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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新加坡騎自行車撞死路人 被判坐牢一周
時間 Fri Dec 11 06:57:31 2020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2020-12-10 18:26 聯合報 / 編譯張佑生╱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新加坡騎自行車撞死路人 被判坐牢一周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加坡騎自行車撞死路人 被判坐牢一周
2020-12-10 18:26 聯合報 / 編譯張佑生╱即時報導
新加坡聯合早報10日報導,騎腳踏車撞死在沈氏道過馬路的行人,芬蘭籍男子今早被判坐
牢一周。法官下判時表示,腳踏車撞死人的案例雖然罕見,但是死者並不算是亂過馬路,
腳踏車騎士因此應該坐牢。
牢一周。法官下判時表示,腳踏車撞死人的案例雖然罕見,但是死者並不算是亂過馬路,
腳踏車騎士因此應該坐牢。
被告薩米訥恩(42歲)面對一項疏忽行為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指他騎腳踏車撞死了正在
過馬路的自僱人士趙福耀(53歲)。
根據案情,趙福耀過馬路至路中央時,薩米訥恩沒能及時停車腳踏車,造成趙福耀被撞倒
,腦部嚴重受傷,送院後不治。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只是在騎腳踏車,而且車速並不快,當被告看到死者走到他前方
時,被告已經竭盡所能嘗試停下,請求法官判他罰款6000新元就好。
法官認為,雖然因為腳踏車的性質,騎士通常只會專注與前方,但這並不代表就應該不顧
及其他的交通使用者,尤其是行人。
法官指出,腳踏車騎士撞死人的案例並不多,但是罰款的案例中都是死者負起了部分罪責
,例如亂過馬路。
法官表示,這起案件中死者在事發地點過馬路或許並不明智,但是按照法律,因為50米地
點以內沒有行人過道,死者並不算是亂過馬路,騎士因此應該負起全責坐牢。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812/5082536
6.備註:
鼻屎國比台灣還先進,過失殺人只關7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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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VqgVWBZ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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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的比水桶還重1F 12/11 06:58
→ : 以後會有腳踏車殺手嗎
→ : 以後會有腳踏車殺手嗎
推 : 推樓上3F 12/11 06:58
→ : 隨便多發一篇文就30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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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只要關7天?5F 12/11 07:00
→ : 台灣贏了6F 12/11 07:00
推 : 撞死人和不能發文那件比較嚴重?7F 12/11 07:00
→ : 台灣也有啊 騎腳踏車撞死丟垃圾的阿婆的樣子8F 12/11 07:01
→ : 芬蘭籍男子...Errrrrrrrrr...9F 12/11 07:01
推 : 你敢判人權大國芬蘭人死刑嗎?10F 12/11 07:02
→ : 芬蘭人去中國撞死人看看啊11F 12/11 07:03
推 : 反觀台灣12F 12/11 07:12
推 : 以下開放法盲崩潰13F 12/11 07:17
推 : 腳踏車也能撞死人?14F 12/11 07:19
推 : 反觀PTT板主15F 12/11 07:22
推 : 台灣人權贏了 闖紅燈撞死人還不用關16F 12/11 07:29
推 : 還可以關說竊盜現行犯17F 12/11 07:31
推 : 會被腳踏車撞死的應該自己跌倒也會死掉18F 12/11 07:43
推 : 我還以為是GTA19F 12/11 07:44
推 : 他是騎多快?20F 12/11 07:47
→ : 可以關外國人耶21F 12/11 07:50
→ : 重判一周22F 12/11 07:51
