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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9-18 08:04:4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泡麵然後暴斃)
標題 Re: [爆卦] Redmango已經卸任
時間 Wed Sep 18 04:00:24 2019


※ 引述《todao (心裡有數)》之銘言:
: 我以前也一樣
: 覺得id憑啥可以跟真實人生連結
: 憑啥id罵人或被罵可以成罪
: 也曾覺得除非id有自我揭露個資
: 否則真沒理由跟真實人生連結
: 但仔細想想,這樣的想法可能錯了
: 以下想法跟您及鄉民分享
: 例如我們看到身分證字號
: 其實無法判斷他到底是誰
: 但戶政人員可以
: 因為戶政人員手上有相關資料
: 身分證字號跟特定人是連結的
: 所以就算身分證字號要由戶政人員才能辨識真實身分
: 但在網上或任何一個地方罵特定身分證字號
: 就很難說沒有問題
: 註冊ptt也一樣
: ptt管理者有我們的資料
: id跟特定人是連結的
: 所以我們在網路上對特定身分證字號開罵
: 其實跟罵ptt特定id應該是差不多意思
: ptt的id在特定時間是獨一無二的
: 沒有重覆或錯認的問題

你這邊說的一半對,一半我覺得怪怪的,你參考一下,

先看刑法309,保障的是人格權中的名聲、信用...等生而為人應有的「聲譽」,

聲譽是甚麼?聲譽決定了你會如何受到他人看待。

一個溫文儒雅、左右逢源的地方紳士,想當然爾,他會受到大家更善意的對待,

因為他有較好的聲譽。


這也是為什麼妨害名譽在審判中會有心證空間,因為是否損害社會大眾所認為的聲譽,

每個法官的看法不盡相同。


那這跟網路社群帳號與現實人格連結有甚麼關係呢?

我認為根本沒有需要強行連結的必要。

當你用一個固定ID在社群上活動時,別人如何對待你,也是根據你的聲譽,

你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認識你,覺得你很棒,大家都會對你很好;

你在網路世界中,很多人認識你,覺得你很棒,大家都會對你很好。

也就是說,


以受害人的感受為出發點去看,聲譽的作用在是現實生活或網路世界,根本沒有差別。

這也是目前實務上大部分法官判決時所使用的邏輯,

在長期經營下,社群帳號本身就有獨立的人格權,所以當然也需要被保護


所以下次看到「帳號與現實生活又沒辦法連結」你就可以嘲笑他了,

要嘛是很久以前留某國學過時法律的人,要嘛是看過新聞就以為自己懂了的人。


: 例如在2019年9月18日01:30上ptt的todao
: 可能9月20號申請刪除id再由新的人申請同id
: 但9月18號01:30的todao就是原來這個todao無誤
: 有一個情形可能就真的可以跟id脫鉤
: 就是不秀IP且id可以重覆+能任由使用者修改的系統
: 例如在某論壇系統
: 一分鐘前我跟另一個鄉民的id都可以叫做todao
: 下一秒我也馬上能改成takeshi
: 這樣的情況
: 應該就無法把id跟特定人連結了
: 所以像ptt這樣的系統
: 若因為罵id成罪
: 其實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
: 然後我個人還是覺得罵人這類的公然侮辱可以除罪
: 由民事求償就好
: 誹謗則需要維持刑罰

然後我是不支持妨害名譽除罪化啦,

除罪了不就代表有錢的人可以肆無忌憚的對窮人進行人格上的侮辱?

反正民事求償就是用184作為賠償基礎嘛,主要為賠錢、回復聲譽,有錢人有在怕嗎?

