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6-18 16:29:5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再傳分屍案!追求不成掐死女學員分屍丟陽
時間 Mon Jun 18 14:26:46 2018
: 女生是不是應該檢討一下...
: 你看重點句: 喝酒聊天
: 是什麼樣的關係可以喝酒聊天??
傻傻的 喝酒就是要拚減刑啦~
有個知名律師 狂砍女友32刀
即使女友媽媽當場抓著哭喊 別砍了 但始終攔不住
受害人只能爬著哭喊逃離 最終無奈只能一刀一刀挨著
差點把頭都給砍下來
然後被監視器拍得正著
兇嫌憑藉著司法知識和計畫 被關不到八年 如今假釋出獄
目前在台灣出了兩本書 是罪犯的典範
在獄中 還曾被政府高層稱讚:"為國留才"
總之
我覺得有機會拚啦!
應該關8年左右就出來了
畢竟一時衝動嘛
有時候 不小心用力過大 人就死了
人死了 怕被發現 就分屍囉
分完屍 越想越不對勁 於是有意無意的向警方透露 自己是兇手囉
拚一下 應該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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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R9r2fFl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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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誰,分屍的典範1F 06/18 14:27
→ : 嘻嘻2F 06/18 14:27
→ : 所以人有死嗎3F 06/18 14:28
噓 : 哪部?4F 06/18 14:28
推 : 誰啊………好恐怖………5F 06/18 14:28
→ : 劉北元6F 06/18 14:28
→ : 誰啦7F 06/18 14:28
推 : 頭都砍下了還沒死 這啥問題 笑死8F 06/18 14:29
→ : 劉大律師9F 06/18 14:29
推 :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組「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委員之一10F 06/18 14:29
→ : ……………………好噁11F 06/18 14:29
推 : 怕..12F 06/18 14:29
→ : 殺人放火金腰帶13F 06/18 14:29
→ : 醒醒 法律是用來處罰窮人和被害人的14F 06/18 14:29
→ : 法律之光15F 06/18 14:30
→ : 法官以國家培養人才不易,依《中華民國刑法》殺人罪16F 06/18 14:30
→ : 判處12年有期徒刑定讞,要求出獄後能被社會所用
→ : 我好想吐
→ : 判處12年有期徒刑定讞,要求出獄後能被社會所用
→ : 我好想吐
推 : 劉北元啊...還是DPP請的司改會成員之一.笑死XD19F 06/18 14:31
→ : 法律自己人殺人沒事 一般人殺人可教化 一般人殺法律人20F 06/18 14:31
→ : 就罪無可赦
→ : 就罪無可赦
推 : 監獄裡的都是沒辦法的人22F 06/18 14:31
推 : 他是不是還當了司法改革委員23F 06/18 14:31
→ : 懂法律會帶風向.不只關沒多久就出來還變成司法清流24F 06/18 14:31
→ : 真棒25F 06/18 14:31
→ : 放出來剛好當廢死門面 法律人的自慰造神你感嘴26F 06/18 14:32
推 : 為什麼有精神病的人可以當司法改革的委員?????27F 06/18 14:33
推 : 還積極參與基督教活動護形象 呵呵28F 06/18 14:33
→ : ??29F 06/18 14:33
→ : 真的好噁心…………
→ : 真的好噁心…………
推 : 台灣果然讓人驚豔31F 06/18 14:34
推 : 扯32F 06/18 14:34
推 : 把愛過的人往死裡砍 = DPP 司改委員33F 06/18 14:35
推 : 法治社會好棒棒34F 06/18 14:37
推 : 台灣果然不會讓我意外顆顆35F 06/18 14:38
推 : 黨治下的人權 棒棒36F 06/18 14:38
推 : 真的啊!請個殺人犯當司改委員 笑死37F 06/18 14:39
→ : 因為是律師所以可教化 lol 笑死38F 06/18 14:42
推 : 台灣法律人真的可笑阿 我覺得這個社會還是自求多福吧39F 06/18 14:43
推 : ...這人應該去死死40F 06/18 14:43
→ : 司法改革好棒棒41F 06/18 14:43
推 : .42F 06/18 14:46
推 : 呵呵 這文組厲害了43F 06/18 14:49
推 : 內行44F 06/18 14:57
推 : 司改超棒45F 06/18 14:58
推 : 太扯了46F 06/18 14:59
→ : 學法律跟廢死真的是高級人種,都很少被殺或被酒駕的撞。47F 06/18 15:00
推 : 誇張48F 06/18 15:02
推 : 高調49F 06/18 15:02
推 : 說個笑話 司法改革50F 06/18 15:04
