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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5-16 07:44:3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ivermoreNo1 (李佛摩)
標題 Re: [問卦] 林奕含這篇文章 算是替陳星背書嗎?
時間 Mon May 15 21:11:28 2017


※ 引述《ariel0912 (方塊三)》之銘言:
: 前一篇吵很兇,本魯國文滿級分來說文解字一下
: ※ 引述《safelove (安全的愛)》之銘言:
: :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5143040
新聞與時事 - 疑似林奕含的部落格 簡單整理 - 生活討論區 - Mobile01
[圖]
不確定誰寫的 就算是林寫的也有被竄改的可能 ...

 
: : #3 白天過後是黑夜 這一篇文章
: : ***
: : 依照本文的時序來看,林奕含先得了精神病,
: : 然後在大考結束的盛夏,跟陳星有了第一次的約會,
: : 而那次約會她莫名有了異樣的恐懼感,
: : 後來回想,原來是受重傷的預感,
: : 因此說明,陳星下手至少是考完指考後。 (指考在夏天,學測在冬天)
: 林本人是三月出生,十七歲是高二下到高三上的時間
: 這邊的大考我個人也覺得是指考,但應該是指她高二那年的指考
: 上一屆剛考完,下一屆開始暑輔的升高三暑假
: 不能看到"大考",就覺得是她本人經歷的考試,也可能只是記敘一個時間點而已
: 所以本段應該是倒敘法,升高三暑假被約出去 --> 高三上十七歲生病


        真要按照她部落格文章來看的話,她的的確確是在高二升高三那年暑假的
   8月11日當天被約出去美術館看展、然後再帶到淡水地區(能俯瞰淡水河並且看

  見跨河的關渡大橋)的小公寓裡去侵犯的,那個時間點也確實就是「上一屆」畢

  業生們「大考結束的盛夏」沒錯啊,哪有幫狼師解套?還狠狠打臉了狼師的聲明咧。

        那段時間兩人確實還有師生關係。即使狼師有辦法提出什麼證明事情是發生在

  她高三畢業後的8月11日,兩人還是有師生關係啊,人家後來可是醫學院休學去重考
   呢!即使大費週章拿得出什麼來證明她重考期間並沒去找那間補習班或該名狼師補習,
   「實質上的師生關係延伸」仍然是存在的。

        8月11日仍存在師生關係或實質上的師生關係延伸,無論究竟是高二升高三時的
    8月11日或高三升大一那年的8月11日,那就難逃刑法228條啦:

    「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
      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
      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加上加害者在聲明中宣稱林奕含在與他「交往」之前就已經罹患憂鬱症,
    已知對方患有憂鬱症還加以侵害,那還有刑法225條他可能逃不掉: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
       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還有啊,被害人把性侵害給她帶來這9年的痛苦不只寫在部落格和FB上,
    還出了一本10萬字的書,然後痛苦自殺了,那加害人就可能得面對刑法226條:

        「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百二十四條
          之一或第二百二十五條之罪,因而致被害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而致被害人羞忿自殺或意圖自殺而致重傷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害人都賠掉一條命了吔,加害人在逍遙了將近十年後,進監牢去讓別人也
    肛一下並不為過吧?

