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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奪49人命!李義祥、阿好說詞兜不攏 不排
時間 Mon Apr 12 08:41:17 2021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柳采葳,江昀蔓 高志宏,張旻儒
3.完整新聞標題:
奪49人命!李義祥、阿好說詞兜不攏 不排除朝「殺人罪」偵辦
4.完整新聞內文:
太魯閣號事發後,越籍移工阿好躲藏在民宿,但檢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在這之前他曾經回到李義祥老家,到底回家去做了什麼,是否有滅證可能,都還得等待進一步調查,只是他跟李義祥到案後,說詞卻兜不攏,依過失致死列共同被告,但現在證據一一浮上檯面,檢方也不排除更改起訴罪名,全案可能朝殺人罪偵辦。
騎著機車離開,越籍移工阿好,在太魯閣號事發後,慌張逃逸的背影,全被拍了下來。
事發當天,本來應該暫停的明隧道工程,根本沒有停工,他跟李義祥,兩人載著滿滿的輪胎,一起到工地,卻不慎將工程車弄下鐵軌,不過第一時間,李義祥卻不是選擇通報。
記者柳采葳:「在案發之後越南移工阿好,先去了李義祥的工廠,之後又回到李義祥住家,也就是阿好他原本住的地方,之後他才去投靠越南籍友人,找到落腳地方,在這過程當中,現在檢調也要調查,到底阿好有沒有回家滅證的可能。」
明明可以直接去躲起來,卻選擇先跑回家,是不是有什麼重要的事情,非得要先處理掉,都還得等待後續釐清。
不過2人到案後,說明事發經過,但比對後,說詞卻兜不攏,整個過程疑點重重,依過失致死列共同被告,隨著證據一一浮出檯面,檢方也不排除,將李義祥跟阿好,更改起訴罪名,全案可能朝殺人罪偵辦。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yn0al2
奪49人命!李義祥、阿好說詞兜不攏 不排除朝「殺人罪」偵辦│TVBS新聞網
太魯閣號事發後,越籍移工阿好躲藏在民宿,但檢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在這之前他曾經回到李義祥老家,到底回家去做了什麼,是否有滅證可能,都還得等待進一步調查,只是他跟李義祥到案後,說詞卻兜不攏,依過失致死列共同被告,但現在證據一一浮上檯面,檢方也不排除更改起訴罪名,全案可能朝殺人罪偵辦。 ...
太魯閣號事發後,越籍移工阿好躲藏在民宿,但檢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在這之前他曾經回到李義祥老家,到底回家去做了什麼,是否有滅證可能,都還得等待進一步調查,只是他跟李義祥到案後,說詞卻兜不攏,依過失致死列共同被告,但現在證據一一浮上檯面,檢方也不排除更改起訴罪名,全案可能朝殺人罪偵辦。 ...
6.備註:
不要以為用殺人罪起訴不可能,
如果李義祥原本能夠迴避這個事故,
卻縱容這個事故發生。
而以為只要事後藉著滅證或串供,
就可以把這件事簡單帶過,
那最後被以殺人罪起訴也是可能的。
從最早的車子沒停好掉下去,
到現在的版本,
不知道李義祥想了幾套劇本。
這是可以繼續追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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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 04-12 08:41 ■ [新聞] 奪49人命!李義祥、阿好說詞兜不攏 不排除朝「殺人罪」偵辦
04-13 12:03 ■ Re: [新聞] 奪49人命!李義祥、阿好說詞兜不攏 不排除朝「殺人罪」偵辦
→ : 義祥打球啊義祥1F 04/12 08:41
→ : 李死定囉2F 04/12 08:42
推 : 阿好啊你3F 04/12 08:42
推 : 你起訴你的 文組法官可不這麼認為4F 04/12 08:42
→ : 看來阿好 是主謀了 幫QQ5F 04/12 08:42
推 : 豬腳麵線6F 04/12 08:42
噓 : 反正也不會死刑 什麼罪起訴有差嗎7F 04/12 08:43
推 : 阿好還想推鍋啊? 蛤8F 04/12 08:44
推 : 這個頂多過失殺人 無法判死刑9F 04/12 08:44
推 : 民進黨的停損防火牆10F 04/12 08:45
推 : 一次殺49人 有機會死刑了嗎11F 04/12 08:45
→ : 還是最後會變成合併執行五年?
