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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2-16 07:16:2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oreverthink (曹雞拜振恰倪嵐)
標題 Re: [新聞] 輾狗男下場曝光!他靈堂下跪求原諒 老闆
時間 Tue Feb 16 00:17:33 2021


怎麼看都是老闆違法吧

碾死狗跟工作上有什麼關係

影響到公司什麼

被狗魂索命?

還是碾狗男犯了六個月以上的有期徒?

還是碾狗男是寵物醫院或美容的員工?


當大家大肆叫好時

有沒有想過

老闆這樣是違反勞基法?


記者覺得行俠仗義寫出這樣的報導

不知道實實在在報導出老闆違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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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05.143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AfwVO2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3405855.A.602.html
※ 編輯: foreverthink (114.136.205.143 臺灣), 02/16/2021 00:18:27
gremon131: 老闆怕被出征吧 畢竟大公審時代1F 02/16 00:18
yymeow: 違反勞基法哪一條?2F 02/16 00:19

第 12 條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
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
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curlymonkey: 反告老闆 薛一波 這辭退理由真的笑死人3F 02/16 00:20
PR58: 哪條?4F 02/16 00:20
DALUGI: 動物比人還重要 這社會是動保人士說了算?5F 02/16 00:20
heat0204: 人有被抓去碾嗎?笑死6F 02/16 00:22
poqwiuer: 老闆贏了7F 02/16 00:22
NaouZ: 動保團體要替流浪畜牲伸張正義,那反過來說流浪畜牲導致用8F 02/16 00:22
※ 編輯: foreverthink (114.136.205.143 臺灣), 02/16/2021 00:23:24
NaouZ: 路人閃避摔碰擦傷或死亡,動保團體要不要負責賠償?9F 02/16 00:23
heat0204: 動物都死了 人罵一下 不行哦 這種人還有人護航10F 02/16 00:23
ffaatt: 老闆公然違法 這理由資遣11F 02/16 00:23
elbira: 這麼多愛狗人,幹嘛不把流浪狗都收一收帶回去養,在馬路上12F 02/16 00:24
elbira: 亂竄製造交通問題
elbira: 撞到狗都夠衰了
heat0204: 那你這麼愛人 怎麼不去收流浪漢15F 02/16 00:24
calvin00300: 老闆如果以員工影響商譽請他「自主離職」就沒問題了16F 02/16 00:25
老闆要舉證
碾死狗跟商譽的關聯
DALUGI: 動保人士:撞傷貓狗我跟你拼命 閃狗撞死人你家的事 嘻嘻17F 02/16 00:25
※ 編輯: foreverthink (114.136.205.143 臺灣), 02/16/2021 00:26:07
kurtsgm: 其實應該沒啥人「大肆叫好」吧  這一看就知道有問題....18F 02/16 00:26
ffaatt: 他撞死狗不是公務 私人問題 不能算 除非有約19F 02/16 00:27
ffaatt: 現在一堆烏龍公審 最好老闆可以這樣搞
shyangwang: 老闆要主張沒問題啊,讓法官來判就好!21F 02/16 00:30
power3641: 老闆只是叫他等風頭過後再來吧22F 02/16 00:30
kurtsgm: 哪這麼容易就可以fire人的 我自己當老闆怕被告怕得要死..23F 02/16 00:30
power3641: 老闆又沒說以後都不用來了 只有說明天不用來24F 02/16 00:30
elbira: 設靈堂這件事就讓人覺得傻眼25F 02/16 00:32
xox5678: 笑死26F 02/16 00:34
bywm: https://i.imgur.com/41QIQI9.jpg27F 02/16 00:35
bywm: 這會閃不過?故意撞的吧!這麼愛這種人還腦補他適用勞基法,
[圖]
他碾狗違法
不代表老闆也可以跟著違法啊
bywm: 何不自己領回去養29F 02/16 00:39
aocboy: 太爽了啦,狗本的全面大勝利,狗本終極目標:讓他輕生30F 02/16 00:39
aocboy: 台灣四大優質團體:動保團體、廢死團體、女權、環保
aocboy: 台灣最強團體:動保團體,連黑道都怕
※ 編輯: foreverthink (114.136.205.143 臺灣), 02/16/2021 00:42:19
denyy555: 狗本逼死人,大勝利33F 02/16 00:42
bywm: 開名車指高氣昂喊畜牲的,可能都委任經理人或合夥人等級了,34F 02/16 00:47
bywm: 急著腦補公審老闆又是哪招
roy53: 避重就輕36F 02/16 00:51
OEC100: 老闆覺得留下他被發現影響聲譽也是滿正當的理由37F 02/16 00:55
fragmentwing: 各位呀繼續漠視 哪天就可能還你閃狗自撞或是撞到狗38F 02/16 01:01
fragmentwing: 被開除
fragmentwing: 就可能換你
BRIANERIC2: 很正當啊我是老闆我也會開除他 大不了罰錢嘛41F 02/16 01:02