        出來捅,總是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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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209.112
※ 文章代碼(AID): #1P6Qa58W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853893.A.220.html
chong17: 沒錯1F 05/15 21:13
m1224t: 推2F 05/15 21:14
tfhkrt: 是3F 05/15 21:14
b2202761: 可是重點只有一個,當下是強暴還是合意?4F 05/15 21:14
MrQ2010: 這類噁心雜碎男滿足欲望及優越感的方式 即可悲又可笑5F 05/15 21:15
w76530: 只要再證明林那時候已經認識陳就信你,陳聲明說高三6F 05/15 21:15
AirbusA350: 我猜 你不是法律系的 對吧?7F 05/15 21:16
kuromu: 部落格內容的話 某個事件之後 約一個季節的時間分手8F 05/15 21:16
b2202761: 你後續打的長篇大論的罪責都只有必須 強姦罪成立才能9F 05/15 21:16
deepdish: 工讀生快來上工阿XD10F 05/15 21:16
chong17: 工讀生出來玩!11F 05/15 21:17
type515: 沒錯12F 05/15 21:17
lovetina:   是13F 05/15 21:19
deepdish: 法匠使出相信我之術 相信我要先怎樣才能怎樣14F 05/15 21:19
MrQ2010: 五六十歲人 還得用這種下流的方式來騙女人 真他媽有夠爛15F 05/15 21:20
NCKUbuddha: 陳星就像林鳳營牛奶一樣16F 05/15 21:20
CPer: 休學是後來才休的 休學後有沒有去補習我是不知道17F 05/15 21:20
OforU: 陳瓊華四歲被叔公X 拿了糖果 還去了幾次 這是合意還是誘姦?18F 05/15 21:21
CPer: 不過希望未來有機會知道到底是何時認識 不然連這都要一直猜19F 05/15 21:22
shamanlin: 時間是高二升高三的段落在哪裡?除了上面那個腦補倒敘20F 05/15 21:25
shamanlin: 的以外,有沒有原文說是這時間的?
chong17: 陳星聲明書不夠清楚,避重就輕,林奕含高三住院,且還在22F 05/15 21:26
chong17: 補國文,陳星會不知道嗎?
shamanlin: 目前所謂時間點在高二昇高三的說法,一個是u版友猜的,24F 05/15 21:26
shamanlin: 一個是認為文章是倒敘來猜的,原文到底有沒有提?
WangTaBo: !!26F 05/15 21:26
chong17: 時間點是8月11日,林FB很多文章都有寫到,這是她痛苦的日27F 05/15 21:28
chong17: 子
shamanlin: 只有8/11並不能證明是高二升高三29F 05/15 21:30
shrines: 工讀生會跳針30F 05/15 21:30
chong17: 部落格是寫高二到高三的暑假8月11日被陳星強姦,其他相關31F 05/15 21:32
chong17: 證明要由父母提供給檢察官
kilof: 225不是這麼用的  只有酒罪撿屍那種才是規範對象33F 05/15 21:32
shamanlin: 另外基本上找不到超過16歲還能套用228條的34F 05/15 21:32
shamanlin: 所以部落格到底哪裡寫高二到高三的暑假被強姦?
shamanlin: 扯半天都是信仰但原文沒有提到是高二升高三啊
shamanlin: 原文甚至連強姦都沒寫出來
chong17: 228有機會告得成38F 05/15 21:34
fifi0828: 今天三例又再討論了~~~~~腥哥別躲了吧!39F 05/15 21:34
shamanlin: 你先找個超過16歲用228條告成的案例給我看40F 05/15 21:35
kelly2005: 不要亂解釋法條41F 05/15 21:35
chong17: https://youtu.be/15IKxpj1gQA42F 05/15 21:35
shamanlin: 之前一堆人堅持有結果跳針半天都是未滿16歲的43F 05/15 21:35
fifi0828: 快點生第二篇作文阿!!!44F 05/15 21:35
chong17: 林奕含原本要告陳星45F 05/15 21:35
silentsand: 她網誌秋煞人:17歲,精彩的人生正要開始,而我留在那一46F 05/15 21:35
silentsand: 年,再沒有長大.這裡和網友說的她8月11開始後天的癲癇
silentsand: 是吻合的,林說他沒有先天癲癇 goo.gl/ClGSqn
chong17: 應該是這樣49F 05/15 21:36
silentsand: 她若有早讀,那不論升高三暑假或升大學暑假都符合50F 05/15 21:36
silentsand: 她若無早讀,我傾向是高二升高三17歲夏天被約會XX的