推 : 嘻嘻 撞死人關一週 賤畜4%繼續黑台灣司法23F 12/11 08:01
→ : 繼續反觀台灣法官輕判 賤畜4%動起來
→ : 繼續反觀台灣法官輕判 賤畜4%動起來
推 : 誰叫你不在台灣撞死人25F 12/11 08:02
推 : 重罰一週26F 12/11 08:02
→ : 愛嘴鞭刑的那些人惦惦不說話27F 12/11 08:02
推 : 一週是刑事八 還要看民事怎麼賠28F 12/11 08:10
→ : 台灣連坐牢都不用阿29F 12/11 08:12
推 : 誇張 這台腳踏車是史塔克工業做的喔30F 12/11 08:16
推 : 新加坡價值31F 12/11 08:18
噓 : 人家不是闖紅燈OK?32F 12/11 08:26
→ : 這種過失致死 如果賠得夠多 就拿錢和解吧33F 12/11 08:31
→ : 太輕…?34F 12/11 08:36
→ : 沒有『過失』『殺人』這種說法35F 12/11 08:38
推 : 綠共那位總召撞死人只要賠18萬36F 12/11 08:39
→ : 殺人是『故意』,跟過失是兩碼子事37F 12/11 08:39
→ : 18萬繳公庫,但給家屬要看他和解多少錢38F 12/11 08:45
推 : 過失殺人是殺小啦笑死39F 12/11 08:47
推 : 新加坡只要50米,台灣要100m以內無斑馬線是怎樣40F 12/11 08:47
推 : 過失殺人 哈哈哈哈哈41F 12/11 08:50
推 : 所以6個月已經判很重了,4%仔們不要再黑了42F 12/11 08:52
噓 : 新加坡一堆自行車亂騎43F 12/11 08:56
推 : 到底騎多快有煞車還能撞死人?44F 12/11 09:00
推 : Goood show45F 12/11 09:02
→ : 被撞死行人應該是闖紅燈且未走斑馬線穿越馬路,照過去新46F 12/11 09:04
→ : 加坡的絕對路權,本應免關還拿賠償,誰叫騎士是歪果仁
→ : 加坡的絕對路權,本應免關還拿賠償,誰叫騎士是歪果仁
推 : errrrrrre48F 12/11 09:05
推 : 腳踏車撞死人是騎多快啊49F 12/11 09:06
推 : 摔倒撞到腦子…50F 12/11 09:18
推 : 在台灣單車視同行人51F 12/11 09:22
推 : 好屌.........台灣又贏了52F 12/11 09:23
推 : 台灣闖紅燈撞死人都不會抓去關了53F 12/11 09:25
推 : 摔倒腦部什麼都有可能54F 12/11 09:30
推 : 黑道採購了一批腳踏車55F 12/11 09:34
噓 : 靠杯,被腳踏車撞死的話,應該也是重病那種吧56F 12/11 09:35
推 : 就說行人不算是違規穿越了,還在腦補死者闖紅燈...57F 12/11 09:35
推 : 感覺應該是行人忽然從沒斑馬線的路邊切出來58F 12/11 09:36
→ : 腳踏車煞車不及撞上 跌倒又倒楣撞到頭GG
→ : 腳踏車煞車不及撞上 跌倒又倒楣撞到頭GG
推 : 說好的羨慕新加坡重法呢 撞死人關一週而已 幫QQ60F 12/11 09:41
推 : 腳踏車能撞死人是職業殺手嗎==61F 12/11 09:43
推 : 台灣闖紅燈撞死人可以繼續當議員62F 12/11 09:47
推 : Errrr.....63F 12/11 09:48
推 : 一週呵呵64F 12/11 09:59
噓 : 國中公民沒讀好 沒有「過失」殺人,只有過失致死...殺65F 12/11 10:01
→ : 人是有意的不會有過失
→ : 人是有意的不會有過失
→ : 新加坡不敢對芬蘭公民怎樣 重判一週67F 12/11 10:06
噓 : 台灣就X眼那麼小還笑人鼻屎國 半斤八兩68F 12/11 10:15
→ : 反觀 南部議員闖紅燈撞死人還可以爽領薪水!69F 12/11 10:16
推 : 不愧是芬蘭人70F 12/11 10:23
推 : 腳踏車撞死人 有點厲害71F 12/11 10:34
推 : 新粉崩潰xdddd72F 12/11 10:40
→ : 反觀臺灣野蠻駕駛到處跑到處害人都沒事73F 12/11 10:40
噓 : 鼻屎國不意外74F 12/11 10:44
→ : 新加坡人紙糊的嗎?75F 12/11 10:45
推 : 反觀台灣司法只有垃圾菸粉還在護航76F 12/11 11:30
推 : 單車平路衝刺可以衝到70km/h77F 12/11 12:06
噓 : 台灣殺人無罪略勝一籌78F 12/11 12:31
推 : 嘻嘻 台灣就算闖紅燈撞死人,也只要易科罰金喔79F 12/11 12:32
推 : 來臺灣 闖紅燈撞死人免關 升官發財80F 12/11 12:56
推 : 50米內有人行道超寬鬆 台灣記得規定要200米內沒有才能穿越81F 12/11 14:44
推 : 反觀台灣闖紅燈撞死人的...82F 12/11 15:09
推 : 在台灣 有黨證的就沒關係了83F 12/11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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