→ : 還是最後會變成合併執行五年?
推 : 一次殺49人 宗瑞哥都蹲比他久13F 04/12 08:46
推 : 可以嗎?太好了。那台鐵貪污跟後面還有牽扯的可以查共14F 04/12 08:46
→ : 犯嗎?
→ : 犯嗎?
→ : 用殺人罪起訴 被法官用起訴法條不對打退 劇本都寫好了16F 04/12 08:46
推 : 反正犧牲的不會是祥哥拉17F 04/12 08:47
推 : 這種人還有活著的意義?18F 04/12 08:50
推 : 只能查到阿好 背後誰給工程什麼的不能再查了19F 04/12 08:51
推 : 用殺人罪起訴,這個法官一定會說法條引用不當,非殺人故意20F 04/12 08:51
推 : 才兩位?21F 04/12 08:52
→ : 就判個無罪,檢察官真有心起訴就該找對的條文吧22F 04/12 08:52
推 : 對啊,沒有殺人動機,檢察官要怎麼推理這個殺人動機?23F 04/12 08:53
噓 : 最好殺人罪 動機?故意?24F 04/12 08:54
推 : 祥哥:想嚇我~以為我沒律師?還有黨的支援呢~25F 04/12 08:55
推 : 早就有大佬在幫了 你們還以為真會重判負責人嗎XD26F 04/12 08:55
噓 : 哪個沒常識的記者亂寫? 先查一下殺人罪的定義好嗎?27F 04/12 08:57
推 : 太好了,把錯通通給他就對了28F 04/12 08:57
推 : 有沒有高人指點? 大家想一下29F 04/12 08:57
噓 : 怎麼可能30F 04/12 08:58
推 : 你提殺人就是要放他了 法官那絕對沒事31F 04/12 08:58
推 : 就是李義祥開怪手把貨車推下去的 卡在樹上就連絡就罰錢了事32F 04/12 08:58
推 : 不純正不作為阿 只是還是要看證據說話33F 04/12 08:59
→ : 推下去基本上這個行為是過失啦= =
→ : 推下去基本上這個行為是過失啦= =
→ : 提殺人罪就是要放人吧 看不出要怎麼成立35F 04/12 09:00
推 : 我覺得這樣不錯啦,照這個備註的理解,動機搞不好就是36F 04/12 09:01
→ : 轉包發工程看到是他都沒意見的公家單位給的,支持一路
→ : 追到底。
→ : 轉包發工程看到是他都沒意見的公家單位給的,支持一路
→ : 追到底。
噓 : 幹,這三小新聞,跑路前不回家拿東西是要怎麼跑路39F 04/12 09:03
噓 : 笑死 太蠢了 用殺人罪起訴40F 04/12 09:03
→ : 一分鐘很難裁定有不作為故意8 ?41F 04/12 09:04
推 : 民進党愛台42F 04/12 09:04
→ : 聽到傳 恐 不排除 大概就.....43F 04/12 09:05
→ : 外勞要滅什麼證怕滅證怎麼不收押老婆44F 04/12 09:06
推 : 台鐵請到李那種人 台鐵就沒責任嗎???45F 04/12 09:07
→ : 好像記者跑路都不用回家收東西的46F 04/12 09:07
→ : 算了啦,事情過去就過去了47F 04/12 09:08
噓 : 跑路前回去拿家當不是很正常嗎48F 04/12 09:08
推 : 第一天住台灣嗎?不排除代表什麼意思大家都知道啦49F 04/12 09:09
→ : 不重要啦 人民都忘了50F 04/12 09:11
推 : 一次殺50個還是算一罪 宗瑞哥一定關比他久啦51F 04/12 09:14
→ : 殺人罪之不純正不作為犯52F 04/12 09:16
推 : 殺人罪想太多 最後有5年就該偷笑了53F 04/12 09:18
→ : 刑法第15條54F 04/12 09:20
→ : 等最後判決確定 再說55F 04/12 09:20
推 : 想太多56F 04/12 09:20
推 : 殺人罪?你他媽法盲到這種程度?57F 04/12 09:22
推 : 一群會幫死刑犯律師不是叫假的58F 04/12 09:23
→ : 不確定殺人故意你要是證明的出來,全台灣酒駕都成立殺人未遂59F 04/12 09:23
→ : 了好嗎?