silentsand: 因為她升大學那年放榜是8月8日,北醫大一住校,她不太有
silentsand: 放榜後到台北然後8月10日晚上與李國華同枕而眠的理由
silentsand: 而且那年大考完她就住院,不太可能短期內家裡讓她遠行
silentsand: 反而高二升高三上一屆剛考完,她是比較有可能到台北玩
shamanlin: 看文章要整個看完不要只挑兩句你要的....在最前面就提56F 05/15 21:39
chong17: 一切要看林醫師提供的證據,我認為在高二升高三被性侵,57F 05/15 21:40
shamanlin: 到他的精神病是17歲的時候德的,而這停留在17歲的文字58F 05/15 21:40
chong17: 不然林奕含怎麼會高三突然病發住院,明顯有因果關係59F 05/15 21:40
shamanlin: 之前講的就是知覺失調60F 05/15 21:40
lecheck: 林案很玄 她大學教授到底有沒有對她怎樣 很不想再去想這61F 05/15 21:43
lecheck: 件事
shamanlin: 而且同篇文章即提到大學休學兩次,第一次是18歲秋天63F 05/15 21:43
silentsand: https://goo.gl/JyXHS564F 05/15 21:43
silentsand: 樓上問的大學教授,懷疑是芳明教授以外的其他教授
shamanlin: 我真懷疑是不是很多人真的有字多難以閱讀症.....66F 05/15 21:45
shamanlin: 這案例以前就踢爆又是一個未滿16歲的
silentsand: shamanlin說的吻合高二升高三被狼師佔有後精神變異常68F 05/15 21:46
shamanlin: 不管講幾次"超過16歲",就是會有無止盡的人繼續撈未滿69F 05/15 21:46
shamanlin: 16歲的案例出來給你
silentsand: 假設17歲8月10日晚先被佔有,然後才後天癲癇,並不衝突71F 05/15 21:47
shamanlin: 那是你先入為主認為精神異常一定是因為被狼師佔有吧72F 05/15 21:47
shamanlin: 網誌裡原文寫得清清楚楚的只有大考過後的盛夏 8/11
evaji548: !!!74F 05/15 21:48
silentsand: 也有可能指的是上一屆的大考,這對高二升高三也有意義75F 05/15 21:49
silentsand: 我上面推文已經說明過了8月11日
chong17: 有理77F 05/15 21:49
Jassss: 推78F 05/15 21:50
shamanlin: 你推文只是說8/11但這大考試高二升高三其他人的大考而79F 05/15 21:53
shamanlin: 非林本人自己在高三的大考則是你自己的猜測
shamanlin: 如果你要堅持因為8/11被強姦導致病發,那網誌原文提及
shamanlin: 第一次18歲秋天病發休學,回推18歲夏天被強姦,時間上
shamanlin: 不是更合理?還是你覺得被強姦一年後才發作比較合理?
silentsand: shamanlin: 到他的精神病是17歲的時候德的,84F 05/15 21:58
silentsand: 其實高2高3刑228沒什差別,只是大家想知道是不是有原因
silentsand: 導致她網誌自述自己從此停留在17歲,與8月11後的癲癇
yyff: 不要起爭議啦,先等調查結果咩87F 05/15 22:24
meimei2016: 希望會啊…唉。這人渣88F 05/15 22:25
Marytin: hi 柯南89F 05/15 22:40
kphuang: 陳國星最怕第226條,偏偏律師媒體都不提90F 05/15 22:45
phew18: 哪來的"的的確確" 沒看到提出了高二升高三的根據在哪91F 05/15 22:47
avrw: 講這麼多還是改變不了通姦的事實92F 05/15 22:48
phew18: 版上搜尋u304027 5/11的發文 高二升高三的時間點是他推測93F 05/15 22:48
phew18: 但他5/11的發文也表示要看"進學解"文章的正確寫作時間而定
phew18: 進學解裡有一句"花了7年知道這叫姦" 如果文章是2014年寫
phew18: 那麼第一年就是2008年 高二升高三那年
o5486: 請問書裡內容有提17歲如何生病的嗎?97F 05/15 22:55
phew18: "進學解"在部落格的發表時間是2015年 應該是2015年寫的98F 05/15 22:56
silentsand: 我傾向2008年8月10日除上述還有天氣因素"最後一次獻曝99F 05/15 22:58
phew18: 林奕含轉貼到臉書時卻說是2014年8月寫 可能是記錯100F 05/15 22:58
silentsand: 的陽光,是你第一次約我。剛剛大考完,盛夏愈盛101F 05/15 22:59
silentsand: http://pblap.atm.ncu.edu.tw/weather03.asp
phew18: 因為進學解第一句就是"我休學了" 但政大休學是在2014秋天103F 05/15 22:59
silentsand: 2008.8.10是晴天,2009.8.10則是小雨,大家提供看法吧104F 05/15 22:59
