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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9-14 21:09:2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ashi54 (方艙醫院真神奇)
標題 Re: [新聞] 武界壩無預警放水3死1失蹤 律師揭3關鍵
時間 Sun Sep 13 23:10:51 2020




: 至於國賠法第3條第3項提到,現場已經有適當警告或標示,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危險性活動
: ,國家是不是不用負賠償責任?林智群認為,即便現場已架設告示牌,告知可能隨時放水
: ,但放水前仍應公告、廣播、疏散,尤其這個案子是電腦故障,導致毫無必要、無預警放
: 水,「我不認為國賠責任可以完全免除」。

2019年12月,國家賠償法第3條經過修正,其中第三項規定如下:

「前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
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
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在這裡,如果我們將武界壩當作是損害發生原因的話,由於武界壩是人工建成的,

所以應該不能算入自然公物裡面,而是屬於自然公物的附屬設施。

因此,此時就必須參照第四項的規定:

「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經管理
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設施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
,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
責任。」


如果按照林律師的說法,立警示牌仍然不算「適當之警告或標示」的話,

國家賠償責任確實有可能成立。

然而,武界壩及其周邊地區,是否屬於「開放」的自然公物內之設施,

則有疑問。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136/d5136921.jpg
[圖]

我們可以看到上面這張圖中右邊的告示牌標示「未經許可不得進入」的警語,

而我們知道這家人並沒有獲得許可,因而在這種情況下,武界壩及其下游的河床,


可能不屬於國賠法第3條第4項所謂的「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

也因此,國家賠償責任可能不會成立。

一點小意見,供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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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可以收買。沒有財力的人,一輩子都會待在「公司」這條排槳帆船上,
然後祈禱自己的主人是個大善人。
                                                       ─《奮鬥吧!系統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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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30.149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NZP-Gm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0009854.A.430.html
chocolater: 台灣的法官 恩1F 09/13 23:12
bg00004: 重點在法官的心證2F 09/13 23:12
soome: 應該多少還是會賠啦3F 09/13 23:13
yesonline: 武界壩水庫運用要點 https://bit.ly/2RmxUjB4F 09/13 23:13
EZX: 不用高估台灣法官5F 09/13 23:13
killapple: 起訴電閘門業務過失6F 09/13 23:13
※ 編輯: washi54 (140.112.230.149 臺灣), 09/13/2020 23:14:13
railman: 都寫應向警察分局申請了  怎會屬開放?7F 09/13 23:14
s9415154: 值班人員最衰吧 一輩子的陰影8F 09/13 23:14
yesonline: 防洪運轉,調節性放水,緊急運轉都需要發布洩水警報.9F 09/13 23:14
touchbird: 台灣的法官鄉愿的滿多10F 09/13 23:14

嗯...身為對國家賠償法有點了解的人來說,這個說法應該不對

過去還沒修法前,國賠法第3條是無過失責任,也就是只要有欠缺出現,

不管是不是你主管機關的鍋,通通都要賠。

但過去其實有很多法院判決意識到這樣對主管機關不太公平,

所以會額外看主管機關有沒有盡到注意義務,如果有的話,主管機關是有機會免賠的。
hqu: 所以去鐵軌自殺 家屬也可以去要錢了11F 09/13 23:14
※ 編輯: washi54 (140.112.230.149 臺灣), 09/13/2020 23:17:22
yesonline: 還有得通知水利署等相關單位(一大串). 台電有通知嗎?12F 09/13 23:14
yesonline: 如果台電在閘門自動打開後就直接響警報,才有機會免責..

