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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5-02 11:06:5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ustinXD (Justin)
標題 Re: [爆卦] 管中閔事件法律問題 總整理懶人包
時間 Wed May  2 02:53:48 2018



管上簽要兼職
校長批可的日期5/17調內簽就知道了
這時候學校做的行政處分(核准管兼職獨董)就已經確定了

一般自己辦的公簽陳
核准之後回到自己手上
也會掃描或是影印再交給文書歸檔
這個影本
就可以當作相關機關有核准的證據附件

所以只要管開始兼職的日期6/14是在校長批可5/17之後
就代表他符合學校申請規定

台大發函台哥大
就是「送達」台哥大的日期(10/2)
只是讓台哥大跟台大雙方能主張
「台大告訴台哥大管可以兼職獨董」的這件事情的日期

但你不能第三者突然要跳出來主張說
台哥大10/2之前「絕對」不知道這個核准的行政處分
或台大5/17核准管兼職獨董的行政處分
在10/2之前不存在
「送達」跟「簽陳批可」。是代表兩個不同意義

舉例
1月我家旁母豬被強暴了
我如果6月發存證信函 掛號給你告訴你
我就可以證明6月前你不知道母豬被強暴?
根本邏輯狗屁不通

台哥大要不要聘管
他們公司有自己的程序跟規定
不一定受那張公文函的限制
重點是管任職公家機關 自己有循程序申請兼職

這應該是基本的行政常識
就只有姑婆勇顛倒是非假裝不知
人還是早造點口業

-------
補個時間表:
※ 引述《ezJapan (Japan●2017/4/28 台哥大函請台大同意管中閔兼職獨董
●2017/5/17 台大校長楊泮池「批可」同意台哥大
●2017/6/14 管中閔擔任台哥大獨董
●2017/6/24 台大選出遴選委員18人(含台哥大副董蔡明興)
●2017/9/22 台大「代理校長核准」管中閔擔任台哥大審計委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2017/9/29 台大與台哥大簽訂產學合作及學術回饋金契約
●2017/10/2 台大正式回函台哥大,同意管中閔兼任獨董及另二項台哥大兼職言
: "楊泮池就又違法讓管中閔通過兼職案"
: 這篇懶人包我看到這句我愣了一下
: 還以為是姑婆勇本人寫的
: 既然違法的是楊,那甘管中閔屁事
: 管又沒拿槍逼楊同意
: 來說重點啦
: DPP認為管違法的地方是在6~10月這一段時間兼職
: 因為正式文書到達跟楊校長內簽的時間有落差
: 我現在很想看看法官會如何判
: 5.17楊的校內簽呈是否有效力?
: 這會牽扯到更多的事,產生更多的bug
: 好比
: 我今天早上不舒服,打電話跟主管請病假取得同意
: 隔日補假單
: 以DPP標準
: 我要先到公司取得正式假單才能請假,不然算曠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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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28.225
※ 文章代碼(AID): #1QwBU_2a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5200831.A.0A4.html
StylishTrade: 恩 沒用區塊鏈 任何文件都可能是事後偽造的1F 05/02 02:55
wtfbt: 五樓用屌敲傅鐘2F 05/02 02:55
zzzz8931: 蓋3F 05/02 03:00
※ 編輯: justinXD (1.169.28.225), 05/02/2018 03:06:26
teras: ☎管爭議的法律研析 https://youtu.be/RuQfzAfx8cU?t=329☎4F 05/02 03:03
teras: ☎選市長☎選市長☎選市長☎
simonjen: 存證信函的例子只舉證了6月之後的事情,之前沒有6F 05/02 03:03
teras: ☎白痴KMT教育幫,把彭P踢出來當政論專業。現世報.哈哈哈☎7F 05/02 03:04
teras: ☎KMT9.2真der蠻搞笑der。應該要珍惜它。哈哈哈☎
hosen: 台共黨就睜眼說瞎話9F 05/02 03:05
※ 編輯: justinXD (1.169.28.225), 05/02/2018 03:07:48
swgun: 我都睡一覺起來了某t還在加班10F 05/02 03:10
uwmtsa: 用同樣標準去檢驗所有中央政府公文就好了,看有多少算違法11F 05/02 03:12
DrizztMon: 搞不好是bot阿12F 05/02 03:32
rabultra: 在簽訂產學合作前(9/29/2017),兼職獨董就已經事實違法13F 05/02 05:00