推 : 屌51F 06/18 15:05
推 : 司法改革52F 06/18 15:05
推 : 司改會啊 哈哈53F 06/18 15:10
推 : 每個犯罪之後都參加個宗教做做外表54F 06/18 15:14
推 : 內行犯罪人 台男典範 DPP司改之光55F 06/18 15:15
推 : 噁心56F 06/18 15:15
推 : 司法改革不意外57F 06/18 15:16
推 : 綠共和太陽花的人才是各種兇惡罪犯,這很正常58F 06/18 15:17
推 : DPP真得是一群智障蠢材 這種人都可以當司改委員?59F 06/18 15:21
→ : 難怪一堆官員挺廢死
→ : 難怪一堆官員挺廢死
→ : 人家有台灣價值,你懂個屁61F 06/18 15:21
推 : 吱吱的司法改革之光62F 06/18 15:28
推 : 還出書懺悔.....e0463F 06/18 15:28
推 : 厲害了64F 06/18 15:29
推 : 好屌65F 06/18 15:34
推 : 厲害了66F 06/18 15:35
推 : 就很多法官社會歧視啊67F 06/18 15:41
推 : dpp不意外68F 06/18 15:41
→ : 我同一次聽到...哇...69F 06/18 15:48
→ : 頭*
→ : 頭*
推 : 媽的扯爆71F 06/18 15:49
推 : 司法改革讚72F 06/18 15:50
噓 : 殺人律師還是司改會,根本民進黨典範73F 06/18 15:52
推 : 鬼島司改 鬼島法律 呵呵74F 06/18 15:53
噓 : 操他媽的司法改革委員75F 06/18 15:54
推 : 黃國昌說司改失敗沒錯啊76F 06/18 16:03
推 : 不是更生人沒有資格當司改委員,是藉法律得到一切優勢跟77F 06/18 16:09
→ : DPP認證高階人才你敢嘴? 薪水沒兩百萬的先去賺錢好嗎?78F 06/18 16:09
→ : 利益卻嚴重傷害法律所欲保護的生命與國家法益的人,不該79F 06/18 16:09
→ : 再碰觸法律,徒讓司改變笑話!
→ : 再碰觸法律,徒讓司改變笑話!
推 : Dpp都這種貨色啊81F 06/18 16:12
推 : 吸毒犯當反毒大使,殺人犯改革司法,真是世界奇觀82F 06/18 16:17
推 : dpp垃圾83F 06/18 16:19
推 : 某黨不意外84F 06/18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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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2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519
( ̄︶ ̄)b win2000ps2, u9785878 說讚!
10樓 時間: 2018-06-18 18:56:3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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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8:56 TW
自古名言: 知法犯法 (這句話以前就有,不是這個道理嗎...真正法律一定包括情理法人事地物景等多方面證句,,,有心法官一定知道...就是有人會玩法,看他要不要判)
11樓 時間: 2018-06-18 19:06:5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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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9:06 TW
希望劉北元能發瘋的在司法改革會議上大殺四方,我願為它祈禱。殺人者希望別人給它機會,但它殺人時,它有給過受害者機會嗎?沒有!那為什麼政府要代替受害者給殺人者機會呢?
12樓 時間: 2018-06-18 19:14:5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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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9:14 TW
喝酒時是減不了刑的啦~~學理叫做原因自由行為,刑法19條三項,有興趣自己去相關資料吧~~喝酒要拼減刑?真的想太多囉
14樓 時間: 2018-06-18 19:34:25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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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9:34 TW
要先去看精神科拿到抗憂鬱的藥,作案前要先喝酒,就如樓上所說的一樣,臺灣法律是用來管不了解法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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