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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05 10:07:4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lm (唐吉柯德的宿命)
標題 Re: [新聞] 都匯款了還不放人! 死者父曝光「勒贖
時間 Tue May  5 09:47:16 2020




   一般這樣的『虐殺』,在心理層面上其實並沒有『刻意殺人』的意圖跟動機

   通常是因為『好玩』 or 『滿足』。所以如果真的不幸陷入這樣的場景

   請注意一點 千萬不要嘗試去滿足加害者  因為這只會讓它們更開心

   更加大虐待的力度.....

   (簡單的比喻:貓戲弄老鼠....或 小孩子玩弄螞蟻)

   核心的因素在於---無同理心 或說無法感同身受.

  (嚴格來說這本身就是一種精神疾病,日本那個砍腦袋掛在學校門口的傢伙就是)



   真的遇到這種『被虐』的場景怎辦 幾個建議..

     1.冷靜-->無論多痛都拒絕反映 或機械式的反應 千萬不要求饒或順從

     2.要意識到-->無論你多屈服 最後免不了一死 不要有僥倖心態

     3.找到機會就拼命-->通常為了虐待 加害者會不斷的給你求生的可能

                        看著你猶豫 看著你掙扎。這時候 抓到機會就玩命

                        雖然台灣的法律可能會判你判很重 但跟死比起來..你自己選

     4.平常真的要用心學幾個『殺招』護身術 至少你還有玩命一搏的機會.





    其次在台灣這些加害者,並不會被判很重

     1.他的動機並非殺人

     2.他的意圖並非殺人

     3.虐待本身並非殺人

    所以最有可能的是 傷害+過失致死 而非蓄意謀殺...

    (法律人可以反駁或舉案例摟)

    最後萬一加害者之前看過精神科 或哭著說自己後悔 或在家很乖 小時候成績很好

    反正最多蹲幾年就出來笑呵呵了....



    最後 最可怕的是,這些人因為無同理心的關係,對他而言傷害跟虐待人

    是能產生『快感』,所以再犯的機會非常之高...

    反正台灣法官都很佛系,多判幾次 也許可以教化成功吧

    至於受害者? 法官在乎嗎? 不知道...反正也不會爬起來罵人..

    有誰在意嗎?  我也不知道 ...

    阿悶!!  THIS IS TAIWAN....

※ 引述《obdv (真☆母★教右護法)》之銘言:
: TVBS
: 記者 張心 / 攝影 李延智
: 都匯款了還不放人! 死者父曝光「勒贖錄音」
: 遭凌虐影片,在頭七前曝光,最傷心的莫過於死者雙親!張爸爸說,兒子被押走時,突然
: 來電,電話那頭傳來淒厲的哀號聲,嫌犯要求付20萬元,才肯放人,夫妻兩一時半刻,籌
: 不到20萬,加上轉帳金額有上限,於是先匯款3萬元應急,但嫌犯拒絕放人,繼續動粗,
: 張爸爸將對話的過程全部錄音下來,現在只希望檢警,能從影片跟錄音檔,還原真相!
: 一張張跟朋友開心合照,歡唱KTV,看得出張姓死者好人緣,年僅21歲的他,是家中長子
: ,這回被十幾名惡煞,設局活活打死,兇嫌還自拍凌虐影片,這叫家屬,怎能承受。
: 張姓死者父親:「人家傳的是說欠他3千元,就把人打成這樣,我問心而愧,太殘酷了啦
: ,我一直想要救我兒子,可是那時候已經不行了,已經11點多,11點多去,送到醫院去就
: 已經沒有心跳了。」
: 家屬揭發真相,只是為了3千塊,就痛下毒手,兇嫌還跟死者父母,恐嚇取財,現在錄音
: 檔,也首度曝光。 張姓死者父母vs.兇嫌:「阿姨妳跟他通電話,他現在已經殘破不堪了
: 啦,你們不要這樣好不好。」
: 守在電話那頭,他們心急如焚,每一通電話,握得比誰還緊,根本不敢掛,但每聽到兒子
: 的微弱氣息,心臟就像慢了一拍。」
: 張姓死者父母vs.張姓兒子:「媽媽媽媽,你可不可以,跟爸爸籌個,拿個20萬過來好不
: 好。」
: 時間急迫,張爸爸、張媽媽,來不及湊齊20萬,先匯了3萬塊給對方,希望兇嫌手下留情
: ,但電話那頭還是傳來,這個聲音。
: 張姓死者父母vs.兇嫌死者:「把他腿打斷,不要不要,不要不要,XXX,好了好了。」
: 兒子的哀號聲,沒停過,直到宣告死亡那一刻,做父母的除了氣憤,還有痛。
: 張姓死者父親:「(凌虐影片)我是從頭沒有看到尾,只看一節我就不敢看,每天就跑到我
: 兒子房間哭而已啊,他賺錢有時候,都會拿給他媽媽啦,現在兒子很少啦。」
: 父親滿臉無奈,望著手機的凌虐影片,至今仍不敢打開看,也說21歲的兒子,相當多孝順
: ,體貼,原本在物流公司做搬運工一年多,後來跟他一起做工程行,沒想到短短離開兩周
: ,就出事,雖然想痛揭真相,討回公道,但每看到影片跟電話錄音檔,心也跟著痛一次。
: 影片
: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231299124840004
: 新聞連結
: https://tinyurl.com/y8skpv88
: 備註: 為了幾千 還要搬太陽會名號出來嗆  現在+9都這麼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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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運的風車不歇停的轉動..
     拿著執著的長槍
   毅然著催動我心愛的小毛驢
       向那命運的扇葉發動誓死的衝鋒.
     這就是我---唐吉柯德土撥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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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UiCMdwd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643239.A.EA7.html
michaelwu: 幹你娘真的是鬼島= =1F 05/05 09:48
michaelwu: 怎麼一個武漢肺炎過去連司法都變成這樣
ARCHER2234: 反抗反殺的說不定判重刑,柯柯3F 05/05 09:49