→ : 了好嗎?
→ : 殺人罪然後重罰200再放生61F 04/12 09:24
→ : 判決確定再說啦 即使用殺人罪起訴 法院也可能判過失致死62F 04/12 09:26
→ : 所以只能靜靜觀望到最後 以及 有什麼證據就提供花檢去查
→ : 所以只能靜靜觀望到最後 以及 有什麼證據就提供花檢去查
推 : 對,檢警、記者加油~真相等待挖出,這49人不該也不能枉死64F 04/12 09:28
→ : 阿好 跟錯老闆 慘65F 04/12 09:29
推 : 被關那麼多天,回家抱一下老婆取暖錯了嗎?66F 04/12 09:30
推 : 滅個藍較,第一天交保放出去就滅完啦67F 04/12 09:30
推 : 檢察官如果用殺人罪起訴 等著被法院打臉那就好笑了68F 04/12 09:31
推 : 不怕不怕 有DPP黨政 安啦69F 04/12 09:31
噓 : 台灣法官很迷的別太希望70F 04/12 09:33
→ : 會違法收逃逸外勞的老闆本來就不是什麼好老闆@@71F 04/12 09:34
推 : 想太多 這根本就是舉球要給被告律師打的,不如把過失致死72F 04/12 09:35
→ : 修重一點比較實在
→ : 修重一點比較實在
→ : 怎麼又變49人了?74F 04/12 09:37
推 : 讓我想到切爾諾貝利核災事件,人禍是一定有,但台鐵、75F 04/12 09:39
推 : 亂起訴告錯挑到時候無罪就好笑了76F 04/12 09:40
噓 : 垃圾適用於法律?不是直接丟垃圾桶就好了?77F 04/12 09:40
推 : 到底49還5078F 04/12 09:44
推 : 到時候就說引用錯法條判無罪嘻嘻79F 04/12 09:45
噓 : 檢查官他媽的一群垃圾80F 04/12 09:46
推 : 義祥=黨證=無敵 阿好=外勞=起訴81F 04/12 09:46
→ : 到底是49 50 51人?82F 04/12 09:47
噓 : 揣摩上意的檢察官..前途無量阿... 朝殺人罪起訴,幫政府83F 04/12 09:51
→ : 給社會表象的交代,,,最後還是 業務過失殺人罪定案...
→ : 就好比 白目下士被操死一案... 被綠共操縱與論...最後
→ : 給社會表象的交代,,,最後還是 業務過失殺人罪定案...
→ : 就好比 白目下士被操死一案... 被綠共操縱與論...最後
推 : 幫高調86F 04/12 09:54
→ : 八成是滅違埋輪胎或是違法得標的證,殺人沒辦法成立的87F 04/12 09:55
→ : 的各種陰謀論都不成立,,只有業務過失致死罪...88F 04/12 09:56
→ : 真的浪費多少社會資源...還有歪曲了軍隊服從的必要性.
→ : 真的浪費多少社會資源...還有歪曲了軍隊服從的必要性.
