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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uod (請詳述,為何按噓?)
標題 Re: [新聞] 聯華食品大火印尼女移工「第一天上班」
時間 2023-04-28 Fri. 10:53:19


我剛剛看到網友覺得彰化火神的眼淚現實版,
有個疑問,既然是消防危險建築,
為何還是合法營業場所建築?

這答案是在某些機關裡如消防,保持著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這個原則的意思是
假如:我們今天執行對開車必須戴安全帽,
不會因為你昨天開車沒戴安全帽而開罰。

只是走到建築法規裡,
有個民國84年以前所有既有違建暫緩拆除,
加上建築使用執照的發行也是民國94年左右才開始,
簡單說,這些設計本身缺乏消防與逃生觀念的建築,
說要拆,拆除預算從來就沒有夠,
強制徵收來拆,很明顯的地段很好,貴得很。

再加上不溯及既往原則,
公務員也會看看過去有沒有執照,
有的話沒有理由阻止展延,
沒有的話,
也會因為既定建築如此而無法改動而發出來。

只能說是共業!

除非立委或行政院這麼了解現實,願意得罪金主,
甚至是讓自己投資的立馬虧損9成,
大筆一揮,直接要求全台所有建築都需在相同的消防標準下,
全部重新發證,違建直接炸了清碎石,還要業主負擔費用。

那各大業主才會緊張起來停業整改,
把本來只是最低限的便利營業規畫,
加上建築需增設消防與勞安等員工福利,
否則,目前法規是拿這些人沒皮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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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uod 時間: 2023-04-28 10:53:1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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