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問卦] 現在的年輕人很懶
時間 2018-01-17 Wed. 15:22:27
本來想推文的,後來決定打一篇
年輕人其實不是懶,只是社會太讓人失望了
現在35歲以上,跟著那些爛芭樂嫌年輕人懶,根本就是奴性太重。
請問35歲以下的有個人資產的,除了長輩贈予,或者不是犯罪所得得有誰?
所謂的個人資產是指實際賺完一桶金,繳下頭期款,開始分期付款繳房貸的部分。
應該只有非常聰明且非常有資源的人可以達到吧!
如考上法官、檢察官等真金飯碗的,或者肝已經不是自己的高科技產業以外,
所有一般人,無論是打掃廁所的阿姨、還是做辦公室打雜小弟如我,
能夠白手成家立業都是望塵莫及的事。
只是想住在就業區域的通勤20分鐘的區域,當神仙收入100年也不夠,
你們說是年輕人懶,
還是他們根本就像我一樣對社會失望到放棄追求"努力工作就能有收穫的"真理?
年輕人想創業,他有智慧家電專長,結果光工商登記與NCC的認證,就要至少300萬的起頭金,後面的機器設備場地都還不算,你告訴我該如何創業?年輕人想種田,他畢業於農學院,有著對農業的知識與熱誠,光承租土地就所有的收益都上繳,從地租到水費,以及各種中大型農耕機費用,加上天候風險,沒有自己的土地與銷路,根本做不起來。但是一個剛畢業的大學生,有哪一塊土地可以讓他拓荒的?
我曾經看過一份台灣年輕人創業的數據,能夠撐過第三年的不到百分之一,其他都背債離開自己的事業。反而,那些既有的企業根本都不務正業,單純靠收租就獲利比本業多,就算租不出去,放著等都更也不賠,就是佔據空間資源這項有限自然資源。
台灣的稅法很奇怪,告知人民這是義務,然後綁著五行,收稅天經地義。但是,這個稅有維持社會發展與平衡嗎?警察巡邏帝寶的距離與成本遠大於,警察巡邏我租的小套房,結果兩個收得稅是一樣的合理嗎?
誰批貨進來轉賣,如果差價沒有兩倍以上,誰繳得起那種承租空間的成本、百分之五營業稅、百分之五的各通路手續費、以及其他成本嗎?就算這東西是我自己找工廠生產的,售價有百分之15以上都是政府的稅收,百分之50是營業場所成本,剩下的才是材料費、與人事費。而台灣基本上幾乎所有生產業都被長輩們賣掉了,台灣真的只剩下服務業。請問一下除了在夜市的青蛙撞奶可以維持經營以外,剩下什麼產業的售價是沒有讓社會負擔泡沫經濟的?更何況,我們年輕人還必須負擔過多的老人家,當年政策未儲蓄的還發款的社會保險與福利?沒負債給老人家付,沒小孩給老人家養,就是給社會最大的優秀青年。還嫌年輕人很懶,總是想一步登天?為何不檢討,台灣整體產業只照顧既存日落產業,根本沒給年輕人機會?
舉個例好了,我有個創意,我認為高雄市車鑑會與覆議會都是應聲蟲,不看證據與事件成因,只會隨交通警察路權初判,給出一個與事故原因,毫無相關的結果,讓法院與保險隨意處理,保障了一個設計上有問題的道路無須修正,或不對真正違規者進行矯正行為,創造出了台灣到處都是馬路三寶的環境。我想創一家專業事故模擬公司,使用GTA模擬事故,重複駕駛人的行為與車速,確認車損傷與慣性飄移符合警方拍照之證據。對不起,不行,且違法。因為台灣有裕隆集團負責這項業務,40年來完全沒有一本事故模擬痕跡對照表出版,而我不是車鑑會專家,如律師或者地方賢達人士,所以我就算國中物理很厲害,可以計算出一台機車撞移汽車半公尺所需要的車速,靠著一張帶有機車輪印的汽車駕駛門照片,證明有人在車速50的路段以車速63,用機車車頭撞上來,法院依然只能採證車鑑會的證據,依路權判定,並結案。想到台灣整個司法都必須配合馬路三寶亂告人,真浪費社會成本,無論是保險,還是所有的經手人,本來應該懲罰馬路三寶要求他們守法,在加個防呆設置,就能防止下一次的事故,但是,真正有權的人,無專業,且高薪佔那位置,聽說叫養廉。而願意花30分鐘試驗一個車禍原因的並給出實質建議,只能找外面打雜的工作,你們說這是有給年輕人機會嗎?
