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12-02 17:14:37
看板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你說了算?幸福盟:公投大於憲法
時間 Sun Dec 2 11:49:44 2018
※ 引述《DarkHolbach (黑道公子讓你變失業魯蛇)》之銘言:
: 另外美國大法官反對理由跟一個美國的制度有關:州權。
: 而台灣沒有這玩意。
: 另外你講的黑人通婚是廢除法律那根本胡說八道一通,可見你就沒看過判決在那瞎掰。
是嗎?
你真的要主張
司法超越立法
並不是當時美國大法官的反對理由,州權才是?
這件事可跟四五十年前的美國歷史不一樣
我想大家自己Google一下美國大法官對同性婚的正反理由
就能知道15年的當時,板上是如何理解反對方大法官的理由
另外歷史就是「廢除」反異族通婚法,你硬是否定這點
硬要主張當年大法官也是改變「婚姻定義」
這代表大法官司法超越立法是正當的
那我就直說了吧,就算退一萬步,認同前者,也不代表後者是成立的
你只會喊著「胡說八道,你沒嘗試瞭解」是無法說服任何人認同前者的
在我看來
你的策略就是嘗試搬出權威使人閉嘴,完全不管這之中的邏輯是否合理
先搬基本人權,不通用
再搬大法官,被批司法超越立法
再搬四五十年前的美國大法官,被指出兩件案子的不同點,不能等同並論
乾脆翻桌,所有跟你對著幹的反對意見都不存在,尤其是同樣來自美國大法官的反對意見
標準的同婚支持者
標準的同婚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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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11-30 16:36 ■ [新聞] 你說了算?幸福盟:公投大於憲法
● 12-02 11:49 ■ Re: [新聞] 你說了算?幸福盟:公投大於憲法
12-02 15:48 ■ Re: [新聞] 你說了算?幸福盟:公投大於憲法
推 : 現在不就是要專法處理?是又再吵什麼?1F 12/02 11:51
噓 : 你大概不知道美國同婚釋憲的時候也有引用Loving案吧2F 12/02 11:53
→ : ?如果兩者沒有相關,那為什麼大法官要引用?
你自己都不能理解為甚麼,這樣的意見你還要拿出來做反論→ : ?如果兩者沒有相關,那為什麼大法官要引用?
你這話不是更證明你只是想拿出權威使人閉嘴嗎?
看出我跟你的差異了嗎?
我能理解反方為甚麼能打槍這個例子
支持同婚的你連正方為什麼要引用這個例子都說不清
又或者
事實就是正方拿出這個例子的理由無法超越反方的合理打槍
你不想承認這個事實罷了,所以只會一直跳針問為什麼,答案都在那,裝睡的叫不醒
※ 編輯: usagi719 (61.228.4.66), 12/02/2018 12:05:09
噓 : 好啦,我直接回你一篇4F 12/02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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