BRIANERIC2: 留著這種員工人家怎麼看你公司? 這種人你也用
BRIANERIC2: 先不論是不是故意 就算不是故意這種嘴臉 誰要這種員工
hugr85: 老闆違法 可是爽阿 留這種員工 公司臉 放哪邊?44F 02/16 01:05
fragmentwing: 為這種事開除員工直接影響士氣好嗎45F 02/16 01:08
BRIANERIC2: 屁啦 這種事你不開除員工士氣才會爛 誰想跟這種爛貨當46F 02/16 01:09
BRIANERIC2: 同事? 出去都會被人笑好嗎 XDDD
ccmvic: 狗不走斑馬線...48F 02/16 01:13
bywm: 重點是態度!輾後不理讓路人看不下去攔車,駕駛還罵:「畜生49F 02/16 01:13
bywm: 啦」,路人:「什麼畜生,那是一條命」駕駛回:「什麼命」
NaouZ: 眼界怎麼那麼小,這個人跟你我都是台灣人,是不是要公審他51F 02/16 01:13
NaouZ: 讓他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不然台灣人出國都會被笑死。而這個
NaouZ: 人又剛好是地球人,是不是要讓他變成外星人才不會害地球人
NaouZ: 也跟著被笑死?
fragmentwing: 動保繼續下去,總有一天別人會拿他們公審他人的方法55F 02/16 01:15
fragmentwing: 公審回去
fragmentwing: 動保只偏愛特定非人動物的言論本身就已經夠丟臉的了
BRIANERIC2: 如果可以的話很好啊 這種素質的確不像個人58F 02/16 01:16
BRIANERIC2: 不要講動物 今天你撞死人講這種話 就算有路權大家也是
BRIANERIC2: 看不起你好嗎
BRIANERIC2: 而且這個怎麼看都是故意撞的 台男駕駛技術有這麼爛?
bywm: 不小心撞到狗不要嘴邱也不會被公審,不用無限上綱模糊焦點護62F 02/16 01:19
bywm: 航
BRIANERIC2: 你駕駛技術這麼爛你根本沒資格開車啊 開除你剛好嘛XD64F 02/16 01:20
BRIANERIC2: 這種開車技術也會護航的人 駕照我看雞腿換來的XDDD
fragmentwing: 駕駛技術爛要開除 狗本又一笑話66F 02/16 01:21
BRIANERIC2: 廢話 你開車在路上 人家的東西掉下來 你故意輾爛 這種67F 02/16 01:21
BRIANERIC2: 素質的人 那個老闆要啊? 沒有這麼下賤的老闆好嗎
fragmentwing: 我看你這麼瘋狂我是老闆會找理由開除你 是非不分69F 02/16 01:24
qiangmu: 說不定也沒辭退這件事啊70F 02/16 01:24
fragmentwing: 駕駛技術爛和他工作是兩回事 就和撞到狗一樣71F 02/16 01:24
BRIANERIC2: 駕駛技術爛是玩笑好嗎 重點這種態度 以後工作出包豈不72F 02/16 01:25
BRIANERIC2: 是一副「阿是怎樣啦」的態度? 老闆會這樣想很正常
BRIANERIC2: 這種人品 有一點水準的老闆 情願賠錢也不要這種員工
LeonKuo: 駕駛技術爛勒 鍵盤車神喔 那狗如果是從旁邊鑽出來 唐老75F 02/16 01:27
BRIANERIC2: 反正輾個狗就罰錢而以嘛 開除你也是罰錢啊 有何不可?76F 02/16 01:27
LeonKuo: 大都躲不過 而且什麼叫一看就故意的 你說故意就故意喔77F 02/16 01:27
BRIANERIC2: 是不是故意的我不知啦 但我開了20年街上遇到衝出來每78F 02/16 01:29
LeonKuo: 他不只罰錢喔 還被網路公審跟去靈堂跪 如果他老闆也來被79F 02/16 01:29
LeonKuo: 公審一下 然後出來跪才叫剛好
BRIANERIC2: 次都爛得掉 只有2次是在省道開80 晚上突然有貓閃不掉81F 02/16 01:29
BRIANERIC2: 可以開公審啊 看社會風向如何XDDD
BRIANERIC2: 我看大家應該都蠻支持他被開除的XDDD
Yonhao: 看是什麼職務吧 如果是業務一定有影響84F 02/16 01:32
LeonKuo: 所以是看風向說話嘍 難怪那麼多法盲覺得大聲就是對的85F 02/16 01:32
BRIANERIC2: 我自己也輾過2次貓 時速80在省道上 都是晚上 輾完後心86F 02/16 01:32
BRIANERIC2: 情很難受 所以會講這種話的人 這種人格影響商譽很正常
BRIANERIC2: 法律也看風向好嗎 如果風向的確影響商譽 開除有理啊XD
qazedc: 呼籲偶們拔掛板ㄉ各位老闆 給他一份新工作豪ㄇ!! QQ89F 02/16 01:33
BRIANERIC2: 沒錯 鄉民老闆直接給工作就好了 挺的總不會都魯蛇吧XD90F 02/16 01:34
LeonKuo: 大家支持勒 別把我算進去好嗎 你說故意就故意 你說大家91F 02/16 01:34
LeonKuo: 就大家
LeonKuo: 那長得醜影響商譽也能開除了 法律看風向www
BRIANERIC2: 不然你去開個公審 看有多少人要叫老闆跪嘛94F 02/16 01:36
BRIANERIC2: 法律不看風向 朋友寄毒品給你你早就被關了XDDD
BRIANERIC2: 這時候把法律當唯一真理不看風向 還真的是天真可愛
BRIANERIC2: 法律不看風向為何現在不受理一些檢舉達人了?
LeonKuo: 好啦 啊我就不會帶風向啊 順風講話最棒了98F 02/16 01:41
seaping: 輾狗/工作,一碼歸一碼,告死老闆99F 02/16 01:47
seaping: 這個資方表面正義,實則萬惡
truffaut: 無關火鍋店倒楣 但老闆可不想淌渾水101F 02/16 01:54
xuein: 推你這篇,臺灣現狀跟中國有什麼不一樣?102F 02/16 01:57
winger: 我怎麼記得有給資遣費就可以了?103F 02/16 01:57
ss18963: 人家老闆有給資遣啊104F 02/16 01:59
wilson3435: 真的扯105F 02/16 02:01
yymeow: 付預告薪資就好了106F 02/16 02:04