eupa1973: 推105F 05/15 23:00
phew18: 2014年8月還沒休學 卻寫休學了 不太對 時間應是部落格才對106F 05/15 23:01
phew18: 應該是部落格上的發表時間2015年才正確  花了7年知道叫姦
phew18: 那麼第1年是2009年 也是林指考那年
silentsand: 2015-2008=7年109F 05/15 23:05
silentsand: 其實檢調可以查氣象局存的10年來逐日各站氣象
phew18: 若是以算順序的數學來看 2015是第7年 那第一年是2009111F 05/15 23:10
o5486: 部落格文章描述畢業前出現過男主角嗎?112F 05/15 23:12
silentsand: 但若以完成年,花了7年,而不應指"到第7年",故應是2008113F 05/15 23:12
abasqoo: 推114F 05/15 23:13
silentsand: 因為花了1年表示隔1年,花了n年就應表示隔了n年115F 05/15 23:18
phew18: 正常敘事方式會將目前年份計入 2015是第7年 那第1年就2009116F 05/15 23:19
phew18: 例如某人說花了7年完成拼圖 那麼當年就是第7年
silentsand: 我是不會這樣算,否則2008.8到2008.10秋天豈不說花1年118F 05/15 23:24
silentsand: 到2009.9豈不說花2年,這樣就有點奇怪了
phew18: 是的 不過跨多年又是另一種情形了120F 05/15 23:26
asuka99: 推121F 05/15 23:27
phew18: 把上一屆的大考 而不說暑假 當成自己的回憶時間點也很奇怪122F 05/15 23:28
phew18: 若林是升高三暑假被陳侵犯 繼續讓陳星補習 學測又滿級分
phew18: 若是被侵犯 怎麼還有那麼好的表現 不只資優 是天才型了吧
silentsand: 我轉述朋友說:比較合理是李國華本人並不教高3國文,所125F 05/15 23:33
silentsand: 以高2升高3的暑假就有意義,因大考解題對陳本人有意義
silentsand: 再者,高2生即將面對學測和指考,所以上一屆指考也有其
phew18: 整個高三應該會發生許多事 但不見林有特別回憶高三時期128F 05/15 23:35
silentsand: 意義,代表真正高中生涯的最後一個完整暑假,若學測先考129F 05/15 23:36
silentsand: 上,升大學的夏天對資優生如她是沒有什麼意義的
silentsand: 但是陳星本人是否不教高3而由團隊老師教還要網友補充
phew18: 李國華不教高3國文 陳星有啊 榜單有多個學生標註陳星團隊132F 05/15 23:38
sweety655633: 228也不是你說有延伸就延伸的133F 05/15 23:38
sweety655633: 都17、18歲了
sweety655633: 補習明明就是你花錢買服務
sweety655633: 不能授予學位頂多只能給你修課證明
phew18: 先前有文章裡有榜單 要找一下137F 05/15 23:38
sweety655633: 不爽隨時可以不要買138F 05/15 23:39
sweety655633: 硬凹那是利用權勢就算了
sweety655633: 中間這段就是沒補習的空窗期
sweety655633: 還在那邊延伸
sweety655633: 扭曲法條真的很棒
silentsand: 不爽當然可以不要買,但是大家只想預防下一個思琪受害143F 05/15 23:41
phew18: 版上文章「所以林奕含到底有沒有補過陳興國文」裡有榜單144F 05/15 23:42
phew18: 推文有榜單截圖
silentsand: 她有補過,有網友說與林一起聽過李國華課,但不知高2或3146F 05/15 23:46
byenewth: 越看越生氣 希望這條狗快去坐牢...147F 05/15 23:47
syuanling: 推!148F 05/16 00:44
m768977569: 黨的正義啦!有錢人不會死的149F 05/16 01:02
dormice: 剪掉他150F 05/16 01:10
Eumenes30: 工讀生,護駕護駕151F 05/16 01:25
silentsand: 找2個小時找到了szss網友文章中特黑南女對補習班說法152F 05/16 01:26
silentsand: 特黑南女有人對林是高1高2去補國文有作說明
bomnker: 畜生應該是要用性侵害導致被害人自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54F 05/16 01:29
Peter521: 這個延伸也太無限上綱了吧,權利關係是有這麼容易算喔155F 05/16 01:56
HanHan0530: 好156F 05/16 04:35
molsmopuim: 補教界的垃圾,操157F 05/16 05:45
sunycat: 唉158F 05/16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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