我也曾經一天上班超過16小時,回去睡5小時又來上班連續數周,只是為了讓加油站的夥伴們一起走過期中期末考,但是相對應的肝指數與血壓都往上飆,搞到睡不著,又全身癢,勞動部修正輪班間隔11小時,真的是為了人民的生存權,不然除了資方,誰會排出那種花花班,連打卡都無法誠實?年輕人很懶?
大多數的年輕人一個人擋三位長輩的工作,領半位長輩的薪資,是長輩產能有問題,還是年輕人有問題?難道放棄對台灣有任何的期望,讓自己輕鬆一點,有何不可?一個便當吃不飽,吃兩個的時代已經沒了,也就是說一份工作賺不夠兼一份做幾年能有所收穫的時代不見了。都贏不過那些退休軍公教與炒地皮的成功人士,為何要兼兩份差,讓自己死在國民年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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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uod 時間: 2018-01-17 15:22:27
※ 編輯: kuod 時間: 2018-01-17 17: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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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8-01-17 16:53:54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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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6:53 TW
專業事故模擬公司?就連國外也沒有這行業啊 還有台灣交通事故鑑定雖然一般都是由監理單位負責,是不是有發包給裕隆我不清楚 但是除了監理單位以外也有人申請台科大或交大鑑定,最主要法官是要看公信力 而GTA的物理引擎是否能完全重現真實世界的的模擬效果 以我個人看過的報告來說是不可能,光是車體部分擠壓變形就與真實有不少差距了最近也有人拿個案子找上我,說要開發一個CNC的輔助系統(詳細不說明 業主跟我強調說這有幾百萬的商機,我講沒兩句就被罵「你只想跟我講說這不能做」 我也只能很無奈說好吧你想做成什麼樣子寫一寫畫一畫給我,我就照你要求弄出來 剩下我不管,真有沒有賺反正是真的不干我的事....寫到這裡發起牢騷了抱歉
2樓 時間: 2018-01-17 18:05:2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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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8:05 TW
樓上的K大,我只是想表示,GTA撞車頭車頭壞,撞車尾壞車尾,絕對不會是車鑑會的機車用車頭撞汽車,變車側撞車側,我也是寫抱怨的啦!最有公信力最好就是由法官與檢察官分別依雙方證詞,與操作,直接在馬路上試開一段,看看是誰說謊,說謊的就判做偽證,每一案都這樣搞保證交通事故少一半,然後也淘汰恐龍法官。我上次的案例,她說我用車速60以上在小巷飆,突然衝出來撞她,但是從巷口到我停下的位置才7公尺,從停等線到路口7公尺,可以反推剎車車速最高多少,我算出來是每小時4公里,接著我的軌跡紀錄器是0,然後下一個紀錄往九十度移動半公尺,然而,我駕駛門上印了個機車車頭印與垂直車輪印,而且相對位於逆向車道中間被賞了一個印,最後還是依路權,我必須獎勵馬路三寶。所以我無敵想取代那個絲毫分微沒有專業的車鑑會及法院,以預防本來可以阻止的車禍,保護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3樓 時間: 2018-01-17 18:28:2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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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8:28 TW
法官檢察官也是有現場會勘的這項工作啊 而且照你的案子來看,你是輸在路權而不是鑑定的部分 路權沒改的話你也不能說法官亂判,法官只能解釋法律並不能修改法律 最後提示一點,不管真話假話,原告被告雙方的證詞都不會構成偽證罪的
4樓 時間: 2018-01-17 20:04:3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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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0:04 TW
是啊!我就是輸在沒開全景車出門,對方在檢察庭上,宣誓後,拿稿出來念指控我上述行為,還被檢察官誇獎,她有找人寫證詞。調解時,保險認為這是迷你擦傷的小案,然後遇上有創傷症候群的精神病患者,會常常在路口出車禍,兩個時間不同的摔傷。叫我不要跟她玩下去。因為法院根本不想管這種擦傷案,由他談就好,於是結果就是我獎勵逆向行駛飆車的三寶。因為與事故無關的路權最大。又放任她這個創傷症候群,會不停的製造事故的症狀,可憐的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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