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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透天厝竟被房客「合法」轉賣!屋主傻眼
時間 Tue Apr 14 09:33:32 2020
1.媒體來源:三立新聞
2.記者署名:陳韋帆
3.完整新聞標題:
透天厝竟被房客「合法」轉賣!屋主傻眼痛失「百坪透天厝」
4.完整新聞內文:
房東將百餘坪透天厝出租,7、8個月後房客突然失去聯繫,結果到了店面查看時,竟發現房
客不見了,而店面變成別人的了!地政士全國聯會副執行長蕭琪琳表示,這樣如八點檔的離
譜故事,其實真的就有發生。
客不見了,而店面變成別人的了!地政士全國聯會副執行長蕭琪琳表示,這樣如八點檔的離
譜故事,其實真的就有發生。
蕭琪琳說,該名房東將3層樓百餘坪的透天厝,承租人接觸房東時,雙方聊得很愉快,房東
不疑有他,就放心的出租給他;由於房東將戶籍放在透天厝內,也請求房客協助收信件,房
客相當熱心地說「沒問題交給我來處理!」
不疑有他,就放心的出租給他;由於房東將戶籍放在透天厝內,也請求房客協助收信件,房
客相當熱心地說「沒問題交給我來處理!」
7~8個月後,由於房客失聯,屋主到了透天厝找尋房客時竟發現,竟發現是別人住在裡面,
而新住客竟也拿出權狀,房東驚訝之下,立刻到地政事務所調謄本,才發現屋主竟真的已經
不是自己。
而新住客竟也拿出權狀,房東驚訝之下,立刻到地政事務所調謄本,才發現屋主竟真的已經
不是自己。
房東當下以為自己印鑑證明、權狀、印鑑章遭到盜用,趕緊跑到銀行查看,結果一看之下全
部都在,疑惑又無奈之下,只好到警局報案,告知自己可能遭偽造文件,造成財產損失。
警方受理後一查之下,原來該透天厝遭法院拍賣,仔細追查後才發現,該名房客先行偽造房
東5千萬本票,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法院將本票裁定雙掛號寄到戶籍地,但戶籍地就讓房
客收發信件,所以房東對於此事完全不知情。
由於完全被蒙在鼓裡,房東未在時間內提出抗告,結果房客就順利向法院申請拍賣透天厝,
且在第一拍流標後,直接告知法院願意承受房子,之後用最快速度、隨便的價格透過房仲售
出。
且在第一拍流標後,直接告知法院願意承受房子,之後用最快速度、隨便的價格透過房仲售
出。
為何無法向法院追討房子?蕭琪琳指出,該房子經法院拍賣售出,依現行法令房東要取回房
子相當困難,只能向該名房客追討損失,但該名房客早已消失無蹤。
蕭琪琳說,此類詐騙、偷設定案件,過去多數發生在親屬、親戚,甚至夫妻或小孩之間,所
以很少被公開,不過大家也不用過於擔心,現在內政部地政司有最新的服務「地籍異動即時
通」,可以預防此類詐騙情事發生。
以很少被公開,不過大家也不用過於擔心,現在內政部地政司有最新的服務「地籍異動即時
通」,可以預防此類詐騙情事發生。
該功能只要私人持有的不動產送件到地政事務所時,無論是辦理買賣、設定、贈與、查封、
信託,甚至是拍賣,就會立刻發送簡訊或e-mail給屋主,辦理完畢也會再寄出簡訊通知,
而通常辦理這類事務需要3~4天時間,倘若非本人辦理,屋主即可第一時間察覺異樣。
信託,甚至是拍賣,就會立刻發送簡訊或e-mail給屋主,辦理完畢也會再寄出簡訊通知,
而通常辦理這類事務需要3~4天時間,倘若非本人辦理,屋主即可第一時間察覺異樣。
而倘若是被拿去做銀行貸款,銀行若送件到地政事務所,同樣可以立刻打到地政事務所提醒
自己才是屋主,倘若無法擋下,依然可以立即打到銀行告知,案件就會被擋下來。
「地籍異動即時通」有三個方式可以申請,第一種方式是到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辦,二是用網
路自然人憑證申請,三委託地政士辦理案件時,協助辦理該服務。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668728
透天厝竟被房客「合法」轉賣!屋主傻眼痛失「百坪透天厝」 | 財經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房東將百餘坪透天厝出租,7、8個月後房客突然失去聯繫,結果到了店面查看時,竟發現房客不見了,而店面變成別人的了!地政士全國聯會副執行長蕭琪琳表示,這樣如八點檔的離譜故事,其實真的就有發生。(記者:陳韋帆) ...
房東將百餘坪透天厝出租,7、8個月後房客突然失去聯繫,結果到了店面查看時,竟發現房客不見了,而店面變成別人的了!地政士全國聯會副執行長蕭琪琳表示,這樣如八點檔的離譜故事,其實真的就有發生。(記者:陳韋帆) ...
6.備註:想不到出租房租風險也一堆欸 被房客惡搞就算了 這間直接被賣掉 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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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44.242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bHBlEy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6828015.A.3BC.html
推 : 把"戶籍放在透天厝內,也請求房客協助收信件"上個色吧1F 04/14 09:35
推 : 有點沒看懂,法院明明也有疏失,但不能跟法院求償嗎?2F 04/14 09:35
→ : 遇到白鷺了3F 04/14 09:35
→ : 這根本不是出租的風險 是屋主北七4F 04/14 09:36
推 : 偽造本票法院沒有認出來沒責任嗎?5F 04/14 09:36
推 : 我認為這是公務機關的疏失耶6F 04/14 09:36
→ : 對啊。。。7F 04/14 09:36
推 : 這招跟本沒辦法防阿...8F 04/14 09:36
→ : 國家應該要賠償!9F 04/14 09:36
推 : 這是app業配文嗎10F 04/14 09:37
噓 : 但,之前案例都已經被害無法追討了!11F 04/14 09:37
→ : 要租給別人 保險箱存款都放給房客代管是吧 心臟很大12F 04/14 09:37
→ : 真是扯爆了13F 04/14 09:37
推 : 怎麼可能這樣無法可管?14F 04/14 09:37
→ : 而且偽造的..怎麼可以成為真買賣?15F 04/14 09:37
推 : 這新聞不是時有所聞?到現在還沒修法?16F 04/14 09:37
→ : 所以立委都死人,完全沒想要修法嘍17F 04/14 09:37
→ : 既然是偽造的那買賣當然不能成立啊18F 04/14 09:38
→ : 法院的來文要送達代收要直系親屬 郵差在幹嘛19F 04/14 09:38
推 : 不熟 本票裁定這麼隨便過啊?20F 04/14 09:38
