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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0-31 00:10:3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asmirLo (科科科~)
標題 Re: [問卦] 女大生遭勒斃辱屍 還有社會安全網嗎??
時間 Fri Oct 30 04:05:26 2020


※ 引述《winwoeld (pp)》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大學一名馬來西亞籍24歲女大生遭勒斃辱屍
: 說好的社會安全網在哪裡??
: 有人知道嗎??

今年一堆隨機砍人

現在這件又更上一層

不意外的話這些犯人也是輕輕放下


而且浮屍案也挺多的

記得光這個月和上個月就九個人了

然後這些的話可能永遠不會有真相


台灣本來還能有相對其他國家好的治安可以說嘴

現在會不會正在一步步崩壞

其他嚴重的社會問題已經很多人討論了

要是連這個優點也沒了要怎麼辦呢


所以說安樂死什麼時候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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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32.147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co28Q4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4001928.A.684.html
C13H16ClNO: 怕就別出門1F 10/30 04:06
vickyshan: 你會被嗆作個聰明出門人2F 10/30 04:06
talrasha: 浮屍案哪件有結果的?3F 10/30 04:07
應該是都沒 我另外分一段這樣比較清楚
※ 編輯: KasmirLo (60.249.32.147 臺灣), 10/30/2020 04:09:14
nightwing: 今年1月 也是一個馬來西亞女生遭分屍 棄置基隆山區4F 10/30 04:11
Behind4: 馬來西亞那麼舔中 剛好而已啦5F 10/30 04:22
tn907915: 五樓是反串還是???6F 10/30 04:24
gakkiandyui: 新店那個不知道怎樣了7F 10/30 04:24
mokumi: 早就沒有了 前幾天看到新聞,不但是大白天 旁邊還是車水8F 10/30 04:27
mokumi: 馬龍的大條路上遇到隨機搶劫兼強姦 新聞標題居然是什麼「
mokumi: 正妹追賊慘了 她被強壓性侵崩潰」戲謔到跟女生只要獨自出
mokumi: 門被強姦不過日常一樣,不過也許已經早就是日常了啦 所以
mokumi: 新聞從業人員才會那麼輕描淡寫 還有心情在標題開玩笑呢!
nightwing: 司法改革之下 台灣的殺人強盜放火  似乎越來越成為輕罪13F 10/30 04:33
Behind4: 越想越不對勁14F 10/30 04:43
duriamon: GTA in Taiwan!現在開放全民公測囉!15F 10/30 04:52
wishflyyy: 司法減少死刑判決 政府也不會執行 就為了相信死刑不能16F 10/30 05:09
wishflyyy: 遏止犯罪這謊言 如果不能遏止 那不是沒用 那是執行的不
wishflyyy: 夠多 早期是怕逮不到殺人犯 又怕他們知道自己鐵定死刑
wishflyyy: 在逃亡期間殺到無天良 現在監視器那麼多的情況 還一樣
wishflyyy: 搞這一套 結果成了犯罪者的天堂
gzliu: 撐!香!港!21F 10/30 05:13
bravery1117: 五樓有事嗎?22F 10/30 05:15
YuzanJhang: 五樓那個id很早就拉黑了 不意外23F 10/30 05:16
YuzanJhang: 搜他都在推什麼文就知道了
q13461346: 覺青 :台灣治安全球第二 不爽滾去國外25F 10/30 05:47
myyalga: 左膠:安樂死不過,他們才會殺人。26F 10/30 06:20
riker729: 可教化啊!27F 10/30 06:22
A80211ab: 崩壞中無誤28F 10/30 06:22
robertcamel: 問萊豬黨啊?社會安全網囉29F 10/30 06:34
gzliu: https://i.imgur.com/UnxB51w.jpg30F 10/30 06:39
diiky: 反正左膠治國阿,殺一個人又不會死刑31F 10/30 07:14
zp01: 國王的新衣32F 10/30 07:21
yarnt: 有啊 既然是網就代表有洞 就不要掉到洞裡就好33F 10/30 07:24
kiergh: 法律系改造社會大成功34F 10/30 07:25
weltschmerz: 網起來 都給我網起來35F 10/30 07:36
stloqa: 一堆垃圾人渣 犯了罪 過幾年假釋出獄 在外面趴趴走36F 10/30 07:37
Housetobe: 可教化 不然就無罪 小英政績+137F 10/30 07:56
dsce: 台灣治安本來就不好呀38F 10/30 07:58
dsce: 隨便台賓士車都有強大槍枝
dsce: 要治安好,就是各地設置高清晰監視器
dsce: 全民虹膜和指紋建檔
monkeydog119: 四年多來廢死聯盟已經勝利了,謝謝蔡英文還有四年,42F 10/30 08:32
monkeydog119: 謝謝司改會,人民自求多福
jstar100: 洨英德政44F 10/30 08:41
flyqoo: 小鷹說空話 你認真45F 10/30 09:50
flyqoo: 社會安全網根本不存在,沒有預防犯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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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10-30 07:21:47 (台灣)
  10-30 07:21 TW
不就司法沒用……
2樓 時間: 2020-10-30 07:26:30 (台灣)
  10-30 07:26 TW
···
人家台北都直接分屍更恐怖..........
3樓 時間: 2020-10-30 07:36:30 (台灣)
  10-30 07:36 TW
有阿,等大家都認定政府和司法沒用開始自己攜帶防身武器,社會安全網就形成了,然後政府和法官們就可以回家吃屎了
4樓 時間: 2020-10-30 08:07:05 (台灣)
  10-30 08:07 TW
說個笑話 : 殺人犯也是有人權阿 我們是人權國家 !!
5樓 時間: 2020-10-30 08:33:40 (台灣)
  10-30 08:33 TW
安樂死什麼時候上路++
6樓 時間: 2020-10-30 08:54:53 (台灣)
     (編輯過) TW
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73 條
當場激於義憤而殺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48 條 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 有期徒刑: 一、強制性交者。 二、使人受重傷者。
台灣法條真要判都是死刑,台灣法官該為這些不當判決負全責
7樓 時間: 2020-10-30 09:12:50 (台灣)
  10-30 09:12 TW
樓上那兩條 被某人權監院長說 要注重人權阿 cc 受害者固然可憐 但是加害者人權也是很重要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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