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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uod (意見達人!此人很有意見)
標題 Re: [新聞] 促轉會公告撤銷1505人有罪判決
時間 2018-12-10 Mon. 16:53:40


人類是很纖細的動物,冤枉在心裡口難開

各位能體會甚麼叫求助無門嗎?

前年的7月底我在高雄出車禍,事故原因百分之百是道路設計讓路口成為頻事故路段,然後逆向騎乘的她路權問題戰勝一切,所以我在無論是車鑑會、覆議會、檢察署、法院、調解會,都徹底的慘敗,還要獎勵違規行駛的危險駕駛繼續上路

人生首次差點翻交通規則出來背,但是唸到一半,突然懂了為何我們道路與事故這麼多了,就是因為法規爛,別人的法規是在確保責任不會逃避與轉嫁,我們的法規卻是保障可以逃避與轉嫁。講些實例吧!

1.道路設計問題,各位覺得道路設計問題由誰決定?交通部?車鑑會?交通局?其實都沒有,只有路面不平由養工處負責,其他從來就沒有設計上的問題。路面上多了甚麼設施,都由各單位各自負責。我出事故的那個路口,地上本身就有超過4組以上的事故痕跡,洗地、曬太陽、每年重鋪、都無法消除,一周三起以上事故產生的速度,國家有人負責出來研究這些高事故路段的事故原因嗎?答案是沒有。程序層面上,由地方政府統計車鑑會事故原因,再來以原因解決問題,結果所有的路口最後都會以路權來定奪事故原因,然後就都是由某一駕駛人路權較小,判斷為駕駛人個案事故,道路設計完美結案。以數學來表示就本來事故原因像是1+1=2,結果很明確。但是在行車事路權判斷中,(1+1)*0+(5)*3=15,原本的1+1根本不重要,關鍵是莫名其妙的5(路權原因)還加權3倍,怎麼來的政府也不能解釋,只是這遊戲規則已經開國以來至今都沒人質疑,也不容許質疑。

2.事故保險的制度,除了台鐵那個未成年可以投保,但是依法禁止理賠,僅能退保費的故事以外,我們保險理賠的出險,是跟交通工具的,不是跟行為人的,換句話說,只要這台車發生過事故,出過理賠,明年的費用就會漲價,只要這台車轉手,就會歸零重計。所以只要出車禍,通常都會換車或去洗車主登記,這樣間接發生一件事,違規者可以免去大部分的應負責任,保險在國外是分攤風險,但是在台灣是純粹的承擔責任,以小搏大的賭。所以駕駛人根本不用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反正出事由保險公司承擔,大不了換車改名。又是好漢一條。

3.車輛安全問題,今天某個新聞表示全世界單價與數量最高的台灣,又要要求機車裝ABS,要讓機車更漲價。為何不先要求所有交通工具包含火車與飛機,都要裝紀錄行行車紀錄器?2000元的東西不裝,要求7000元的東西一定要裝,而且只管新車不管舊車的,標準不一。倒不如以行車紀錄器為例,給大家半年的緩衝時間去裝之類的,半年後開300元小紅單(針對初犯與維護故障),一年後開1800元(未安裝行車紀錄器的),讓所有事故都有真正的原因可以影像確認。跑去搞ABS的研究倒底是證明了什麼?可以有效地降低路權的違規嗎?

光交通類型的問題,半個小時隨手打就這樣了,何況其他問題呢?
前幾天國昌老師打了另一個議題,菸稅的使用方式,其實我不抽菸,所以我沒差,但是那些戒菸基金會們都以菸稅維生,會真的讓台灣成為無菸國家嗎?電子菸?沒有焦油與多環芳香族的致癌物影響,為何香菸可以,電子菸卻被禁止?

相似的題型還有我們空污基金、汽車進口關稅與就業安定基金等等,其實這都是屬於行為補償費的概念,只要繳交微代償,行為就會合法,污染、造爛車、任用外勞有理。而國家也就有經費做點其他事,如救股市、炒房產、搞保險、推證照等等,但是,問題有在想辦法解決嗎?

所有人心知肚明吧! 核能是兩面刃,擁核同時就要擁抱核廢,黃士修怎麼不順便公投,擁核最高的縣市,核廢與電廠就放置他們縣市。信不信在這些人的提案裡,以核養綠會變成台電使用核能賣電,每賣一度就要捐一塊給廢核團體之類的。讓廢核團體別未真正的問題關鍵提案-最終安置與電廠設備安全管理,保證出事前大家拚經濟,出事後假裝當除沒預測這回事吧!

促轉會的存在,老實說我對於挖國民黨的黨產沒興趣,但是幫這些無辜的民眾平反人生的污點,很感動。虧欠的不補了,至少名譽上恢復了,這是一個有溫度的政策。

為何我對於國民黨的黨產沒興趣,因為我覺得房地產其實是權力(不是權利),是國家收取稅金保障使用人,停止其他人共用這塊土地的權力,國家透過稅金的收取保障國土的持續經營,能讓人口增長、森林茁壯、發展事業在土地上才算經營,所以我本身不認同,土地炒作的行為,因此我對於黨產毫無興趣,這些黨產早在國民黨毫無經營能力時,就應該直接充公了,其他事業也一樣。南港無人居住地這麼大片,竟然都更受阻是因為產權不明,就知道這制度方面的問題很大。這不只是促轉會的問題,而是全民的共業。

各位有感覺得我這世代的難處嗎?求助無門的事情多得很,還需要我們持續努力。讓我們一起改變這社會得莫名其妙,還給自己一個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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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uod 時間: 2018-12-10 16:53:40
※ 編輯: kuod 時間: 2018-12-10 16:55:04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9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60 
( ̄︶ ̄)b Han_Sen, sandy1108 說讚! ( ̄︿ ̄)p fcs168 說瞎!
1樓 時間: 2018-12-10 17:08:49 (台灣)
-1 12-10 17:08 TW
···
不喜歡 可以離開! 大家都這樣 就你不行?
促轉會 = 政治打手! 要公平正義! 應該先消滅促轉會!
當然不喜歡當然可以離開,按照相同標準,根本不用促轉會,直接去地方政府地政所直接改資料,去銀行搬黃金就好啦!
2樓 時間: 2018-12-10 17:08:57 (台灣)
  12-10 17:08 TW
一個戰敗退據台灣 在台灣到處插隊的政黨 在司法上的解釋審判權當然都要有雙重解釋 才能依此脫罪與取得特權
不然怎敢插隊 還能打到你不敢插隊
3樓 時間: 2018-12-10 17:09:39 (台灣)
+1 12-10 17:09 TW
1樓連促轉會的目的都不知道,就別出來丟臉
4樓 時間: 2018-12-10 19:24:29 (台灣)
  12-10 19:24 TW
黨產這些最終還是要司法改革來解決,促轉會頂多就提供相關證據。
5樓 時間: 2018-12-10 22:18:28 (台灣)
  12-10 22:18 TW
難怪民進黨敗選一塌糊塗,
選民跟不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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