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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2-03 11:01:14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soniccsie (心機)
標題 Re: [新聞] 快訊/酒駕害死太多人!法務部凌晨重大聲
時間 Sun Feb  3 03:02:41 2019


※ 引述《tony900735 (好貴!  好貴!)》之銘言:
: 來源:ETtoday
: https://goo.gl/JihvEB
: 快訊/酒駕害死太多人!法務部凌晨重大聲明:將朝向故意殺人罪修法
: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 國內經常可以在社會新聞上看見,有人酒駕開車造成嚴重的死亡悲劇,而在台中市2日

: 發生一名慣犯又酒後開車,結果逆向高速撞上了3輛機車、5輛汽車,造成21歲男大生、
25
: 歲女騎士不幸慘死。對此,法務部3日凌晨發佈消息說,未來針對酒駕致人死亡的罰則

: 將研擬朝向比照故意殺人的可行性修法。
: 法務部3日凌晨發佈新聞稿表示,針對近日連續發生的酒駕致人於死案件,「本部對於

: 幸死亡民眾深表哀悼,對於酒駕者知法犯法更是深惡痛絕!」、「本部基於行政監督,

: 會請承辦地檢署速查嚴辦!」同時也會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派員提供受難家屬相關

: 協助及關懷,共同度過失去親人的痛苦難關。
: 至於在法制方面,「對於酒駕致人死亡,將研擬朝向比照故意殺人之可行性修法!」未

: 將會邀集交通部及內政部,討論是否針對「屢次酒駕者」一律入監矯正或提高行政罰並

: 續加強取締等。法務部最後也呼籲說,「喝酒絕對不要開車,也請大家彼此規勸及約束

: 要酒駕,對於執意酒駕者,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
: 台中市大里國光路段2日凌晨近4時發生嚴重死亡車禍,48歲的陳姓男子酒後駕車逆向衝

: ,奪走2條年輕生命,事後打開車門被拉下車時駕駛座還掉出高粱酒瓶;醉醺醺的陳男
見2
: 名遭撞騎士已無氣息,還囂張直言「死就死了,快點處理,我要回家睡覺」態度相當囂

: 。
: 警方調查,陳男酒駕前科累累,早在107年3月時就因酒駕被吊銷駕照,但陳男仍是不怕

: 同年11月又再度無照酒駕上路,撞車後又被警方逮捕,依法入獄服刑3個月,豈料有了

: 面2次慘痛的教訓,陳男還是難以教化,依舊我行我素,結果2日又酒駕肇事,警方訊後

: 陳男依公共危險、肇事過失致人於死罪法辦。
法務部是法律白痴無誤
酒駕撞死人是故意殺人?
法綠=法盲

酒駕撞死人沒有辦法變成故意殺人的
因為沒有犯意
更精確的說
這是兩段式犯罪
喝酒開車是故意
原本法律喝酒開車是抽象危險犯
意思就是酒精必須0檢出
(台灣領先全球還要達到某特定濃度)
而撞死人是非故意
(不是一開始就想撞死某特定人)
綜上
這是一個
故意+過失的雙重犯罪
只能用公共危險處理
無可能判故意殺人

其實這種故意+過失雙重犯
喝酒開車致人於死傷
吸毒開車致人於死傷
無照駕駛開車致人於死傷

都是公共危險犯(故意+過失雙重犯)
----------
以上是立法原意
但鬼島法官的法官法
比白紙黑字法律更有約束力
(法官也不想跟錢過不去)
聽說判決違背判例要被扣考績的

附註:公共危險是抽象危險
但目前鬼島法律偏向具體犯...

