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每10萬人交通死亡數字 台灣逾先進國家8倍
時間 2023-03-30 Thu. 14:43:21
這我又知道原因了,因為道路事故的原因判斷都是錯的。
各位有發生過車禍事故嗎?
當時,我的保險業務員跟我說就算你的照片、說詞、都是真的,
但是,不符合法院期望。
法院期望的是你們趕緊走完流程,
反正是彼此都有保險,賠一賠就好,
你們這幾天也來過法院,法院就跟醫院叫門診一樣,
一堆人在外面等這些事,都處理不完了。
不要糾結你們彼此是怎麼撞的,
警察說你怎樣就怎樣,趕緊結案。
不再在浪費彼此的時間。
等一下,你不要講話,錢的事情也不用你賠,
會由保險處理。
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
我見到我的保險員所說的。
於是,我獎勵了一位逆向行駛,時常出車禍,生活在岡山的盧姓民眾五萬元。
檢察官或法官根本才認識你2秒鐘,就要你宣示不要說謊,
然後,根本沒有能力查證,就當你說的都是實話。
那位盧姓民眾就睜眼說瞎話,說是我撞他的。
最後依路權他大我小,所以我賠他錢。
我開的車是租賃車,行車紀錄器的電拿去裝GPS了,
所以當天其實有軌跡紀錄,可以看出我的車被他撞到側向移動50公分,
一台1.2噸的汽車加上2個100公斤級的胖子以及剛剛我們採的水樣20L*5,
被一台102公斤加上70公斤的人撞,到橫向移動50公分,
這可以算,他的時速在80以上。
他的摔車慣性方向,更可以證明他逆向行駛。
但是法官檢察官不是讀物理化學的,說在多科學上的東西他一開始就反感,
他們只想得到應注意未注意,還是路權大小,然後保險承擔。
可是在道路規劃以及法規修正需要科學基礎,
有著錯誤的事故原因,像是永遠人為應注意未注意,或是刻意呈現路權禮讓,
這對於道路設計,或是道路宣導毫無幫助,
我那天出車禍的位置,滿地都是車禍痕不只有我那一次。
難道都是應注意未注意嗎?還是路權大小嗎?
連我去場勘都遇上另一起。
當官方刻意成立一個單位,為了掩飾自己的設計錯誤,
還建立一個制度,強迫執行,最後再用保險,粉飾太平。
最可怕的是行之有年,根深地步無法可改,改了會動搖國本,
撼動既的利益者的利益。
那死於交通事故相比,擋人財路,就會成為另一場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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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uod 時間: 2023-03-30 14:43:21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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