  一定重判,因為對方並沒有殺人的意圖,你殺了他是蓄意殺人 不對等 判很大的..

  且當你反抗的時候對方已經『暫停施暴』你沒停手 再加重

  所以要有心理準備...TIT...

StylishTrade: 這樣食人族動機也不是殺人了 XDDD4F 05/05 09:49
ARCHER2234: 法官會說:你幹嘛不逃走5F 05/05 09:49
kid1a2b3c4d: 殺招是三小XDD前面我還很認真看分析6F 05/05 09:50

  人體有幾個地方,只需要很小的力氣 就可造成幾乎 不可逆的傷害.

  有興趣自己找人學 這些可不能在PTT上亂說...

  (踢檔啥的是很沒殺傷力跟效率的作法,我說的不可逆大約是五分鐘不送到醫院

    基本可以直接RIP了)

mirza: 喔那很好,,那就把人交出來,,7F 05/05 09:50
※ 編輯: klm (119.123.1.1 中國), 05/05/2020 09:52:36
StylishTrade: 把你的腿吃掉還幫你止血 這樣就不算殺人了?8F 05/05 09:51
iam0718: 用別人的鮮血教化 也不是第一次了9F 05/05 09:51
oldmove: 這種沒辦法死刑? 台灣法律沒用了10F 05/05 09:51
ARCHER2234: 所以大家記得,別直接殺人,虐死罪反而比較輕11F 05/05 09:51
iam0718: 食人族 如果現實真有屍鬼 大概有屍鬼權促進會吧12F 05/05 09:52
kinghtt: 目前看起來共同殺人頂多主嫌被判死刑,只要沒人認誰當主嫌13F 05/05 09:52
oldmove: 如果是我,就自己私刑正義了,反正你說玩死人不會被判14F 05/05 09:52
StylishTrade: 這比殺人還變態吧 活人生吃?15F 05/05 09:52
Workforme: 我建議通通槍斃 不然就槍斃判案的法官好了16F 05/05 09:52
brabra: 都匯款了是擄人勒贖致死,在台灣是判很重的17F 05/05 09:52
Workforme: 這樣還不死刑你他媽法官也不用當了 沒良知18F 05/05 09:52
oldmove: 那不是每一個人不爽帶幾個小弟到處虐殺別人? 鬼島法律19F 05/05 09:52
kinghtt: 就通通關30年左右,再配合假釋特赦關個十來年就沒事20F 05/05 09:52
ARCHER2234: 會判到三十年嗎,你在說笑話啊21F 05/05 09:53
ARCHER2234: 這種判十幾年就偷笑了
c230: 想知道這樣反殺會判很重是個案還是通案 有證據 有比例嗎?23F 05/05 09:55
NCUking: 反殺光民事就賠到脫褲了 鬼島好棒24F 05/05 09:56
querencia: 三殺招有關鍵字嗎?25F 05/05 09:57
kayak5566: 你說得很對…快去提案加大錄事權力,不該讓錄事僅為攻26F 05/05 09:58
kayak5566: 防仲裁者,應該加入更多他們的好惡
[圖]
 
Dirgo: 心理變態就變態,嗜血嗜虐都丟到精神異常有點母湯.29F 05/05 10:02
querencia: https://reurl.cc/4RdXzK30F 05/05 10:03
querencia: 是我查到的這幾個位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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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5-05 11:18:34 (台灣)
  05-05 11:18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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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的廢物法律  柯黑qoo zooh 賴雞巴柯黑IndF 又通通不改革了呢
2樓 時間: 2020-05-05 12:23:32 (台灣)
  05-05 12:23 TW
申請精神鑑定,裝瘋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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