→ : 啊~法院自己裝成善意第三人吧~XD21F 04/14 09:38
→ : 房客租房前哪會知道你戶藉在這,租了之後才決定出這招也22F 04/14 09:38
推 : 又是本票詐房 已經好多案例23F 04/14 09:38
→ : 太狠24F 04/14 09:38
→ : 笑死25F 04/14 09:38
→ : 這什麼怪招26F 04/14 09:38
推 : 主要是本票裁定要廢除27F 04/14 09:38
→ : 真的太壞了28F 04/14 09:39
推 : 偽造的是本票而不是房屋買賣吧29F 04/14 09:39
推 : 國賠ㄚ30F 04/14 09:39
→ : 現在人還能開本票啊?百年前的制度31F 04/14 09:39
推 : APP葉姵文+132F 04/14 09:39
推 : 台灣人就是這樣騙中華民國的呀33F 04/14 09:39
推 : 本票裁定這邊有什麼用?本票裁定是真的???34F 04/14 09:39
→ : 台灣以後極有可能到處都會是這樣 能陶的快點陶35F 04/14 09:40
→ : 現在都快5g了,授信請找銀行徵信,幹本票害死人36F 04/14 09:40
※ 編輯: ks32437 (49.216.44.242 臺灣), 04/14/2020 09:40:26推 : 智障喔37F 04/14 09:40
推 : 太屌啦38F 04/14 09:40
推 : 這國家問題吧?39F 04/14 09:41
噓 : 某樓講反了 國民黨就是這樣竊取台灣的40F 04/14 09:41
→ : 誰說代收要直系親署阿41F 04/14 09:41
推 : 這真的是沒有犯罪成本的方法 案例很多 幾乎無法追討42F 04/14 09:41
推 : 打房高手43F 04/14 09:41
→ : 這招有點屌欸= =44F 04/14 09:41
→ : 相關公文都送戶籍地 阿你戶籍地就是被人住走了 怪誰45F 04/14 09:41
噓 : 無法追討是立法院故意不修法46F 04/14 09:41
推 : 申請法拍不用確認身份嗎?47F 04/14 09:41
→ : 法院也沒有國賠責任 因為法制上 法 官 沒 有 責 任48F 04/14 09:42
→ : 公務機關嚴重疏失49F 04/14 09:42
※ butt1106:轉錄至看板 home-sale 04/14 09:42
噓 : 為什麼不修法呢~?50F 04/14 09:42
推 : 房客太聰明 當學到教訓吧 反正又不缺房51F 04/14 09:42
→ : 詐騙集團用這法律漏洞都幾十年了52F 04/14 09:42
推 : 這招以前就有了....53F 04/14 09:42
推 : 明明就是政府有問題54F 04/14 09:42
噓 : 隨便弄個本票也不查證,有這麼好騙?55F 04/14 09:42
→ : 從我小學聽到我現在小孩跟我那時一樣大56F 04/14 09:42
推 : 這招厲害了57F 04/14 09:43
→ : 太相信別人的下場58F 04/14 09:43
推 : 不對呀偽造本票這邊到底有沒有裁定成功??59F 04/14 09:43
推 : 公文送達不合法吧 租戶不能代收公文60F 04/14 09:43
→ : 法官亂判 誤判 冤判 都 沒 有 賠 償 責 任 61F 04/14 09:43
→ : 這應該視屋主意願原價買回 之後再追討吧62F 04/14 09:43
推 : 早說過本票裁定才是大問題 只修支付命令搞鬼喔!63F 04/14 09:43
推 : 怕64F 04/14 09:43
→ : 反正只要把信件攔下來 法官就跟智障一樣65F 04/14 09:43
→ : 雙掛號不用本人蓋章嗎??66F 04/14 09:43
推 : 5000萬本票不需要本人到場就能認定有效了? 這法律有點鬆67F 04/14 09:43
推 : 完美的詐騙,蔡英文政績+168F 04/14 09:43
→ : 偽造本票<----這是爭議處69F 04/14 09:43
→ : 當時修法就只修1/3 我看立委自己本身就是金光黨吧70F 04/14 09:44
→ : 感覺偽造本票比印假鈔還好賺71F 04/14 09:44
推 : 既然知道疏失為什麼不專案處理72F 04/14 09:44
推 : 應該要改成租戶不能收73F 04/14 09:44
→ : 詐騙成本太低了,刑法也一直跟不上74F 04/14 09:44
→ : 郵差哪有管租戶的75F 04/14 09:45
推 : 本票裁定走非訟程序 本來就不會實質審理==76F 04/14 09:45
推 : 這種善良古意的房東很少見 我都不敢這樣搞XD77F 04/14 09:45
→ : 本票都假的,還裁定屁78F 04/14 09:45
推 : 偽造本票連法院都能騙==79F 04/14 09:45
推 : 偽造本票沒無罪 問題在只能找人賠錢拿不回房80F 04/14 09:45
→ : 銀行讓人拿偽造文件來申請文件 也都沒法律責任81F 04/14 09:45
推 : 其實掛號本來就不能別人收...不用改,只是大家都習慣代82F 04/14 09:45
→ : 收了,郵差也沒那麼多時間跟你核對證件
→ : 收了,郵差也沒那麼多時間跟你核對證件
→ : 這一系列垃圾法律 讓金光黨用了幾十年84F 04/14 09:45
噓 : 漏洞惡法不改~卻搞簡訊mail通知政府卸責~這新聞公開85F 04/14 09:45
→ : 盡到保管責作,還是被詐騙,就是政府失能了86F 04/14 09:45
推 : 本票裁定時法院是怎麼去確認債權雙方身份?87F 04/14 09:46
→ : 操作手法啦88F 04/14 09:46
噓 : 官: 哼!反正又不是我的房子89F 04/14 09:46
推 : 這個已經發生很多次了90F 04/14 09:46
→ : 你不出席就放棄權利阿 笑死91F 04/14 09:46
推 : 這招其實好多年了,而且每年都會看到這種新聞92F 04/14 09:46
→ : 但這其實不太算是屋主的問題,是制度的問題
→ : 但這其實不太算是屋主的問題,是制度的問題
推 : 明明就是公家機關的問題 幹哩94F 04/14 09:46
推 : 支付命令這個不是已經修法改掉了??95F 04/14 09:46
推 : 難道立委們是詐騙集團的頭領嗎?96F 04/14 09:46
→ : 法官就智障阿 從來不會想到沒出席是因為信件被人攔下來97F 04/14 09:46
→ : 鑽法律漏洞 很可怕98F 04/14 09:46
→ : 這就是蠢... 超過1000種方法可以騙到你錢99F 04/14 09:47
→ : 為什麼可以這麼久都不修法100F 04/14 09:47
推 : 戶籍跟印章給房客保管? 要不要把房子送他算了?101F 04/14 09:47
推 : 別對大陸法系有任何期待102F 04/14 09:47
→ : 雖然屋主戶籍在這間屋子,問題是這房子要法拍前會有確認103F 04/14 09:47