噓 : 我這個外行都看得出來殺人成立不了90F 04/12 09:57
→ : 檢查官起訴殺人罪是要給法官打臉喔91F 04/12 10:01
推 : 我有黨證 我無敵92F 04/12 10:02
→ : 希望李億祥能無條件假釋然後高調讓他走出大門炫耀殺人無93F 04/12 10:04
→ : 罪
→ : 罪
→ : 回去收行李啊不然咧95F 04/12 10:08
→ : 柯批支不支持核電啦96F 04/12 10:09
噓 : 假議題,難道是想轉移焦點帶風向,想瘋了?97F 04/12 10:11
推 : 幹他媽的人渣98F 04/12 10:15
噓 : 不排除99F 04/12 10:16
→ : 說不定無良祥背後老闆的律師團會幫忙無良祥獲得輕判100F 04/12 10:17
推 : 重重拿起,輕輕放下,結案101F 04/12 10:19
噓 : 都可以交保了,有夠好笑102F 04/12 10:21
→ : 不可能103F 04/12 10:23
噓 : 不好意思,我國刑法的殺人罪僅限故意,沒有過失殺人罪這104F 04/12 10:29
→ : 種鬼東西
→ : 種鬼東西
推 : 50萬交保106F 04/12 10:37
推 : 冰山一角 他只不過是殺人犯之一107F 04/12 10:43
噓 : 別騙了 我保證不會超過五年XD108F 04/12 10:44
推 : 回家拿錢吧109F 04/12 10:45
推 : 殺人罪要舉證有明確犯意,成罪難度高很多110F 04/12 10:52
→ : 原來是他害了政府,小英下莊啦難怪可以去當網紅111F 04/12 10:56
推 : 不能執行業務的時間執行業務,還能用業務過失搪塞嗎112F 04/12 10:57
推 : 不就好險有羈押 不然證詞套好就好玩了113F 04/12 10:59
→ : 冒險用殺人罪起訴就不要到時候被法官判無罪...114F 04/12 11:00
噓 : 給法官讓有黨證者判無罪用的115F 04/12 11:02
噓 : 誅九族!全家陪葬116F 04/12 11:03
推 : 怎麼證明他殺人意圖?117F 04/12 11:06
推 : 這移工真的可憐 賺沒比較多還要一起被起訴118F 04/12 11:11
噓 : 嫌法盲不夠多 低能媒體繼續製造更多119F 04/12 11:11
→ : 不用被遣返了 在臺灣坐牢120F 04/12 11:14
→ : 是不是故意用殺人罪來拖時間阿121F 04/12 11:15
推 : 檢方 你累了嗎122F 04/12 11:17
→ : 所以呢?都多久了你現在是給人時間籌錢賄賂嗎?123F 04/12 11:18
噓 : 不排除 擬 疑似 可能124F 04/12 11:24
推 : 早點睡吧 夢裡什麼都有125F 04/12 11:25
噓 : 真的到時被法官用法條不對,未犯殺人罪當庭無罪釋放126F 04/12 11:31
→ : 殺人罪?你太看得起台灣的司法。127F 04/12 11:31
→ : 先恭喜了有綠色背景就是會玩128F 04/12 11:31
噓 : 重罰兩年好了啦,菸粉這廝有黨證你敢嘴?129F 04/12 11:32
推 : 在同一事實範圍內 法院可以變更起訴法條啦130F 04/12 11:32
推 : 花蓮地院當初還給李50萬交保 裁定交保的法官不查一下嗎131F 04/12 11:37
推 : 殺人罪要有意圖才成立,除非能找到故意推落工程車殺132F 04/12 11:46
推 : 我猜殺49人還是不可能死刑,甚至關的沒李宗瑞久就是了133F 04/12 11:48
→ : 台灣司法最好能打我臉
→ : 台灣司法最好能打我臉
→ : 共犯可憐個屁呀135F 04/12 12:05
推 : 人的計畫證據,不然就是過失殺人而已136F 04/12 12:08
推 : 幫阿好QQ137F 04/12 12:09
→ : 可以拍電影惹138F 04/12 12:09
推 : 他又沒想殺人,只想掩飾,是怎麼判故意殺人罪139F 04/12 12:13
推 : 是想把責任推給外勞?140F 04/12 12:17
噓 : 不可能死刑啦,放眼台灣也沒人敢這樣判==141F 04/12 12:17
推 : 雷聲大而已。最後可能重判5年142F 04/12 12:26
推 : 一切皆可避免的意外 只要在開始車卡住的時候通報就好 怕143F 04/12 12:27
→ : 檢方殺人罪起訴 最後會不會證據不明確 全案變無罪 zzz144F 04/12 12:27
→ : 被罰錢反害了這麽多條人命 這不是為了錢害命嗎?145F 04/12 12:27
→ : 幹~有兩個死者是薛丁格的死者嗎?數字從49飄到51146F 04/12 12:27
推 : 刑求啦!147F 04/12 12:28
→ : 可能有兩位死者...在現場看起來是四位...唉148F 04/12 12:28
噓 : 花蓮法官太87 50條人跟我說無串證可能149F 04/12 12:29
推 : 台灣法官 不用期待啦150F 04/12 12:29
推 : 同一事實 法官可以改起訴法條 上面的人不用擔心無罪釋放151F 04/12 12:30
→ : 罵人法盲之前 先自己搞清楚....
