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4-27 09:44:3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問卦] 有沒有律師愛亂嗆踢到鐵板的八卦
時間 Mon Apr 26 12:55:45 2021
※ 引述《amily0628 (AMILY)》之銘言:
: 有位律師對前陣子警察臨檢的事件發表了與眾不同的見解
: 被留言酸了一下以後馬上怒嗆回去
: 沒想到踢到鐵板
: 結果最後變成大家朝聖的經典留言串
: https://i.imgur.com/dTMaQAj.jpg
: 有沒有這位律師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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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師臉書評論警察盤查事件 竟疑似踢到鐵板
臉書有4.5萬粉絲的知名律師「林智群律師(klaw)」於昨日(25日)晚上發文討論中壢警察違規盤查事件,引來底下一名網友諷刺回應「大見解真令人大開眼界啊!」
林智群律師不以為意回應「你在說法院見解有問題嗎? 以為自己是法官啊?」想不到此番回應竟踢到鐵板。
網友Yuz Zer Lo「我還真的是」。
律師於社群軟體分享看法時有所聞,想不到這次居然遇到疑似法官本人。
林智群律師不甘示弱回應「喔是這樣子嗎?那麻煩提供一下你寫的判決讓我們參考一下,看看你在這種案子裡面是怎樣認定的?我要強調的是,你在法院裡面處理的,還是在法庭上的攻防,最後由法官決定誰有理,人民與警察在街頭可沒什麼法官在旁邊裁判,如果人民可以審查警察是否違法,雙方意見不合,要聽誰的呢?警職法有說人民可以審查後覺得警察違法就拒絕嗎?我真的看不出來啊,法官大人,很多判決都是寫人民可以訴願行政訴訟,但還是要配合,你的意見可能跟你同事們不一樣喔」
(圖一 資料來源: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頁面)網友Yun Zer Lo後續回應則說「每個人都會碰到臨檢盤查,大多時候都會配合警察路邊的臨檢,因為這是維護治安的手段有其公益性站得住腳,發動盤查臨檢的合法程序要件,大法官也解釋的很清楚了,警察固然可以依照他的辦案經驗去盤查民眾,但也是在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的前提下,這個老師所面臨的狀況,我是看不出來警察站得住腳的,被三位員警使用強制力壓制,當然心中非常害怕,在沒有人身攻擊的當下,用上銬跟身體壓制的方式,就必須接受必要性與比例原則的檢驗
警察執法的方式與法律素養有待加強,才不會動輒與民眾對立進而產生紛爭,既然警察的執法是建立在合法執行公權力前提下,法律即賦予異議權利,沒有其他事證證明有違法情事,即應停止,而不是繼續使用武力對待」
(圖二 資料來源: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頁面)律師繼續回應道「你這個回應至少有說理,這樣才能對焦,我可以接受你的看法,但現在面臨一個問題,就是「如果民眾異議,警察不接受」時,誰說了算?你的論述既然提到警察自己應該縮手,也是隱約承認警察在這個過程裡面有最終決定權吧?不是嗎?一堆法律人都聚焦警察要如何執法才是正確的,但對「萬一民眾跟警察認定有衝突時,誰說了算?」避而不談,這算不算是法律人的鄉愿呢?你回應內容其實還是事後判斷警察作為是否違法,你是法官,當然可以這樣做,但民眾與警察意見不一致時該怎麼處理,你還是沒有正面回應」
(圖三 資料來源: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頁面)
截至截稿時分 網友Yun Zer Lo並未繼續回應。
請問這樣的新聞內容如何
截至截稿時分 網友Yun Zer Lo並未繼續回應。
請問這樣的新聞內容如何
三民自還有在徵才嗎?
可以當網軍側翼了嗎?
https://i.imgur.com/ZCnHkdz.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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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9412947.A.6B8.html
→ : 笑死1F 04/26 12:56
推 : 還不錯啦 至少不會惱羞去刪留言 不像南部某市長FB2F 04/26 12:58
推 : 內容不夠聳動 退回重寫3F 04/26 12:58
推 : 明天黨媒報到 那一家自選~4F 04/26 12:58
推 : 讚讚 這篇直接複製就能送稿了5F 04/26 12:59
推 : 醫師:如果你不抽煙 你就能買一台賓士了 病人:那醫生6F 04/26 13:00
→ : 你抽煙嗎?
→ : 你抽煙嗎?