推 : 還不是想逃稅 才把戶籍放在那邊104F 04/14 09:47
→ : 因為法官想不到有人會智障到連戶籍地都可以給別人105F 04/14 09:48
→ : 兩造雙方的身分,法院怎麼去認定?106F 04/14 09:48
推 : 溫107F 04/14 09:48
→ : 不修法 謝謝!108F 04/14 09:48
→ : 偽造本身不就是犯法?109F 04/14 09:48
推 : 可憐哪110F 04/14 09:49
→ : 這房東除了自己沒住在這個戶籍地這問題外,其他文件印章111F 04/14 09:49
推 : 本票裁定應該傳喚雙方認證才能成立才對112F 04/14 09:49
推 : 內情不單純,有這麼容易就闖過這麼多關? 騙過這麼多人?113F 04/14 09:49
→ : 公文書不送戶籍還能送哪 派貓頭鷹通靈送到身邊嗎114F 04/14 09:50
推 : 這幾年前就出過例子,現在還發生115F 04/14 09:50
→ : 都在自己身上,房客偽造各種文件印章法院還給過116F 04/14 09:50
→ : 只採書面審查 就可以讓你家破人亡117F 04/14 09:50
推 : 這樣一看大陸法系真的很垃圾 什麼都要等修法 當事人發現房子118F 04/14 09:50
→ : 拿不回來會不會乾脆縱火燒房子? 政府真的有夠爛
→ : 拿不回來會不會乾脆縱火燒房子? 政府真的有夠爛
推 : 這也太瞎了吧120F 04/14 09:50
推 : 這種案件發生過不止一次了……。121F 04/14 09:50
→ : 沒到場就等於放棄這個超恐怖的122F 04/14 09:51
推 : 那也太強了123F 04/14 09:51
→ : 這房東印鑑都沒被盜用 是偽造本票用他的名才被拍賣124F 04/14 09:51
推 : 重點就是請對方幫收信件。你會讓別人幫收支票嗎?125F 04/14 09:51
→ : 印章本來就隨便刻的,法院哪知道你用什麼印章126F 04/14 09:51
→ : 所有證件都偽造騙過127F 04/14 09:51
推 : 太屌啦 這手128F 04/14 09:52
推 : 垃圾舉證責任啊 本票是偽造的 房東要舉證129F 04/14 09:52
推 : 委造本票這點完全不用查證嗎? 那我今天隨便灑網不就賺爆130F 04/14 09:52
→ : 現在被隔離的留假資料都能找到本人,公文確送不到本131F 04/14 09:52
→ : 人手上?
→ : 人手上?
→ : 房東從頭到尾不知情 =本票是真正 笑死了台灣法律133F 04/14 09:52
推 : 問題是這些文件都是偽造出來,法拍前的各種確認都沒有查到134F 04/14 09:53
推 : 印章再怎麼刻也很難兩顆完全一樣代表都隨便看135F 04/14 09:53
推 : 制度有毛病,我覺得立法委員還不快修法,搞一堆無聊的136F 04/14 09:53
推 : 這漏洞也太大 至少要傳喚屋主本人做確認吧137F 04/14 09:53
→ : 阿傳喚也是寄到戶籍地叫你來阿,不然法院是能通靈召喚138F 04/14 09:53
→ : 現在政府機關的信或公文,都要本人印章才能領139F 04/14 09:53
→ : 做秀!!140F 04/14 09:53
→ : 膩141F 04/14 09:53
→ : 但郵差哪知道那印章是不是本人的...隨便刻一個就行142F 04/14 09:54
→ : 偽造犯法也是騙子抓去關,對屋主沒啥用吧?143F 04/14 09:54
推 : 因為房東不住戶籍地,所以寄任何東西都不會知道,法144F 04/14 09:54
→ : 我偽造一張你的本票拿去裁定直接拍賣你財產很可怕耶145F 04/14 09:54
→ : 這文件有問題,設這麼多查驗關卡不就白做?146F 04/14 09:54
→ : 院哪知道你不住戶籍地147F 04/14 09:54
推 : 賣掉房子的 錢誰拿去了148F 04/14 09:54
推 : 想貪自用住宅的稅率吧149F 04/14 09:54
→ : 台灣就是小人當政 小人玩法 小人辦事 小人拿錢 幾十年都沒變150F 04/14 09:55
→ : 抓得到哪個騙子房客的話就能叫他還錢啊,但抓不到151F 04/14 09:55
→ : 印章這東西也是該廢除,現在技術要刻出一模一樣的印章152F 04/14 09:55
→ : 你可能出個國回來出租的房子就被賣掉了XD153F 04/14 09:55
推 : 真相是實務上 法院不會關心你有沒有收到 只關心送戶籍154F 04/14 09:55
推 : 有傳喚屋主 但本人就是不知情 法院以為故意不到庭才拍賣155F 04/14 09:55
→ : 根本不難,雷射雕刻就可以辦到156F 04/14 09:55
→ : =合法送達 笑死了 台灣法律157F 04/14 09:55
推 : 公務機關的錯還推給被害者158F 04/14 09:56
推 : 這個漏洞行之有年了159F 04/14 09:56
推 : 結論 戶籍不要亂放160F 04/14 09:56
→ : 戶籍地不能亂放161F 04/14 09:56
推 : 偽造本票的效力有這麼高喔?162F 04/14 09:56
→ : 去地政可以調房產所有人的資料,隨便看163F 04/14 09:56
→ : 更何況很多時候隨便刻印章就好根本沒查驗是否同一個164F 04/14 09:56
→ : 法院也不會關心票是不是真的 因為當事人沒舉證 就當真165F 04/14 09:57
→ : 本票是只要姓名就能連結到本人嗎? 還要其他資料吧?166F 04/14 09:57
推 : 87 文件比人重要 代表處理方式過時了167F 04/14 09:57
推 : 印鑑也很有可能是真的房東給的,不然怎麼請房客代收?168F 04/14 09:57
推 : 本票本來是要讓債主可以快速執行債權,但從實務上來看169F 04/14 09:57
→ : 偽造本票,法院沒查清,就法院的鍋啊170F 04/14 09:57
推 : 房東也有責任,去問看看他的戶籍為什麼要掛在那間房子就知道171F 04/14 09:58
→ : ,一堆詐騙強迫都是使用本票,立委或金管會應該對此事172F 04/14 09:58
→ : 有所討論與提出解決方案
→ : 有所討論與提出解決方案
推 : 印章真的是全世界最不安全的驗證機制174F 04/14 09:58
→ : 可是這個拍賣怎麼確定剛好要賣那個不動產175F 04/14 09:58
推 : 至少要找到本人確認本票吧哪有信沒收到視同放棄的道理176F 04/14 09:58
推 : 戶籍掛自己房子正常啊 想省稅金吧177F 04/14 09:58
→ : 新聞是寫房東印鑑在銀行,沒有在房客身上178F 04/14 09:58
→ : 收掛號根本不用真正的印鑑啊 郵差是會檢查逆?179F 04/14 09:58
推 : 嘿嘿 現在的制度 法 院 沒 有 責 任180F 04/14 09:59
