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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2-15 20:05:2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iokchi (連筱葳)
標題 [臉書] 立法委員 黃國昌
時間 Fri Feb 15 17:43:06 2019


臉書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刑法第89條對於戒治處規定:
「因酗酒而犯罪,足認其已酗酒成癮並有再犯之虞者,於刑之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施
以禁戒。」

實際執行上,法院卻鮮少宣告強制禁戒。甚至不同法官在不同判決中,駁回禁戒處分的理
由,字句卻一致到形同「例稿」


https://goo.gl/QdfG1K
 


立法委員 黃國昌

關於酒駕防制,除了加重處罰外,也有人倡議針對不斷再犯,應從戒治面著手。

實際上,刑法第89條對於戒治處分已有規定:
「因酗酒而犯罪,足認其已酗酒成癮並有再犯之虞者,於刑之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施
以禁戒。」

然而,問題是,在實際執行上,法院卻鮮少宣告強制禁戒。

◎以一個具體的案件說明:

被告在2017年已有五次的酒駕前科,在2018年秋天又被抓到酒駕。

→檢察官起訴時:請求法官從重量刑,並請宣告禁戒處分。(附圖一)

→但地方法院判決時:
一方面僅宣告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一方面卻拒絕宣告強制戒治處分。(附圖二)

老實說,我認為這個判決的許多論理,存在內在矛盾,我並不認同。例如:
法官認為被告「多次酒駕、對法律漠不在乎」,但卻只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還認為「足
以生儆懲之效」!?

◎或許讓人更驚訝的是,不同法官在不同判決中,駁回禁戒處分的理由,字句卻一致到形

「例稿」(參附圖三)。

關於防制酒駕,如此的司法實務操作,真的必須徹底重新檢討。

https://i.imgur.com/6ozFSRY.jpg
https://i.imgur.com/ddke5tv.jpg
https://i.imgur.com/tVuiELI.jpg
[圖]
 
[圖]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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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SPecjRH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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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iokchi (101.12.129.28), 02/15/2019 17:44:23
popy8789: 樓下噓作秀1F 02/15 17:44
PttObba: 推2F 02/15 17:44
beek: 罷工神隱後臉書治國3F 02/15 17:44
cimic: 作秃4F 02/15 17:45
popy8789: 樓下作秀力量5F 02/15 17:45
widec: 總結一句:拉機法官6F 02/15 17:45
FK56: 廠公又崩潰了?7F 02/15 17:45
MoDerF: 現在Ctrl + c   Ctrl + v  很方便8F 02/15 17:45
Mradult: 戒治機構人滿為患吧?9F 02/15 17:45
TSMConduty: 廠工又崩潰了喔  不忍10F 02/15 17:46
dser: 酒駕確實該強制戒酒11F 02/15 17:48
sbflight: 法匠就是只會複製貼上啊 嘻嘻12F 02/15 17:50
hsnumax: 推高調13F 02/15 17:51
arsonlolita: 推14F 02/15 17:53
ueewen: 重點不僅在加重,而是法官真的會判下去15F 02/15 17:54
zegale: 只要酒駕就強制扣車三個月,再犯則沒入16F 02/15 17:56
oldchang1205: 重點不在法官判不判 而是要定一個法逼法官判 狗昌就17F 02/15 18:02
oldchang1205: 是不懂
hcchang: 推,有酒癮就該去勒戒19F 02/15 18:25
superjim: dpp完全執政 想有做為也沒辦法阿20F 02/15 18:31
superjim: 有再好的想法出不了委員會也沒什用
OGC218: 沒有案例,不會判?22F 02/15 19:09
Moratti: 推23F 02/15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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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leon999su, DrDisk 說讚!
1樓 時間: 2019-02-15 20:23:56 (台灣)
+1 02-15 20:23 TW
看看上面立刻有9.25毛立刻噓
應該是專門養的網軍或者9.2老人
要評論請先去看看國會頻道
看看黃國昌的表現,和國民黨立委的表現
就會看到國民黨專扯後腿,而不是拿證據打臉惡劣事務官
而是為反對而反對,尤其是為台灣體質好的政策
有空就去看看國會頻道吧,看看事實再來評論
國民黨也很奸詐,知道有在錄影,所以闖關不過就會改說法
但是如果是沒有錄音錄影的會議,就會產生出荒唐的結果
2樓 時間: 2019-02-15 21:02:41 (台灣)
+1 02-15 21:02 TW
這講得很對耶 其實這可以當成額外加刑期的手段 也不用特定處所啦 進去關就不能喝了順便戒酒 戒酒的時間獨立計算加上原本刑期不就關更久 很多人不是覺得判太輕 這不修法應該就能做了吧
3樓 時間: 2019-02-15 22:01:15 (台灣)
  02-15 22:01 TW
民進黨看黃國昌是多大的便?
4樓 時間: 2019-02-15 23:29:05 (台灣)
  02-15 23:29 TW
全台瘋馮石,戰神沒跟風幫小魏QQ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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