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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3-03-16 16:02:5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181w ()
標題 Re: [爆卦] 詹議員開放報名去警局看影片了
時間 Thu Mar 16 14:14:25 2023


※ 引述《tmlisgood (菜市秋切廣告了切廣告了)》之銘言:
: 結果只有巴哈的人過去
: PTT的人輸了
: 詹議員的直播
: https://fb.watch/jht97z30xI/?mibextid=qC1gEa
: 看過人說跟當事人講得不一樣欸
: 最後連當事人都上去留言了
: 感覺超盧的
: 難怪當初警察都發飆跟他嗆
: 結尾就是議員要他真不爽去告死警察
: 我覺得有冤屈就去找法官說不就好了
: 警察又不能幫你把對方抓起來揍一頓
: 怎麼搞得警察比打破他頭的人仇還大
: 然後原本還有一段當事者跟對方吵架的影片
: 因為有露出當事人雙方的臉剛剛被刪了
: 看起來一開始的兩人吵架的原因
: 對方講說你幹嘛撞我啥洨
: 當事人回說是你撇我一眼的
: 這樣來說根本是當事人不爽對方瞪他所以撞人家
: 雙方才吵起來的
: 根本不是他沒事被揍欸
: 而且人家朋友也一直勸和拉住對方
: 結果你講人家小流氓
: ※ 引述《tmlisgood (菜市秋切廣告了切廣告了)》之銘言:
: : 關於桃園打人案
: : 詹議員講說開放報名
: : 他帶隊去桃園分局看影片了
: : 嫌他公布影片太短的
: : 有質疑的趕快報名去
: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pfbid0WbTp4cGvq8kURcNRux57XMK2PE
: jA
: : g49eDKuBqSbY7iDHDsTQk7zNaLhijTBrRBEVl&id=100053984250793&mibextid=qC1gEa
: : https://i.imgur.com/LehNQ8t.jpg
: : 八卦版的鄉民還組團不參加
: : 既然人家都講了
: : 不要萬人網路鍵盤
: : 沒人現實響應哦
: : 鄉民女神也回覆了
: : 覺得是民眾跟警察有誤會而已
: : https://i.imgur.com/h0RIImz.jpg
: : 未滿30繁體中文字 水桶1個月
: : 未滿20繁體中文字 水桶2個月
: : 未滿10繁體中文字 水桶3個月


感謝熱心版友前往看影片

昨天本來也是跟吃瓜群眾一樣覺得是被害者的問題

但後來想想不對呀

警方的密錄器只能看到事後發生的情況

要怎樣才能知道當下爭執的原因

回頭再看看這篇內文

提到一部因為有露出當事人雙方的臉被刪掉的吵架影片

我就不懂了

為什麼警方不是選擇用馬賽克方式公布

讓公眾可以明確瞭解經過已自請

而是選擇讓部分人士看完後

就逕行銷毀證據呢?

是真的有法規規定要刪除呢

還是什麼特殊因素?

