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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quariuschi (億載金城武)
標題 [新聞] 撞死黃暐瀚母買酒喝脫罪?高大成:剛喝
時間 Thu May  6 10:39:24 2021


備注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新頭殼newtalk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2.記者署名:張柏源 綜合報導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3.完整新聞標題:撞死黃暐瀚母買酒喝脫罪?高大成:剛喝下肚測不到 這款人告他詐欺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一名30歲方姓美髮師5日凌晨駕車撞死知名媒體人黃暐瀚的母親,但事發後第一時間竟
跑到附近超商買啤酒喝,又拖了5分鐘才報案,疑似因為酒駕想要脫罪。對此,資深法醫高
大成揭露,酒測是測肺部呼出來的酒精,剛喝下肚的話是測量不到的,所以方姓男子這種伎
倆根本是欲蓋彌彰,應以詐欺論罪。


根據《中天新聞》報導,高大成表示,酒測前一般警察都會請駕駛漱口,若是真的剛剛才喝
,漱口之後根本測不出來。他解釋,因為胃還沒吸收酒精,加上酒測是測肺部呼出的酒精,
而非從胃出來的酒氣。一般人喝酒或吃含酒精食品,至少要經過20到30分鐘,血液才會產生
酒精濃度,高大成直指「所以你(美髮師)做那種動作,是完全沒有意義的。」


高大成指出,方姓男子事發後被帶回派出所酒測,酒測值0.4,代表他半小時前最少已經喝
了100到150C.C.的威士忌,或是酒精濃度5%的600C.C.啤酒2瓶,高大成怒指:「但你在現場
根本沒喝這些東西,就算喝了一瓶啤酒,酒測值最多也到0.15,不可能到0.4,這完全是想
要詐欺的一種行為嘛!」