現在有刑法可以定罪,雖然大部分都是罰金或是拘役可易科罰金,

但是如果態度太惡劣,人家不爽也可不讓你易科罰金阿,有錢人應該比較怕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50.156.230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8747902.A.827.html
: 推 hyuchi0202: 除罪個屁,誰有空自己去弄民事            111.71.7.73 09/18 03:20
: 我是覺得刑事司法資源有限
: 那種我罵你幹你娘你罵我肏你媽的
: 其實民事訴訟應該足夠處理了
: 推 vickyshan: 可是ptt管理人會在一堆發文和推文裡,    49.159.231.81 09/18 03:23
: → vickyshan: 注意到罵人的那則推文?並且還去查被罵   49.159.231.81 09/18 03:23
: → vickyshan: 的id註冊人的真實姓名和資料嗎           49.159.231.81 09/18 03:24
: 不會,就跟戶政人員也不會/不知道去查一樣
: 主觀上不會/不知道去查
: 但客觀上是可以查可以辨認的
: 其實我表達的不是很好
: 簡單說只要在特定系統裡
: id不能重覆也無法任意修改
: 那就可能可以推定是跟真實世界的特定人連結了
: 當然
: 被指控的人可能會說是被盜id以致罵人之類的
: 那是另一個問題了
: 推 a1122334424: 反了吧 覺得被罵小事 不想浪費資源就   140.113.128.7 09/18 03:25
: → a1122334424: 別告了啊 怎麼會用國家的資源扛        140.113.128.7 09/18 03:25
: 推 vickyshan: 倒不如找幾個同學朋友證明,他們知道     49.159.231.81 09/18 03:26
: → vickyshan: 你的id名稱                             49.159.231.81 09/18 03:26
: ※ 編輯: todao (110.50.156.230 臺灣), 09/18/2019 03: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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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為了變得更溫柔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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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10.197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TWJjRVO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8750427.A.7D8.html
ununnihao: 編輯太慢ㄌ = = 先噓測風向1F 104.227.86.77 美國 09/18 04:02
現在大便也犯罪就對了
seemoon2000: 其實這篇說得還不錯啊 是講實務面的2F 1.34.113.210 台灣 09/18 04:02
words2012: 覺得Redmango管板很客觀 沒顏色3F 118.167.179.183 台灣 09/18 04:03
words2012: Redmango老是被戰 也很奇怪
他客不客觀我是不予置評啦,呵呵。我只是針對妨害名譽發表一下看法
※ 編輯: bassmaster (39.8.10.197 臺灣), 09/18/2019 04:05:08
xomega: 算正確,問題是你沒辦法說服坐你隔壁的人5F 36.232.252.27 台灣 09/18 04:05
todao: 我是覺得如果沒有連結到真實特定人,虛擬i6F 110.50.156.230 台灣 09/18 04:08
todao: d得到的聲譽在關掉電腦後就沒了,而真實世
todao: 界的聲譽會一直跟著自己,兩者的影響深遠
todao: 程度有別。然後我說的是公然侮辱除罪,不
todao: 是妨害名譽除罪,這兩者不完全一樣,參考
todao: 看看。
公然侮辱除罪我也是反對啦XD
虛擬ID把電腦關掉真的就不見了嗎?
你的聲譽受損,把門關上在只有自己的房間時,也是不見了。
但實際上外人會持續談論你,沒錯吧。
而你只要出門、甚至是用訊息跟朋友聊天互動,你的聲譽又開始發生作用了。

同理,你把pcman關上了,你的ptt ID聲譽當然對你也不會有什麼馬上的作用,
但鄉民有持續討論的可能,且你下次上站時也一樣是用這個ID,
這時候你的聲譽又開始發揮作用了。

