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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5-03 21:09:0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liesa (fliesa)
標題 Re: [新聞] 遭鋁棒打!他自衛被判刑還賠200萬 法官:
時間 Thu May  3 19:17:09 2018



搜尋判決書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許雅婷
                                    法  官  翁儀齡
                                    法  官  馮昌偉

搜尋審判長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575381
6度性侵女童竟緩刑 二審改判10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高院:錯用情堪憫恕方姓男子6度性侵女童,桃園地院以方男坦承犯行,且充滿悔意,竟引用刑法「情堪憫恕」 為由幫他減刑,合併判處2年徒刑,還給予緩刑;高等法院認為,一審根本是誤用法律,昨改為重判方男10年徒刑,一名高院法官直言「一審這樣判,沒有人能接受!」 ...

 

6度性侵女童竟緩刑 二審改判10年

高院:錯用情堪憫恕
〔記者楊國文、張文川、周敏鴻/綜合報導〕方姓男子6度性侵女童,桃園地院以方男坦承
犯行,且充滿悔意,竟引用刑法「情堪憫恕」 為由幫他減刑,合併判處2年徒刑,還給予緩
刑;高等法院認為,一審根本是誤用法律,昨改為重判方男10年徒刑,一名高院法官直言「
一審這樣判,沒有人能接受!」


「法官證書應撤銷」
本案一審的審判長許雅婷、承辦法官陳威帆 、黃裕民,記者昨晚聯絡不上3人,無法得知其
回應。前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資深律師林憲同昨痛批,一審判決「錯得離譜!」根本是「
恐龍判決」,甚至說,承辦法官的畢業證書和司法官訓練所結業證書「應該撤銷收回」。


林憲同說,一審合議庭審判長、受命法官、陪席法官,3人都應為這件誇張的錯判、爛判負
責,縱使被告再怎麼「其情可憫」,也不可能「憫」到低於法定最低本刑3年的程度,更何
況是一罪一罰(方男「6度」性侵女童),林以「太誇張了,法律讀到哪裡去了?」形容一
審對法理的理解錯誤。


林憲同認為,這個判決是標準的「恐龍判決」,不應該存在,司法院應該檢討、懲處錯判法
官;反觀地檢署勇於上訴,高院改判得好,且在判決書直言批判一審的錯誤,值得喝采。

已有家室的方姓男子,和女童「小玲」(化名)是鄰居,前年1月起,方男趁家人不在,多
次將當時讀小六的小玲,騙進他住處玩耍,分別在客廳、電腦桌前等地,性侵小玲6次,每
次完事就給她30或50元不等零用錢,囑她不可說出去。


後來小玲祖母察覺,孫女怎麼常有來源不明零用錢,逼問下得知方男惡行;警訊及桃園地院
審理時,方男坦承自前年1月迄去年5月期間性侵小玲,但次數記不清;小玲則答稱,自前年
1月起「每週一次」,後來又改口「每週三次」。


一審合議庭依小玲的指認,認定方男涉案6起,考量小玲未滿14歲,造成身心受創,但方男
自始坦承犯行且有悔意,也無前科,並和小玲家人和解,認定無再犯之虞,以刑法第59條「
情堪憫恕」 要件,6罪各判1年半徒刑、合併處2年徒刑,並予緩刑5年。


雖有悔 但未達減刑
檢方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高院認為,方男以施小惠手段性侵女童,雖有悔意但未達減
刑要件,一審誤用法律,昨判每罪3年2個月,刑度共19年,合併應執行10年徒刑;可上訴。


我好像懂了什麼...