我倒是想看吸毒要怎搞成具體犯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165.247
※ 文章代碼(AID): #1SLUbKji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49134164.A.B6C.html
※ 編輯: soniccsie (111.71.165.247), 02/03/2019 03:08:33
bluenan: 法官是不是有考慮前案? 酒駕累犯再上路,有故意事實?1F 02/03 03:13
酒駕累犯但他還是無故意殺人意圖
sobiNOva: 設個酒駕殺(傷)人罪就好2F 02/03 03:13
這個罪很奇怪
其實公共危險就可以判了
只是法官都把這些犯罪變成具體犯...
你要有犯意才算
不然一堆吸毒開車致人死傷的怎都沒事
法官:因為無法證明吸毒跟撞死人有關
..
※ 編輯: soniccsie (111.71.165.247), 02/03/2019 03:35:23
※ 編輯: soniccsie (111.71.165.247), 02/03/2019 03:36:20
funliung: 今天看到新聞那位父親的哭喊…我對我老婆說:如果我們3F 02/03 03:36
funliung: 兒子被酒駕的害死,我一定等他出獄後弄死他,一點一點
funliung: 的折磨他到死…今天那新聞的當事人一年三次酒駕,他的
funliung: 駕照早被吊銷了,他還是一樣開車上路還是一樣喝酒
鬼島你期待什麼
難怪一堆人覺得法律保護是壞人
※ 編輯: soniccsie (111.71.165.247), 02/03/2019 03:37:33
schoop: 因為立委或關係人容易酒後駕車,不可能搬石頭砸自己的腳7F 02/03 03:40
不過現在立委都不敢找警察關說了
因為警察會找媒體....
真是一物剋一物
※ 編輯: soniccsie (111.71.165.247), 02/03/2019 03:43:19
peterlee97: 沒有人注意到一個盲點嗎  為何那些酒駕都被吊銷駕照8F 02/03 03:42
peterlee97:  還可以無照駕駛 還一大堆????  現在到底有沒有再抓無
peterlee97: 照駕駛?  以前無照駕駛罰很重 抓很嚴  現在路上一大
peterlee97: 堆無照上路趴趴走的  到底現在為什麼無照那麼泛濫????
peterlee97: ?
法官:無照跟致人死傷無關...
法律定的是抽象犯
鬼島法官都認為是具體犯
※ 編輯: soniccsie (111.71.165.247), 02/03/2019 03:44:43
funliung: peter你要想一下怎麼取締無照?還不是跟抓酒駕一樣用攔13F 02/03 03:45
funliung: 檢的,抓到的機率很低。更別說酒駕可能從車子的動向看
funliung: 的出來,無照恐怕看不出來
peterlee97: 無照算是現在交通亂象的一個入門啊...唉...  以前警16F 02/03 03:47
peterlee97: 察權力大 覺得怪就攔查 罰的又重又連坐 大家會怕 現在
peterlee97: ...唉...
抽象危險被法官搞成具體危險
警察也沒轍
因為有罪無罪不是警察說了算
※ 編輯: soniccsie (111.71.165.247), 02/03/2019 03:50:03
更慘的是經由媒體大幅報導
無照跟肇事沒關係變成通識惹
指鹿為馬現代版
※ 編輯: soniccsie (111.71.165.247), 02/03/2019 03:51:51
peterlee97: 無照就是犯罪了 而無照引起交通事故比例超高的 而且19F 02/03 03:57
peterlee97: 我還想到一點 常常無照還幹嘛 傷亡也沒追溯一些罰則
其實有欸
道交有一條致人死傷加重其刑2分之1
但這條法律就是具體犯的法惹
peterlee97: 之類的(例如上次闖平交道差點讓火車撞到的阿嬤 我猜21F 02/03 03:57
peterlee97: 絕對沒罰他)
在日本無照駕駛先關兩年再說
誰敢在日本無照駕駛?
對岸是先關14天
幹連對岸對法的認知都比我們好