rabultra: 這就是為什麼台大必須等到9/29之後,才正式回函
takagimaria: 樓上啊,5/2管申請 5/17前校長核准 就已經可以去了.15F 05/02 05:45
rabultra: Tak大,「專任教師兼職原則」第三點闡明兼職所在之營利16F 05/02 06:03
rabultra: 事業必須為產學合作對象
rabultra: 一堆老賊違法兼職偷跑,現在打著大學自主名號
rommel1: "原則"上19F 05/02 06:11
nkfcc: 1是產學合作2是政府或學校持股。台大持有台哥大1千多張。20F 05/02 06:16
nkfcc: 應該有滿足2的條件吧。台大投資一千多張也過億了。
rabultra: 這確實是很好的爭點22F 05/02 06:20
odaaaaa: 其實請病假也都先打電話請,假單上班再送吧。這樣來看都23F 05/02 06:26
odaaaaa: 會算曠職了。嗚嗚。。
nkfcc: 你循例辦理,人家說你這是潛規則。有什麼辦法。XD 大家來鑽25F 05/02 06:28
nkfcc: 字眼幫自己解套囉。看誰鑽出來的更有力吧。
kaky: 教育部認為兼職違法就下個處分移送監察院彈劾送公懲會決定27F 05/02 06:29
kaky: 等有了這個"違法兼職"處分存在在來跟大家說好嗎?
rommel1: 管上簽要當獨董   應該是有人叫他去的29F 05/02 06:40
cal629195: 拔管事件是中共與民主台灣蔡英文政府的角力30F 05/02 06:47
nkfcc: 電視台缺編劇有興趣嗎?31F 05/02 06:49
cal629195: 台灣不應忘記國民政府在毛蔣內戰時在校園吃的虧32F 05/02 06:50
rommel1: 更早之前就已經談好  不可能天外飛來一筆獨董缺33F 05/02 06:50
CindyLara: 這確實是很好的爭點 (x) 這確實是很好的抹黑點 (o)34F 05/02 06:59
junkol: 姑婆芋中毒患者,講話本來就不可信35F 05/02 07:07
CPer: 校方申請核准是事實認定 從來不是管單方面先偷偷跑去兼36F 05/02 07:08
CPer: 台大是主事方 誰違法由誰認定?那校長為何要提前幫他蓋核准?
atypia: 民進黨的問題是匡以待己 嚴以律人38F 05/02 07:15
atypia: 教育部長以此要求 早坐牢ㄌ
CPer: 若產學合作經費未定前 若校長已蓋章可兼職 違法的會是管嗎40F 05/02 07:21
CPer: 就不說 內部書面通知給管可以有很多方式
ryanwen: dpp就是鬼扯,這種弄法跟栽贓沒啥不同了42F 05/02 08:02
PatlaborGao: 人家老闆台大都說可以了 一堆跳針的還在旁邊喊燒43F 05/02 08:18
teras: ☎獨董不用迴避XDD https://youtu.be/RuQfzAfx8cU?t=1766☎44F 05/02 09:53
teras: ☎選台大校長不就要選"德高望重der 結果連適法性都出狀況☎
teras: ☎那就別怪我笑KMT9.2真der蠻搞笑der。哈哈哈☎
asole: 學店生關你屁事?47F 05/02 09:54
teras: ☎樓上要跟我對賭十萬捐公益? 到現在全都龜縮惹。哈哈哈☎48F 05/02 09:58
welly0923: ............廣告又來了49F 05/02 10:45
eramaya: 若真的這點違法,真的有滿足不可以參加遴選的條件嗎?50F 05/02 10:46
eramaya: 如遴選規定沒說這樣不可參加林宣布,那吵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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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JCB88 說瞎!
1樓 時間: 2018-05-02 12:07:50 (台灣)
  05-02 12:07 TW
2樓 時間: 2018-05-02 12:14:48 (台灣)
  05-02 12:14 TW
陳年往事你還可以說我忘了 大家還能理解 不就近期內才上任 那為什麼參加遴選時又沒寫台哥大獨董? 遴選委員都很"公正"的社會人士 知道管獨董參加遴選也沒迴避 看到管中閔他們的獨董資料上卻沒寫也很公正的裝沒看到 這叫瑕疵? 沒寫 沒迴避 裝沒看到 這要怎麼形容? 內神通外鬼? 不對 "裁判 球證 旁證都是我的人 你怎麼跟我鬥"這比較貼切
3樓 時間: 2018-05-02 18:09:49 (台灣)
  05-02 18:09 TW
不管啦, 五月四日上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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