今天如果是人為放水沒有依照規定通知,那就另當別論

但這次是電腦出錯,是不是一定得歸咎於主管機關,我覺得還有討論空間
sacst: 新商機?14F 09/13 23:16
taso5566: 防洪運轉,調節性放水?這一點是有問題的15F 09/13 23:16
kutkin: 你是覺得道長會不知道這條16F 09/13 23:16

可以討論,我沒有說我的見解一定對
twinmick: 我還以為是插支小牌子而已,原來是那麼大個告示牌,這樣17F 09/13 23:17
taso5566: 水壩不是在高水位,沒有放水的必要吧18F 09/13 23:17
acs81046: 原來是告示牌啊,還是因為是垃圾呢19F 09/13 23:17
twinmick: 還進去不就是賭抽籤看今天不會抽到下下籤...20F 09/13 23:18
Caspar6987: 機器都有可能壞掉,劃分區域就是預防突發狀況,為什21F 09/13 23:18
Caspar6987: 麼要把告示當無視
taso5566: 機器壞掉就是放水吧23F 09/13 23:19
※ 編輯: washi54 (140.112.230.149 臺灣), 09/13/2020 23:22:12
kutkin: 你立一個牌子,但是沒有實體區隔。24F 09/13 23:19
q123212: 會吵的有糖吃又鬧這麼大還死這麼多人賠定了25F 09/13 23:19
bg00004: kutkin 你真要實體區隔..NGO就會開始來鬧場了26F 09/13 23:20
kutkin: 去開看看其他管制區怎麼做...27F 09/13 23:20
q123212: 這沒賠才是意外28F 09/13 23:20
bg00004: 只能說~台電~吞下去XD29F 09/13 23:20
kutkin: 霧台鄉就是一個辦公室在那邊發入山證30F 09/13 23:21
s56565566123: 陪你各位的錢啦31F 09/13 23:21
kinomon: 推32F 09/13 23:21
wasugar: 說實體區隔的是在哈囉? 野外環境要蓋長城圍起來嗎?33F 09/13 23:21
soarling: 推這篇34F 09/13 23:21
kutkin: 武界這個看起來是居民要求設立的,但是警察根本不鳥你35F 09/13 23:21
uhbygv45: 山地管制區已經在二月開放了,不用申請,自己Google36F 09/13 23:21

我查了但我查不到 0.0
kutkin: 才會變成志工在跟露營業者吵37F 09/13 23:22
rushfudge: 國小畢業了嗎要識字ㄚ38F 09/13 23:23
gn01765288: 棒39F 09/13 23:23
coffee112: 你也只敢用...可能不會,唉40F 09/13 23:24
※ 編輯: washi54 (140.112.230.149 臺灣), 09/13/2020 23:24:54
solsol: 雖然我覺得河床應該算管制區41F 09/13 23:25
XperiaZ5: 案件事實的細節我們旁人無從知悉,本來就只能用假設推論42F 09/13 23:25
XperiaZ5: 的
solsol: 不過那公告算是有寫清楚哪裡算是山地管制區嗎?44F 09/13 23:25
birdy590: 仁愛鄉解除管制了 但這樣反而變成適用第三項45F 09/13 23:26
solsol: 另外那個敬請口氣像勸告,不像有強制力的語氣46F 09/13 23:26
birdy590: 右邊那個牌子應該只是沒有移除 現在不需要入山證了47F 09/13 23:26
birdy590: 難道左邊黃色牌子的警告還不夠"適當"嗎?
yesonline: 南投仁愛鄉解除山地管制 https://bit.ly/33ohAEL49F 09/13 23:27

