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6-30 04:07:3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問卦]為了圖書館女孩的8+9男友星期一跑地檢署的八卦?
時間 Thu Jun 30 03:59:29 2016
※ 引述《rescueme (小平)》之銘言:
: 林北剛剛本來要睡了,看到某個八嘎冏臉書的發言很不尬意,
: 什麼叫做「誰跟你豬隊友能有效解決問題的就是好方法」,
: 逼迫人家和解了就算了,你是在開三小嘲諷?
: 既然很懂法律,那應該知道恐嚇罪是非告訴乃論吧?
: 臉書這篇文章我備份了,足以佐證臉書上一篇文章說
: 「康同學,我們現在手上有你的本名、電話、實驗室IP與指導教授尊名,
: 建議你兩天內敲我約個時間談談,不然我們就性別平等委員會的會議上見吧,保重。」
: 「恩......我不是很想這樣說,但的確這樣並不一定構成性騷擾,
: 這個部分是有討論空間的;也不一定能夠購成妨礙秘密罪,因為圖書館是公開場合。
: 但是難道我們不該正視這個問題嗎? 在自己的校園當中發生偷拍並散布的行為,
: 而身為當事人的我們卻不做些甚麼,豈不是變相助長風氣?
: 起碼我們
: 該讓大家正視這個問題,也順便讓他的親朋好友與老闆了解他的近況,
: 多關懷辛苦的研究生。」
: 這些內容現在看起來就是逼迫對方和解的手段,而且還是你自己證明的,
: 你的意圖就是要逼迫他道歉,不過手段是以妨害名譽為要脅。
: 刑法304條
: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 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第 305 條
: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這幾條都是非告訴乃論,你他媽臉書內容不改,
: 我星期一就跑地檢署,讓你的法律功力再上一層樓。
本人鍵盤法律8+9告訴你
揚言提告或 訴諸性平會並不構成任何恐嚇或妨礙名譽要件
提告只是當事人法律權利行使
你硬要告是可以啦
但是最好私下默默去就好 不要po出來給大家留證據
因為這種案子到檢察官那 我預估啦
五句話內不起訴 偵查庭只開60秒
連當事人都不會傳喚
其中20秒是查驗你的身分關手機之類的 20 秒給檢察官嘲諷
20秒念不起訴文給書記官打
最後只會給鄉民再嘲諷一次
以上 ㄏㄏ
理性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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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06-30 02:46 ■ [問卦]為了圖書館女孩的8+9男友星期一跑地檢署的八卦?
● 06-30 03:59 ■ Re: [問卦]為了圖書館女孩的8+9男友星期一跑地檢署的八卦?
推 : 吉出來留個新聞名字就慘了1F 06/30 04:00
噓 : 字先打對好ㄇ ㄏㄏ2F 06/30 04:01
推 : G排吃完惹 還要再出去買粉不方便 QQ3F 06/30 04:01
噓 : 60秒賺1000元 這麼好康的事我也要去4F 06/30 04:01
噓 : 閱5F 06/30 04:02
噓 : 激將法6F 06/30 04:02
推 : 寫色情小說的你真的當他懂法律 這整件事就鄉民在秀下限7F 06/30 04:03
推 : 理性勸告 副本不要開這麼密集8F 06/30 04:03
→ : 重申一次 不要這麼密集
→ : 重申一次 不要這麼密集
推 : 尖銳 蓮蓬奶10F 06/30 04:04
→ : 寫色情小說跟懂法律完全不衝突吧?這邏輯XD11F 06/30 04:04
推 : 我朋友在lol狂罵 廢物垃圾學校 對方告 罰100012F 06/30 04:05
→ : 檢察官馬上就會要你和解不會讓你成功告上去的吧!他還有
→ : 其他案子要處理
→ : 檢察官馬上就會要你和解不會讓你成功告上去的吧!他還有
→ : 其他案子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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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171
1樓 時間: 2016-06-30 05:01:11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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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過) TW
人家要告恐嚇的點不是"揚言提告或 訴諸性平會並不構成任何恐嚇或妨礙名譽要件"好不好。是這句"也順便讓他的親朋好友與老闆了解他的近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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