噓 : 所托非人怪制度?181F 04/14 09:59
→ : 代收掛號隨便有印章就好,根本沒印鑑問題182F 04/14 09:59
推 : 太扯了吧 這一定要修法!183F 04/14 10:00
推 : 這制度本來就有大漏洞184F 04/14 10:00
→ : 文組邏輯185F 04/14 10:00
推 : 屋主耍笨怪誰啊,怪自己吧。186F 04/14 10:00
噓 : 三小垃圾制度,唉,真的不能太信任人187F 04/14 10:00
推 : 找到這種房東很難吧,這房客也要有詐騙經驗不是嗎188F 04/14 10:00
推 : 這手法還蠻專業的 自己本票裁定再裝本人收掛號189F 04/14 10:00
推 : 郵差不會對身分阿 一堆信要處理 有人收就好190F 04/14 10:00
→ : 這個只能房東去打國賠官司試試看,我猜沒啥好結果191F 04/14 10:00
推 : 屁啦 這樣偽造本票導致的後果還能合法ㄛ192F 04/14 10:00
→ : 關鍵在本票強制執行上有很大問題193F 04/14 10:00
推 : 本票這種東西早該廢一廢了194F 04/14 10:00
推 : 如果本票是真的?債務人都跑路了還找人確認?195F 04/14 10:01
推 : 重點是房東傻傻地把重要資料都給房客拿去196F 04/14 10:01
推 : 這肯定合法啊 因為出包的就是法院 這不是第一起了啦197F 04/14 10:01
→ : 偽造的東西都不用查的喔198F 04/14 10:01
→ : 每幾年就會有房子被房客騙去的新聞 目前法律就是有個洞199F 04/14 10:01
推 : 哇靠太誇張了吧200F 04/14 10:02
噓 : 偽造本票最後卻合法?201F 04/14 10:02
→ : 真的好扯....202F 04/14 10:02
→ : 本票這東西也太隨便了吧203F 04/14 10:02
推 : 屋主把黃金放在出租屋內的概念204F 04/14 10:03
→ : 台灣詐騙犯罪成本很低的,這案件都確認是詐騙了,被害205F 04/14 10:03
→ : 房子肯定是拿不回來了 因為新屋主也是不知情的人206F 04/14 10:03
→ : 人毫無保障。207F 04/14 10:03
推 : 法院都沒問題,蒸棒208F 04/14 10:03
推 : 現行法院對本票是形式審查,格式符合即通知債務人,無異議209F 04/14 10:03
→ : 沒合法 那人還是有罪 就是只能討錢 不能討房子 有漏洞210F 04/14 10:03
→ : 即生效211F 04/14 10:03
推 : 房客真的垃圾耶212F 04/14 10:04
噓 : 至少本票先限額200萬吧,200萬以上提擔保金,綠委混吃等死213F 04/14 10:04
推 : 其實是可以告法院 只是你覺得承審法官會幫你還是法院?214F 04/14 10:04
推 : 可怕的是政府完全沒想要修法 這發生不知道多少次了215F 04/14 10:04
推 : 廢除本票法界本來就有這聲浪216F 04/14 10:04
噓 : 偽造本票當然是偽造人的問題 怎麼是法院負責217F 04/14 10:05
推 : 買房還是自己住吧218F 04/14 10:05
推 : google戶籍 詐騙 就很多新聞了219F 04/14 10:05
噓 : 偽造本票220F 04/14 10:06
→ : 法院也只是依照規定做事而已 搞法院怎麼可能告的成221F 04/14 10:06
推 : 狗屁沒法防 就房東自己太白痴222F 04/14 10:06
→ : 上個月台中是不是也有一起?223F 04/14 10:06
→ : 本票的性質已偏離原本用意太多,現在每年惡意本票持票224F 04/14 10:06
→ : 人詐欺恐嚇脅迫使用本票刑案有幾千件
→ : 人詐欺恐嚇脅迫使用本票刑案有幾千件
→ : 2018年的時候就有被提過要修法,結果還是被擋下來226F 04/14 10:06
推 : 本票這東西是該檢討,以前就有用偽造本票做強制執行的玩法227F 04/14 10:07
推 : 笑死 偽造變合法228F 04/14 10:07
→ : 有房屋的乾脆都先把房屋抵押貸款買股票去229F 04/14 10:07
推 : 偽造一張你的本票把你抓走幫你收信很快你的財產就沒了X230F 04/14 10:07
推 : 偽造本票怎麼過的= =231F 04/14 10:07
推 : 公務機關好棒棒232F 04/14 10:08
噓 : 土地所有權這麼容易轉手?這樣誰敢租房子233F 04/14 10:08
推 : 垃圾房客傻房東234F 04/14 10:08
→ : 本票這個東西真的太奇怪一堆人會被害死235F 04/14 10:08
→ : 依照法院邏輯,偽造本票他不管,他認為是民事糾紛……236F 04/14 10:08
推 : 這明顯就公家機關的疏失啊!居然讓被害人自己承擔= =237F 04/14 10:09
推 : 要不回來就只是要保護善意第三人 只是究竟誰是第三人238F 04/14 10:09
推 : 挖操..有點太猛..239F 04/14 10:09
→ : 勒嘻嘻240F 04/14 10:09
推 : 偽造本票也要通知到你本人來 才有辦法證明真偽啊...241F 04/14 10:09
詐騙集團濫用的「本票」是什麼?簽了不付錢會怎樣?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竹聯幫份子從富二代學生身上,撈了超過400萬元,許多被害學生的家長遭楊嫌登門暴力討債,以本票要脅,因唯恐子女惹上官司,家長們忍氣吞聲地付錢。在本案例中,楊東潤手中握有本票,才得以要脅家長。但「本票」到底是什麼東西呢?效力又是什麼? 標籤: 票據法, 本票, 地下錢莊, 保管條, 竹聯幫, 詐騙集團, ...
竹聯幫份子從富二代學生身上,撈了超過400萬元,許多被害學生的家長遭楊嫌登門暴力討債,以本票要脅,因唯恐子女惹上官司,家長們忍氣吞聲地付錢。在本案例中,楊東潤手中握有本票,才得以要脅家長。但「本票」到底是什麼東西呢?效力又是什麼? 標籤: 票據法, 本票, 地下錢莊, 保管條, 竹聯幫, 詐騙集團, ...
→ : 戶籍也該檢討吧,除非去變更通訊地址不然政府唯一能找243F 04/14 10:09
→ : 到人的手段就是戶籍地址,偏偏台灣有各種理由亂掛戶籍
→ : 到人的手段就是戶籍地址,偏偏台灣有各種理由亂掛戶籍
→ : 然後現在的流程就是一直寄信到你戶籍地叫你來245F 04/14 10:09
推 : 所以不要把戶籍設在出租的房子上,危險246F 04/14 10:09
→ : 有房子的都不能去旅遊可能回來就有人幫你賣掉了XD247F 04/14 10:09
→ : 然後房客直接幫你攔截信件 你就gg了248F 04/14 10:10
推 : 制度不完整下的受害者就是活該?吞下去?司法有疏失也249F 04/14 10:10
→ : 是理所當然,不必負責?
→ : 是理所當然,不必負責?