再,現在的網路越來越發達,有幾個人沒有社群帳號呢?
因為網路社群與現實生活關係越來越緊密,所以現在實務上才會偏向這種邏輯做審判。

zucca: 大便也犯罪 XDDDDDD 笑死12F 223.139.246.234 台灣 09/18 04:09
※ 編輯: bassmaster (39.8.10.197 臺灣), 09/18/2019 04:15:28
heybro: 你認識Liu伯俊嗎13F 223.137.201.14 台灣 09/18 04:10
ggeneration: 管板客觀到思想審查 貼智障標籤 東14F 111.253.12.153 台灣 09/18 04:10
ggeneration: 窗事發辭職烙跑 這麼客觀 我也是只
ggeneration: 能哈哈大笑了
ggeneration: 紅芒果吹噓AI數據整理 結果AI會貼人
ggeneration: 智障 B7 還有神奇id然後東窗事發後 A
ggeneration: I還會移除人身攻擊標籤 現在則是把這
ggeneration: 些思想審查出來的名單毀屍滅跡清除呢
ggeneration:   這AI好勵志好聰明啊
我也對該板主立場不予置評,但這跟我的內容沒關係呦QQ
ggeneration: 紅芒果濾鏡 值得擁有22F 111.253.12.153 台灣 09/18 04:18
worshipA: 我覺得這還是要看法官啦 但能連結到現實23F 122.116.141.212 台灣 09/18 04:21
worshipA: 理由會更充分一些
當然啦,我還是尊重每個法官的判決邏輯,
我是會定期去看裁判書,覺得整體判決越來越傾向這種邏輯了~
todao: 你舉的關上房門是真實世界的例子,不是純25F 110.50.156.230 台灣 09/18 04:33
todao: 虛擬id的例。我覺得你可能要先整理一下你
todao: 的論點,現想一下你覺得純虛擬id受損能到
todao: 多嚴重且需要司法介入的例子,這樣會比較
todao: 好討論。
todao: 現->先
我建議你可以直接去看裁判書,看看法官的說法~
※ 編輯: bassmaster (39.8.10.197 臺灣), 09/18/2019 04:35:13
todao: 就我看起來你的論點還不太穩定,所以會混31F 110.50.156.230 台灣 09/18 04:35
todao: 入跟你主張無關的例子。沒惡意,參考看看
todao: 。
覺得你只是沒有看懂我的說法而已,也許法官的說法讓你比較容易理解~
※ 編輯: bassmaster (39.8.10.197 臺灣), 09/18/2019 04:36:27
todao: 實務的觀點我知道,謝謝你提醒。34F 110.50.156.230 台灣 09/18 04:36
todao: 像你舉的社群網站的例子其實也是跟真實世
todao: 界連結的例,並不是你主張的純虛擬id的例
todao: ,所以還是請你再想想看了。實務見解我知
todao: 道,剛已說了,現在是在跟你討論你的觀點
todao: 而已。
並不是與現實生活連結,
我先以法條保護的人格權去解釋為何需要保護,
再比較網路社群與現實生活的人格權,確認人格權在兩者中都會有相同作用後,
以既然作用相同、則應該都受到保護作為理由去解釋為什麼不需要連結。

我會講現實中的關上門=虛擬網路關掉ptt,
就是為了強調,將現實生活與網路社群的條件做比較後,聲譽的作用都是相同的。
cerberi: 推40F 118.167.45.124 台灣 09/18 04:49
todao: 其實兩者的聲譽影響程度不相同,我也在推41F 110.50.156.230 台灣 09/18 04:51
todao: 文說明我的看法了,可能你沒注意到或誤會
todao: 了,有時間再看看吧。
todao: 尤其現實生活中關上門跟純虛擬id關電腦的
todao: 隔絕程度其實不一樣,這要請你再想想了。
todao: 還是謝謝你的回應~
到這裡就牽涉到人格的認定問題層面了,每個人都不一樣的QQ感謝土豆大學長
xomega: 公然侮辱除罪不是問題,畢竟台灣人愛錢47F 36.232.252.27 台灣 09/18 04:55
xomega: 會反對除罪化,不是權貴就是民事庭ww
s860134: 大學者 你寫那麼多只會被法官嘲笑啦49F 123.192.22.254 台灣 09/18 05:33
s860134: 法官自由心證直接打臉你,還可以寫滿整頁
s860134: 判決書 ㄒㄒ
s860134: "學過時法律的人" 你覺得法官都是剛畢業?
法官心證也是其來有據,會抓著這個詞打的...ㄏㄏ
法學邏輯定型之後,跟著時代在改的有幾個人?
※ 編輯: bassmaster (39.8.10.197 臺灣), 09/18/2019 05: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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