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0-06 22:14:2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CZ20080517 (武士 )
標題 Re: [新聞] 男子性侵小模姊妹逃亡強暴母女判無期
時間 Tue Oct  6 19:46:48 2020


看到這新聞想幫受害一家和小模問一下

這男的本來是被抓了
但交保後潛逃
才有受害一家的不幸事件、
小模也才會被二次性侵

那麼那一家人、和小模
可以去申請國賠嗎?

那一家人受害的損失很大
搞不好因此搬家還離婚
後續可能還有看精神科醫師的費用……等等的
這些我們也不得而知

我希望受害一家和小模能站出來
開記者會挑明要申請國賠
並請記者追蹤國賠的後續
用輿論壓力逼迫政府賠償
最好那賠償金能來自判能交保的司法人員的薪水
不知道這可不可行?
懂法律的可以出來說一下嗎?

※ 引述《timgame (老實說)》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中央社
: 2.記者署名: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男子性侵小模姊妹 逃亡時強暴鄰居母女判無期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6日電)李姓男子被控性侵小模姊妹花,逃亡期間又闖進鄰居家
: ,強暴女主人及她的未成年女兒。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
: 身。全案可上訴。
: 判決書指出,李男以前妻名義成立公司,從事健康食品網拍攝影工作,見一對姊妹花頗有
: 姿色,以拍攝旅遊主題為由,邀請姊妹花從事外拍攝影,應允提供兩女免費住宿1天及各
: 新台幣5000元報酬。
: 兩女不疑有他,去年7月間到民宿赴約,未料,李男以需要拍攝兩女穿著居家服裝服用膠
: 原蛋白為由,趁隙將助眠藥物加入礦泉水內,要兩女擺出邊喝水邊吞服膠原蛋白姿態供李
: 男拍攝,待藥效發作後,猥褻及性侵姊妹花得逞。
: 案發後,李男在前妻資助下逃逸到新北市,由於先前曾承租在某社區大樓,李男2月間晚
: 間持槍闖入鄰居家中,恫嚇「就算我把你們殺了,根本不會有人聽到,開槍就跟放鞭炮一
: 樣」、「如果反抗就要開槍殺死你們」。
: 李男待男主人返家後,將男主人以童軍繩和束帶綑綁手腳,並性侵女主人及她的未成年女
: 兒,還將槍枝放在腰際要求交出錢財,得手新台幣9000元後才離去。
: 李男之後又假冒蜂蜜蛋糕廠商,以要拍攝模特兒食用蛋糕畫面為由,約出先前遭猥褻的姊
: 妹花其中一人,持電擊器及槍枝威脅加以性侵得逞,被害人遭凌辱虐待24個小時後才獲得
: 釋放,警方3月間循線在一家養生館逮捕李男。
: 一審的法院表示,李男犯案遭逮捕後矢口否認犯行,多次以「我忘記了」、「被害人是自
: 願」為由辯駁,直到法院審理中才坦承大部分犯行。
: 法院指出,李男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一再犯妨害性自主罪,非使與社會長期隔離,
: 實不足保障公眾生命安全,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盜強制性交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
: 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091006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010060191.aspx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姐妹花其中一人還被性侵兩次......好慘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81.5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V5aggO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1984810.A.A98.html
Lailungsheng: ...1F 10/06 19:47
billy5983298: 司法人員:法盲吃屎 被性侵一次是雖 第二次是蠢 賠屁2F 10/06 19:48
dio0204: 法官:你們敢告就是不可教化3F 10/06 19:49
y30048: 15-20年就假釋出獄了啦4F 10/06 19:49
y30048: 鄰居老公真可憐
maplefff: 被害人就是欠人幹,被幹活該6F 10/06 19:52
waijr: 應該鵄k官7F 10/06 19:53
waijr: 應該告法官縱放
kavalan1979: 在法律的天秤上跟法律人玩??9F 10/06 19:54
copak: 支持!10F 10/06 20:12
MKAngelheart: 這個畜生一定是惡魔轉世的11F 10/06 20:23
seeback: 可以告告看,伸張法官有過失12F 10/06 20:32
JOKO58802218: 個J官官相護難13F 10/06 20:37
colaer: 關個幾年就假釋出來啦14F 10/06 21:05
hips: 應讓立委修法 以後假釋就由法官當擔保人15F 10/06 21:13
hips: 交保也算
Zeroyeu: 法官應該為每個他判"可教化"的罪犯當保人17F 10/06 21:21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620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darkrise1980 說讚!
1樓 時間: 2020-10-07 00:31:58 (台灣)
  10-07 00:31 TW
到底是依據什麼理由讓他交保的啊??我真的搞不懂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
看板名稱: 確定(Enter) 取消(Esc) 搜尋(Space)
查詢帳號: 確定(Enter) 取消(Esc) 搜尋(Space)
搜尋: m)m文 b)進板 c)未分類 a)作者 /)標題 q)取消?[q]

搜尋 送出(Enter) 取消(Esc)

回覆文章至: f)看板 m)作者信箱 b)兩者皆是 q)取消?[f]
要引用原文嗎? y)引用原文 n)不引用 a)全部回覆 r)複製原文 q)取消?[y]
轉錄本文章於看板: 1)使用連結 2)使用複製 q)取消 ?[1]
轉寄至站內信箱於使用者: 確定(Enter) 取消(Esc)
轉寄至站內信箱於使用者: 確定(Enter) 取消(Esc)
修改文章標題為: 確定(Enter) 取消(Esc)
修改文章標題為: 確定(Enter) 取消(Esc) 全部(a)

確定要刪除這篇文章?(可按大U救回) 確定(Enter) 取消(Esc)

刪除理由:

確定(Enter) 取消(Esc)
加到這個分類: 確定(Enter) 下一層(→) 回上層(←) 取消(Esc)
你覺得這篇文章: 1)真讚 2)真瞎 q)取消?[1] (再選一次即可收回)
你覺得這篇文章: 1)值得推薦 2)表示反對 3)單純註解 q)取消?[3]
guest
預覽(Enter) 取消(Esc)
上傳圖片
按ctrl+Enter可輸入下一行。
guest
確定要送出? 確定(Enter) 取消(Esc) 繼續(e)
搜尋: 送出(Enter) 取消(Esc)

▏▎▍▌▋▊▉ 請按任意鍵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