高大成續指,駕駛事後發買酒喝,才待5分鐘,不可能馬上測出0.4,代表就是之前有喝酒,
高大成痛批:「你做錯事自己還不反省,還做這種事情,會不會笑死人?你有氣魄就不要酒
駕,現在撞了人還編理由,這款人要給他告詐欺!用這種方法去詐騙人家?你以為人家不懂
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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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05-06/570321
撞死黃暐瀚母買酒喝脫罪?高大成:剛喝下肚測不到 這款人告他詐欺 | 社會 | 新頭殼 Newtalk
[圖]
台中一名30歲方姓美髮師5日凌晨駕車撞死知名媒體人黃暐瀚的母親,但事發後第一時間竟跑到附近超商買啤酒喝,又拖了5分鐘才報案,疑似因為酒駕想要脫罪。對此,資深法醫高大成揭露,酒測是測肺部呼出來的酒精,剛喝下肚的話是測量不到的,所以方姓男子這種伎倆根本是欲蓋彌彰,應以詐欺論罪。根據《中天新聞》報導,高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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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0211ab: 詐欺 那罪可真輕1F 05/06 10:39
sion1993: 這算滅證嗎?2F 05/06 10:40
mij: 詐欺沒屁用阿3F 05/06 10:40
bill403777: 反正可教化 吵屁吵阿4F 05/06 10:40
tchialen: 詐欺是微罪5F 05/06 10:40
vera0204:                            酒駕撞死人 + 詐欺  = 槍斃6F 05/06 10:40
brdemoved: 政治立場不同,被民進黨政府縱放可能性很高7F 05/06 10:41
scottandk: 可4沒有陷入錯誤跟處分財產怎麼算詐欺R8F 05/06 10:41
freehouse: 像這種有證據直接判酒駕9F 05/06 10:41
darkholy: 先看有沒有黨證啊,有黨證很罩的10F 05/06 10:42
VVizZ: 法醫直接點破11F 05/06 10:42
gigibouz: 酒駕仔死全家12F 05/06 10:42
vilevirgin: 高大成怎麼會講出這種沒法學素養的話?13F 05/06 10:43
vilevirgin: 沒有陷入錯誤-交付財物這個SOP是在詐欺什麼?
glenmarlboro: 高大成是法醫 不是檢察官15F 05/06 10:44
dixieland999: 你講得話算數的話你就是法官了16F 05/06 10:44
achun1212: 但法官會相信啊?17F 05/06 10:46
Goog1e: 法院應該又會輕判了18F 05/06 10:46
WantFxxk4X: 高好像不懂現實法官智商...19F 05/06 10:46
obovqq: 論破!!!20F 05/06 10:47
steelheart3: 在滅證   什麼詐欺21F 05/06 10:48
ffaatt: 法官很怕得罪 凶神惡煞22F 05/06 10:48
rockido: 聽信高說欺的也不知道是什麼智商23F 05/06 10:49
ytkuang: 詐什麼欺  構成要件要不要先看一下24F 05/06 10:50
soarling: 恐龍法官:你法盲!25F 05/06 10:50
cli6012: 法律是保護垃圾的 懂!!??26F 05/06 10:51
trillian: 整段的話的語意 應該不是講詐欺罪 而是騙人的意思吧27F 05/06 10:51
corlos: 他是醫生又不是法匠 -.-28F 05/06 10:52
kissung: 法匠:我説了算29F 05/06 10:53
icoann: 可是詐欺沒用阿 看看菜陰魂30F 05/06 10:54
zenzai: 知識就是力量~31F 05/06 10:58
VVizZ: 他就是說那個人是故意妨礙偵查而已 不用太在意用詞32F 05/06 10:58
VVizZ: 反正到時候法官也會找鑑定人 結論應該是一樣的
AIyA878958: 重點是在酒測值論述講得很好吧?一堆嘴臭仔糾結在詐欺34F 05/06 10:59
AIyA878958: 不詐欺是?
pttjack: 台灣向來都是活下來的最大 酒駕永不消止36F 05/06 10:59
jpwd: 之前不是因為這樣做,法官說分辨不出故判無罪37F 05/06 10:59
VVizZ: 誰叫你要去便利商店買酒 結帳時間跟事發時間都有了38F 05/06 10:59
VVizZ: 平常放幾坪在車上就沒事了
PONANZA: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撞死人後買酒 要挑濃度高一點的酒40F 05/06 11:02
PONANZA: 比如說生命之水99%
iPhoneX3: 誰叫你買啤酒不買高粱42F 05/06 11:03
pooznn: 看是要修法  還是用 意圖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 多起訴一條43F 05/06 11:08
botnet: 誰44F 05/06 11:09
aa7520tw: 或許那智障真的只是想喝個酒壓壓驚......45F 05/06 11:15
YumingHuang: 法官沒念書不意外46F 05/06 11:18
wei9898: 酒駕罰則應該上修47F 05/06 11:19
sunnyyoung: 法官:哼,誰說醫療專業可以當法庭證據的?48F 05/06 11:19
mw3: 應該是加  吧?49F 05/06 11:19
nostar: 幹 酒駕肇事要兩次才會沒收車輛50F 05/06 11:30
flowersuger: 推 才一瓶測0.4當人白癡!51F 05/06 11:32
redbeanbread: 全面執政52F 05/06 11:33
maplefoxs: 酒駕+詐欺+合併執行=詐欺基本上不用罰了53F 05/06 11:41
stja:54F 05/06 11:42
cursedsoul: 啊高就是沒有法學素養沒錯啊,他有的是法醫素養55F 05/06 11:51
histing: 韓粉還可以扯政治立場 痿哉56F 05/06 11:55
dream0131: 詐欺?高先生你懂法律嗎 ==57F 05/06 12:13
swgun: 法醫法盲58F 05/06 12:16
bear753951: 真起訴詐欺反而讓他無罪59F 05/06 12:17
rexyeah: 支持酒駕唯一死刑60F 05/06 12:18
garry0403: 詐什麼欺 詐欺罪根本不是用在這種地方 這串就可以看出61F 05/06 12:21
garry0403: 一般人法學素養多薄弱了
awheaton311: 做偽證不是有相關法律可以用嗎63F 05/06 12:25
x21198: 一般人有法學素養現在政治就不會是這樣了64F 05/06 12:44
x21198: 他是法醫,他在他專業的地方沒說錯,其他地方就跟一般人一
x21198: 樣
takamiku: 對於想靠這招矇騙的都長知識 原來拉長時間才能報案67F 05/06 12:50
ismugi: 又沒有財務損失哪來的詐欺罪68F 05/06 13:00
Rainbowkat: 啊幹還不是關幾年就出來了69F 05/06 13:18
rofellosx: 改買高粱應該可以70F 05/06 13:21
MiaoXin: 尊重法醫,但是詐欺…71F 05/06 13:38
s540421: 不是有滅證之類的罪刑嗎72F 05/06 13:42
pizzalot: 一顆子彈賜死是社會成本最低的做法,73F 05/06 13:54
pizzalot: 多罰一點錢造福大眾又更好
jay0215: 專業!75F 05/06 13:55
achinyu: 台灣人權是保護壞人76F 05/06 14:09
vking223: 法官:當然是輕判啊,酒後態度良好,有悔意77F 05/06 14:23
samnpc: 詐欺...78F 05/07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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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tcblow2001, Vaclav_Havel 說讚!
1樓 時間: 2021-05-06 11:32:10 (台灣)
  05-06 11:32 TW
這種人該判重刑,知道問題卻故意拖延搶救時間,同時又想混淆事故主因
2樓 時間: 2021-05-06 12:03:06 (台灣)
  05-06 12:03 TW
···
人家是說事後喝酒是詐欺,又沒說撞死人是詐欺。是多一條詐欺,真的腦子要樟腦啊
3樓 時間: 2021-05-06 12:49:52 (台灣)
  05-06 12:49 TW
故意殺人致死+肇事逃逸+詐欺(偽造證據捏造證詞)
4樓 時間: 2021-05-06 13:21:00 (台灣)
  05-06 13:21 TW
···
人家至少教大家一些醫學知識
5樓 時間: 2021-05-06 15:07:49 (台灣)
  05-06 15:07 TW
別人酒駕撞死沒事
黨證酒駕升官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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