→ : 省自住的房屋稅金,結果損失更大251F 04/14 10:10
→ : 從法律觀點 保護的不是偽票而是得到房產的第三人啦252F 04/14 10:10
推 : 實用253F 04/14 10:10
推 : 高調254F 04/14 10:10
推 : 法院本來就沒必要幫你查,法盲一堆255F 04/14 10:10
→ : 文組法律就是個笑話256F 04/14 10:10
推 : 這我需要257F 04/14 10:11
推 : 這個當然要告國家賠償,交易自始不成立,不然真虧成馬258F 04/14 10:11
→ : 上面一個法盲笑人法盲259F 04/14 10:11
噓 : 自己戶籍地亂設不用負責?260F 04/14 10:11
推 : 這很久了...261F 04/14 10:11
推 : 反正政府就擺爛 我寄信通知你囉!!!!! 不來你的事262F 04/14 10:11
推 : 本票就是偽造的 怎麼還合法專賣 法院都是智障?263F 04/14 10:11
推 : 該不會為了便宜的自用住宅稅率,所以屋主不住這也把戶籍留264F 04/14 10:11
→ : 在這吧=.=
→ : 在這吧=.=
推 : 制度不完整的責任不是法院啊 是你各位選出的立委啊266F 04/14 10:12
推 : N年前的手法267F 04/14 10:12
推 : 一定不是騙到法律人的房子268F 04/14 10:12
推 : 這個就算你是自住的也能搞掉攔截信件確認人不在就好了269F 04/14 10:12
推 : 法院不辨真偽沒責任 地政機關不辨真偽要被告 XDDDDDDD270F 04/14 10:12
推 : 這就是因為立委擺爛十幾年都不修改啊271F 04/14 10:12
→ : 不是 他用偽造的東西過關 政府不用負責嗎272F 04/14 10:12
→ : 只能說屋主太87分273F 04/14 10:12
推 : 屋主也可能在海外工作經商,不見得是為了稅放戶籍地出租274F 04/14 10:13
噓 : 原來政府的司法改革是改成這樣275F 04/14 10:13
→ : 這樣壞人只要先逼獨居老人先簽本票然後幹掉該人後續就276F 04/14 10:13
推 : 如果黃國昌在 他會罵死法務部 但既然大家執意要藍綠多數277F 04/14 10:13
→ : 那就這樣吧
→ : 那就這樣吧
推 : 這關司法改革啥事279F 04/14 10:13
→ : 司法改革要確認本票真偽?各位怎麼確認啊?280F 04/14 10:14
→ : 可以合法取得該屋主權了,因為一定傳喚不到本人的啊281F 04/14 10:14
→ : 主要就是要留意:相關公文都送戶籍地,這個太關鍵282F 04/14 10:14
推 : 用偽造的東西去騙法院,法院也沒審查,最後直接拍賣,這樣283F 04/14 10:14
推 : 跟黃國昌有屁關係 這事情在黃國昌任內就發生過了 他有改?284F 04/14 10:14
→ : 等等 仔細看 這個裡面全合法耶 看樣子這招可以學起來285F 04/14 10:14
→ : 本票制度的缺失呀,雖然偽造但沒證據。286F 04/14 10:14
→ : 沒疏失?287F 04/14 10:14
推 : 這轉賣的房客還真聰明288F 04/14 10:14
→ : 法院要怎麼在形式審查本票的時候看出來它是偽造的 通289F 04/14 10:14
→ : 靈喔
→ : 靈喔
→ : 根本不用逼簽,只要能做到代收法院信件就可以拿走房產291F 04/14 10:14
→ : 有時即便你跟公務機關說送通訊地址,不理你照送戶籍地的一292F 04/14 10:14
推 : 法院:和我沒關係喔293F 04/14 10:14
噓 : 好荒謬唷,掛號法院文件隨便一個人都可以拿?294F 04/14 10:14
→ : 這個頂多是本票的問題 其他都一切合法295F 04/14 10:14
→ : 更別提房東自己的戶籍跟重要通知都是在房客那邊296F 04/14 10:14
噓 : 政府不作為講得好像人要多聰明一樣297F 04/14 10:14
推 : 自己設的戶籍自己承擔,要不然以後每個人都說沒收到公文就298F 04/14 10:15
→ : 按這三腳貓文筆 很像台畜搞得似是而非彩排文299F 04/14 10:15
→ : 好300F 04/14 10:15
→ : 不是掛號拉 是雙掛號301F 04/14 10:15
→ : 照這樣邏輯根本不用抓詐騙302F 04/14 10:15
→ : 掛號文件當然隨便一個人都可以拿 ....你是沒收過掛號喔?303F 04/14 10:15
→ : 權狀什麼都沒有也能透過房仲賣,笑死304F 04/14 10:15
推 : 法院:你們是法盲 干我p4305F 04/14 10:15
→ : 第一招本票那邊就有問題了,政府還想推?306F 04/14 10:15
推 : 審查本票真的有夠好笑,怎麼審查阿307F 04/14 10:16
推 : 印章本來就是很好笑的東西 誰會知道這是不是你本人刻的308F 04/14 10:16
噓 : 法匠出來囉309F 04/14 10:16
→ : 甚至要刻出一模一樣根本不難310F 04/14 10:16
→ : 以後本票都用人臉辨識好補好啊 各位聰明人311F 04/14 10:16
→ : 郵差最好有辦法去幫你對印章是不是本人...312F 04/14 10:16
→ : 本票這東西太容易偽造又有強力執行效果,這應該要檢討313F 04/14 10:16
推 : 這真的就厲害了.....扯翻314F 04/14 10:17
推 : 收信也沒對照證件正本呀,隨便一個路人都能幫你收315F 04/14 10:17
→ : 房屋權狀在房主手上,房屋交易是怎辦成的?316F 04/14 10:17
→ : 這個案例只要能做到信件代收就能把房產用法院命令轉賣317F 04/14 10:17
推 : 法院認證偽造本票318F 04/14 10:18
推 : 蛤 偽造本票 法院沒認出這是疏失吧319F 04/14 10:18
→ : 轉賣的根據就是一張偽造的本票,連房屋權狀都不用320F 04/14 10:18
推 : 我怎麼記得幾年前有長輩訊息警告過這種手法321F 04/14 10:18
推 : 本票裁定瑕疵太多了 一張紙就可以說你欠他錢322F 04/14 10:18
→ : 代收一堆都是不合法的合法送達阿323F 04/14 10:18
推 : 阿不就業配文而已324F 04/14 10:18
→ : 跟法院認證此人可教化差不多325F 04/14 10:18
推 : 屋主就算不同意房客收信 房客自己攔信不就一樣能成功326F 04/14 10:19
→ : 好惹現在上新聞惹有心人都用這個漏洞搶房子吧327F 04/14 10:19
推 : 樓上 這老手法了 也不是第一次上新聞了...328F 04/14 10:20
推 : 房東要自保戶籍地不能設在租戶329F 04/14 10:20
→ : 權狀只是一張紙330F 04/14 10:20
推 : 為什麼還不廢本票這種垃圾東西,這不就地下錢莊用來脅331F 04/14 10:20
→ : 迫的?
