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黃揚明:2160萬買海巡密錄器 比數發部3千萬出差費小錢而已
時間 2024-02-24 Sat. 14:02:27
比起數位發展部,我們早就該把監察院塞入個國家執法資訊管理中心,
這個部門只需要做一件事,
協助每一個執法人員執法過程做紀錄。
1.固定式的公務交通工具與辦公室,
設立360度環景攝影錄音系統,只要引擎發動就全程錄像錄音,
並且透過5G上傳到這個資訊管理中心備份,
同步回傳警察位置。
也就是不分水上、空中、路上都同步有資料隨時回到中央政府這邊備份。
理論上,這應該請insta,加個衛星犬公司之類的,
就能達成整個服務模式。
2.執法用個人密錄器,各位有看過美劇菜鳥老警嗎?
從在警察制服上就開始設計位置來做執法監測,
而且每次出勤都專人專管專機專用,確保執法全程都有紀錄。
也確保電池管理能撐過8小時整個執法時間。
畢竟,2020年買的密錄器鋰電池,技術就跟手機一樣,
手機都用2年多電池充飽也只能用4小時,
我也不信2020年買的就算用到今天還能撐2小時。
這需要像gogoro一樣,定期採購新電池替換。
3.操作要簡化,對於現場使用端,免操作,最好就是引擎發動開始記錄,
引擎熄火20分鐘後才關機,現場人員無需操作與關心故障。
而個人使用部分也是離開充電座開始工作,回到充電座延遲五秒關機,
回到充電座自動上傳影音到資訊管理中心,現場端只需要配戴。
4.修法,只要是無配戴執法內容,
不列入工作績效,筆錄也無法律效益。
簡單說,警察說他犯法,警察卻無法提出執法紀錄,
全憑警察的筆錄是無效的,
筆錄需要有時間與調得出影音才是有效的。
5.如媒體或全民需要申請影片,就透過自然人憑證,
可直接調某個時段某個人或某場所的紀錄,下載回來研究。
但一旦洩漏與案情無關個人資訊,則對申請人開罰。
相關影像紀錄3個月後抹除,循環紀錄。
這個執法的意思,是指全部相關行業,
如環保局委託勞務公司派人去跟垃圾車監視自己環保局清潔隊,
垃圾車自己收垃圾到清運垃圾到處理站,
警察執法、消防救災、消防安檢、勞動檢查、甚至是車鑑會開會等,
道路修路、經濟部交通部所屬事業單位等,包括台鐵、捷運的行車紀錄。
只要是公務機關無論委託還是自己執行執法層面的工作,
哪就都需要配屬。
有位名人說過,科學與遊戲之間就是差在記錄,
今天講究的是執法過程的公正性,
這個公正,每次都雙方各說各話,
永遠都在浪費時間,官方在研究如何黑民眾,民眾在研究官方怎麼做錯。
不如都記錄起來,有爭議看完紀錄後,再由第三方們討論對錯。
以政府預算來說,我是不知道民進黨與國民黨,
為何整天拿奇怪的類比討論,
然後要對台灣沒有利益不好買的瘦肉精普篩,妥妥的圖利檢驗商,
有辦法就修法提案,把我說的制度建立起來減少爭議,
他們又不肯。
該做的事不做,延誤發展的一直拖。
--
※ 作者: kuod 時間: 2024-02-24 14:02:27 (台灣)
※ 編輯: kuod 時間: 2024-02-24 14:19:5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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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11:49 ■ [新聞] 黃揚明:2160萬買海巡密錄器 比數發部3千萬出差費小錢而已
● 02-24 14:02 Re [新聞] 黃揚明:2160萬買海巡密錄器 比數發部3千萬出差費小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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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4-02-24 16:27:55 (台灣)
→
02-24 16:27 TW
警察的密錄器呢? 預算是多少...老是看到警民衝突都完全沒有畫面...
所以才說執法需要另一個機關來做公正備份,而監察院本來就是很詭異的單位,把他轉型成為具備調查能力與保存證據能力的地方剛好而以
2樓 時間: 2024-02-25 09:15:03 (台灣)
→
02-25 09:15 TW
美國警察的秘錄器都要公開哦,沒公開或是包庇會丟工作的,台灣那些白癡考察都只學一半,對自己不利的就當不知道。
這是兩面刃,尤其是怕槍口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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