那就要看看左邊那塊請勿入溪的牌子怎麼樣發揮作用了
lynchen: 不管賠多少就是死好50F 09/13 23:28
※ 編輯: washi54 (140.112.230.149 臺灣), 09/13/2020 23:29:12
solsol: 這個案子就算判賠,頂多也就1~2成51F 09/13 23:29
aprendes: 先成立第一項 再來用第四項免除或減輕52F 09/13 23:31
smileboy2016: 先墊付納稅義務人的血汗搜救費以及相關罰金與罰鍰53F 09/13 23:32
yesonline: 檢方主動偵辦異常原因 https://bit.ly/32rW1Uc54F 09/13 23:32
武界壩放水吞噬露營客 檢方主動偵辦異常原因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南投縣仁愛鄉法治村武界部落,今晨傳出有露營客遭武界壩無預警放水沖走,目前已知3死1失蹤,南投地檢署獲悉已指派檢察官主動偵辦,並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南投分會派員協助家屬,由於目前仍在協尋失蹤者,檢警將待搜救任務結束,進一步釐清堤壩無預警放水原因。南投檢方表示,上午獲悉露營溺水意外,雖警方仍在製作家屬筆 ...

 
aprendes: 依第一項台電要賠 但你的解釋卻不能用第四項減免55F 09/13 23:33
taiwan009: 這案與國賠法第二條或第三條第一項有關,不適用第三條56F 09/13 23:34
taiwan009: 第三第四項,你搞錯了
sazabik: 你不知道台灣法官大都不懂管理方面的中文嗎?他們只是會58F 09/13 23:40
sazabik: 讀法的書蟲而已。
sazabik: 重點是,有些讀法還會錯意,笑死人
sazabik: 基本上我主觀的認為,這樣的人叫做北棲
lynchen: 河川地不能露營,不考慮嗎?62F 09/13 23:42
zxzzzzzzzzzz: 以台灣刁民認知水壩到出海口都要負責63F 09/13 23:50
broken119: 所以會對那兩家人開罰ㄇ64F 09/13 23:56
lain2002: 警察沒有24小時守在路口阻止三寶進入當然有疏失,國賠!65F 09/14 00:37
dsfrf: 重點在恐龍法官自由心證阿66F 09/14 00:59
jevin: 機械故障也會被咬疏於維修保養  調出上次維修此次故障零件67F 09/14 01:31
jevin: 的工單  管理單位很吃虧
jevin: 上次維修久遠就是怠惰  近期有檢查沒發現故障就是檢測不確
jevin: 實  有發現卻未維修就是疏失  有維修就是沒修好也是疏失
jevin: 這就是律師和法官的思維  可憐的是公務員和台電  任人宰割
panex0845: 這個跟第三條第三、四項無關 地點就不是開放區域72F 09/14 01:43
panex0845: 而且第三條這次修法還放寬 刪除公有二字 新增人身自由
panex0845: 依然是採無過失責任主義
panex0845: 設置跟管理有沒有欠缺 才是攻防重點 不過在有設置告示
panex0845: 與定期維護的情況下 我不認為機械故障與死亡間有相當因
panex0845: 果關係
oiolo: 看大部分法官的年紀 中老年人根深柢固的人死為大的心八成會78F 09/14 01:49
oiolo: 讓國賠過的
notimenofree:     要洗幾篇80F 09/14 02:05
ykes60513: 電腦故障還是要追究主管機關啊 難道就雙手一攤怪電腦嗎81F 09/14 02:15
jessicali: 台電的缺失就是發現故障放水後你要立即通報警察消防82F 09/14 07:16
jessicali: 你要假設水忽然下去有八發生危險呀
frice: 重點應該是「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這部分吧…84F 09/14 08:12
dnek: 得減輕或免除啊,不就跟律師說的一樣打對折85F 09/14 08:57
p1227426: 你要SOP有需要通知 警消呀86F 09/14 10:19
jimhall: 馬路是拿來使用的,跟洩洪路線的河床是不開放的,性質差87F 09/14 12:03
jimhall: 這麼多也可以類比……
jimhall: 實務上是一定賠,反正錢是全民出,小公務員幹嘛冒險幫大
jimhall: 家守荷包,只是合不合理大家可以心證
jimhall: 敢判賠很少的是有膽識,照樣國賠是一般人理性的想法,反
jimhall: 正沒人會覺得有損失
Arsitaka: 第3條部不會成立,但你沒發現還有第2條93F 09/14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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