※ 編輯: soniccsie (111.71.165.247), 02/03/2019 04:04:49
peterlee97: 不是 我是指無照的傢伙 自己弄傷或死自己 好像從沒聽23F 02/03 04:04
peterlee97: 過還有進行處罰的事情發生
自殺也不會被判刑啊
※ 編輯: soniccsie (111.71.165.247), 02/03/2019 04:05:33
rada118: 怎會沒犯意,就這新聞來看 沒有煞車是沒犯意?連續衝撞25F 02/03 05:33
rada118: 沒犯意?
所謂犯意指你事先就想好要撞人了
richjf: 問佛心恐龍法官啊 又不是撞到法綠人27F 02/03 05:38
kayu: 法務只是出來喊喊,因為總統要選舉了28F 02/03 05:40
tim1112: 以前的法律怎樣定義不是重點 重點是民意希望改成故意殺人29F 02/03 06:48
tim1112:  那就該修成故意殺人
罪行法定啊
不過鬼島法官都是心證法
定了法官未必鳥你
hanslins: 這個立法我同意,但是要配套,就如無照駕駛撞死人也可以31F 02/03 06:49
hanslins: 用故意殺人處理。無駕照也沒有殺人犯意,但撞死人就可以
hanslins: 用這條起訴。台灣目前不是導入大法庭制度。只要最高法院
hanslins: 形成一致判例,以後就會成為通例。只要加上賣酒店家提
我不太喜歡判例這種法官法
基本上還是以成文法比較妥當
hanslins: 供測酒機,每個人離開都需量 ,超過就需寫不準開車切結35F 02/03 06:49
hanslins: 書,如果還開就是故意了
tim1112: 如果大眾認為酒駕是恐攻 那酒駕就該是恐攻37F 02/03 06:49
※ 編輯: soniccsie (111.71.165.247), 02/03/2019 06:58:18
hanslins: 而且台灣法院不是要學美國,美國酒駕就是二級謀殺38F 02/03 06:55
法務部會告訴你
美國各州法律不一樣XD
因為他是眾國
※ 編輯: soniccsie (111.71.165.247), 02/03/2019 07:01:21
hanslins: 美國是合眾國沒錯,但我只是要說這個法不是不可行的。配39F 02/03 07:06
hanslins: 套措施做好是有機會實行。如果沒有配套,那法律就只是
hanslins: 花瓶,我之前支持這樣立法,已經想過你說的問題
dakkk: 原因自由行為 明知喝酒開車控制力不好 還喝酒開車 就是未42F 02/03 07:26
dakkk: 必故意
dakkk: 基本上公共危險是沒出事抓到喝酒開車用的 出事怎會叫危險
dakkk: 犯 你刑法有夠爛
a96932000: 過失殺人未遂(?)46F 02/03 07:44
[圖]
 
meaa3: 至少可以用不確定故意殺人這條辦吧?不然日韓的罰則比台灣48F 02/03 07:52
meaa3: 重是怎麼來的?
sleepcat612: 可以特別立法,你法學只學一半嗎?50F 02/03 08:03
sleepcat612: 酒駕的處理顯然有「特別」社會共識,則特別立法以超
sleepcat612: 越一般法學論理亦無不可。
saiyuki1412: 想請問是不是可以由政府沒收酒駕犯的車,雖然還是會53F 02/03 08:20
saiyuki1412: 偷開別人車子,但我好像聽說過有別的國家這樣。
hillpenny: 笑死人了,讀書讀到不知變通,酒駕都撞死一堆人了,你55F 02/03 08:22
hillpenny: 還在大言不慚,酒駕沒有具體犯意,怎會用故意殺人;現
hillpenny: 在我管你是有沒有故意,只要酒駕就是要重罰,這才是符
hillpenny: 合民意,沒有符合你他媽的理論跟學說重要嗎?
nggfn: 公共危險罪超輕的,支持酒駕撞死人刑罰提高59F 02/03 08:33
jim352261: 修法沒收犯罪工具(汽 機車)再犯率就會大幅下降了60F 02/03 08:45
quixotic: 蛤? 竟然有人說現在刑法酒駕是具體危險犯?.....有事嗎??61F 02/03 08:54
hiroshi6557: 司法人員一堆會念書的白癡,學經歷嚇死人,做事笑死62F 02/03 08:55
hiroshi6557: 人。
sazabik: 就像你這種法匠只會說嘴,喝酒有沒有開車撞死人的可能性64F 02/03 09:45
sazabik: ?
PatlaborGao: 我覺得先從加重無照駕駛的刑責開始吧66F 02/03 09:53
PatlaborGao: 酒駕被抓沒肇事也要吊銷駕照終生不得再考
PatlaborGao: 之後加重無照和無照肇事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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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9-02-03 12:34:50 (台灣)
  02-03 12:34 TW
縱火犯也常常說沒有要燒死人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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