※ 引述《ceiba5566 (Ceiba56)》之銘言: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度易字第743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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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dish: 找雅婷出來打球囉1F 05/03 19:18
wwf0322: 原來如此...2F 05/03 19:18
ABA0525: 高調 真的要改革司法 一群垃圾3F 05/03 19:18
kivan00: 原來如此4F 05/03 19:19
laal: 馬的5F 05/03 19:19
macocu: 肯定很常發好人卡6F 05/03 19:20
eDrifter: +17F 05/03 19:20
kit514: 垃圾跟恐龍應該要分類清楚8F 05/03 19:20
scarbywind: 所以參審只給你卡一審阿 還有人洗說教育意義XD9F 05/03 19:21
kingbing: …台灣恐龍法怪真多。10F 05/03 19:22
scarbywind: 反正結果還是那群人在搞,管你參了小11F 05/03 19:22
flavorBZ: 6度論12F 05/03 19:23
mmmimi11tw: 雅婷 球你帶13F 05/03 19:25
Beanoodle: 低能都能當法官14F 05/03 19:26
a00101187: 出來打球啊 ~ 許大人15F 05/03 19:26
kissa0924307: 他會奪球嗎? 會閃子彈嗎?16F 05/03 19:27
zeugen: 你當球囉17F 05/03 19:29
RedCarRet: 雅婷我愛妳18F 05/03 19:32
diiky: 天啊19F 05/03 19:32
b05605019: 高調,記者快抄20F 05/03 19:37
blue500: 小心啊各位21F 05/03 19:38
cc02040326: 雅婷正嗎22F 05/03 19:39
clubee: 前輩認證?…23F 05/03 19:40
handlesome: 監獄是關沒有辦法的人24F 05/03 19:42
jgpkhgadk: 可以去死死嗎…  大屯山快爆發好嗎…25F 05/03 19:43
Maffia: 高調26F 05/03 19:44
oozz00456: 別說了 怎麼高調也是當好當滿27F 05/03 19:46
tim9527: 雅婷 打球囉28F 05/03 19:47
kavalan1979: 幾歲的人啊?遇到倒楣29F 05/03 19:47
bobyhsu: 幹30F 05/03 19:47
jessicaabc99: 什麼鬼31F 05/03 19:47
m4tl6: 又能怎樣?哀32F 05/03 19:48
isu0911: .....33F 05/03 19:50
baozi: 這種法官造孽一堆沒早點死真的沒天理34F 05/03 19:52
smallplug: 法官就是神,只有神能批評神,區區凡人敢質疑神?35F 05/03 19:52
iewix: 三小36F 05/03 19:56
stu25936: 有沒有地院法官知道別人會上訴就亂判的八卦?37F 05/03 19:58
forbake1: 可悲的是台灣沒辦法處理這種恐龍38F 05/03 19:59
owen5566: 抓到了39F 05/03 20:00
owen5566: 可悲 幹
keelpie: 用「法官 許雅婷」搜尋,爭議不少41F 05/03 20:01
perytech: 扯42F 05/03 20:02
gerogexpg: 母豬恐龍法官43F 05/03 20:04
penril0326: 雅婷打球 你當球 不來算你輸44F 05/03 20:05
GonVolcano: 幫高,你當球45F 05/03 20:06
pray: 雅婷不食人間煙火46F 05/03 20:06
wz70403: 高調47F 05/03 20:08
veryGY: 一定很帥 女法官 呵呵48F 05/03 20:10
xdsjohnson: 哈哈 鬼島法官 哈哈49F 05/03 20:10
homeaki: 司法要改革50F 05/03 20:11
jackchangaa: 拿鋁棒,是要交給對手,所以,不是攻擊~~51F 05/03 20:17
kevin645719: 誠徵龍騎士為民除害52F 05/03 20:17
TarikBlack: 法官都是被這種人弄臭53F 05/03 20:17
genweiu: 誇張欵...54F 05/03 20:17
NSRC: ...我,好像了解了什麼55F 05/03 20:19
ghostwind120: 記者要來就來這個啦  推56F 05/03 20:20
chuangs: 高調,誇張57F 05/03 20:21
quando225: 鼻地大師 法婷改革家58F 05/03 20:21
yashiro: 這個女人九成沒出過社會,一直都在準備司法特考59F 05/03 20:23
