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11-19 09:40:01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署名的新聞會被水桶14天 編輯非記者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聯合報 記者羅真/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不動產價值達500萬元者欠繳國民年金 配偶無須再幫繳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




不動產價值達500萬元者欠繳國民年金 配偶無須再幫繳




國民年金保費繳不出來,配偶依法須幫忙代繳,但這項規定長期遭詬病可能使經濟寬裕的
被保險人欠費、而不合理地由經濟相對困窘的配偶代繳或被罰。有鑑於此,衛福部預告修
正草案,個人年所得總額達50萬元以上或個人所有土地與房屋價值合計達500萬元以上,
其配偶就無須負連帶繳納義務;新法最快將於明年上半年實施。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商東福表示,國民年金納保對象是25歲至64歲,且沒有參加勞保、
農保、公教保、軍保的青壯年。我國立法之初,考量納保對象多是有家務貢獻、但沒有收
入的家庭主婦,因此並未強制被保險人繳納,而規範配偶負連帶繳納義務;除非有正當理
由,否則當被保險人未繳納時,配偶就須出面支付,違者將處3000元以上至1萬5000元以
下罰鍰。


依據國民年金法有關正當理由範圍,可豁免的正當理由有15項,包括身分屬低收或中低收
戶、未實際從事工作、入獄服刑、入營服兵役、罹患重傷或重病、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
得稅各類所得總額未超過50萬元等。


不過,國民年金爭議審議委員會多次接獲民眾申訴這項規範不公平,像是近日就有申訴人
指他的妻子明明經濟寬裕卻不想繳費,身為配偶的他沒幫忙繳,就被處以罰鍰,並不合理


商東福表示,有的被保險人可能有不動產,或者有其他收入使經濟不虞匱乏,因此衛福部
預告修正國民年金法有關正當理由範圍草案。草案規範,如果被保險人的個人年所得總額
合計達50萬元以上,或者是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達500萬元以上, 其配偶就無須
負連帶繳納義務。


商東福表示,上述修正草案已自11月12日起預告,預告期60日。如果討論順利,新法最快
將於明年上半年正式實施。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4170039
不動產價值達500萬元者欠繳國民年金 配偶無須再幫繳 | 財經焦點 | 產經 | 聯合新聞網
[圖]
國民年金保費繳不出來,配偶依法須幫忙代繳,但這項規定長期遭詬病可能使經濟寬裕的被保險人欠費、而不合理地由經濟相對困窘的配... ...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看完這篇新聞之後,真心覺得國民年金越改越白痴,越改越怪,還是廢除刪除比較好!


這已經可以說是劫貧濟富,不公不義的國家保險!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06.247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TqD2RnF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3965979.A.C4F.html
※ 編輯: DICB (36.232.106.247 臺灣), 11/17/2019 12:47:39
YLTYY: 趕快改掉馬囧惡法好嗎1F 223.141.60.139 台灣 11/17 12:47
ltyintw: 為什麼要用不動產來衡量富貧啊? 搞不懂蔡2F 125.224.93.76 台灣 11/17 12:47
funkD: 狗幹垃圾失業懲罰金快滾啦3F 223.139.198.196 台灣 11/17 12:48
b777787: 國你媽年金4F 42.73.111.227 台灣 11/17 12:48
※ 編輯: DICB (36.232.106.247 臺灣), 11/17/2019 12:49:41
※ 編輯: DICB (36.232.106.247 臺灣), 11/17/2019 12:54:25
APPLEin5566: 淦你娘的濫法5F 111.249.129.140 台灣 11/17 12:50
F93935: 失業懲罰稅6F 101.12.3.63 台灣 11/17 12:50
zephyr105: 當初就買票用的7F 223.137.112.255 台灣 11/17 12:50
omanorboyo: 阿扁買老人票用的好嗎 還扯馬英九8F 220.129.112.161 台灣 11/17 12:52
m13211: 所以就不用繳?還是查封房子?9F 223.137.238.105 台灣 11/17 12:54
sweetmiki: 垃圾法案10F 114.39.241.115 台灣 11/17 12:55
weiprincess: 失業還要每個月給政府搶11F 101.12.115.82 台灣 11/17 13:01
kevin31a2: 繳那幹嘛?拿不回來吧?12F 223.136.16.195 台灣 11/17 13:03
ilikebulldog: 本來用預算給老人錢,後來開辦國民13F 220.129.180.149 台灣 11/17 13:05
Kennyq: 失業稅、龐式騙局,早點倒掉卡實在14F 36.228.129.208 台灣 11/17 13:06
Kennyq: 阿扁提出,英九執行,兩個都有份,別吵
ilikebulldog: 年金,這群繳個意思就開始領年金,16F 220.129.180.149 台灣 11/17 13:07
robert7066: 老了可以領錢不錯啊17F 61.228.0.72 台灣 11/17 13:07
Kennyq: 早說了垃圾不分藍綠,藍綠過半、台灣完蛋18F 36.228.129.208 台灣 11/17 13:07
ilikebulldog: 理論上應該是繳多少領多少,結果變19F 220.129.180.149 台灣 11/17 13:07
ilikebulldog: 成繳少少領到爽,這當然會不夠錢,
ilikebulldog: 就抓青壯年裡頭沒有軍公農漁勞保險
ilikebulldog: 的人繳錢給老人
Kennyq: 別的國家失業領錢,台灣失業繳稅...白痴..23F 36.228.129.208 台灣 11/17 13:10
popo123456: 失業還有遭逞罰,乾24F 125.230.170.117 台灣 11/17 13:11
Kennyq: 幾年前繳的人就低於四成了,遲早倒閉25F 36.228.129.208 台灣 11/17 13:12
Kennyq: 這失業稅年金100%比勞保先倒
FFFFFFFF: 這智障才會繳的保險是捨不得廢除喔  幹27F 220.134.66.30 台灣 11/17 13:14
Kennyq: 就說了垃圾不分藍綠阿~~會廢掉才有鬼~~28F 36.228.129.208 台灣 11/17 13:15
TyuzuChou: 惡法29F 58.115.25.156 台灣 11/17 13:40
Beanoodle: 操你媽的垃圾年金30F 114.39.12.122 台灣 11/17 13:49
JT0624: 失業懲罰金還不廢?31F 36.233.125.167 台灣 11/17 13:51
nixon: 這是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決定,賤民反對個屁32F 60.250.152.231 台灣 11/17 13:51
LocustMan: 你不支持洨陰 你是不是中共同路人33F 111.240.169.157 台灣 11/17 14:02
jid: 不是寫未從事工作 不用繳?34F 114.136.29.254 台灣 11/17 14:02
nadiaInochi: 就收入越低越需要你存老本,避免老了35F 220.142.66.48 台灣 11/17 14:03
nadiaInochi: 直接變成社會負擔
qmaper: 最智障是一堆老人繳沒幾年就爽領37F 42.76.132.48 台灣 11/17 14:05
r7698: 智障年金38F 101.12.57.73 台灣 11/17 14:07
SPAEK: 這東西三催四請 用各種管道"好心"要你繳39F 114.25.83.245 台灣 11/17 14:13
SPAEK: 就知道有多缺錢給爽繳幾年就開始領的老人
Freeven: 智障惡法41F 110.50.133.133 台灣 11/17 14:43
wei9898: 惡法搶錢42F 42.77.126.136 台灣 11/17 15:05
v5270: 五十萬以下就要罰??   這是什麼垃圾法43F 101.10.65.66 台灣 11/17 15:55
howard878: 智障年金44F 1.160.27.83 台灣 11/17 16:26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90 
作者 DICB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