推 : 誰說不能審查違法?你違法我還配合 當我三歲小孩8F 04/26 13:00
→ : 我對那個人是不是法官比較有興趣9F 04/26 13:01
→ : 那現行犯 也不能審查囉10F 04/26 13:01
推 : 文組相輕,兩個都不是什麼好東西11F 04/26 13:02
→ : 他的說法就是 法官可以判斷 民眾都法盲 就不准許判斷 這12F 04/26 13:02
→ : 邏輯 很威權啊
→ : 邏輯 很威權啊
推 : 其實法官的意見跟法院的見解本來就不能相提並論14F 04/26 13:03
→ : 基本上台灣雖然並非判例法國家 但是還是會尊重先例
→ : 基本上台灣雖然並非判例法國家 但是還是會尊重先例
→ : 不想被不肖員警粗暴對待就先配合盤查 可以事後再提告16F 04/26 13:03
推 : 重點是嗆人以為自己是法官被打臉很好笑17F 04/26 13:03
推 : 以鬼父為例子 你都亂摸我了 還不能質疑父母?18F 04/26 13:04
推 : 法官就代表法律嗎 你相信台灣的法官?!19F 04/26 13:04
推 : 不要說是常不常識了 現在人手一機 我在警察面前 google20F 04/26 13:06
→ : 釋憲353號 需要一分鐘嗎?
→ : 535
→ : 釋憲353號 需要一分鐘嗎?
→ : 535
推 : google然後? 警察會跳針挑釁你找個理由搞你23F 04/26 13:07
推 : 所以他到底是不是法官24F 04/26 13:07
→ : 警察不會背 就google給他看 這樣叫做不能審查警察是否違25F 04/26 13:07
→ : 法嗎? 所謂的審查 也只是不配合 又不是說能抓警察去關
→ : 法嗎? 所謂的審查 也只是不配合 又不是說能抓警察去關
→ : 去看這個律師對其他事件的評論就知道不意外27F 04/26 13:08
→ : 簡單講就是說 審查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我有沒有權益受損28F 04/26 13:09
→ : 為什麼不能審查
→ : 為什麼不能審查
推 : 邏輯有夠差 講到權限判斷屬於誰那現場發動屬於警察 事後檢30F 04/26 13:09
→ : 視有無濫用該權限自然屬於法官了 法院見解如果過於袒護警
→ : 察 人民不能批評?這樣還敢說是在野法曹?
→ : 視有無濫用該權限自然屬於法官了 法院見解如果過於袒護警
→ : 察 人民不能批評?這樣還敢說是在野法曹?
推 : 當然能審查 只是審查沒有實質意義33F 04/26 13:10
→ : 你可以判斷自己有沒有違法或即將違法
→ : 你可以判斷自己有沒有違法或即將違法
推 : 審查有意義啊 不用配合35F 04/26 13:11
推 : 感謝整理36F 04/26 13:11
→ : 只是判斷完覺得沒有那又如何 你敢拒絕警察就搞你37F 04/26 13:11
→ : 審查對方是否合程序 審查自己需不需要配合38F 04/26 13:12
→ : 還是老話一句 警察就是有牌流氓 不要去賭警察有法律素養39F 04/26 13:12
→ : 而不是直接乖乖配合40F 04/26 13:12
推 : 赫蛌岑I就因為警察不認識該老師到底有沒有達到發動門檻執41F 04/26 13:13
→ : 法者跟民眾發生糾紛在沒有立即危險下得否使用大外割 還要
→ : 法者跟民眾發生糾紛在沒有立即危險下得否使用大外割 還要
→ : 今天我在KTV夜店臨檢 我配合啊43F 04/26 13:13
→ : 扯什麼?44F 04/26 13:13
→ : 如果在路上隨機臨檢 我當然審查你的程序45F 04/26 13:13
推 : 說真的每個法院法官判出來的見解都可能不一樣阿46F 04/26 13:15
推 : 這大律師看法:反正當下乖乖配合警察 警察是對的47F 04/26 13:15
推 : 講難聽一點 路人素質比警專高的機會很大48F 04/26 13:16
推 : 法官和兩個律師見解本來就一定會有一個不被認同 再上訴搞49F 04/26 13:16
→ : 不好遇到一個見解認同的 怎麼說都對
推 : 講到最後就是誰大誰說話 很人治
→ : 不好遇到一個見解認同的 怎麼說都對
推 : 講到最後就是誰大誰說話 很人治
推 : 不過說真的,平常一大串留言只挑這個嗆,應該早就知道是法52F 04/26 13:19
→ : 官了吧
→ : 官了吧
推 : 臨檢盤查程序自己不做功課 不要怪民眾做功課54F 04/26 13:20
→ : 律師的說法就是把民眾當作三歲小孩
→ : 律師的說法就是把民眾當作三歲小孩
推 : 那個吐嘈口吻可能就很法官 律師被刺到XD56F 04/26 13:21
→ : 就算他真的是法官,在遇到自己的案件時也不會是自己審57F 04/26 13:26
推 : 有梗58F 04/26 13:28
推 : 一堆垃圾鴿子就以為自己有牌最大 都馬唱秋得很59F 04/26 13:31
→ : 法官在庭上噹律師 開頭都麻某大律師60F 04/26 13:34