→ : 另外 今年有一個嚴重酒駕判殺人罪 定讞之前 檢察官也一直
→ : 被外界質疑用錯法條
→ : 罵人法盲之前 先自己搞清楚....
→ : 另外 今年有一個嚴重酒駕判殺人罪 定讞之前 檢察官也一直
→ : 被外界質疑用錯法條
推 : 兩個禮拜後 台灣健忘人民就淡忘了155F 04/12 12:36
推 : 花蓮地院都50萬交保了,那有可能判多重?引渡台北國受審啦。156F 04/12 12:36
噓 : 可預見致死而且還讓他發生 你覺得有嗎?157F 04/12 12:37
→ : 檢方恐嚇居多啦
→ : 檢方恐嚇居多啦
→ : 所以我說要件呢?159F 04/12 12:41
推 : 繼續幫高調160F 04/12 12:46
推 : 用殺人罪起訴感覺不太可行吧161F 04/12 13:01
→ : 有綠色背景,可敎化?162F 04/12 13:07
推 : 只要沒證據蓄意殺人 不可能死刑啦163F 04/12 13:24
推 : 沒有動機很難說殺人164F 04/12 13:28
→ : 動機不是台灣法律實務的必然,法庭劇跟現實生活不一樣。165F 04/12 13:34
推 : 頂多過失致死吧 別對司法正義有太高的期待166F 04/12 13:59
推 : 酒駕 以後也可以朝殺人罪判嗎 拜託167F 04/12 14:15
推 : 因為有黨證 只好提殺人罪 這樣才能判無罪168F 04/12 14:23
→ : 法官可以改起訴條文 也可以不改
→ : 法官可以改起訴條文 也可以不改
推 : 猜外勞應該是回家收拾行囊 不過支持查到底 還家屬一個真相170F 04/12 14:53
噓 : 講是這樣講啦,法官會判才有鬼,台灣法官出了名的171F 04/12 14:54
推 : 別小看台灣法官有多優秀~172F 04/12 15:07
→ : 這殺人罪 那酒駕致死不就 別鬧了173F 04/12 15:46
→ : 頂多業務過失啦殺人罪記者沒讀書174F 04/12 15:55
→ : 「業務過失」廢掉囉,記得update最新法條175F 04/12 16:13
推 : 殺50人必死無疑了吧176F 04/12 16:23
→ : 台鐵呢?177F 04/12 16:37
推 : 殺人罪哈哈哈頂多過失致死好嗎178F 04/12 17:01
噓 : 酒駕都不能判殺人了 回去洗洗睡啦179F 04/12 17:17
推 : 法官只會看庭上的證據和犯人動機 頂多就是業務過失致死180F 04/12 18:04
推 : 故意不作為?181F 04/12 18:21
推 : 兜不攏就是說謊啊...... 一開始騙到現在182F 04/12 18:58
推 : 接下來腳本是不是檢查官告錯條 判無罪183F 04/13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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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833
3樓 時間: 2021-04-12 12:48:02 (台灣)
→
04-12 12:48 TW
不意外工程水準,進出工地多少次了,連簡單車都開不好,那麼搞錢沾有多少工程像這種水準呢...呵呵呵難保以後又出什事.
4樓 時間: 2021-04-12 13:14:32 (台灣)
→
04-12 13:14 TW
業務過失致死啦 誰跟你殺人罪 不過肯定關的沒李宗瑞久 49條人命而已又不是性侵49個人
6樓 時間: 2021-04-12 14:09:14 (台灣)
→
04-12 14:09 TW
馬的.這種細枝末節不是最主要的.你報些誰是承辦官員.誰是簽核人員呀!!我要看到這些人血流成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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