: 2016-07-05 18:15:42 (台灣)
+1 07-05 18:15 TW
想要違法當然都可以鑽,但是可以鑽的空間根本不多,而且例假日目前在台灣的狀況就是99%的公司不敢叫你加班,這樣你還有什麼問題?
你已經回答了,你的二例假和一例一休沒有什麼不同我想我沒有什麼問題。
28樓 時間: 2016-07-06 09:18:33 (加拿大)
  07-06 09:18 CA
落實週休二日 那就  一週二休 吧!
應該是真想要週休二日就要訂定七日內一定要有兩天不上班,凡連作滿五天,沒休兩天就是違法,不是一例一休,二例,二休的問題= =,真的是想要週休二日這才是方式,例假日如果還能上班,那叫休息日或例假日有差嗎?
有人問那要加班怎麼辨,就是不行在休假日上,一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日加班不能超過四小時,每超過時間5分鐘以加班半小時計算,每超過半小時以一小時計算加班。大家說好不好阿(會有人敢這樣推我想產業衝擊可能很大
壞資方會如何請員工,以後就沒有正式顧員,取得代之會有日薪工作,時薪工作,結果收入不好的人假日在兼兩分工變成一年沒休半天= =
29樓 時間: 2016-07-06 19:19:05 (台灣)
  07-06 19:19 TW
我的「二例」跟「一例一休」差別就在於
例假日加班就是違法,
休息日加班不違法而且不給加班費有漏洞可鑽,怎麼會沒有不同,你閱讀邏輯有問題嗎
你不是說資方可以鑽漏洞還是有可以鑽,所以你的前題是例假沒有漏洞可以鑽?那例休可以鑽漏洞還可以加班,我覺得這樣二例和一例一休沒有兩樣,你應該是先撇清例假(現在的哦)是真的不能上班吧。可以鑽漏洞就表示不違法還是能叫人加班,可見你還是沒信心背書例假絕對不能上班也沒有漏洞可讚,至少我看你的文我感受的是如此。
PS.一例一休我覺得不該推至此不變。對例假我還是有疑慮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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