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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10-28 12:53:0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atdoghusky (胖胖哈士奇)
標題 Re: [新聞] 員警大外割女師不起訴!理由竟是她「長得
時間 Thu Oct 28 10:55:02 2021


因為法律上一個人有罪沒罪要看你告的是什麼罪名

女老師告警察是刑事上的強制、妨礙自由、傷害 ; 警方告女老師妨礙公務

然後事實經過如下:

1.警察盤查

=>因為女老師不構成可疑要件,所以警察違法盤查,但警察並非故意去找妳麻煩

而是搞錯警察職權法的攔檢盤查部分,所以沒有犯罪之故意不構成強制罪


2.女老師罵警察很蠢

=>因為警察違法盤查,所以女老師罵警察很蠢並非妨礙公務,所以無罪


3.女老師不理警察要離開現場被攔下拉扯後大外割

=>雖然警察以妨礙公務逮捕女老師是錯的,但他不是故意,而是搞錯了警職法的攔檢盤查

部分,所以在沒故意的前提下刑法上的妨礙自由跟傷害都無罪

(因為這兩個罪成立的前提是有故意的意圖)


所以總結來說,這個case違反的是『警察職權法』,你去告刑事就必須有事證證明警察是

故意妨礙自由,故意傷害,相反無法證明自然會被判無罪,再講白一點這件事情檢察官


認為性質上屬於行政疏失(警察職權法是行政法),告刑事當然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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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217.242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XUX48bJ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5389704.A.953.html
DustToDust: 要告民事要錢1F 36.232.247.22 台灣 10/28 10:56
magamanzero: 推 但這就很有趣 如何證明意圖?2F 60.248.126.193 台灣 10/28 10:56
magamanzero: 如果警察都可以誤認自己合法執行
magamanzero: 那是不是代表他都沒有意圖?
smallpig003: 所以改告過失傷害會被起訴嗎?5F 61.218.249.187 台灣 10/28 10:57
magamanzero: 這就是過去違法盤查吵得重點之一6F 60.248.126.193 台灣 10/28 10:57

這就看已知事實跟密錄器上的內容來判定了

其實影片上看起來真的就是管區員警熱心點,看到生面孔上去問兩句

你不想回答也不用罵警察蠢阿...


LinOne: 推說明跟樓上~~7F 114.44.227.134 台灣 10/28 10:58
※ 編輯: fatdoghusky (118.167.217.242 臺灣), 10/28/2021 11:02:36
magamanzero: 如果不能把盤查的線畫清楚8F 60.248.126.193 台灣 10/28 10:59
magamanzero: 這種自以為合法的情況 不會改善
lee85313xd: 過失傷害哭暈在廁所10F 114.45.55.140 台灣 10/28 10:59
tkc7: 沒人跟她說要告行政喔11F 114.45.71.97 台灣 10/28 10:59
Sargasso: 法律人最愛玩文字遊戲了12F 122.118.40.155 台灣 10/28 11:00
yamaplover: 所以告人要告對法條啊13F 111.254.224.160 台灣 10/28 11:00
yamaplover: 不過我想詹女及其律師應該也從沒想過
yamaplover: 對造會使出「我弄錯了」這個大絕招吧
magamanzero: 律師應該不至於吧 應該還有後招?16F 60.248.126.193 台灣 10/28 11:01
magamanzero: 不太可能阿 我弄錯了不是第一次
magamanzero: 這就跟聖鬥士一樣 同招式再中一次?

律師是服務雇主,雇主堅持要告什麼只好配合

bloodmickey: 亂盤查=開始就錯了  摔人還無罪喔19F 36.236.228.48 台灣 10/28 11:02

法律上不是說你錯了就什麼罪都可以往你頭上套

一樣是開車撞人,故意跟不小心要釐清阿...
※ 編輯: fatdoghusky (118.167.217.242 臺灣), 10/28/2021 11:04:20
bloodmickey: 對方是女生 又沒有要逃跑 幹嘛摔?>?20F 36.236.228.48 台灣 10/28 11:03

有離開現場拉扯的狀況
※ 編輯: fatdoghusky (118.167.217.242 臺灣), 10/28/2021 11:04:44
magamanzero: 的確 律師如果有提醒 但雇主堅持就ww21F 60.248.126.193 台灣 10/28 11:05
mema: 沒有依法行政造成損傷可請求國家賠償,但好22F 101.10.49.130 台灣 10/28 11:10
mema: 像沒什麼損傷。
bloodmickey: 所以只剩下過失部分嗎 過失又被阻卻?24F 36.236.228.48 台灣 10/28 11:11
uhbygv45: 瞎扯,那警察憑什麼不讓她離開?25F 36.231.110.184 台灣 10/28 11:13
MADAOTW: 黑道奉上賓,女師大外割26F 203.71.94.13 台灣 10/28 11:17
steve1012: 什麼拉扯 自己硬要扯一個路人27F 162.231.247.70 美國 10/28 11:26
kaodio: 一定是不會跟警察握手 連黑道都知道的事28F 114.44.19.232 台灣 10/28 11:26
kaodio: 老師不知道
steve1012: 我就問這種東西對治安有什麼幫助?已經30F 162.231.247.70 美國 10/28 11:27
steve1012: 知道是真路人了還要告妨礙公務到底對
cice8214: 違法性錯誤吧,要證明警察懂盤查要件而32F 27.53.138.236 台灣 10/28 11:27
cice8214: 且故意違法
steve1012: 社會有什麼幫助34F 162.231.247.70 美國 10/28 11:27
ninimiga: '故意'就很主觀,能讓警察安全下樁35F 101.136.215.6 台灣 10/28 11:31
pippen2002: 告民事啊~~~沒錢嗎? 找法扶可以嗎?36F 203.75.79.118 台灣 10/28 11:34
LinOne: 警察不懂盤查要件?那誰懂??37F 114.44.227.134 台灣 10/28 11:38
fzrpower: 那些只是法律攻防,事實是對警察信任感38F 59.115.84.126 台灣 10/28 11:38
fzrpower: 傷害了。
MisuzuXD: 但這不合理阿 每個警察都沒知識40F 118.171.202.64 台灣 10/28 11:43
MisuzuXD: 說自己誤以為是合法盤查 這樣不就永遠
uyrmb47: 所以過失傷害罪不是罪囉42F 114.24.101.152 台灣 10/28 11:44
MisuzuXD: 沒有違法盤查這回事了?因為罰不到43F 118.171.202.64 台灣 10/28 11:44
uyrmb47: 有違法盤查 但也有檢院護航44F 114.24.101.152 台灣 10/28 11:45
cice8214: 這件就警察不懂盤查標準,釋字535就是45F 27.53.138.236 台灣 10/28 11:46
cice8214: 做給警察看的
uyrmb47: 盤查標準就是唬爛的 哪個警察遵守xdd47F 114.24.101.152 台灣 10/28 11:46
cice8214: 在紙上當然要裝一下,現場是另一回事48F 27.53.138.236 台灣 10/28 12:00
andy2011: 哪個警察會傻到說自己就故意的所以實務49F 101.136.76.249 台灣 10/28 12:14
andy2011: 上警察就可以濫查擾民反正不是故意就沒
andy2011: 事
andy2011: 也就是為什麼濫訴案越來越多因為誣告太
andy2011: 難成立就告爽的不用贏讓你跑開庭那些個
andy2011: 變態就爽了
sliverexile: 警察國家耶 居然有人想反抗55F 49.216.40.135 台灣 10/28 12:22
Leon0810: 這篇觀念錯很大還一堆人推……56F 49.216.131.119 台灣 10/28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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