→ : 法官也沒有了不起。比鴿子高階一些61F 04/26 13:34
推 : 以為自己是法官啊? 哈哈哈哈哈哈62F 04/26 13:34
推 : 沒事問候人家是不是法官被打臉 笑死63F 04/26 13:37
推 : 老百姓被鴿子盤查就要乖乖跪好了 比鴿子還高階很屌了吧64F 04/26 13:39
推 : 所以那個人真的是法官嗎 有沒有懶人包65F 04/26 13:40
推 : 律師看不起普通民眾沒有法律觀念 結果被法官嗆 還要狡辯民眾66F 04/26 13:42
→ : 不是法官沒有見解 啊民眾難道不能引用法官見解嗎 不能引用
→ : 釋字535嗎?不能引用警職法嗎?大律師真的很自以為是
→ : 不是法官沒有見解 啊民眾難道不能引用法官見解嗎 不能引用
→ : 釋字535嗎?不能引用警職法嗎?大律師真的很自以為是
推 : 大律師見解真讓人大開眼界阿~太有趣了69F 04/26 13:47
推 : KLAW每個人都會噴一下 會噴到法官很正常啊70F 04/26 13:54
推 : 法匠頂尖對決啊71F 04/26 13:54
推 : 這兩人講的我都有看懂,覺得有針對關鍵72F 04/26 13:57
推 : 笑死73F 04/26 14:00
推 : 綠共中共一家親,可憐74F 04/26 14:01
推 : 基本上會口稱大律師的 還真的都法律人居多75F 04/26 14:01
→ : 普通人只會撐律師
→ : 普通人只會撐律師
→ : 大律師聽久了就知道是貶意了77F 04/26 14:04
推 : 好了啦,大家都是「國民法官」78F 04/26 14:05
推 : 這個就標準說話大聲阿 就算法官說話 也能硬凹下去79F 04/26 14:17
→ : 他自己又有什麼依據可有如此結論 真有趣
→ : 他自己又有什麼依據可有如此結論 真有趣
推 : 律師有理。81F 04/26 14:20
推 : 不錯阿 法盲如我看起來有來有往82F 04/26 15:02
推 : 既然只要警察隨便說的事由就不能拒絕,只有法院才能審83F 04/26 15:19
→ : 查,那第4條後段得拒絕之就是廢話
→ : 查,那第4條後段得拒絕之就是廢話
→ : 照那個律師的隱約說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七條就是隱約85F 04/26 15:34
→ : 解決大律師的疑惑了啊 如果民眾不能拒絕盤查 那又
→ : 何必定一條可以把民眾帶回勤務處所查證
→ : 解決大律師的疑惑了啊 如果民眾不能拒絕盤查 那又
→ : 何必定一條可以把民眾帶回勤務處所查證
推 : 所以哩 平常愛笑恐龍法官 現在又挺法官了啊88F 04/26 15:59
噓 : 明顯 律師不敢再辯論下去把法官封鎖了89F 04/26 16:20
→ : 所以警察要有素養,知道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92F 04/26 16:31
→ : 能做的啊……這部分的問題解決方向在於預防問題發
→ : 生,怎麼會朝問題發生了才去思考怎麼做。或者說警
→ : 方就是沒辦法教育分辨何謂應當行為的話,那就要限
→ : 縮其現場判斷權利,有第三方即時救濟仲裁管道,但
→ : 這方向比較不實際
→ : 能做的啊……這部分的問題解決方向在於預防問題發
→ : 生,怎麼會朝問題發生了才去思考怎麼做。或者說警
→ : 方就是沒辦法教育分辨何謂應當行為的話,那就要限
→ : 縮其現場判斷權利,有第三方即時救濟仲裁管道,但
→ : 這方向比較不實際
推 : 笑死 真丟臉99F 04/26 16:56
推 : 大法官早就針對這類行為釋憲過了,是一堆警察不管而已100F 04/26 17:05
推 : 居然用封鎖的,律師手段真髒,又一個死不承認的出來丟臉101F 04/26 17:44
推 : ...嗆人前還是先了解一下背景哈哈哈102F 04/26 18:04
推 : 哇 還封鎖人家 誇張103F 04/26 19:58
推 : 不過剛看林智群粉專澄清說沒封鎖
推 : 不過剛看林智群粉專澄清說沒封鎖
→ : 笑死105F 04/27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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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JosephC0227 說讚!
4樓 時間: 2021-04-26 21:20:14 (台灣)
→
04-26 21:20 TW
被法官打臉還繼續問 果然律師在解讀法條也是在找理由做不同的申辯 但這真的很瞎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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