→ : 迫的?
→ : 只能說房東第一課就是要防止房子被這樣騙走....333F 04/14 10:20
推 : 國外到底有沒本票這東西?方便但其實蠻瞎的應該修法334F 04/14 10:21
推 : 新聞一出,本票詐欺要開始層出不窮了,因為法院根本不管你335F 04/14 10:21
→ : ,只要提出對方就欠你錢
→ : ,只要提出對方就欠你錢
→ : 效力太大337F 04/14 10:21
推 : 用本票裁定申請拍賣房子 然後通知又被詐騙代收338F 04/14 10:21
→ : 不是第一次就更好笑了 漏洞都不用補的339F 04/14 10:21
→ : 認證方式應該要修340F 04/14 10:21
推 : 所以這是拐賣別人房產的教學文嗎?341F 04/14 10:21
推 : 這種雙掛號的,郵差按的門鈴沒回應就是要你親自去郵局領拉342F 04/14 10:21
推 : 看半天原來是宣傳343F 04/14 10:21
推 : 這樣都可以蒙混過關,法院是都不用查證?344F 04/14 10:22
推 : 什麼東西都國賠 民眾投出不修法的立委 我可不可以請求國賠345F 04/14 10:22
→ : 還路人代領哩346F 04/14 10:22
推 : 靠背!!!347F 04/14 10:22
噓 : 少在那邊再給承租者壓力348F 04/14 10:22
→ : 土地上面沒建物呢? 也適用拐賣手法嗎?349F 04/14 10:22
→ : 無殼蝸牛或是窮忙租客逆轉為人生勝利組的福音ㄇ350F 04/14 10:22
推 : 結論是拿不回來?351F 04/14 10:22
推 : 鬼島法院:千錯萬錯都不是法律人的錯352F 04/14 10:22
→ : 不查證銀行自己抗囉353F 04/14 10:23
→ : 拿不回來啊 房子都賣給無辜的第三人了356F 04/14 10:23
推 : 家裡收掛號都嘛隨便一顆印章就可以蓋了357F 04/14 10:23
→ : 你總不可能叫新屋主吞這個吧358F 04/14 10:23
→ : 不是有沒有建物的問題,是你戶籍的問題,你沒建物可以設,359F 04/14 10:23
→ : 都會統一放在公所或戶政那邊
→ : 都會統一放在公所或戶政那邊
推 : 國賠也賠不了 房東超慘361F 04/14 10:23
推 : 偽造本票哪是發票人負舉證責任= =362F 04/14 10:24
推 : 一直覺得都什麼時代了 送達都不能做穩定妥當一點363F 04/14 10:24
→ : 留言在那邊誤導364F 04/14 10:24
噓 : 唬爛喔365F 04/14 10:24
推 : 房東要記得 戶籍不要設在租屋處366F 04/14 10:24
推 : 關鍵在於他偽造房東本票讓房東背債吧367F 04/14 10:24
→ : 主要是本票裁定房東沒抗告,因為根本不知道這件事368F 04/14 10:25
→ : 因為"送達"的條件也是法律規定的吧369F 04/14 10:25
→ : 本票就是個早該廢除的東西......370F 04/14 10:26
推 : 學到了 感恩371F 04/14 10:26
推 : 真的好笑房東住國外 台灣沒人不就死定了372F 04/14 10:26
噓 : 偷房子還好 聽過偷國家的373F 04/14 10:26
→ : 本票法院不會看真假 只會通知ww374F 04/14 10:26
推 : 送達這件事沒啥好爭議,官方找人本來就是用戶籍地為主375F 04/14 10:26
推 : 戶籍不是最大問題 問題是本票偽造376F 04/14 10:27
推 : 本票的偽造文書怎麼罰(?)377F 04/14 10:27
推 : 這個有點自己蠢378F 04/14 10:27
→ : 本票裁定是形式審查 不會管是否偽造379F 04/14 10:27
→ : 問題在要求拍賣房子的證據是一張容易偽造的本票380F 04/14 10:27
推 : 所以現在只要偽造本票 如果你沒抗告 本票就會生效了是嗎?381F 04/14 10:27
→ : 3/9號的文,難怪完全依樣....382F 04/14 10:28
噓 : 唬爛文還一堆人信 這故事看過好多次 内容都ㄧ樣 金額也383F 04/14 10:28
→ : 常年住國外收不到信的 認賠?384F 04/14 10:28
→ : ㄧ樣 但是房屋地點屋型都不同385F 04/14 10:28
推 : 之前很多的的簡易判決的詐欺 很可怕386F 04/14 10:28
噓 : 所以現在騙過法院這麼簡單?法官吃屎長大?387F 04/14 10:28
推 : 是阿 沒出庭就直接假本票生效388F 04/14 10:28
→ : 那這樣也太危險了吧 隨便偽造很多張本票 只要有一張沒抗389F 04/14 10:29
推 : 不唬爛阿 反正合法送達 你不出庭就你家的事390F 04/14 10:29
推 : 戶籍遷入很多房東都不給 主要是怕房客亂搞391F 04/14 10:29
推 : 大概沒辦法索討了,房東虧大了。392F 04/14 10:29
→ : 告 那不就賺了 ?393F 04/14 10:29
噓 : 偽造的能過 國家不用賠嗎394F 04/14 10:29
推 : 住國外2年以上 自辦/被強制遷出戶籍 但一般會留聯絡資料395F 04/14 10:29
推 : 最好戶籍不是問題啦(茶),今天本票只裁定比較快,換其他偽396F 04/14 10:29
推 : 這應該可以國賠吧397F 04/14 10:30
→ : 造債務,你收不到法院通知,只是晚一點被執行而已398F 04/14 10:30
推 : 惡法不修,藍綠都是垃圾399F 04/14 10:30
推 : 都民國幾年還在戶籍找人,拜託政府新增一下手機很困400F 04/14 10:30
→ : 難嗎,現在都已經進步到5g了還在送公文= =
→ : 難嗎,現在都已經進步到5g了還在送公文= =
推 : 以前更爽...用支付命令就好連本票都不用402F 04/14 10:30
推 : 本票裁定》通知被攔〉取得確證》法拍〉通知被攔》賣掉403F 04/14 10:30
推 : 鬼島的玩法就是不一樣 藍綠永遠不會修404F 04/14 10:31
→ : 繼續吵口罩
→ : 繼續吵口罩
推 : 可以修法讓法官誤判負責任嗎?406F 04/14 10:31
噓 : 這問題是房東把戶籍放在出租處 8成想躲非自用 持有人戶籍407F 04/14 10:32
推 : 下篇文章有解釋,只要有人去申請本票,格式都對法院就寄到408F 04/14 10:32
推 : 有類似的電影題材嗎? 我想導這題材409F 04/14 10:32
→ : 戶籍地通知,抗告期間內,你沒反抗就當作你默認有這債務,410F 04/14 10:32