我不喜歡臆測來臆測去

不知道警方能不能出面說明

這樣處理證據的方式是否有憑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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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22.253 (臺灣)
※ 作者: a181w 2023-03-16 14:14:25
※ 文章代碼(AID): #1a4hF3fb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8947267.A.A65.html
alwang: 台灣刁民多1F 123.51.148.40 台灣 03/16 14:17
t21: 警察不會介入雙方的糾紛,就和車禍一樣。2F 223.138.197.108 台灣 03/16 14:17
t21: 有事你要自己去法院講。
mk5520: 弄馬賽克麻煩啦,警察大人很忙的,嘻嘻4F 118.171.109.63 台灣 03/16 14:19
nans: 當然是把警察犯案證據刪掉阿5F 111.71.212.199 台灣 03/16 14:21
kawazakiz2: 要是被人說變造檔案不就更麻煩6F 210.242.52.20 台灣 03/16 14:24
kaky: 推文是不知道打架鬥毆不是單純雙方糾紛?7F 180.176.65.52 台灣 03/16 14:24
tmlisgood: 因為那不是警察拍的,是其他人拍的8F 42.72.95.50 台灣 03/16 14:25
kaky: 車禍如果重傷或是死亡也不是純私人糾紛9F 180.176.65.52 台灣 03/16 14:26
tmlisgood: 據當事人在直播的留言說那部是對方的朋10F 42.72.95.50 台灣 03/16 14:26
tmlisgood: 友拍的
a181w: 那應該也不是由警方那邊刪吧?12F 49.215.22.253 台灣 03/16 14:27
tmlisgood: 這件事就就只是私人恩怨,不是公訴罪,13F 42.72.95.50 台灣 03/16 14:28
tmlisgood: 根本不關警察的事
tmlisgood: 是議員把他貼在FB的影片刪了啦,哪是
tmlisgood: 警察刪的,如果那部片是像當事人講的是
tmlisgood: 對方朋友拍的,這就表示他們有證據是
tmlisgood: 當事人先出手的
tmlisgood: 其實不管是誰先動手,最後當事人就是
tmlisgood: 受傷了,結果就是告傷害然後協調要對
tmlisgood: 方賠醫藥費而已
tmlisgood: 這是關警察什麼事,人家也沒搓你不能告
dick929: 整件事最瞎的就是跟風瞎起鬨的八卦版23F 101.10.11.4 台灣 03/16 14:36
dick929: 「群眾都是弱智的」真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tmlisgood: 警察又沒威脅你不准告對方不讓你去醫院25F 42.72.95.50 台灣 03/16 14:39
tmlisgood: ,哪樣倒底有哪裡袒護對方了
loveloser: 八卦群眾智障又不是第一天了27F 220.142.25.77 台灣 03/16 14:42
tmlisgood: 警察在這件事上就只能把雙方分開不要再28F 42.72.95.50 台灣 03/16 14:42
tmlisgood: 吵,把你送醫,雙方問個話留個紀錄而已
tmlisgood: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警察又不能把對方
tmlisgood: 關起來
talrasha: 某樓大大應該是想說社維法,互相鬥毆者32F 61.224.95.174 台灣 03/16 14:45
tmlisgood: 這件案子警察根本不管是誰對誰錯33F 42.72.95.50 台灣 03/16 14:45
talrasha: https://bit.ly/3TmcjHh34F 61.224.95.174 台灣 03/16 14:47
KTV互毆社維法挨罰7000元 法院認包廂內不算公眾撤銷不罰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圖]
台中蕭姓男子在KTV唱歌和朋友衝突,警方以蕭有「互相鬥毆」行為但未提告,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7000元,蕭不服向法院聲明... ...

 
faust666: 現在在吵兩造責任還是吵警察執勤失當和35F 111.246.16.55 台灣 03/16 14:47
faust666: 吃案啊?去警察局看影片的巴友影片敘述
faust666: 好像又不關警察的事了?沒有執勤失當和
faust666: 吃案
talrasha: 這個新聞和這件很像39F 61.224.95.174 台灣 03/16 14:48
tmlisgood: 哪有啥吃案,你被打了去告對方啊,傷害40F 42.72.95.50 台灣 03/16 14:49
tmlisgood: 罪就告訴乃論
talrasha: 這件警察目前也沒用社維法42F 61.224.95.174 台灣 03/16 14:50
tmlisgood: 如果是鬥毆當事人也要罰錢啊43F 42.72.95.50 台灣 03/16 14:51
tmlisgood: 警察就覺得是一般吵架辦而已
talrasha: 意旨為告訴乃論之普通傷害案件,如未經45F 61.224.95.174 台灣 03/16 14:52
talrasha: 合法告訴、撤回告訴而未能追訴刑責,得
talrasha: 依社維法處罰。
kamener: 我比較想知道為什麼密錄器都會壞掉48F 42.75.6.131 台灣 03/16 14:52
jim543000: 受傷的站著被壓制 打人的坐著吹冷氣49F 42.73.16.63 台灣 03/16 14:54
talrasha: 這件事連Qn都縮了50F 61.224.95.174 台灣 03/16 15:04
sted0101: 好啦,胖警密錄器壞了,沒證據當然要縮51F 180.217.247.240 台灣 03/16 15:15
sted0101: 只有被打後抓狂的有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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