勞基法第十一條規定,
雇主必須在下列情況,才能資遣員工:
1. 歇業或轉讓時
2.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3.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4.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5.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其實不能亂資遣

ship1228: 資遣費若合理根本不甘勞基法的事……107F 02/16 02:04
這是私法範圍
勞工不同意被資遣
就算資遣費合理
老闆也不能亂資遣人
除非勞方自己同意
※ 編輯: foreverthink (114.136.205.143 臺灣), 02/16/2021 02:12:15
yymeow: 用4或5就好了108F 02/16 02:20
yymeow: 有付預告薪資就告不贏的啦
k44754: 老闆可以凹他會讓公司被出征損失商譽,造成營業虧損~~110F 02/16 03:29
k44754: 當然拉,怎麼判還是等鬧上勞工處再說啊
mikamikan: 業務性質變更或不能勝任最好這麼簡單可以主張啦112F 02/16 03:44
mikamikan: 勞基法的玩法是符合法定要件才可以預告或不預告終止契
mikamikan: 不要亂解釋「虧損」 那個指的是景氣或市場環境改變之類
mikamikan: 的結構性問題 某些人去跟法官主張「被出征」看看
mikamikan: 撞死狗除非被判刑 不然根本沒有11或12條可終止契約的
mikamikan: 事由 資遣費是符合法定事由可以終止勞動契約之後才必須
mikamikan: 支付的 勞基法保障下的勞雇法律關係強過民法僱傭契約
mikamikan: 連可否終止契約 跟 要不要付資遣費是兩個層次的問題都
mikamikan: 搞不清楚 只會在那邊理盲濫情別出來搞笑了好嗎
Delisaac: 酷喔,八卦現在不只仇女還仇狗了,把自己名聲越搞越臭121F 02/16 04:04
mikamikan: 政黑仔邏輯真的與眾不同 難怪勞工始終是最軟的一塊122F 02/16 04:13
Domineering: 靈堂到底是三小?123F 02/16 04:13
louis13: 客戶如果因為老闆他們公司有這種人而不願意再跟他們做生124F 02/16 04:17
louis13: 意 那損失才大吧
louis13: 老闆如果願意依法付資遣費 難不成他還可以硬要留在那邊工
louis13: 作?
mikamikan: 影響商業往來意願那個頂多只能算PEL,也無法解釋為因為128F 02/16 04:33
mikamikan: 整體經濟環境影響必須裁員的情況,法定要件根本不符合
mikamikan: ,就不會進到後面要發給資遣費後終止契約的階段,拜託
mikamikan: 搞清楚勞基法是怎麼運作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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