→ : 設在出租處本來就危險 不會設其他非持有人的啊…411F 04/14 10:32
→ : 靠背,根本超容易揹債,只要人家知道你不住戶籍地,就能讓412F 04/14 10:32
噓 : 這篇唬爛,只有代書一個講,沒有法院判決也沒案件日期 業413F 04/14 10:32
→ : 你破產414F 04/14 10:32
→ : 業配文415F 04/14 10:32
推 : 4g都可以定位找人了,法院還在送公文,廢到笑416F 04/14 10:32
→ : 屋主是一個天大的好人417F 04/14 10:33
→ : 這種案例不只一次了啦418F 04/14 10:33
噓 : APP業配文419F 04/14 10:33
→ : 支命還是要附上欠款事實供法院裁定 本票不用420F 04/14 10:34
推 : 想問這房租有繳稅嗎421F 04/14 10:34
→ : 偽造本票法院判過關,應該國賠422F 04/14 10:35
推 : 立委不修法,開洞給白鷺,慘的是人民423F 04/14 10:35
噓 : 鄉民ㄧ堆白痴讓我笑死! 戶籍地不算合法送達的話,以後424F 04/14 10:35
→ : 欠錢只要躲起來,債權人就都不能討不能強制執行! 因噎
→ : 欠錢只要躲起來,債權人就都不能討不能強制執行! 因噎
推 : 為何房東自己只是出租房子然後不能把戶籍地放在那邊?問426F 04/14 10:35
→ : 廢食有聽過嗎? ㄧ群智障! 況且這故事根本假的!427F 04/14 10:35
→ : 題的重點是法院根本沒分辨出偽造本票才是起因吧?428F 04/14 10:35
推 : 真狂429F 04/14 10:36
→ : 可能要哪天立委的房子被弄不見才會想到要修法!430F 04/14 10:36
推 : 居然拿他沒辦法431F 04/14 10:36
推 : 屋主為什麼要把文件都放在房客那...?432F 04/14 10:36
噓 : 台灣法官就是低能433F 04/14 10:37
噓 : 低能法規 這種拍賣應該都要留資料434F 04/14 10:37
→ : 這跟支付命令詐騙是同一招式435F 04/14 10:37
推 : 支命好處是只要付500裁判費沒異議就可確認高額債權436F 04/14 10:38
推 : 偽造 www , 還給過437F 04/14 10:38
推 : 本票的真偽本來就是當事人要自己抗辯438F 04/14 10:38
推 : 笑死 原來國家機器最大的限度就只能寄戶籍地439F 04/14 10:38
→ : 不忍噓,但這真的是屋主自已低能呀440F 04/14 10:38
→ : 當事人沒出面要怎麼分辨出偽造本票? 不寄信要怎麼通知當事人441F 04/14 10:38
推 : 一堆說戶籍亂設的知道有很多人戶籍在老家,老家都沒人的嗎?443F 04/14 10:39
推 : 神奇444F 04/14 10:39
推 : @new122581 可以去看馬克華柏格的不勞而禍445F 04/14 10:39
推 : 有這麼簡單? 房東從頭到尾不知情就被賣 也太爛?446F 04/14 10:39
→ : 無殼蝸牛 又沒房子放戶籍的 不就任人合法送達447F 04/14 10:39
推 : 經常有新聞好嗎 還在業配文不食人間煙火448F 04/14 10:40
→ : 為什麼你們這麼聰明不去當立法委員449F 04/14 10:40
→ : 裡面就有利用公證人做假文件賣掉他人房產450F 04/14 10:40
→ : 而且法院文書沒人收只要寄存派出所就算合法送達了451F 04/14 10:40
→ : 更多例子是屋主根本在國外,房子出租被人用這招搞掉452F 04/14 10:40
推 : 結論就是法律是笑話453F 04/14 10:40
推 : 2020還在寄信 低能兒法律 ?454F 04/14 10:40
推 : 這不是合法好嗎?455F 04/14 10:41
推 : 立委什麼時候要修法??456F 04/14 10:41
→ : 都當房東了 怎麼會是無殼蝸牛 戶籍地又不用一定要是自己持457F 04/14 10:41
→ : 有的房子
→ : 有的房子
推 : 通知信全被攔截跟我親戚鄉下土地被都更收信沒在看一樣459F 04/14 10:41
推 : 笑死 在講合法送達的問題 又不是單指房東460F 04/14 10:41
推 : 高手461F 04/14 10:42
→ : 偽造的東西法院還認證,不用負責嗎462F 04/14 10:42
推 : 偽造本票就明顯的疏失了啊463F 04/14 10:42
→ : 應該修法要透過警政找到本人464F 04/14 10:42
噓 : 柯蟑黨可以提修法阿 整天怪藍綠 柯蟑黨也一樣不關心465F 04/14 10:42
推 : 偽造5000萬本票 還能執行成功XD466F 04/14 10:43
→ : 找人頭偽造 法院只能說你去告偽造本票的人467F 04/14 10:43
推 : 這個洞很久了還不弄喔468F 04/14 10:43
推 : 立委就忙著作秀469F 04/14 10:44
→ : 如果找不到本人就不執行 我看天天都一堆人跳票470F 04/14 10:44
→ : 像很多屋主是在國外,你寄雙掛號也是房客收到471F 04/14 10:44
推 : 假本票騙過法院 跟假鈔騙過銀行一樣 不用賠喔472F 04/14 10:44
→ : 送達根本沒問題 問題是法院怎麼這麼好騙
→ : 送達根本沒問題 問題是法院怎麼這麼好騙
推 : 重點是5000假本票被認定成真的474F 04/14 10:45
→ : 本票只是張紙 跟鈔票不一樣 本票的效力在發票人 所以你要出475F 04/14 10:45
推 : 法院連偽造本票都查不出來?476F 04/14 10:45
→ : 來講477F 04/14 10:45
→ : 扯,這樣離譜的事情,政府還在睡嗎?478F 04/14 10:45
推 : 明顯是法院失職479F 04/14 10:46
推 : 就算是傳喚本人到場,也是寄信到戶籍地,問說本人不到480F 04/14 10:46
推 : 只有一個疑問 如果連戶籍地都偽造 那怎辦?481F 04/14 10:46
→ : 怎麼可以賣,以法院角度,欠債人永遠不出席,難道永遠482F 04/14 10:46
→ : 不能法拍?稍微想一下好嗎
→ : 不能法拍?稍微想一下好嗎
推 : 本票你隨便一個人都弄得到齁 又不是鈔票國家印的有防偽..484F 04/14 10:47
推 : 類似新聞看過超多次485F 04/14 10:47
推 : 不是查不出來,是沒在查= =你只要去申請,法院就寄信到戶籍486F 04/14 10:47
→ : 地通知他,對方沒期限內抗告,他欠你錢就成立啦!
→ : 地通知他,對方沒期限內抗告,他欠你錢就成立啦!
