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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Re: [問卦] 監院只有彈劾、糾舉和審計的職權,連基本的憲政ABC都不懂,948794狂
時間 2024-06-26 Wed. 12:52:48
(居然限制我回文?!)
一堆聽只講一半的黃國昌,還當成聖經在讀.....
調查權就沒有誰專用(釋字585),但是要有所限制....
這次的法案被罵,不是因為有調查權,而是毫無限制~
屎不是咖哩,同樣顏色而已,就是不能吃~!!
※ 引述《windices》之銘言:
: 如提啦
: 監察院本來的職責就只有 彈劾、糾舉和審計
: 連基本的憲政ABC都不懂的,真的948794狂
: 民進黨現在484都是87都是智障阿
: ~ 這話連我們卵南都認證了 ~
: https://www.storm.mg/article/240185
: 綠委陳其邁則表示,這些監委是「十足的黨國餘孽」,針對立法院通過的法案提出釋憲案,不符合《憲法》和《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所以本案根本沒有監院介入空間,監院只有彈劾、糾舉和審計的職權,「連基本的憲政ABC都不懂,948794狂」。
: ------------------------------: 另外,最原始的孫羅莉控的五權憲法裡面的監察院這樣敘述的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pcode=A0000001&bp=9
:
: 第 九 章 監察
: 第 90 條
: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
: 把 調查權變成監察院獨有的行為
: 基本上就違憲了吧
: ㄎ..
--
※ 作者: twl815 時間: 2024-06-26 12:52:48 (台灣)
※ 同主題文章:
06-26 12:02 □ [問卦] 監院只有彈劾、糾舉和審計的職權,連基本的憲政ABC都不懂,948794狂
● 06-26 12:52 Re [問卦] 監院只有彈劾、糾舉和審計的職權,連基本的憲政ABC都不懂,948794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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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scm577, namonashi, SRWEXP0, hbopoi, darkrise1980, ud8830705, aeug2005, ex60314, dohee, BunnieMei925 共 10 個人 說瞎!
1樓 時間: 2024-06-26 13:13:16 (台灣)
→
+8
06-26 13:13 TW
怎麼會毫無限制,立法委員審預算、立法,只要有相關本來就可以調查。如果預算案,連問資料都不行。那以後除了必要支出的行政預算,其他什麼預備金,特別條例就是開會才能通過使用。立法給了行政很大的方便去做事,現在回頭來說錢撥給我之後,你不能管怎麼用是什麼道理??
2樓 時間: 2024-06-26 13:20:48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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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06-26 13:20 TW
看看民進黨舉什麼例子,全都是不可能發生的例子,早餐吃什麼,問企業商業機密,說錯話被判藐視國會。如果聽證會發生這種事情,可以要求釋憲,絕對是違憲,沒發生,根本也不可能發生,就幾個智障在說立院私自設立刑堂,根本在胡說八道。
4樓 時間: 2024-06-26 13:28:1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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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6-26 13:28 TW
要不要來聽證會,你家的事情。來了要不要說謊,也是你家的事情啊。既然能被叫來聽證會,除非是立法需要,才有可能是一般的民間人士。其他預算相關的,一般人根本不可能碰到。民進黨打著一般民眾也會被叫去問話,不來就罰錢,根本也在胡說,跟預算和立法無關,根本不可能會被叫來。
5樓 時間: 2024-06-26 13:32:5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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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6-26 13:32 TW
能跟政府預算有相關的人,不就官員和有關係的人,為了掩護這兩種人不被叫來作證,就把一般民眾拉進來說無限擴權。確實這套媒體放送出去,對一些死忠仔很有效,但這套省省吧,拿去憲法法庭跟大法官講,看他們要怎麼幫民進黨圓這個謊。
6樓 時間: 2024-06-26 13:38:21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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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6-26 13:38 TW
那相對於官員有藐視國會罪,立委的質詢有怎樣的罰則嗎?....湊足5個立委,還有什麼行為不行~?!不是才在講洪孟凱討要商業機密的事,不給的官員會有事,亂要的立委就真的怎樣都行,毫無約束啊~
8樓 時間: 2024-06-26 13:39:03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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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6-26 13:39 TW
"全都是不可能發生的例子".....不是不可能,事實證明這批立委在,啥事都幹得出來啦~!!
9樓 時間: 2024-06-26 13:40:38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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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編輯過) TW
又在民進黨怎樣了~民進黨八年就是沒通過會違憲的法案啊....藍白就是通過了自己也知道違憲的法案....裝傻裝瞎~!!
10樓 時間: 2024-06-26 13:40:20 (台灣)
瞎
+3
06-26 13:40 TW
笑死,是吃到造謠苗的口水喔?只是他規範的限制不合你意就說沒限制,為了立場昧於事實胡說八道,還特地發一篇沒什麼內容的鬼扯繼續造謠,臉皮真厚啊!
11樓 時間: 2024-06-26 13:41:53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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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6-26 13:41 TW
不合誰意??....釋字585是誰的意~ 不是早就寫在那了....調查權ok,但要有限制啊~!!裝啥瞎啦!!