yashiro: 然後考上受訓完就上班了
andy0219: 台灣司法……61F 05/03 20:24
yashiro: 司法特考真的應該禁止沒有工作經驗的人報考62F 05/03 20:24
domago: 說個笑話 台灣司法63F 05/03 20:25
fiegger: 高調64F 05/03 20:26
lostsky93: 強姦小六女6次,事後表現有悔意就可以判緩刑……這種法65F 05/03 20:26
lostsky93: 官連自己人高院都看不下去
wiydluck: 6罪各判1年半徒刑、合併處2年徒刑,並予緩刑5年67F 05/03 20:27
wiydluck: 台灣司法 獨步全球
plusonezero: 雅婷出來打球啊69F 05/03 20:28
lostsky93: 到底是哪個智障法律人發明啥事後有悔意,就可以減輕刑70F 05/03 20:28
lostsky93: 責啊?加害人後不後悔關被害人啥事?
lostsky93: 事後有沒有悔意鬼才知道,就算有悔意又如何?幹過的壞
lostsky93: 事就會自動減少嗎?
vykxtoz: 反正法官退場機制也是呵呵~亂判就喊自由心證Zzz司改也74F 05/03 20:32
vykxtoz: 不知道改去哪裡了
jay0108: 台灣的法官,素質真的該好好把關了76F 05/03 20:34
molle: 要找一個判決是由其中哪位法官負責是要從最後書記官名字去77F 05/03 20:36
kis28519: 高調78F 05/03 20:36
molle: 找 這個判決書記官是馮昌偉法官的書記官79F 05/03 20:37
ksksks: 可以開放公投讓人民覺得法官去留嗎?80F 05/03 20:38
Castle88654: 又是雅婷81F 05/03 20:38
viscount: 亞庭來打球 你當球82F 05/03 20:40
Miralles: 法官有沒有收錢?83F 05/03 20:43
skyprayer: 太恐怖了 這不用被移送職務法庭撤銷任用資格嗎....84F 05/03 20:43
becareful: 哈哈85F 05/03 20:49
molle: 女童案判決從書記官回去找 負責法官是黃裕民法官 全錯86F 05/03 20:51
tomwu770926: 高調一下87F 05/03 20:53
darkMood: 慣犯,有去演侏羅紀公園嗎?88F 05/03 21:01
darkMood: 其實法官上線前應該都要給揍一頓,才能夠體會受害者
darkMood: 不然法官都只會表現自己很明智,很同理犯人的心,操
TomChu: 原來真的是恐龍91F 05/03 21:07
narutodante: 三寶法官92F 05/03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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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8-05-03 20:22:06 (台灣)
+3 05-03 20:22 TW
司法還是都改陪審團制吧,少一點法官自由心證亂判
2樓 時間: 2018-05-03 20:39:17 (台灣)
+4 05-03 20:39 TW
台灣法官就像是帝王一樣,要你生就生,要你死就死,同一案例,刑度卻天差地遠啊。
3樓 時間: 2018-05-03 20:39:26 (台灣)
+2 05-03 20:39 TW
支持司法改革,陪審團制。
不要自創什麼「國民法官」獨步全球的變形參審制來混淆視聽了!
陪審團制很簡單, 陪審團共識決,決定"是否有罪?" 法官依據法律,決定"判多重?"
權責分明,如果大眾依舊覺得刑度過輕或過重,就是立法委員修法的責任了。例如"詐欺罪",台灣就是過輕...必須修法。而非現況各說各話,司法互踢皮球。
4樓 時間: 2018-05-03 20:43:52 (台灣)
  05-03 20:43 TW
推文高調!
5樓 時間: 2018-05-04 01:28:28 (台灣)
+1 05-04 01:28 TW
支持司法改革,陪審團制。
不要自創什麼「國民法官」獨步全球的變形參審制來混淆視聽了~+1
感興趣的鄉民,自己搜尋我國何時開始出現恐龍判決?
(就是從馬朝時期開始出現)
馬朝時期力挺兩岸交流,你猜共匪來我國拜訪最喜歡找哪裡?
拜訪密度最高的地方,居然是我國司法單位!?
以上兩件事情是否讓你開始聯想…?
沒錯!就是國安問題啦!
敗壞我國的司法公信力,可是恐龍又沒有收賄事證?
到底刻意這樣子操弄誰有好處?
對照現在共匪直接擄走我國海外罪犯
結果國內一大堆智障對於共匪糟蹋我國國格行為
居然支持叫好!
就知道所謂恐龍法官,並非突發個案…
根本就是共匪在背後運作,刻意打擊我國民心與司法公信的陰謀高招!
(有空的人,可以更加深入瞭解那些恐龍法官背景…
保證牠們與共匪的牽連一定異常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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