→ : 現行流程就是法院寄信給你 你人到了再來辯真假488F 04/14 10:47
推 : 蠻扯489F 04/14 10:47
推 : 寄信到戶籍地真的很智障 早該綁定簡訊 跟電子信箱了490F 04/14 10:48
→ : 這也沒很困難
→ : 這也沒很困難
→ : 就跟支付命令同一種招式492F 04/14 10:48
推 : 存證信函詐騙的延伸版嗎493F 04/14 10:48
推 : 好像拍電影494F 04/14 10:48
推 : 房客壞 但房東也傻啊 戶籍為什麼要放在租屋處裡面?495F 04/14 10:48
→ : 沒錯,政府還在用幾十年前方式通知496F 04/14 10:48
推 : 這不算法院疏失???WTF497F 04/14 10:48
推 : 早說了,立委都是廢物,整天作秀498F 04/14 10:49
推 : 該名房客先行偽造房東5千萬本票,向法院申請本票裁499F 04/14 10:49
→ : 定 所以法院是在混喔?你法院疏忽在先的!
→ : 定 所以法院是在混喔?你法院疏忽在先的!
推 : 政府自己要法拍的程序都很嚴謹。民間怎都很靑菜501F 04/14 10:49
推 : 屋主白痴吧.. 戶籍地所有信件代收?502F 04/14 10:50
推 : 這招真是厲害503F 04/14 10:50
推 : 既然本票是偽造 欠錢事實不存在 法拍違法504F 04/14 10:50
推 : 怎麼看都是推那個即時通的政策...真的很會包裝 時間地505F 04/14 10:50
推 : 台灣最美的風景506F 04/14 10:50
→ : 點都沒有 故事超會寫507F 04/14 10:50
→ : 有email和手機年代還在寄戶籍地,結果是房客收到508F 04/14 10:50
推 : 扯509F 04/14 10:50
推 : 像立法院申請國賠啊 立法委員不作為造成人民財產損失510F 04/14 10:50
→ : 應該由買者申請國賠。 法院去追討偽造的人511F 04/14 10:51
→ : 才對
→ : 才對
推 : 很多人不住戶籍地在外工作啊!特別是北漂一族,以後自身戶513F 04/14 10:51
推 : 台灣最美的風景514F 04/14 10:51
→ : 籍地要好好保密,不然老家怎麼被賣掉都不知道515F 04/14 10:51
→ : 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房產是無法取回516F 04/14 10:51
→ : 沒有權狀也能賣????517F 04/14 10:51
噓 : 所以五千萬本票呢 公務人員就是垃圾518F 04/14 10:52
推 : 現行法律就是說你欠錢送達到你不提異議就成立啊!欠錢519F 04/14 10:52
噓 : 法院要怎麼知道是不是偽造?喊眠哦520F 04/14 10:52
→ : 不出面的很多啊!只是有人鑽漏洞521F 04/14 10:52
→ : 本票這東西應該廢除吧.馬的政府連偽造的都看不出來522F 04/14 10:52
噓 : 偽造文書這樣沒辦法?523F 04/14 10:52
推 : 偽造本票騙過法院?524F 04/14 10:52
→ : 憑什麼用本票來判定案件.= =?525F 04/14 10:52
→ : 這裡法拍不會違法的 要能國賠要立委先去修程序法526F 04/14 10:53
推 : 綁架都不用討贖金了 直接出本票把你財產清空527F 04/14 10:53
→ : 是誰申請本票裁定的都會有資料,警察抓不到人?528F 04/14 10:53
→ : 本票應該要修法在簽訂當下有公正第三方認證529F 04/14 10:53
→ : 為了省稅吧,自住稅率跟一般稅率差5倍530F 04/14 10:53
→ : 現在只要格式對用A4紙給電腦印就算有效力531F 04/14 10:54
推 : 偽造本票騙倒法院?532F 04/14 10:54
→ : 省小錢花大錢呀533F 04/14 10:54
→ : 本票看起來是法院用來省事的東西,出問題卻要人民自己承擔534F 04/14 10:54
→ : 第三人是不是善意我也懷疑啦!法拍拿到幾百萬比較賺還535F 04/14 10:54
→ : 是買到市值5000萬房產比較賺
→ : 是買到市值5000萬房產比較賺
噓 : 悲哀,現在的法院連打個電話確認都懶,還司改個屁537F 04/14 10:54
推 : 這招內行538F 04/14 10:54
→ : 為什麼看不出來是"法"有問題 沒法學概念?539F 04/14 10:54
推 : 所以去豪宅當警衛很有可能財富自由嗎540F 04/14 10:55
推 : 這個好厲害一定要推!!!541F 04/14 10:55
→ : 第三人很多不是善意,但你無法舉證啊542F 04/14 10:55
→ : 本票不可能廢除,其實還是滿多人用的543F 04/14 10:55
→ : 除非今天被騙的是高官或法官,一般人的案子通常都找不到544F 04/14 10:55
噓 : 這麼重要的事情,公務機關都不用確認是不是本人?公務員545F 04/14 10:56
推 : 幹這個抓不到喔..?546F 04/14 10:56
→ : 多一個動作就少一個受害人547F 04/14 10:56
推 : 台灣法律就是個笑話548F 04/14 10:56
推 : 公務機關沒在鳥你,沒收到你家的事,這種事每天都在發生549F 04/14 10:57
→ : 持假本票向法院申請裁定這種偽造文書罪警方抓不到人?550F 04/14 10:57
噓 : 法院審理的沒收我是不信拉551F 04/14 10:57
推 : 這房客真天才552F 04/14 10:57
推 : 相關法 儘快改善吧553F 04/14 10:58
→ : 申請裁定當下申請人不用寫自己資料嗎?法院不用確認嗎?554F 04/14 10:58
推 : 有房子出租也不缺房啦!555F 04/14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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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dbangel 說讚!
04-14 10:55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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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r9790:[自己刪除]
2樓 時間: 2020-04-14 11:09:33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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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4-14 11:09 TW
說真的,玩具本票的效力真得太大,你可以想像在文具店買的本票隨便寫寫就有假扣押效力嗎?這個真的應該要有查核機制,尤其台灣這種詐騙天堂,偽造文書幾乎等於微罪
4樓 時間: 2020-04-14 11:27:31 (台灣)
→
04-14 11:27 TW
太危險了,太危險了,看來房租不漲個100倍根本平衡不了這種危機 反正房子租一租就能被法院合法送人,這還不危險嗎 收的人該不會那麼剛好是連震東吧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8樓 時間: 2020-04-14 12:24:49 (台灣)
→
04-14 12:24 TW
這個問題,有法官曾經表示: 民眾應定期去法院公佈欄看公告, 不尊重法院公告或信件,下場淒慘是一定的。
11樓 時間: 2020-04-14 13:25:4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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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3:25 TW
偽造本票一直都是詐騙的一環,尤其很多用在黑道,其實應該從修法解決,本票效力居然比欠條還大真的不合理
12樓 時間: 2020-04-14 13:26:57 (台灣)
→
04-14 13:26 TW
台灣詐騙天堂,根本就應該從根本嚴罰詐騙,而不是出個國啥事沒有,台灣根本沒啥邦交會幫你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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