12樓 時間: 2024-06-26 13:45:2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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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6-26 13:45 TW
喔是喔~ 全世界成熟民主國家都行,台灣不一樣。 就跟房產一樣,全世界主流實坪制,就台灣不一樣。
13樓 時間: 2024-06-26 14:00:0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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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6-26 14:00 TW
"全世界成熟民主國家都行,台灣不一樣"又是講一半才有的認知啊!!....你自己看看,誰是講一半"沈伯洋:「藍白一直提民進黨沒有國會改革,不提民進黨過去8年有超過20項國會改革;一直提美國也有藐視國會罪,卻不提美國的範圍比藍白嚴格很多,且美國的藐視國會罪「不包含質詢」,美國證人分成邀請與強制兩種不同狀況;一直提人民不會被關,卻不提人民會被罰錢,更不提原來版本要關人民,5月17日才刪掉;一直提檢調警也可調查,卻不提檢調警有強力內部規範。」"
14樓 時間: 2024-06-26 14:25:36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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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6-26 14:25 TW
現在台灣的情況是政府官員可以亂說謊,沒有什麼制衡的能力。看看國外,人很多都自己下台,省的拖累政黨名聲。立委亂講話的也很多,但立委有言論免責權。為什麼民進黨可以在國會造謠,也是拜這條所賜。有本事民進黨就提案把,言論免責權拿掉,那將來在立院變啞巴的人,我保證是民進黨。台灣的問題一直都不是法條,是道德低落的人太多,連自己說過,承諾過的都可以跳票。
16樓 時間: 2024-06-26 15:07:0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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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編輯過) TW
"現在台灣的情況是政府官員可以亂說謊,沒有什麼制衡的能力"明明就誰都能說謊啊~....講制衡能力是對啦,那立委們就不需要制衡?!....還不只說謊ㄟ ....官員造假、洩密有罪啊,立委做什麼事才會有罪??尤其在立院裡面,光質詢不受限制就能刺探到多少東西...現在再擴大到部隊、民間都是他可以叫來問的對象...還有超霸道的調閱權國防/國安機密、商業機密、司法案件通通都得攤給他看...這樣下來,他有啥責任要負嗎? ....不需要制衡?? 誰能制衡他?! 拿什制衡?!
17樓 時間: 2024-06-26 15:20:0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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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編輯過) TW
"台灣的問題一直都不是法條,是道德低落的人太多"....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更何況還是像坨屎的法條~!! 有這種標準在,還妄想什麼高尚道德~
19樓 時間: 2024-06-26 16:05:28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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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6-26 16:05 TW
呵,您伯講了老半天的三讀版本,立院職權行使法「46條之2」所給予的權限有比「釋字585」大嗎?有超過嗎?他媽的這條不是限制你是鬼遮眼喔?
20樓 時間: 2024-06-26 16:43:26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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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6-26 16:43 TW
法律可沒保障立委可以洩密,我是不知道在擔心什麼。我是怕民進黨到時候,出個壯士,搞什麼公子獻頭,自己跑去洩密,來演繹怎麼洩漏國家機密和企業機密,只為了躲避立法監督行政權。聽證會由三個政黨組成,你想問一些機敏資訊,搞不好其他兩黨還不給你問勒,以為玩真心話大冒險,想問什麼就問什麼喔。
21樓 時間: 2024-06-26 19:09:5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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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6-26 19:09 TW
拿沈伯洋出來說事,那請問沈唬爛的話你信哦... 什麼全是唬爛的,現在你們的黨為了他的新華社記者消毒...忙得很勒!
22樓 時間: 2024-06-27 08:27:53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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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08:27 TW
scm577 ....不是啊~ 你不信就講有哪不對嘛~永遠都只有一句,民進黨XXX又造謠啦~ 哪點造謠? 哪個點講錯?....講不出來?!我講黃國昌講一半,不是因為誰講的話,而是因為事實是啥....你勒? 不知道事實還是怎樣?
23樓 時間: 2024-06-27 08:30:5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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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08:30 TW
"法律可沒保障立委可以洩密,我是不知道在擔心什麼"你是真的在裝傻裝瞎啊!!官員被要求提供資料,還不是看院會同不同意而已....那5個立委(主席就他們之一咩)說該提供就得提供啊~!!傻成這樣,跟妳說是屎了還猛誇好好吃...
24樓 時間: 2024-06-27 08:43:38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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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過) TW
"立院職權行使法「46條之2」所給予的權限有比「釋字585」大嗎?"你先講一下,權限差在哪咩~.....還有啊~ 之前講過,這次法案東拼西湊還互相衝突,你光看一條有什麼用...其他條文又有別說法啊~....47條又寫,應提供副本啊~ 這你懂不?!....調查中的不能拿卷宗的,但還是要拿副本給立院啊~!!....這還叫有受限制??然後立委的行為,有任何罰則嗎?!!.....隨便他搞啊,出事也不用負責ㄟ 這你懂不?? (不能做,但做了不會被怎樣)三讀版的條文是這個嗎? 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L...amp;startEndLawNo1=45000,54000
25樓 時間: 2024-06-27 08:50:51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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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08:50 TW
"不得逾越調查目的、事項與範圍".....光這樣寫,什麼叫逾越?誰認定逾越? ....只能說不可能是官員(被問人),一樣立委們說了算啦!!...騙自己大便很好吃,到底有什麼意義?!!
26樓 時間: 2024-06-27 09:51:5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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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09:51 TW
呵,沒有46條之2的前提你可以主張47條調閱權喔?你的腦袋衝突最多了啦,前向記憶時間很短中風過是不是?
27樓 時間: 2024-06-27 12:58:38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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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12:58 TW
timkri 你的留言....講話算是有講完嗎?....你也講一下權限差在哪啊~ 還是你不知道?可以光看46-2嗎? 47就是那樣寫啊~ ....還是法條不用全部看,挑自己想要的來做就好?!...所以才一直說像坨屎,條文挑著講就能生出不同見解...這款法案會是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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